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见,真他妈的邪!”发牢骚的此人叫阮熊。
这阮熊的声音刚落,一个头戴一顶黑纱帽、身着一身朱红色长袍、腰扣一条金丝绦带、两鬓银白色、满脸红光的老头朝他笑道:“这位英雄看来从未到过此地吧?”这说话的老头子大约五十多岁,犹如西天如来佛祖下凡一般,右手持一把拂尘,此人叫汪直,正是此次镖行货物的主人。
这汪直是明朝的前朝皇帝朱见深的宠臣,当年朱见深的父亲明英宗朱祁镇宠幸宦官王振,听信他的话率领50万大军亲征瓦剌也先部,结果被瓦剌也先部尽数歼灭,朱祁镇也成了俘虏,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土木堡之变”。“土木堡之变”后,明英宗的弟弟朱祁钰在大臣于谦等人的支持下当了皇帝,史称明代宗,同时立明英宗朱祁镇的儿子朱见深为太子,但没想到后来朱祁钰把朱见深囚禁了起来,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也先见朱祁镇失去了利用的价值,便向明政府索取了大量的财物后,放朱祁镇回到了明朝,让他们兄弟俩互相争斗皇位,以达到“坐山观虎斗”的目的。果然,朱祁镇回到朝廷后,便被弟弟软禁了起来,兄弟俩明争暗斗,大明朝又发生了明史上的“夺门之变”,结果朱祁镇杀了朱祁钰和大臣于谦,重新当上了皇帝。朱祁镇不久死去,其子朱见深继承了皇位,史称明宪宗,这汪直因为一直陪着废太子朱见深,因此深受朱见深的宠幸。
这汪直以前虽然只是一个太监,却掌管着朝中的大权,而且掌管着东厂和西厂两个特务机构,谁得罪了他或不向他纳供,他便随便捏个罪名把他抓入大牢,严刑拷打,有的活活被整死,甚至被弄得家破人亡,因此朝廷中谁也不敢惹他。因为这朱见深把大权交给了汪直,自己只顾在后宫寻欢作乐,花天酒地,朝中大小事务均由他经手,连当时的皇太子朱佑樘也让他三分,因此被他害死的忠臣良将、无辜百姓数不胜数。后来,朱见深死了,皇太子朱佑樘登基即位,史称明孝宗,这汪直才失了宠,他怕明孝宗找他算帐,因此便想告老回乡了,于是他便请了北京城里最大的镖局护送他回乡,只带了两个小太监和一条牧羊犬,这汪直自称家乡在天山脚下,因此杨威等人便来到了这里。
那叫阮熊的汉子听了汪直的话后应道:“就是了,我阮熊自幼生在岭南,咱们南方可比这鬼地方强十倍,咱们那里啊……饿了渴了上山摘果子、捕野兽,下河里捉鱼虾,哪像这鸟地方,连想喝口水都没有,一根草、一棵树也不长,蚂蚁也没见一只,这哪是人住的地方?”
