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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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第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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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身上的衣服高档了一些,黑冰还是认得出,他是自己原来的男主人,它一下子愣在那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姐夫,你到底买了几只猫啊!”男子悄悄地向黑冰的前主人问。
    “几只?这一只还是找了大半个城市的呢!又要象黑冰,又要是只成年猫——根本没有宠物店卖这么大的猫!还是都怪你,当时说好你会去接黑冰我们才放心把它拴在树上走,你竟然想错了日子,才会让别人把我们家黑冰偷走了!我和你姐姐还要编一大堆谎话来骗孩子!现在又去找只假黑冰来瞒他。”
    “可是姐夫,那时候我不是……”男子摸着头苦笑。
    “可怜的黑冰,遇到好主人还好,万一遇到不好的人家……”黑冰的前主人摇头叹着气。
    “爸爸,你在说什么啊?黑冰怎么了?”男孩不解地眨着眼。
    “啊,小刚你看咱们的新家好不好?而且这是可以养小动物的了,我也帮你把黑冰从农村接回来了,你看,你看……”黑冰的前主人哄着儿子,“你妈已经去买菜了,今天晚上咱们一家人好好庆祝一下,明天小刚就去新的学校上学,我们开始新的生活好不好?”他自从几年前生意失败不得不卖了房子,卖了地产,连心爱的宠物都不得不丢弃了之后,用了这么多时间去拼搏,今天终于可以对儿子说这句话,说完他自己眼睛也红了。
    “可是爸爸,它们谁是我们的黑冰啊?”男孩看着两只猫问。
    黑冰看看眼前的人类,再看看那只见到自己后正吓得拼命往沙发下钻,只露一条尾巴在外面的猫,心里有些明白了。
    “黑冰,你是黑冰吗?”男孩先向黑冰来,向它伸出手,“你受伤了。”
    黑冰向后一跃,摆出了攻击的姿态,男孩的父亲忙把他抱开。
    “喂,猫,出来!”黑冰向那只猫喝叱,“不然我就过去了!”
    那只猫吓得浑身发抖,从沙发下爬出来。黑冰发现这是只做为宠物长大的猫,它的身上撒了香水,连爪子都被剪掉了指甲,显然生活的不错,皮毛油光水滑,肥肥胖胖的。现在它正在害怕这个陌生的环境,也害怕眼前这只有猫的外表的怪物怀疑自己抢了它的地盘,抖成了一团。
    “你叫什么名字?”黑冰问。
    “小黑,我是被卖给他们的,不是我自己愿意来的……”猫缩成一团求饶。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黑冰,忘了那些卖掉你的主人在这里生活!—他们都是好人,会好好疼爱你的。”
    “我……你……”猫看着这只怪物,不明白它为什么把自己的地盘让给自己。
    “我是妖怪,不用人类的养。”黑冰骄傲地说。
    “黑冰,你们谁才是黑冰?”男孩反复打量两只猫。
    “过去!他现在是你的主人了!”
    那只猫慢慢走到男孩身边,在他身上蹭了几下,凭着动物的直觉它知道这个人类男孩会是一个比原来的主人好上一百倍的主人。“黑冰,你终于认识我了。”男孩欢呼着把它抱进了怀里。
    “还有一只怎么办?它还受了伤?不如也留下养吧,反正这么大房子,不差多一只猫。”男主人热心地建议。
    黑冰转身向开着的窗户走去。
    “他三舅,去把窗户关上,别让它跑了!”男主人撸起袖子,准备扑向黑冰。
    黑冰纵身向前,向准备关窗户的男子迎面一爪,趁他吓得后退的时候从窗口蹦了出去,只听到身后他们还在叫:“快把它抓回来,它受了伤,得上药才行!”
