下一个姓雷的。
不久,一座人类据点秦镇耸立在当地,那些用铁箱子构建,用水泥浇注的城墙有效地挡住了丧尸的进攻,越来越多的幸存者进入了秦镇,这个姓雷的牧马人也住了秦镇,他所牧养的马匹变成了伍霸天的产权,自己则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牧马人,继续喂养着不属于他的马。
这个牧马人有一个亲侄子叫雷世军,雷世军当初在547团驻地附近遭遇到屠夫险些丧命,后来被吴欢救了,跟着江柔一行人到了汉镇一趟,他回到秦镇以后,就过来劝叔叔一起到汉镇去,可是叔叔放心不小这庞大的马群,硬是舍不得走。雷世军生性孝顺,无奈之下,便守在叔叔附近没有离开。
秦镇是一座直径大约500米的,不规则的圆形结构的小城,城内中心位置还有一座高大的如同城堡似的宅院,这座宅院有专门的家丁护卫,是秦镇的实际统治者伍霸天的住宅。不过伍霸天已经离开秦镇多日了,他不在的日子,秦镇彷佛一下清净了许多,这里的居民由衷地感到高兴。
雷世军也有这样的心情,他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望着碉堡林立的伍家大院,心里想着,如果伍霸天在家,他是宁肯绕道从另一条远路走,也不敢这样经过伍霸天的家,要是伍霸天心情不好,说不定就被他从伍家的碉堡中给射死了,这个人已经丧心病狂了,用精神病来形容也毫不过分,也不知道老天怎么让这样的人活着。
他不知道伍霸天已经死掉了,化妆成刺客的江柔早为秦镇人除了一害。р.1#.
今天的天气不错,雷世军不准备再等叔叔,他打算先把老婆和孩子送到汉镇去,今后有机会再回来接叔叔到汉镇去。这次离开秦镇,雷世军还联络了好几个要好的朋友。他们约好了在秦镇东面城门的一间茶馆内碰面,然后到雷世军叔叔那里去偷一些马匹作为离开秦镇的代步工具。
之所以要偷,是因为伍霸天把马匹已经很严格地控制了起来,派了一队家丁跟着雷世军的叔叔雷天行,就连取走一些马奶都要经过管家阿布的同意,何况要带走一些马匹,除了抢和偷实在没有其它办法,但是抢肯定会连累叔叔,雷世军他们只好用偷的一招。
雷世军在茶馆和几个朋友汇合后,便朝着牧场走去。
走到半途,雷世军听到车队的声音,他回头一看见到一条长龙似的车队从远处开了过来,他赶紧拉着朋友躲避到了路旁,藏在一丛茂盛的野草中。
没过多久这支车队越来越近,领头的是一辆悍马吉普车,车上坐着几个穿着陆军作战服的人,看那臂章雷世军一眼便认出了是周镇的军人。他有些好奇周镇的人怎么到了这里,莫非是为了牧场的马匹而来。
就在他疑惑不定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中间一辆勇士吉普车上有一个他相当熟悉的人,情不自禁地雷世军站了起来,高声叫道:“吴欢,我是雷世军。”
吴欢突然听到路旁传来喊声,转头过去一看,那不是雷世军吗?那个秦镇的猎人,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他。
他立刻让车队停了下来,让雷世军一行人坐进了自己的吉普车。
原来吴欢到这里的目的,正是秦镇牧场里的马匹,吴欢所携带的油料已经开始不足了,如果不能找到代步的工具,整个部队就得靠双腿走路,那么多辎重,如果没有驮马,部队的机动速度将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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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红眼宝马
第九十二章红眼宝马雷天行40出头,看上去就像一个50多岁的人,之所以这么显老,是因为他长期在草场生活,高原地区的强烈日照让他的肤色变成了紫铜色,一张沧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额头裹着一条白色的汗巾,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烟杆。''
