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还能拿他怎么着?
更何况苏信深知,跟这群叛逆的青少年交流,大道理说得再多也于事无补,左耳进右耳出那算是好的了,就怕成了他们的催眠曲,大清早的草坪上鼾声四起实在不雅观。所以,还不如开开心心的扯扯淡,后世的段子,苏信张口即来,一串接着一串,跟炫迈口香糖似的,根本停不下来,逗弄的学生们捧腹大笑。
“表哥,你让我揍的家伙在哪儿呀?”
英东足球场入口的一颗百年老槐树下,此刻站着十多个男生,开口问话的是一个身穿斑点花衬衣,黄色长头发男生,此刻被众人拥簇着,俨然是这群少年当中的头头。
黄色长发男生嘴里的表哥,则是带着眼镜,看起来柔柔弱弱很斯文的朱连松,朱连松伸手指着主席台上的苏信:“就是那个,站在主席台说话的那个。”
黄色长发男生顺着朱连松的手指,朝主席台上的男生看过去,不由地眉头一皱,台上的人有点眼熟,但不敢确定,不由地出口问道:“表哥,这家伙是不是叫苏信?”
“对啊,表弟,你怎么知道他的?”朱连松满脸的疑惑。
黄色长发男生掸了掸烟灰,唇角露出一丝冷笑:“要说起来,这苏信还是我初中三年的同班同学呢。只是两年不见,这家伙样子帅了很多,而且长高了许多,我都差点没认出人来。苏信能够上台演讲,看来在一中混的不错?”
“对啊,现在苏信这狗日的在一中名气很大,嚣张得很。表弟,你跟他是老同学?”朱连松脸色有点不大好看了,高考那天,苏信在顾茜面前那样子羞辱他,他对苏信可谓是恨之入骨,这才喊了在外国语中学称王霸道的表弟来一中,帮他教训苏信一顿,可表弟跟苏信是初中同学。有了这层关系,朱连松不确定表弟还会不会帮他。
“我跟苏信是老同学,只是我没想到,苏信改变这么大,以前的苏信可是一个孬种,我想这么欺负就怎么欺负。”
黄色男生感叹了一句,见朱连松脸色表情不大,拍了下他的肩膀:“放心吧,表哥,这苏信跟我抢过女人,我不会放过他的。这次新仇加旧恨,我不卸他条腿算我输,不过,在一中的地盘上不好闹事,今天先放过他。”
黄色长发男生踩灭烟屁股,招了招手:“走!”
在十多名男生的拥簇下,黄发男生大摇大摆的朝校门口走去。
跟在后面的朱连松有点没反应过来,心里暗忖:表弟这么坏的一个人,在外国语中学号称是人见人怕的霸王,原来也被苏信抢过女人啊。
想到这里,朱连松顿时心里舒坦多了。
第273章 挥手说再见
扯淡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的快。
苏信在主席台上发表演讲,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除了一个个老师们度日如年,足球场上的同学们丝毫没有注意时光的流逝,苏信犀利爆笑的话语,彻底折服了他们。
这一次,站在后台的吴雅丽终于见识到苏信犀利的口才,果然名副其实,甚至是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苏信的那副面对面对几千名学生,谈笑自若的神态真的很吸引人,也难怪百年校庆的时候,能够成为唯一一名以学生身份登上名人讲坛的人物。
吴雅丽作为学生会主席,一向以口才著称,多次参加省里的演讲比赛拿到名次,她自以为是里津市一中口才最好的学生。但她现在不得不承认,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相比于苏信,她差上一大截。
苏信真的是一个非常有天赋的演讲人,他懂得调动情绪,时时刻刻让听众的焦距落在他的身上;他知道他的听众需要些什么,三句话里有两句能够让听众笑出声来,但话语之中不乏哲理;而且话题始终不离主题,今天的演讲主题就是关于高考,关于马上到来的高三。
吴雅丽眯着眼睛,朝台下看去。
此时此刻,台下两千多名高二学生,基本上全部是站着在听苏信的演讲,气氛热烈道极点。可见苏信的口才多么犀利,演讲多么引人入胜。
吴雅丽眉头紧蹙,等下她上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玉珠在前,莫说超越,哪怕想要达到同样的效果都千难万难,反倒是担心到时候下面的听众起哄拆台。
就在吴雅丽苦恼着自己接下来该说些什么的时候,苏信依然在主席台上口若悬河,语不惊人死不休。
英东足球场上,此刻的气氛已经达到了**,苏信已经转化了语调,从开始的犀利吐槽的语调、变成激扬热血的口吻。
一次完美的演讲,不仅仅是让听众听得入迷,让他们捧腹大笑,还要让他们得到点东西,受到一点启发。
“我很喜欢这样的一句话:何必为部分的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的人生都令人潸然泪下。此时此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何必为高三的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的学习生涯都令人潸然泪下!”
苏信取下话筒,走到主席台边沿,炯炯有神的目光扫向台下,嘴角的笑容充满了自信和沉稳,他一手握拳,举在半空,一手拿着话筒,语调激扬:“这句话并没有丝毫的丧气的意思,相反它告诉我,告诉我们,读书本来就是苦的!但既然大家已经顽强地度过了十年寒窗,只差最后的临门一脚,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全力以赴、不拿命去拼一个大未来?”
掌声震耳欲聋,苏信目光一扫足球场上的数千名学生,语调愈发铿锵有力:“同学们,九十分钟的世界杯决赛,现在只剩下最后的十分钟加时赛,如果你不踢,下场休息,我无话可说,因为这只是你对你自己的亵渎!”