那汪直听了笑道:“前面不远便是玉门关了,那里还有朝廷驻扎的好几万兵马呢!”阮熊听了骂道:“要我在此驻扎?还不如干脆杀了我算了!”杨威和汪直听了都笑了,杨威对阮熊笑道:“这一带是大明的西北边疆,不仅玉门关驻有军队,西宁、阳关等地也有,前前后后朝廷共驻扎有十多万军队呢!这一带历来是不毛之地,古代诗人早有‘春风不度玉门关’和‘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诗句,这里是西行的必经之路,当年唐三藏就是从这里到天竺取经的。”
汪直也接口说:“不错,从中原到西域必须经过这一带和玉门关外的那段黄沙地带,过了这些地方,便是美丽的草原啦,那里啊!可是一个好地方!天青云淡,碧野千里,草地上的牛羊成群结队,像天上的白云,群山顶部终年积雪,白雪皑皑,山腰森林茂密,山脚下鲜花盛开,与中原大大不同啊!而且那里盛产葡萄、核桃、哈密瓜等物产,是中原没有的好东西啊!特别是那葡萄酒,香醇爽口,历代是朝廷的贡品,更是难得的佳品,唐代大诗人王翰就写过这样的一首《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人征战几人回’,这葡萄酒啊!其美味妙不可言,当年老奴承蒙先皇赏赐了几瓶,可老奴总觉得没有西域的酒地道,大概是因为长途运到北京,气味已经有些变了的原故吧。”
第四章 喋血大漠(二)
他一提起这美酒,众人一个个均精神百倍,特别是那阮熊,更大声叫嚷道:“公公那你可得请我们尝尝!”汪直笑道:“那当然,这葡萄酒在西域就跟北京城酒店里的女儿红一般普通,你醉它三天三夜泡在酒缸里睡觉也行啊!”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了起来,阮熊也不好意思了,他抓抓脑袋说:“笑啥?难道你们就不想喝酒吗?这么好的美酒,我一听到就直流口水,巴不得马上灌它三大坛。”
杨威笑着说:“公公,你千万别见怪,他就是这个性子,一条肠子通到屁股,直来直去的,想到啥就说啥,但他是个豪爽的汉子,为你出生入死都行啊!”汪直笑道:“江湖豪杰多是如此,老奴以前早与他们打交道多了,像这位阮英雄老奴倒喜欢他的豪爽。”众人行了两天,有时在沙漠中露宿,终于到了玉门关。众人歇了几日,把马匹换为骆驼,拉大车的马匹也换为骡子,又补充了清水和食物,便出了玉门关继续向西行。
一行人出了玉门关行了一日,又累又渴,又见红日渐渐西坠,正准备扎营休息后明日再走,阮熊见一轮火红的夕阳又大又圆,在茫茫的黄沙中显得特别苍凉壮观,不禁叹道:“想不到这茫茫的大漠风光也如此美丽!”他正全神贯注地欣赏这大漠的独特风光,突然见前面的黄沙滚滚,似一团黄云飘过来,他正感到疑惑不解。
汪直见了那团黄云,却顿时脸色一变,叫道:“不好!咱们遇到沙漠中的匪帮了!”杨威听了吓了一大跳,这玉门关外谁也没来过,连劫匪成什么样子也没见过,他连忙道:“那咱们快退!”汪直摇摇头道:“来不及了,从这马蹄声来判断,对方是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了,而且人数众多。”众人回头四处看了看,见后面没有什么动静,正感到纳闷。
不久,果然四周也是黄沙滚滚,只见号角声声,旌旗猎猎,无数的马匹向众人扑了过来。众人一个个久经沙场,也不混乱,迅速把镖车围了起来,拔出刀剑围成了一个圈子。杨威见那些人冲到众人十几丈之外,便纷纷停住站立不动了,前面一排的人手持藤盾钩戟,第二排的弯弓搭箭,后面几排或手持钢枪大斧、或利剑钢刀,一排接着一排,动作迅速,足有两三千人之多,排列得整整齐齐,丝毫不乱,一个个肃然站立,鸦雀无声。杨威见这些人的旗幡整齐,动作迅速敏捷,显然是受过正规训练的军队,不像普通的强盗。这些人的出现,大大超出众人的意料,杨威原以为从北京城到玉门关一带,必定有与劫匪的激烈拼搏,可是这一路上却平安无事,他以为出了玉门关,便是西域的范围了,一路上便会平安无事了,没想到这些人竟埋伏在玉门关外守候。
