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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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剑-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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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小心翼翼地在林中前进。这里的确适合伏击,厚厚的积雪可以将任何大型陷阱完美掩盖,如果再加上幻境,远来的人很容易走入圈套。好在琉星的“星空猎网”也有探测陷阱的能力,只要放慢速度,就不怕那些简陋的布置了。
    走了大约一小时左右,道路中央出现了一个兽人的身影。或许是见陷阱无效,幻术也被破去,只好硬碰硬地来阻击了吧?
    那是个身材魁梧的武者,盘腿端坐在路中间,还有一人多高,若是站立起来,起码有两米五高。他是个典型的狮人,一双金色的眸子炯炯有神,饱经风霜的脸上散发着草原王者的威严,左侧脸颊上还有个十字刀疤。不过他的打扮比较古怪,金色的毛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辫,身上穿着一件样式怪异的宽大绿袍,上面描绘着金色的菊花,这和喜欢赤身作战的兽人猛将和喜欢穿矮人制造的精工铠甲的兽人贵族都完全不同。而他的身前,则横摆着一柄刀。
    如果不是因为那人长着一张典型的狮人面孔,康特倒觉得他很像东大陆一个名为扶桑的岛国上的土著,不禁脱口而出:“东瀛人?!”
    虽然依然肃穆端坐,但那名狮人的瞳孔中掠过一丝错愕。显然,康特说对了答案。
    “是那个刀剑不分的小国吗?看来那里的蛮人还是喜欢和兽人搞在一起啊!”艳也凑了上来,用讥讽的口吻说道。
    将眼前的队伍扫视一遍,认定这就是自己要伏击的目标,狮人一摆手,身后的树林中闪出了很多蒙面的黑衣人。从他们执刀而立的姿势看,应该也是扶桑国的武士。他们散落在不同方位,看似毫无章法,但实际隐藏着某种攻防一体的阵法。
    康特知道,这些家伙喜欢对峙,直到一方按捺不住焦躁情绪先攻,或是出现破绽。“耗下去也没意思,不如让我们掌握先机好了!”他拉琉星向侧面一闪,将已经组成预先商定的防守阵型的众人亮了出来。这个阵型的妙处便在于,以露娜和史黛拉为中心主攻,其他人都负责防守。敌人的目标是候补圣女,所以一定会重点攻击女性,但肯定不会想到,队里没有一个女性是好惹的,而真正的候补圣女,都擅长远程攻击。
    见到这边已经行动,兽人方面也展开了攻势,几个黑衣人有如鬼魅地冲了过来。
    对着虚幻的身影,露娜将手中的七弦琴横转过来,同时吟诵起祝福颂歌。魔弓、魔琴两用的“夺命天籁”可以接纳任何一种元素力量,所以使用者只要是魔弓手就可以,不限属性。密银和魔龙筋绞成的弓弦,比虚无的光之弦更具实用价值,必要的时候也能搭上实体箭,来以纯物理攻击击破拥有魔法无效属性的生物。
    露娜同时拉动了三根弦,光之力凝结成了一支耀眼的光箭。每多用一根琴弦,就要多注入一个单位的力量,最大威力的七倍叠加,被称为“死亡之颤音”,虽然露娜现在也能勉强使用,但单纯追求力量强大,在可控性上就差了许多,所以不如把威力控制在三四级,注重准确性好用。
    “嗡!”一声弦响,就有一个黑影倒地。
    光组成的箭,快得不可思议,几乎在发射的同时就命中了目标,跟它比快已经变成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而且露娜为自己加了祝福,命中率几乎是100%。那些一贯以“疾如风”为目标的黑衣人,突然发觉,自己仿佛赤身裸体站在冰天雪地中,而对面就是一群饥饿的狼一般,但他们所收的训练就是绝对服从、以完成任务为第一目标,所以即便心有恐惧,也要一如既往地冲上去。所以,他们不仅没停步,反而哇哇怪叫起来,将骨子里的一股狠劲尽情爆发出来。