掌声如潮,响彻了整个五荣冠校区,苏信的声音在英东足球场上空飘荡着:“最后,我想用这样的一句话来结束这次演讲,不管大家如何看待为时不远的高考;不管大家是否从我这次的演讲中得到什么,请一定要牢记本心,唯有自己与信念不可辜负!”
苏信鞠躬:“谢谢,我的演讲完毕。”
在如潮的掌声之中,在清晨的微光之中,苏信走下主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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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渐逝渐远。
2004年7月15号,是里津市一中高二年纪的期末考试的日子。苏信在一中的两年学习生涯,终于画上了一个句点。
期末考试结束的那一天,苏信独自一人站在一中的校门口,站在熙来攘往的学生人流中,肩膀上挎着书包,盯着校门口上方的“里津市一中”五个金色大字,怔怔出神。
这所百年名校,曾经是他仰望的存在;这所学校,曾经有一道他追逐了两个人世的倩影,回想起当初刚踏入一中大门的时候,他意气风发,只是想向夏桔梗证明:“我此生必须努力,只为与你并肩前行!”
曾经的过往,犹如一卷色彩斑斓的画卷,在苏信的脑海铺展开来。
入学第一天,他站在讲台上,意气风发:“大家好,我叫苏信……至于我的长相,大家都看得出来,贝克汉姆是不敢比的,刘德华的造型也只能偶尔幻想一下,跟金城武的脸型那是完全不在同个一档次上,但还算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拉出去逛街不至于被别人误以为你挽着得是只猴。至于性格,没啥好说的,低调内敛风趣幽默安分守纪等等诸多优良品质,我统统没有,但我有一颗乐观的心,大家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在一中的名人讲台上,他语调铿锵有力,发表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演讲:“什么是一中精神?我现在不知道以后也不会知道。但是我知道,一中创造了百年的辉煌,也必然能铸就千年的荣光。为什么?因为一中有无数个像那位大妈一样尽职尽责的园丁。他们很卑微,为了一中人的高贵而卑微;他们不伟大,只是在默默无闻地成就着我们的伟大!”
“今天,是母校的百岁生日,趁着这个机会,我想厚颜代替广大学子说句心里话:一中,虽然你虐我虐了千百遍,但我待你一直如初恋。为什么?因为一中,我是真的爱你!”
百年校庆晚会上,眼睁睁地看着余靖宇向夏桔梗表白,他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凝视着她的眼,缓缓地说:“还记得四个月前的毕业聚会吗?那天晚上,我骑着单车载着你,对于我来说,其实就是骑着时光载着幸福。不过在那一路上,我都有一股深深的恐惧感,我恐惧下一站就是终点。美好的,都是短暂的,时光也一样。我知道,可能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时光,因为在我的生命里,已经快要失去你。”
话音一落,他单膝跪下,将手中的那束红玫瑰递在夏桔梗的面前,“桔梗,如果你是那样的讨厌我,请一定不要可怜我,请直接拒绝我,如果你心里那怕还有一丝的不确定,请给我一个机会,因为从此往后,我要陪你走到世界的尽头!”
然后,在全场因为不敢相信的哗然错愕声中,夏桔梗接过了那只玫瑰花,将小手放在他的手心里。他紧紧地拉着夏桔梗的手,握着他生命中最珍贵的女孩,沿着拥挤的道路,穿越了人海!
苏信闭上眼睛,心潮起伏!
两年的时光里,这所学校承载了他青春里最美好的一段感情,只是白云苍狗,世事变幻,一切的美好,一切的悲欢,一切或真或假的情感,都将在光阴之水中冲刷殆尽,消失无痕。
但他此生不会忘记,这座百年名校曾经留下他与她的足迹,留下太多太多难以割舍回忆。只是此时此刻,是到了离别的时候了。
挥手、说再见!
苏信提了提肩上的挎包,转身大步离开。
在夕阳余晖下,他的身影被拉的老长老长,渐渐斑驳,渐渐迷离。
第274章 刁蛮的未来媳妇
“苏信,刷碗。”
这段时间安然脾气特别大,跟**桶似的一点就着,苏信不敢招惹她,谨遵圣旨,老老实实的起身刷碗洗锅。
苏柄言和谢小芬都去了星沙市,处理工作和新房装修的事情。苏信一个人留在里津市,家里除了他,还有安然。
爸妈不在,苏信苦逼的肩负起每天做菜煮饭的重任,不过好处也是有的,煮菜的手艺大幅度提高,而且以前老爸老妈在家里,苏信还是很老实的,现在家里就他和安然两人,他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吃过晚饭洗了碗,苏信见安然拿衣服洗澡去了,他就直接钻进了安然的卧室里,躺在床上,闻到一股安然身上的清香,他拿起枕头边上的一本《出麦田记》,最近安然爱上了看书。
他随手翻了翻,这本小说他看过。
故事说的是一个农村穷**丝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孩水儿,穷**丝努力读书考大学,就是为了走出麦田(“麦田”是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
穷**丝高考的那一天,水儿被家人强迫嫁给大她十多岁的老穷**丝。穷**丝知道了,但为了走出麦田,狠不下心放弃高考,没有去阻止这场婚礼,而水儿为了她那个心爱的穷**丝自杀。后来穷**丝才知道,冰清玉洁的水儿是白富美,是掉进鸡窝里的金凤凰。
当初苏信看到这个故事一阵蛋疼,坐在马桶上都茶饭不思,靠,世界上的傻逼真多,尤其是写小说的作者,动不动就塑造一些二逼气质十足的主角。(纯嘴巴欠揍,调侃调侃。)
吱呀一声,卧室门打开,洗完澡的安然进来了。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