杨威见这些人一个个穿着白衣白裤,均蒙着面,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那大旗上绣着一轮火红的烈日,周围绣着一圈火红的火焰,便觉得这个标记好眼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只听见那人群中忽然有人高声叫道:“少教主驾到!”接着只见前面的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来,五六个人骑着马走了出来,来到队伍的前面,有僧有道,有的穿着一身洁白的白袍,胸前绣着一个耀眼的太阳,那领头的却是一个书生打扮、穿一身白袍、戴一具人皮面具的中年人,只见他手持一把折扇,衣袂飘飘,风度翩翩,异常潇洒。那几人骑马走到人群前面“一”字排开,立在那戴着人皮面具的书生两旁。
那中年书生左边立着三个人,一个是年过六旬、穿着白袍的老者,只见那老者紫棠色的面庞,须发皆白,扎着一个头髻,两边的太阳穴高高突起,一看便知道是内功已达到登峰造极境界的高手。那老者旁边是一个穿着僧衣、相貌凶恶的大和尚,那和尚腆着一个大肚子,满脑肥肠,狮鼻海口,倒挂八字眉,脸上似笑非笑。那大和尚旁边是一个身穿白袍的中年汉子,那汉子面皮白净,目若朗星,粉面朱唇,颇为英俊,手持一把大旗。那书生的右边也立着三个人,一个是像老道士装扮的游方道人,那游方道人约年过六旬,相貌清瘦,慈眉善目,银发满头,面若红枣,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背上负着一把剑,剑穗飘飘。那老道士旁边还有一个浓眉大眼的汉子,那汉子也是一身白袍,白皮肤、鹰钩鼻、蓝眼睛,腰间挂着一把长剑。那白衣汉子旁边是一个老者,那老者古铜色的脸,年过六旬,须发皆白,目光如电,太阳穴高高突起,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内力极其深厚之人,那老者身穿淡青色粗布衫,一脸的威严和傲气。
这六人对那蒙着面具的中年书生甚是恭敬,杨威见那书生穿一身绣着火红太阳标记的白袍,忽然惊叫道:“不好!我们遇到弥勒邪教的匪徒了。”他此言一出,众镖师脸上一个个大惊失色。这弥勒佛教横行江湖已经上百年了,神秘诡异,但以前从不与江湖中的各门各派来往,也不与各派为难,谁也不知道他们的行踪,他们只与官府为难,杀官兵、抢粮饷,每次都神秘莫测,来无影去无踪的,因此朝廷恨他们入骨。杨威看见那太阳的标记,好久才突然想起十多年前他护镖过剑门关的那件事情来。
当时,四川绵竹的少数民族暴乱,杨威带人护送一批朝廷急需的军饷入川,那次在剑门关外与自己交手的弥勒教第三护法诸葛俊,便是穿着同样的服装,那胸口也绣着火红的烈日,特别的显眼,因此他记忆特别深,回想起那件事来,杨威至今仍心有余悸。那时,川中匪徒横行,盗贼出没,朝廷连连派兵征讨,当时绵竹的少数民族也起来暴乱,官府连忙派兵镇压,急需军饷,但川中道路狭窄崎岖,艰难无比,自古就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说法,朝廷好几次派兵运军资粮饷入川,都因为他们不懂江湖经验,或中了劫匪的埋伏,或被人下了蒙汗药,或被人在饮食中下了巴豆,腹泻不止,上了匪徒的圈套,所有军饷均被匪徒洗劫了去,还死了不少官兵,于是朝廷便把白银换成黄金,请杨威等人与官兵一同押送。
一路上杨威识破了许多劫匪的阴谋,众人平安到达了剑阁,如果过了剑阁,前面便是阳关大道了,但他们刚入山谷,便见两旁的悬崖上滚下无数石头,随后拥出无数的人马来,把众人围住,那些人也是一个个手持兵刃,身着白衣白裤,胸前绣着火红的烈日,背后绣着一个金刚圈,圈内是一个“佛”字。因为众人早有准备,便自动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留在后面,以防中了埋伏,因此人人不慌不忙,围住镖车而战,双方展开了一场短兵相接的恶战。一时间打得异常激烈,不久,山谷外的官兵杀散了外面的强盗,冲入了谷中,反倒把这伙强盗包围了起来,里外夹击,渐渐占了上风。那帮匪徒便渐渐不敌,纷纷开始乱了起来。
杨威站在镖车上杀了几个冲到前面的匪徒,突然看见一个手持判官笔的老者在人群中连连飘动,身手敏捷,出手凶狠毒辣,好几个镖师均伤在他的判官笔下,几个镖师围攻他也奈何不了他。杨威见此情景,便一纵一跃到那老者身后,挥刀劈向他的背后,那人听到身后罡风凌厉,知道背后有人偷袭,却头也不回,手中的判官笔反手一撩,只听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