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能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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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能刑警-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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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风的炼神过程就很奇特,经过与那个没有见面的高手的两次较量,他的功力也有了一个较大的提升,这就是王风对神识方面的锻炼。没有对手,提高就会受到限制。
    看守所建在郊区的一个小镇,原来在近郊,因离市区太近,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就请求拨款,重新在郊区的W镇建了一个新的看守所,这个看守所很大,占地面积已经到了恐怖的地步,高大而厚实的围墙,墙的上面外加一米多高的铁丝网,接通高压电后,粘上死,碰上亡,其防御就更加的严密。
    四个方位的墙角位置上修建了岗楼,是武警部队战士在里面执勤用的,在上面的位置上可以看到整个监狱的内外环境,他们荷枪实弹,双人双岗,昼夜值班。到了晚上,岗楼的顶端还有巨大的探照灯,发出强烈的光芒,可以扫射到院子里的任何一个角落。那白色的强光,会刺得人难以睁开眼睛。
    这些布防对于在里面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逃狱的可能性等于零,绝对是插翅难逃。
    到看守所这段路,用了他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可见这段路有多远。当王风与胡兵、宁文三个人来到看守所时,已是晚上6点20分左右。
    按规定,门卫应该是警察,但王风来过很多回,都发现一个特殊现象,这个门卫总是穿着一件警用作训服,也没有配戴警衔。一般白天的时候,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值班的人,这个人穿的是警服,很正规。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个看守所的门卫人员都是快要退休的人,或者有的就是已经退休了的人又反聘回来发挥余热的。也许是第一道门并未像监区一般严格,他们只是按规定把关,见证件或提票就放人进去。
    今天值班的人40多岁的样子,脸黑黑的,眼神很犀利,符合一个看守所警察的形象。不然的话,什么人都能进看守所,那还得了。
    他站在窗口的后面,很认真地来查验进去提审人员的证件与提票。
    王风没有下车,是宁文拿着自己的证件过去的。
    在宁文的前面是一个身穿蓝色衣服的检察机关公务人员,那个门卫十分仔细地看着那两个检察官的工作证,看完后又看提票,直到一切提审的手续都符合要求了,才放行。这还没完,他又认真地扫了两眼提审者的神态,这时你若细心观察就会发现,那双眼睛让人感觉如同电子扫描仪一样。被他“扫”过的,才算是没什么问题了,也就可以顺利地进入第一道门了。今天的办事流程没有任何的变化,还是如往常一样,那个门卫照例看了一眼宁文的工作证,又看了看他们开的警车。
    然后问了一句:“提票呢?”
    这时,王风早已经把车窗玻璃摇下来。替宁文答道:“我们是郊区刑警大队的,不是提审的,是与张所约好了来的。”
    “哦,进吧。”
    他们开车直接进去,大约几十米的样子,是一座办公楼。将车停在划定的停车场后,他们快速向楼内走去。
    所长的办公室在四楼,王风曾经来过N次。在派出所当片警,管的事多,治安的刑事的,都会遇到,所以到看守所来的次数自然就比较多。
    一个月得来几次,有的时候会更多,因为王风所在的地区是郊区,外来人口多,里面常常隐藏着些逃犯什么的,跟看守所打交道的次数比一般的派出所多得多,以至于负责监区的几个哥们都认识他了。但与所长见面的时候却不是很多,原因是每次来都带着必要的手续,进去之后,一切都走正常程序,按原则来办事,该提谁的时候,就把谁的提票递上去,没有更多的麻烦事。只有在手续上有什么问题;或提票上的签字有什么疑问,而办事人员又做不了主的,才去找所长解决。
    这不,在楼梯上就见到一个往楼下走的哥们,是看守所的老李。
    “又来押人了?”老李站在缓步台上问王风。
    “噢,不是押人,是来找张所有点事。”王风说道。
    “快去吧,张所在呢。”老李边走边说。
    “谢谢。”王风说。
    “这小王,还客气上了。哎,听说你调到刑警队去了,是不是真的?”老李回头问王风。
    “是啊。”王风笑着说。
    “好好干啊。”说完走下楼去了。王风有一个战友叫周远,转业后就分在这个看守所,当看守。这里的人员上下班都坐班车,由于路途离市区远,冬天逢下大雪,就得在看守所里待着。起早贪黑地,也很辛苦。
    一次来办事,碰到了周远,他就向王风大倒当看守的苦水,说他的无聊无奈,因这里的工作就是整日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非常枯燥乏味,更多的是闲暇时的孤独与寂寞。
    王风也很同情他,就讲了自己的工作情况,三天值一个班,没有加班费,没有星期礼拜,辖区发生所有的事情都得到场。这时,他才听明白,其实派出所才是最累的。
    让王风不解的是,他后来居然找到一个上级机关的领导,这个领导曾经与他在一个部队工作过。他说他要请调到郊县的一个派出所里去工作,那个领导听了发了火,说你这个家伙怎么想的?是不是脑袋里面进了水,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派出所才是最累的。领导问他:你还去不去了?他答:去。领导说:完了,你傻了。便批准了他的报告,最后他离开了看守所,如愿以偿地到了派出所工作。那个领导一怒之下,把他分配到了一个比我所在的派出所更远更偏的一个派出所。
