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花打人爱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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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花打人爱谁谁-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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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健将毕业后分到外贸系统,做些亚洲国家的生意。在他的两居室里,闪闪度过许多稳定日子。两个人在镜子里一照,真般配,不由得做了几个婚纱照造型。闪闪以为她就这样下去,和她从少女时代就认定的未婚夫生生死死。后来,闪闪说,这简直像指腹为婚一样封建。 
  未婚夫的情变闪闪毫无预感。等翻出他的结婚证书,闪闪还是不能从噩梦中完全醒过来。她英俊健美的王子在执行翻译任务中认识了一个日本女人,几个月以后,他们结婚了。 
  和爱着的人说分手,也是撒娇方式之一。即使金闪闪在与青梅竹马争执和别扭中,无数次提过“分手”,但从来没真正把它当作动词看待。金闪闪把它当成一个虚词,可有可无,起到是只是改变一点语气效果的作用而已。金闪闪从来没有做出切实的情感准备,她从来没有设计过退路。然而,“分手”,这个词垂直落下来,带着它的感叹号,金闪闪猝不及防,深受内伤。 
  准确地说,金闪闪并不是在与男友云雨初试之后成为女人的,而是在这次情变以后,她才真正脱却孩子的角色,有了一颗曾面临绝境的沧桑女人心。闪闪咬着牙写完自己的毕业论文,即将走向社会,她知道在酝酿一个新的自己。 
  或者说,青梅竹马给了金闪闪真正的教育,一是明白什么才堪称戏剧化生活;二是爱情也能成为谋生手段;三是永远不要全面交出,让自己爱得没有退路。 
第一章
她的外号“黑寡妇”
  感情易碎,要小心轻放,像个玻璃杯——如果摔碎了,就会有很多人捡到它。那个青梅竹马像个报幕员,他的离去宣布了闪闪绚丽多彩的爱情演出才正式拉开帷幕。 
  此后的金闪闪,她的美貌和风情完全被挫折后的智慧开采出来。闪闪坦率地承认自己在恋爱中很实际的,她的聪明在于,完全不显出任何实际的样子。她像是无辜的孩子,或是迷途羔羊,总能唤起男人的保护感,并且在保护中萌生微妙邪恶伴随的欲望。 
  金闪闪几乎本能地找寻富饶的成功人士。她告诫我们,许多女人作为情侣时对男人的迷恋和日后成为妻子后对男人所厌烦的理由其实是同一个:他对金钱的轻蔑。 
  最初阶段金闪闪不肯在感情中承认自己的市侩企图。 
  和一个被她形容为“富而不仁”的男子分手时,她还为自己寻找更体面的理由。闪闪说,男人爱女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的可以为她醉,有的可以为她死,有的则是可以为她花钱——只有到了肯为她花钱的程度才能证明他的爱是真实有效的,是付出成本的,是生活的,是有据可查的,他是爱得肯于牺牲的,而不只是个一味付出眼泪的男人——那种人看似情种,其实是为自己正扮演纯情少年而暗自享受。这个“为富不仁”的家伙,好像很狂热,电话不断,间有芬芳的小情书,浪漫得不像商人像诗人,其实,闪闪发现他清醒得很,送礼物让闪闪挑,一定是绕过珠宝奔皮包的。闪闪曾经解释说,她离开他不是因为众人以为的贪财不得,而是找到了一种他不够爱她的确凿证据。他所谓的“狂热”,都不忘计数成本,闪闪说这种人永远不会忘情。 
  对于自己的嫌贫爱富,金闪闪很快放弃了必须一个正义理由的需要。 
  她又说,我们谁不是缺点丛生,但有钱可以帮助我们克服一些常见的缺点,诸如吝啬、计较、自卑等等,说来说去都是与穷困密切相关的不良品德。闪闪追求完美理想,她立志站在更高起点上,先做个经济富裕的人,或者,嫁个经济富裕的人,以便就近向他学习。她又说,对于富翁来说,上亿财产减少了一个百万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像挣扎中的人,收入从一千变一百就会给生活带来地震。难道,我的财产刮分运动不是在为世界的平等与和睦做出了一点贡献?难道这种流动,不是让财产出现在最需要的地方,就像慈善组织对于孤儿的救助? 
