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手机站w…a…p。1…6…k。c…n)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到邮局去打了包裹寄回家。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她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乳白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正文 第十六章岁月静好
更新时间:2009…12…11 10:54:19 本章字数:6482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可自寻烦恼。
看不明的事情便无视,想不通的问题便不想,这样对谁都好。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却偏偏拖了她一路爬上山,害得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都觉得累,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也不忘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要听实话?真相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返回,不过,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有人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说,掩不住嘴角的笑意。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大半日都不见消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要中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跑到桌子上,绕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免不了被逮住。程少臣地把她压倒在床上,边上下其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沈安若被他弄得全身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奸邪地笑,露出莹白的牙齿。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滴滴答答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舔吮着她,像婴儿一般含着她。她微合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再揉乱。难得他不反抗,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说:“好。”
他们认真地为这个计划做准备。沈安若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所有那些只有一点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同事聚会都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了。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就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再好的女子,一旦嫁人,也是这样的面目可憎。等做了妈,完全就成了母夜叉。”程少臣烟瘾不大,本来抽得就少,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便觉得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挑食,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