    他说,他喜欢派出所里的这种累,喜欢这种忙忙碌碌的没有一刻轻闲的累,他爱上了派出所的工作,后来,他当了副所长,主管本所的治安的治安工作。某次战友聚会,他对王风说了实话,他说他不喜欢看守所的那种累,那种累是他不能承受的一种累,是很不舒服的累。
    王风就笑了,把累分成舒服与不舒服的,他算是第一个了。
    去年的时候;他还在这里;王风每次来提审;都要到他这儿看看;聊几句;然后就各忙各的,但现在他已经不在这里了,他们只是偶尔还通个电话,说说自己工作上的一些心得。限于偶尔通个电话,是因为他们都太忙了。
第三十六章 一枚奇怪的钥匙
    张所的办公室在挨着楼梯的斜对过,门开着。张所并未走,想来他是在等着他们。
    王风象征性地敲了敲门,张所抬头,王风就边往里走,边说:“你好,张所。我是郊区刑警大队的王风。”
    “你好,我知道你的大名,你在派出所的时候我就见过你,那时你们破了一起大案,光嫌疑人就抓了几十个。来来来,坐坐。”
    “是的,那时可没少麻烦张所啊。”对他的热情,使王风他很感动。
    张所40岁左右,个头很高,但却有点清瘦,是一个很热心的人。他指了指办公桌对面墙角的一排沙发热情地招呼王风他们坐,然后又走到饮水机前去接水。王风上前拦住了他,说道:“张所就别忙着倒水了,我们来是为了那封信。”
    “好的。”张所见王风拦着他,就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在椅子上坐下来。
    大家都坐下了,才说正事。
    边与张所说着客气话,边取出手机,拨了李局的号码,刚响了一声,李局就接了。
    “你好,李局,我到了,现正在张所的办公室。”王风对着电话说。
    李局在电话里对王风说道:“你把电话给他,我跟他说。”
    “好的。”我将电话递给了张所。张所接过电话,说道:“你好,李局,我是看守所的张军。”然后就是张所连着答了几个是,应该是李局跟他说了这件事,接着是张所说了声再见,通话结束。
    之后的一切就简单多了,就是按正常程序办。
    张所用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拨了个号,不一会,有一个穿着警服的女孩,20多岁的样子,长得很清秀,应该是刚刚毕业的警校学员刚参加工作的。她的动作轻盈,像在跳舞。她很轻快地走到张所的办公桌前,将一个塑料袋子递给张所,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本登记册。
    这个女孩应该是他们看守所的内勤,专门负责保管被关押人员物品的,她手里拿着的布袋里面放着的,应该是金放一些个人物品。
    张所示意女孩可以将东西放下了,女孩轻轻地将里面的东西全数倒在办公桌上,手表、手机等。
    最后倒出的是一封信,是金放写给王风的。
    王风将信拿过来,信是折着的,他并立即拆开看信的内容。只从信纸上透出的墨迹判断,内容应该很简单,只是寥寥数语,该是说明将东西交给王风的目的,也算是了了他的一个心愿。从信的字迹来看,他写信的时候,心境很平和。
    接下来,王风只是从这堆物品里一下找到了一个类似于项链的东西,并未碰其它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个项链就应该是金放信中所说的钥匙,因为这枚钥匙确实很特殊,特殊是它的别致精巧。这枚钥匙更像是一条项链,而金放也确实将它当做了项链来佩戴的,这条铂金链子在室内灯光的照射下,闪动着璀璨的光芒,又如平静的水面,被阳光照射时的样子,波光粼粼。
    “这条链子是不是纯铂金?”王风问身边的胡兵与宁文。
    “是的,应该很纯。”胡兵拿着它在眼前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说道。因为他的妻子就在S市一家较大的首饰店工作,耳濡目染之下,也就对金银饰品有了很深的鉴赏能力。
    “是不是这个家伙从哪个女孩脖子上抢来的,但又不像,因为这枚钥匙与这条链子是一体的,或许是哪个精工巧将后将这枚钥匙加上去的,也说不定啊。”王风拿着那条链子自言自语地说道。
    王风并未在看守所做过多的逗留,在女孩的注视下,迅速地在扣押物品清单上签了字。将项链和金放给自己写的那封信,小心地装进包里,跟张所客气了几句,就离开了看守所。
    几个人出了楼,上了车。回去的时候,换了胡兵开车。
    30多分钟,他们返回了市区。
    他们直奔创业路上那家叫九品香的饭店,因为这家饭店的菜做得非常好,王风特别喜欢吃他家的糖醋鱼,味道很好。也许是这家菜很有特色的缘故,所以这家饭店的生意非常火爆,去晚了甚至连座都没有。在去看守所前,王风答应要请他俩到到大的饭店去吃饭,就要做到。
    这的确是一家大饭店,因为它的经营规模很大,客人也多。到了晚上,晚到的连个停车的泊位都找不到。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的,而来这里的,年轻人居多,红男绿女,男孩帅气,女孩打扮时尚靓丽,他们成双成对携手而来。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过了人最多的时候。这一天忙下来,大家都很疲劳,又累又饿。所以在回市区的路上,王风就已经做了安排,悄悄地给徒弟小肖打了个电话,让他去这家饭店安排一个房间。他曾经在这家饭店工作过,当了很长时间的保安,对上下都极为熟悉。
    因为怕晚上还有临时性工作,酒瘾很大的胡兵也只有忍着没喝。也许是大家都饿了,他们吃的份量多些,让负责他们这桌的服务员大惊,心想:这几个人八成是饿死鬼托生的,真的能吃啊。他们就像好几天没吃饭一样,吃了一桌子的菜,不包括饭。尤其是那条鱼,服务生刚将菜端上来,就被两人扫荡得干干净净,只剩鱼刺还在盘子里,光秃秃的,突兀而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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