  我和小猜当闪闪的面叫她的外号“黑寡妇”。叫“寡妇”说冤也不冤,虽然没有哪个亲夫入了土,但我们说,那些男的都被她害死了。 
  比如,她的第一次婚姻与其说是个失败的婚姻,莫如说是个成功的——它的成功就在于它的失败上。作为对年轻时受害经历的报复,她还真嫁了一个日本人。我不仅见过他的相片,还在饭店门口曾对那人惊鸿一瞥,不用说,是个日本人,只有日本人才在高温酷暑天西服革履穿得笔挺,裸露的面积少而又少,领口袖口都雪白,没拆过包装的样子。旁边的几个人都穿得露胳膊露腿儿的。他雪白的袖口和领口,使得可能的裸露面积又紧急地缩小了一圈。婚姻不足两年,离婚女人金闪闪带着她成功谋划的数百万财产衣锦还乡。我们后来也不知道那个倒霉的前夫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以为并非人人都能有这样的奇遇,只有有胆有识的女性才能创造非凡之举,那些等着天上掉馅饼的,掉下金子也不明白捡,掉下馅饼太大了,就重成了铁饼,不被砸死就不错了。金闪闪深入虎|穴,虎口脱险还拔了虎牙,岂是那些不齿闪闪作为的女性能效仿得了的?金闪闪的一个女朋友不就有了血的教训,趁年轻在几个可能发迹的男人身上都押了宝,后来,他们倒真的发了迹,却带着她的宝,跑了。 
  印象深的还有闪闪的一个老年情人,虽不致牙齿稀疏,牙缝也是够宽的。他的衣着、派头,流露出他的不凡身份。烛光晚宴后和他的第一次接吻,闪闪甚至触及了对方卡在牙缝里的一根菜梗。他曾是著名的商界人士,现在已从巅峰上下滑,但往昔风光给了他一种持续不断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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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他正担心失去自己的权力和体力,闪闪肯定是乘人之危。” 
  “什么乘人之危?你这不是狗眼看人低吗?实话跟你说,那种事懒得干,也不值。要是那个威还行,趁人有威力的时候,先下手为强,那才是我闪闪擅长的。越有威严,越有威力,越好……”金闪闪眨了一下左眼,“我可是个不畏强暴的女人。” 
  “你当然不畏强暴了。你何止是不畏强暴,我看你是欢迎强暴。” 
  更恶毒的话我没说,因为我实在看不出那个老胖子有多可爱,闪闪这么对生活挑剔的人为什么能够容忍呢?和他Zuo爱,看见他的肚子觉得他正怀孕,看见他的脸觉得自己在乱仑,何乐之有?那个身经百战的家伙能剩几分余勇? 