    史黛拉冷笑一下,从背包中抽出自己的双枪,“砰砰”几声,就放倒了好几个黑衣人。
    由于这时代魔法泛滥,火药因为低效率、不可靠的品质以及燃烧后产生的刺鼻气味而鲜有人问津,炼金术士们积极发明、改良的火枪只是某些懒人用来打猎用的东西,大多数佣兵宁可使用弓弩也不愿去碰那些不保险的玩意。史黛拉的研究成果,就是参照火枪的造型,发明了直接填装魔法晶石作为能源的魔法火枪,所以被授予“枪之炼金术士”的称号。
    史黛拉潇洒地开枪,每一声枪响,都是一份死亡的邀请函。露娜也不甘示弱,奏响了死亡之曲。尽管黑衣人不顾一切地拼死冲锋,但都无一例外地成了两人的活靶子,倒在两支队伍间的路上,负责防卫的人根本没机会上手。
    众人都很满意这种战况,唯有一人例外。
    “你可千万别学那败家女,简直是在燃烧财富啊!”康特生怕琉星一高兴也去学做那种武器,叮嘱道。的确,直接抽取晶石的力量,虽然经过放大、增幅,消耗已经大幅度减小,但不像箭矢般可以回收,也不像魔力般可以再生,消耗得还是很快,史黛拉填进去的那一大把零碎晶石,恐怕战斗完也就耗没了,而那都是钱啊!这种把昂贵的晶石当作消耗品的做法令人感到震惊和心痛,不过史黛拉的理论是“人家没有多少魔力嘛!再说每个炼金术士都是财主,所以用财富武装自己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不过琉星的回答有些出乎康特意料:“的确是很浪费,不如‘夺命天籁’那样巧妙,但是什么魔力也没有、只有钱的富翁们一定乐于拥有这样的利器。如果它大规模普及的话,战争的形式一定会有所改观。”
    康特一愕,没想到琉星竟会在全局的高度来思考。此前,无论魔法还是武技,都需要天赋加上勤奋修炼才能使用,而魔法火枪则根本不用考虑这些,连一个小孩都能使用,这种捷径无疑会受到热烈欢迎,而潜藏在人类心底的邪恶也会暴露出来。人类不像兽人那样富有侵略性,不是因为本性纯朴善良,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兽人那样强健的体魄和锋利的爪子、牙齿。野心,是很多人都不缺乏的,只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力量和施展的机会而已。一旦让一个拥有野心的人掌握了这种容易使用而又强大的武器,原有的平衡势必会被打破,战斗也会变得更为惨烈。
    “真会那样吗?难道这竟是灾厄的源泉?”康特心里一惊,开始留意起史黛拉的发明来。简单评估一下,当前的魔法火枪还有不少改进余地,能源消耗可以更少、火力可以更大,而枪支重量可以更轻……这样一来,不需要多加训练,一支小规模的军队就可以突破旧式军队的防御,甚至攻占中等规模的城市。不过,还是不用担心,照目前这种情况,它顶多成为人们苦苦追求的新的神器种类,而不可能得到最大限度发展,更不可能大范围普及。其中的最大限制,就在于武器的生产和弹药的准备上。这种炼金术士自制的武器,内部设计极为复杂,造惯传统武器的一般工匠根本无法理解,更谈不上复制;而在发明可以替代手工加工的精密机械之前,即便是矮人大师和炼金术士也没能力大规模制造这种武器。虽然制造机械也是一些炼金术士的强项,可要制造出那种可以加工魔法材料的机械,其间难度可以用“时代的限制”来形容。至于弹药嘛,就更好解释了,晶石矿的产量本来就不高,如果拿来作为魔法火枪的弹药用的话,没多久就得把现有的全用光,采掘速度更跟不上消耗速度。想明白这些,康特终于松了口气。
    而此时,兽人方面的进攻也总算告一段落——他们已经只剩狮人一个了。在光箭和魔法弹一直稳如泰山的狮人站了起来,一抬手,横在地上的刀就飞入他的手中。
    “我名豪格,豪格…金色獠牙,兽人唯一的剑圣。看到我剑刃的人,只有——死!”
