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里面倒腾了一会儿,苏信终于发现一张名片,只是瞥了一眼,他就把名片塞入口袋,然后提着书包拦了一辆的士,跳上去说去一个叫做约瑟侬的酒吧!
的士司机点头,立马驶了出去!
的士一路狂飙,十分钟不到,来到岭南路口那家名叫约瑟侬的酒吧门口,苏信扔钱下车,直接往酒吧大门走去。
可门口的保安一见他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立马挡住,说:“这位先生,请出示身份证。”
九月的天气依旧燥热的很,满头是汗的苏信尽管心里有点急,但还是耐着性子道:“我有个朋友在里面,能不能让我进去找她?”
保安态度很好,解释说:“很抱歉,小兄弟,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禁止入内的。”
苏信见说服不了,伸手指了指保安身后,惊奇道:“哇,好漂亮的美女。”
“哪里?”
就在保安转身的一瞬间,苏信直接朝大门冲去!
可那个保安转身发现毛都没有一根,知道上了当,反应极快,立马一把拉住苏信,堵住路口就是不让他进。
苏信被他扯住衣服,本来就心情烦躁,顿时来了火,伸手猛推了一把保安!
保安没料到这小子会动手,反应不及,被苏信这么一推,直接倒了下去。可是他的手扯着苏信的t恤,随着身体的倒下,t恤跟着发出一声嗤响,被生生撕下了一块布!
苏信没时间管破掉的衣服,再次朝酒吧大门冲进去,可那个保安还真硬气,愣是跳起来把苏信推开,就是不准他进,伸手指着苏信道:“小子,我警告你别太过分了啊,我是看着你衣服烂了的份上,不想跟你计较,说了不准进就是不准进!”
苏信当真是无语到极致,妈的,有客不迎,有钱不赚,这酒吧的老板真是个****,请这家伙当保安迟早得倾家荡产!
瞥了一眼表情一丝不苟的年轻保安,苏信算是彻底无计可施,心情有点沮丧,直接把破了的t恤脱了下来甩在地上,打着赤膊蹲在酒吧门口,伸手抓了抓头发,很是无奈。
“苏信!”
可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道熟悉无比的声音。
苏信呆了一下,紧接着猛地回头!
此时的天空已经黑得浓烈,街道两旁的华灯初上,在柔和的橙光下,一个女孩站在酒吧门口的另一端,五官精致,眸子大而明亮,头发发式是潮范十足的bob、hair,白色棉制背心搭配牛仔短裤,简单,明洁,一尘不染。
苏信喘着气慢慢的站起来,目光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女孩,那个倔强到似乎要跟整个世界作对的女孩!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安然!
安然大大的眸子凝视着对面的男生,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苏信会跑来,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只是能猜得到他比自己还先到达约瑟侬,肯定没有去送周小恬;肯定是千方百计打听地址放下一切飞奔而来;肯定是记着自己,念着自己,想着自己!
这一生,这一辈子,从来就没有人这么在意过她的感受!
她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从小就没有交好玩伴;从小就是一个人上学,一个人玩耍。孤单吗?孤单。只是久了,便也习惯了,当做是上帝对自己惩罚吧。
但在这一刻,她恍然明白,上帝让自己孤单地度过十七年的光阴,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不期而遇,在最美好的时光不期而遇一个最美好的少年!
此时此刻,望着对面那个打着赤膊一脸是汗的男生,安然的心里感动到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但是她依然强撑着,仰着头,嘟着嘴巴,生硬地说:“你来干嘛?不要你的小恬妹妹了吗?”
苏信抹掉脸颊上的汗珠,嘴角咧开,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用力挥了挥手中的帆布书包,大声道:“我来给你送书包,这个比较重要!”
在苏信话音一落的那一瞬间,安然强忍着的眼泪哗地全落了下来,一股浓浓的暖意在她心里宛若惊涛骇浪般肆意泛滥,淹没了一切!
这个蠢到家的大笨蛋,跑这么远,还跟人打架,居然只是为了给她送书包!
她再也忍不住,再也不愿意忍住,朝着那个大笨蛋,那个满头大汗的少年不顾一切地跑了过去,扑进他的怀里!
第53章 敲响天堂之门
安然紧紧地抱着苏信,将脑袋深埋在他的胸口上。他的肩膀并不宽广,并不厚实,甚至还有些稚嫩,但那强而有力的心跳让人心安,也足够温暖。
此时的天色已是漆黑一片,微风骤起,秋叶纷飞,街灯散发着柔和的橙色光泽,映射出静静地拥抱在酒吧门口的那一对人儿,仿佛整个世界都陷入一片宁静之中。
苏信感受到安然紧贴在他身上的妙曼身躯,一股带着淡淡清香的体味缠绕鼻翼间,似馨如兰,令人陶醉着迷,心里也是滚烫似火。可此时见安然微微颤动的肩膀,心里那一丁点龌龊与亵渎的念头跟着消弭殆尽,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故意笑道:“怎么了,丫头,只不过是送个书包,没必要感动到哭吧?”
“我就是感动,我就是喜欢哭,可不可以?”安然从苏信的臂膀里仰起头,红润的嘴巴微微撅起,大大的眸子盯着苏信的眼睛,水汪汪地熠熠发光,让人心生怜惜。
苏信伸手擦掉她白皙的脸颊上的泪痕,笑着说:“你这么漂亮,再哭就不好看了。”
“不好看就不好看,反正我又没让你喜欢我。”
苏信又被安然给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心里苦笑。说实在的,他心里还真有点纠结,纠结于这烦扰复杂的感情。要说他喜欢安然吧,挺喜欢,喜欢她的真实,喜欢她的率性,喜欢她的倔强。跟她在一起,可以无忧无虑想怎么扯淡就怎么扯淡。
但这种喜欢是真正的喜欢吗?苏信不知道。此时此刻,他想起米兰昆德拉说过的一句话,爱就是失去力量,喜欢一个人代表恐惧一个人。不管做什么,想什么,都是千方思虑百般琢磨,患得患失生怕做错,而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图心爱的人儿微微一笑。
这才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爱!