    黑冰静静躲在窗外,听着孩子和猫嬉戏的声音,不一会听见了女主人回来的声音,孩子向母亲大声宣布“黑冰回来了”的消息。然后那座房子亮起了灯光,传来了饭菜的香味,传来了一家人乔迁新居的欢乐宴会声。
    黑冰一直等到屋子是停止了一切声响,熄灭了灯光,才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它已经忘记了做家猫的日子了,依稀记得这个时间,猫应该会睡在小主人的被窝里吧,不过自己是妖怪,还有很多事要做,要去向瑰儿和南羽道歉,因为弄破了她们的干燥花瓶子,还要去九师兄那里把落下的工作赶回来。
    它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座房子。
    其实和那一家人一起生活的日子也不错,毕竟那时自己是只猫,那是一种幸福的猫的生活吧。如果自己没有成为妖怪,也许会为了谁可以留在那里和那只猫拼命的。
    受了伤的眼睛忽然变得那么疼,它仰头看着星空,一滴泪水从眼眶中滑下来……
    黑冰跳过道路,向山丘下跑去。
荒山夜雨
    荒山夜雨
    黑夜的山林一片寂静,在乌云翻滚的天空中仅有的几点星光也被茂密的树冠遮挡住了,使得整个林子中伸手不见五指。远处还能隐约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近处却连风吹树梢的声音都没有,树木、草丛一切都象静止中的一样,空气中弥漫着山雨欲来的湿热和一份诡异,一只野狗无意中走近这里,却被鼻端触及的一丛腥气惊吓,夹着尾巴,呜咽着逃走了。
    树林中,一个庞大的物体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动作蠕动着。
    “哈哈,这次起来的这么早,看来你饿坏了吧!是不是很期待我来啊!”突然响起的放肆笑声打破了静谥。这时闪电划破了天空,随着闷雷滚过,蓄势已久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在银链般击过天地的闪电光影中,可以看见站在林中发笑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毫无遮掩地站在暴雨中,当然不一会就浑身湿透,头发、衣襟、裤角都在滴水,他悠闲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正在抱怨说:“为什么每次来见你都会下大雨呢?可惜了这身衣服,这可是名牌啊,好几千元一身呢。”
    他的对面,庞大的身躯在黑暗中缓缓向他靠过来。
    男子靠在树上,懒洋洋地说:“快点吃吧,别抱怨了──我都还没抱怨呢……什么,想吃女人和小孩!我从来不吃雌性和小孩子的,你死了心吧。”他自言自语地说着,一声低低的咆哮从他身边响起。男子不为所动,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依旧滔滔不绝地说着:“不给你弄女人和小孩子就吃我?你吃啊!吃了我看谁还会来喂你?不是我说你,就算不知恩图报也不该在那里张口吃我闭口吃我吧,我可是每十年就来喂你一次,风雨无阻,排除万难,义务反顾,一诺千金……我可坚持了二百多年了,你也不想想你一次吃多少,积攒这么多东西容易吗?为了让你吃饱我省吃俭用、精打细算、开源节流、自力更生……你没看我自己都饿瘦了……”
    又是一声咆哮响起,这次的声音里明显增加了威胁的意味。
    “你别冲我大呼小叫了,快吃吧,又不是我把你困在这里的,现在只有我记着你,把自己的食物给你吃,还来陪你聊天,你看我对你多好啊,你怎么能不一点不感动呢……”男子还在喋喋不休,那个庞大的影子忽然静止不动,须臾不见了,这时风雨忽歇,云层一下子裂开,月光洒在了大地上。
    男子依旧倚在树上,但是他的笑容不知何时收敛了起来,仰头看着皓月,良久长出了口气似的说一句:“又是十年……”
    轻风吹过卷来雨后山林的清新气息,取代了刚才令人倍感压仰和窒息的空气,一只田鼠出现在草丛中探头探脑,接着一只小虫跳过了草叶,这片树林仿佛一下子有了生机,男子伸手在那只小田鼠鼻子上弹了一下,当田鼠惊惶地逃回洞中时,男子也消失了踪影。