  不过后来证明我果真低估了老胖子。年事已高的人,未必生理和心理都跟不上趟,许多生理教材都是照本宣科,忽略人间本有太多异数。闪闪的音响里放着她热爱的王菲唱到《誓言》那句:“也许会想停也停不住……”闪闪幸福微笑,介绍老胖子的绝技奇功:“在别的男人想挺也挺不住的时候,他是想停也停不住的。”我浮想联翩,眼前茫茫,那是一大片白肉在荡漾。 
  所谓美女嫁,我们总是停留于口号似的赞同,比如高呼均贫富,天下如一才美好,闪闪这种人利用自己的有生之年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努力。闪闪说当她六十,定要嫁四十以下男子,以使财产再次流动。 
第一章
最后的温情一瞥
  生活如小说,总要安排必要的重逢。一天一天,一年一年,金闪闪过得风行水上,游刃有余,她妖娆、富有还风趣,还要什么呢?她还要解开心里的那个芥蒂。 
  接到青梅竹马电话的时候,闪闪故作镇静。他在听筒里说话,像俯在她耳根说话一样,声音里有一种奇怪的陌生与熟悉。金闪闪突然以为离开他以后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让他后悔当初的选择吧。闪闪放下电话,陷入自己的假设里……越想,越觉得事实如此。她心情暗淡,想起当初被抛弃时的绝望,她突然变得无人疼惜,她的食欲不振,精神恍惚……回忆让她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金闪闪哭得梨花一枝春带雨,无人知是故人来。其时,月色横空,花阴满庭。可怜的美女金闪闪倚窗独立,正是情短柳丝长,人远天涯近。 
  约的是凯悦酒店。咖啡区,一棵常青的假树下,堆积着由染色石子化装成的咖啡豆。外面是喷泉,一浪高过一浪。出门前闪闪精心选了靓衫,画了诱人的妆,嘟着嘴检查唇红,她想着美艳将是最有效的报复。她想得对,从对方的惊讶和迷恋上,闪闪收到预期的成效。她看到对方的脸,慢慢燃起对她的亲近欲望。 
  那个见证过少女时候的青梅竹马,那个倜傥的帅哥,那个肌肉漂亮的运动健将,坐在对面,闪闪看到他浮凸的小腹……时隔多年,这是她曾经负心而去的王子。她慢慢喝了一口饮料,放下冰凉的玻璃杯,把身体向后靠了靠。 
  青梅竹马显然被闪闪诱惑了。 
  本来,他的目的不是重叙旧情,他在异国活得平稳无忧,没有闪闪曾天真以为的:在愧疚中日日夜不成寐,怀念令他难以自持,终于在永失我爱的自我折磨中受到惩罚,夫妻关系冷淡,导致妻子偷情,事业败落,飘泊羁旅,落叶无根……真可惜,这一切还没有发生的迹象。连他自己都抱怀疑的情分,到后来竟变成踏实得都有点平庸了的幸福,再后来生了一双儿女,更巩固了为夫为父的责任。他长于人际,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细节,又保持着一张老实人的厚道模样,办事滴水不露,事成之前决不张扬,借以妻子家庭方面的助力,不久就在一间日本中型企业任中层干部,收入不薄,过上了中规中矩的中产阶级生活。 
  他对金闪闪,当然还有几分挂念,不过是皮肤上偶尔的痒,轻轻一挠,也就过去了。他只是看看故土和旧人。看看而已,他的行动没什么连续性的打算。他的生活在日本,永远会在那里了,稳定中庸但让人体面的日子,事实上他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时光倒流,他还走鉴真前辈东渡的老路。 
  但是,他没想到金闪闪已出落成一个如此出色的女人,一个能唤起别人的性幻想又能同时不敢让人轻易下手的女人,是的,她现在修炼成了一个尤物。虽然没什么痛不欲生的追悔,但青梅竹马都能觉出自己呼吸里的浑浊,眼神里的期待,口气里的谄媚——竟然和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同床共枕过,他都不相信自己曾有那样的运气。 
  金闪闪的脊背用力靠向椅子,她寻找她的昨天,在这个似熟悉还陌生的脸上。这是她无数次亲吻的嘴唇,她曾经熟悉里面两面针牙膏的气息;这是她停泊过的胸膛,她少女时候不谙世事的心曾经那样接近。现在,对面的这个人,就是让她痛楚过的那个人吗?他为什么衰败得这么厉害?他的那种讨好和其他男人毫无二致,金闪闪太明白他此时的心态了,不由得,对他增添了几分轻视。闪闪忽然想笑,这个男人真是造就了她啊,包括此刻的重逢。下巴微微扬起来,这是她心情愉快时的习惯动作——奖赏是给自己的,不是给他的。 
  原来花开得有早有晚,他不过是一枝报春花,早春的发情时分一眼能看到,可万紫千红的时候,他,算得了什么呢?太不起眼了,带着哆哆嗦嗦的又小又碎的黄。他们的花期不同而已,那时的闪闪没有完全打开瓣儿,她那稍稍带点另类的美还未获得普遍认同,或者说,她天赋的自我装扮才能还没有像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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