又有两头丧尸过来了,雷天行对付它们已经是轻车熟路,他把烟杆往腰上一插,手放在嘴角打了一个唿哨。一匹通体黝黑的高大马匹呼啸而来,这马端是与众不同,便是那对如同红玛瑙一般的眼睛,便让人称奇。更不要说它那肩高达到1。8米的庞大身躯,与中世纪欧洲的重装骑士所用的战马相比也更胜一筹。这匹马被老雷换作“黑炭”。
别看雷天行显得老态龙钟可上马的姿态跟一个矫健的小伙子一般,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个侧翻便上了马背。到了马上雷天行就像是变成另一个人,他“哟呵呵”的吆喝起来,整个马群便跟着黑炭在操场上狂奔起来,蹄声如雷,如同一片潮水一般向两头不知死活的丧尸冲去,片刻之后,马群过去,草地上留下两滩红色的烂泥,除此外什么也不见了,那两头丧尸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不,它们并不没有消失,它们只不过被马群踩成了烂泥,成为一堆肥料,为绿油油的草场提供着新鲜的养分,来年那里的草会特别茂盛,马儿们也特别喜欢这样鲜美的青草。
雷天行正要带着马群往更远处赶,他突然听见了牧场驻地传来枪响声,到底是怎么回事?雷天行皱着深深地眉头,看着远处高高矗立的几个大草垛下面的简陋木棚屋。
当雷天行回到棚屋时,他看见了自己的亲侄子——雷世军。这个喜欢四处冒险的侄儿带着一群军人已经控制了牧场驻地,伍霸天的一群下属,要么被捆绑起来跪在院子里,要么就躺在地上成了一具尸体。
不待雷天行发问,雷世军主动上前说道:“叔,这些人是周镇的战士,伍霸天已经被他们打死了,我们跟他们一起走吧。”
雷天行心里一惊,没想到这么凶恶的人也有人收拾,当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感概之后,雷天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离开马场这些马儿今后怎么办?
他带着疑惑的目光看了周围的战士一眼,拉着雷世军到了一旁小声问道:“上万马匹,便是这马场也不能全养活,得四处游牧,如果离开马场,怎么个养活法?”
雷世军乐呵呵地说道:“他们的首领我见过,是一个讲义气的汉子,我们去投奔他们,今后叔的这些马可是宝贝,据我所知,到处的油都是越用越少,那些车辆经过这几年的磨损,很多都不能开动了。反而这些马,尤其是其中变种了的马,跑得又快,耐力又好,最终必将取代汽车,不然伍霸天用这么多草料把马喂起来干什么,他必定也指望着这发财。”
雷天行微微点着头,沧桑的脸上眉头仍然紧紧锁着,担忧地缓缓说道:“军娃,这马怎么养活,冬天里可是靠着伍霸天提供的草料,除了秦镇,到那去找这么多草料。”
吴欢在一旁说道:“雷叔说的是,我们没必要赶着全部的马群到处跑,不如把其中绝好的马匹挑选出来,剩余的就让它们留在马场,不然四处飘荡,万一到了草料不足的地方,还真不好办,总不能让马儿饿着吧。”
雷天行是爱马之人,听这一说,沧桑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不住点头。
雷世军见吴欢这么说,也附和道:“这样也好。”
说到选马,吴欢麾下的战士们立刻高兴起来,一双双眼睛都盯着雷天行的爱马黑炭,这高大神骏的红眼马儿似乎也知道人类在爱慕它,“吁律律”一声叫人立而起。
吴欢仔细端详着眼前这匹眼睛红玛瑙一般的高大神骏,心中赞叹不已,他有些不解地向雷世军问道:“这马是丧尸化了吗?怎么眼睛通红的,怪的是又不咬人。”
雷世军回头看着叔叔雷天行问道:“叔,咋回事,给吴队说说。”
雷天行一双浑浊的老眼看着吴欢缓缓地说道:“俺起先也觉得纳闷,一大群马连起来比天上的云团都大,就没一头害“疯病”的,连人都得,怎么马就不得。后来,俺发现这些马只要一不舒服,就去吃狗尾巴草,我就琢磨,是不是这草在起作用,可也没定准,只是猜猜。”
吴欢心想,这事可得好好研究一下,让人扯了一把狗尾巴草来一看,这草也太普通了,全国各地到处都是,回头到了汉镇让陈医生和苏光智他们瞅瞅,或许能搞出一点名堂。
正在忙活着,雷天行爬上一处高地往远处一张,回来向吴欢说道:“赶快选马,伍家的人怕要赶来了。”
吴欢直接指着黑炭说道:“这样的马有多少?”