    虽然山并不高,路也不算崎岖,白若琳走了不到四十分钟还是开始喊累,同行的几名男性都向她伸出援手,她却有些刻意的靠近刘地,想把自己的行礼交给他。刘地歉意的笑笑,给她看自己手中已经拿的两个背包,最后还是周峰接过了白若琳的背包。
    “哼。”张倩听到身边的唐诗雅冷笑了一声,显然她对于刘地不接白若琳行李的事十分开心。张倩摇摇头,要不是怕太惹人注意,她真想把刘地拿着的自己的背包拿回来算了,免的一不小心卷进白若琳和唐诗雅之间的明争暗斗去。
    唐诗雅又跑到刘地身边,一会要从自己的包里取东西,一会又要拿水壶,一会又抱怨着山路难走,大大方方地勾住了刘地的胳膊。刘地对于女性挎他的胳膊显然十分欢迎,马上向唐诗雅贴的更近了。
    开明山距离立新市四十公里,是座没有经过人工开发、还依旧保持着自然风貌的山。最近城市青年流行登山运动,这座山势即不险要,方圆也不甚宽广,而且风光自然优美的开明山便吸引来了不少登山者,这些自幼生长在大都市的青年男女购备简单的用品,利用一个双休日就可以在山里尽情的享受自然美景和清新的空气,即可以放松身心,和朋友之间联络感情,又可以表示自己是走在流行最前沿的,所以每到节假日这座山便很是热闹起来,连山下的小村庄里都出现了专门为登山者提供用品、食物的商店。
    眼前这一行九人,也是一支这样趁着长假来登山的队伍。
    其中的四名女性都是大学的学生:宋真、张倩、白若琳以及唐诗雅。宋真是张倩的同班同学,这次登山就是她邀请张倩来的。宋真是个颇有男子性情的女孩,大方潇洒,平时喜欢仗义执言、打抱不平,张倩很喜欢这个朋友。白若琳是低张倩一级的学妹,S大学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位才貌双全的校花的,而且这次一起来登山的五个男子中,来自S大学的三个全是冲着她来的;唐诗雅皮肤白皙,甜美可爱,虽然自从白若琳入校后她就成了“前任”的校花,但是她性格娇憨,不象白若琳那么清高自许,平时在学校中也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而且现在那个叫刘地的男子对她就显然比对白若琳更有兴趣。
    九个人中只有两个不是S大学的学生:宋真的男朋友陈术是个公务员,戴一副金边眼镜,颇善言谈,性格和宋真相仿,落落大方;而另一个男子叫刘地,却是半路上加入队伍的,他自称是市立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利用假期来爬山。刘地身材高大,五观英俊,而且言谈、打扮、举止都透着“新新人类”的味道,站在男性们当中颇有鹤立鸡群的味道,他一加入进来唐诗雅就粘上了他,就连已经有三名护花使者跟随的白若琳也忍不住对他格外注意。
    虽然年龄上相差无几,但是S大学的三名男生和陈术、刘地相比,就令人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三个也都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可社会人士的某种成熟正是他们缺少的。
    秦长路是S大学学生会主席,品学兼优的才子,而且并无傲气,毫不造作,领导能力出从,唯一是他太知道自己优秀了,未免有些咄咄逼人的气质。他追求白若琳已经一年多了,不过从白若琳今天对刘地的好感看来,秦长路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只怕这次他跟进山里来也是徒劳无功;另外两个男生周峰和吴尚立原本是好朋友,但是自从他们一起追求白若琳后,就有些面合心不合。吴尚立相貌英俊,虽然和刘地相比还显不如,但是他身上从里到外无一不是名牌,很会打点自己,平时也一向以美男子自居。吴尚立这个人虽然有些“臭美”,但是为人爽朗,讲义气,对朋友绝对没有话说,所以不论在男生还是女生中人缘都很好,这次登山也是他先提议的;周峰是富商的儿子,他在花钱方面却和好朋友吴尚立不同,很有分寸,对朋友出手大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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