苏信现在只是一个高中生,还没到谈情说爱的地步,他只是想真诚的对待每一个身边的人,让她们快乐,让夏桔梗快乐,让安然快乐!
只是,很多事情并不受他的控制,自然而然就给做了,做了之后就得承担后果。正如此刻。
见苏信讷讷地不知道说什么,安然以为自己又气到他了,开口道:“你怎么来这里的?”
苏信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安然,说:“我从你书包里发现的。”
安然接过约瑟侬酒吧的名片,撇了下小嘴:“这次算你不笨。”
苏信苦笑:“得您夸赞,我真是受宠若惊啊!”
“好啦,别总是这么不正经的,既然来了,我带你进去吧。”安然拉着苏信的手,直接朝约瑟侬酒吧大门走去。
刚才堵着苏信不让进的年轻保安还在酒吧门口,不过他似乎认识安然,对安然咧嘴笑了笑,也没有阻抗苏信的意思。
不过苏信可不想就这么进去,停下脚步,对保安调侃道:“这个保安大哥,我还要不要拿身份证?”
这年轻保安心态很好,面对苏信的挖苦只是挠头尴尬的笑了笑,“破例,破例一次。”
见苏信似乎想捉弄保安,安然掐了一下他,凑过脸,在他耳边说:“好啦,人家阿荣很老实的一人,别再捉弄他了。”
苏信翻了下白眼,心忖这丫头啥时候变得这么通情达理了啊,苦笑点头,跟着安然走进酒吧。
苏信放眼看去,酒吧大厅空旷,整体装饰有种苏荷风格的感觉,布局大气,全部是纯原木装修,灯火明亮,一首慢摇歌曲the、magic、key,并没有烦躁喧嚣的气氛,反而让人感觉舒服惬意。
这个时候才七点左右,时间尚早,酒吧里没什么人,舞池空荡,只有两三个年轻人坐在吧台上调侃说话。
见有人进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转过头,然后笑道:“小然,今天怎么这么早,放学了吗?”
“嗯。”安然点点头,然后把打着赤膊的苏信拉过来,说:“这个是牧野,我们‘之野’乐队的队长兼吉他手。”
反过头,安然又对叫牧野的男生介绍道:“这个是苏信,我的好朋友。”
牧野率先站起走过来,朝着苏信伸出手,嘴角带着一丝略显轻佻的笑容,“你好。”
“你也好。”苏信笑着握住他的手,目光直视着他。
说实话,这个牧野很帅气很好看,高鼻梁尖下巴,皮肤白皙,七分裤搭配黑白相间的条纹t恤,阿迪板鞋,头顶反戴一款耐克鸭舌帽,衣着不算华丽却很有品味,如果出去当鸭绝对身家百万,还搞什么饭都吃不饱的破音乐啊。
牧野望着眼前的男生,心里也是有股强烈的好奇心,安然从来不会带人来这里,今天破了例,可见这个男生在她心里的地位不低。安然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他自然清楚,尽管在酒吧里驻唱,但基本上没有那个男人能靠近安然。所以这个长相普通的男生应该有点真本事,至少在泡妞上。
安然见两人打过招呼,眸子看了眼苏信,露出一丝笑意,然后侧身在牧野的身边窸窸窣窣说了几句。
等她说完,牧野瞥了眼安然,最后目光落在苏信身上,点点头,朝后面几个此刻待在吧台上喝酒的乐队成员招招手,“伙计们,陪安然唱首歌。”
说着,牧野拿起吉他领着三个乐队成员走向舞台。
“给我乖乖坐好啦。”
安然拉着苏信坐在吧台的转椅上,然后转身走上舞台,拿着麦克风,说:“我要唱一首歌,我最喜欢的歌,敲响天堂之门,送给苏信——这个大笨蛋!”
苏信淡淡一笑,这首《敲响天堂之门》他也很喜欢,他记得是美国摇滚诗人鲍勃·迪伦三十年前创作的伟大的反战歌曲,讲述的是一个将要死去的士兵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的感受。当年枪炮与玫瑰用重金属音乐加上朋克摇滚重新演绎这首反战歌曲后,从此深入人心,成为史上最经典的摇滚歌曲之一。
而此时安然的演绎方式更加简洁,仅仅只是牧野用吉他伴奏,不过她的声音清脆高亢却并不浮躁,暖暖的浸润心田。
其实苏信并不懂音乐,他只是感觉得出安然在用最简单的旋律赋予这首伟大的反战歌曲另一种含义,同时在平静地述说她心中的悲伤,讨厌纷争,追求自由,即使是死亡,也要倔强地叩响天堂:
妈妈,替我摘掉徽章;
我已无法再佩戴它;
它的光辉渐渐褪去,几乎晦涩难辨;
我感觉我正在敲响天堂之门;
敲着,敲着,敲响天堂之门……
第54章 披荆斩棘一往无前
在哪动情的歌声中,时间仿佛变成了一匹脱缰野马,追风赶月般消逝而去,不留一丝痕迹,不留一点余温。
里津市地处中国内陆,是一座紧靠广州的边沿小城,这里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湿多变,夏秋多晴。随着时间的渐渐地推移,到了九月末梢,街道上遮天蔽日的梧桐叶纷纷扬扬地洒落,天气也跟着凉了起来。
里津市居民的生活向来安逸而平和,这里的重工业不发达,经济发展缺乏竞争力,人民的生活习惯也是懒散而无所追求,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