第四十节 死斗!兽人剑圣豪格(下…改)
    “叮!”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几片金色的菊花飘落,史黛拉手中的一对魔法火枪“双龙吟”齐刷刷断成两截。而若不是艳及时向后拉开她的话,断的可就不是她的枪,而是她的手了。
    “这就是剑圣的实力吗?!”手握魔剑“苍岚”的文德尔脸色灰白,本来负责保护史黛拉的他和旁边的珊蒂根本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只觉眼前一花,豪格…金色獠牙就已经冲过了他们的防线,欺进了史黛拉身边。要是没有艳在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叮!”紧接着又是一声脆响,接着是一声沉闷的爆炸,空中流窜起一股狂暴的乱流。不等乱流散尽,豪格已经后退,双手竖执刀于身体右侧,瞳孔略微收缩,一双金眸中映射着那个将他的攻击完美阻截的对手——只在额头留了一小撮黄毛的壮汉。
    翁格先生像雕塑一样凝立在露娜身前,臂上青筋毕露,套在手上的银色拳套上还散发着袅袅热气。刚才正是这位曾8次夺得过“大陆拳王”称号的人,挡住了兽人剑圣的一击。
    但过了大约十几秒,表情严肃的翁格先生突然“哇”地吐出一口血来,单膝跪倒在了地上。
    翁格先生和豪格论领悟的境界本来不相上下,但豪格在两点上占有绝对优势。一是体魄,兽人比人类强壮那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一名本就是以强悍而著称的狮人中的强者,豪格更有着和天生神力的巨人一较高下的资本;翁格先生既不是异类,又没经过人体改造,仅凭斗气是很难弥补物理攻防能力的巨大差距的。二就是武器,如果翁格先生所用的是S级武器的话,那么还可能将倾斜的胜利天平扳回来,但他那一对拳套“蝶之舞、蜂之刺”只是由密银制成的B级武器;而豪格所用的乃是扶桑名匠吉冈正义以来自天外的百淬天钢特制的太刀“菊一文字正义”,别看说是太刀,可由于是按照兽人的身体比例放大,其长度却比扶桑人所用的大太刀、野太刀都长,达到1。85米,在长度、重量上占足了便宜。所以,人类的“大陆拳王”与兽人剑圣硬碰硬比拼一招,顿时吃了亏。若不是翁格先生在那一击上还运用了压缩风元素破敌的爆裂拳法,一旦让豪格的剑法使出连击,他会败得更惨。
    “哼。”看着雕成16瓣菊花造型的金色刀镡,豪格嘴角露出冷酷的笑容。要知道,他的剑圣身份可不是徒有虚名的。
    作为“金色獠牙”这个充满荣耀的姓氏的继承者,豪格本是狮人族族长之子,但叔叔庇隆特勾结鬣狗族的人在一次游猎中害死了他的父亲,篡夺了族长之位,迫使他走上漫长的逃亡之路。他徒步穿越了亡灵肆虐的敖德萨冰原和终年被迷雾笼罩的天池山,来到了兽人传说中遍地丰腴的富饶之地——明,但那里处处一派安乐祥和的景象,让内心中极度渴望争斗和杀戮的他感到很不适应。他想让自己变得强大,然后回去复仇,所以前往各大名山,寻访那些拥有呼风唤雨、移山倒海之力的修真者。但所有修真门派都将他拒之门外,虽然言辞各不相同,但要表达的意思都是一样的——他心存杀念,与修真的目的背道而驰,根本不能理解仙法真谛。他一怒之下也曾想改投魔道,在几个村中杀人饮血、吃肉,可引来的那些魔道中人都嫌他资质愚钝,化成人形了还不会半点法术——这一方面是误解,那些没见过兽人的人把他当成了本土的狮妖;另一方面,他在法术方面的天赋和领悟力也实在可怜了些。只有佛门中人愿收留他,但他一不愿“放下屠刀”,二不愿剃个秃瓢,三不愿成天吃斋念佛,所以只待了一天就逃了出来。“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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