雷天行说道:“532匹。”
吴欢一挥手,豪情地说道:“全带走,其余的留给他们吧。”
雷天行也喜欢这些马?满是皱纹的脸上在看到黑炭时立刻舒展开来,上前一跃跳到马背上,一拍黑炭的颈项,嘴里“驾”一声,黑炭立刻向前跑去。
不多时,雷天行便把532匹红眼马给赶了出来,这时伍家的家丁也离牧场不远了,庞涛用充满战意的眼神看着吴欢,问道:“怎么办?”
吴欢淡淡说道:“走我们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那些家丁并不敢靠近吴家军,只是远远的跟随在后面,直到吴欢带着部队和马匹从容离开了秦镇,这些人才返了回去,至始至终没敢开一枪,就像是为吴家军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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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镇在月光下如同一个含羞的少女,安静地矗立在山腰上,几颗老树,一群寒鸦,给这幅充满诗情的画卷添了几分伤感,而不时传来的尸嚎声,则给这副画卷平添了几分诡异,让人们猛然醒悟,这是新纪4年2月6日,人类进入了丧尸时代的第四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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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血色春月夜
第九十三章血色春月夜明天就是春节,郭明德的心情也因为这充满亲情的节日而有所好转,自从吴欢、黄哲思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以后,这汉镇一大堆繁琐的事情就落在老郭的身上,让并不喜欢当管理人员的郭明德一直过得不大乐意。''不过再苦再累,郭明德只要能够看见夏莲蓉,就是一张乐呵呵的笑脸。
这不,郭明德正为明天过节的事情操心,一看见夏莲蓉走了过来,他的脸上浮起了一张笑脸,挠着脑袋向夏莲蓉说道:“蓉,怎么还没睡?孩子们呢?”
夏莲蓉掠了掠鬓角的黑发,从推开的窗户望着天空的一轮明月说道:“都睡了,明儿就是春节了,我好想我的爸妈。还有小鑫、小淼的爷爷奶奶,他们特喜欢小鑫和小淼。”
说到这里夏莲蓉的脸上原本令人动心的笑容变成了苦涩的表情,看得郭明德心中怜惜,他从办公桌上站起来,望着油灯下亭亭玉立的爱妻,心疼地说道:“蓉,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都好几年,咱们能够好好地活在这里就挺不容易的,想那么多干嘛。”
夏莲蓉回过头来,看着郭明德的脸上重新露出一丝笑容,她知道自己没有选择错,郭明德老实本分,是一个令人放心的丈夫和父亲。
郭明德爱恋地把夏莲蓉搂在怀里说道:“丧尸越来越少了,听说吴欢率领军队去攻占城市了,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夏莲蓉把头靠在郭明德厚实的胸膛里,柔声说道:“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从那些鬼东西手里夺回城市,在城里安家了。”
就在同一栋楼里,李博正在一个年轻妖艳的女人身上疯狂地发泄着他过剩的精力。两具白色的**在月光的照耀下**四射的碰撞着,一男一女的叫声让听者想起了人类被丧尸撕啃时垂死的挣扎声。
哨塔正好对着李博的窗户,站哨的小黄裹着一件旧军大衣,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