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便有商队将其带出去种植,不想却有人因食而亡。于是,大家又称其为魔豆。自此后再也没有人敢带出去种植了。也是为此,只有漠兹卡这里才能吃到。”
凌夏点点头,说:“原来如此,难怪不曾见过。不过,种植在此就可以食用,种植在外就生毒素,也确实奇特。难道是因为气候和土质的不同?对了云儿,你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东西的?”凌夏侧过头来,问得自然而亲昵。
云桥稍稍怔了怔才反应过来凌夏在叫自己,她脸色微红,然而想到先前那位布利兰大叔的话又很快镇定下来,认真地说:“不是因为气候和土质的问题。土豆正常情况下是没有毒的,但是在其发芽的时候就会产生毒素……”
大家初时不怎么相信,云桥又耐心地为大家讲解了很多,最后连土豆的栽培都说了。大家看她对土豆如此熟悉,又知道她是一位大夫,便不再怀疑了。然而,云桥教给大家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深入人心。的确,她说的有没有错,试一下就知道了。
最后,云桥满怀期待地望着鸠摩罗什道:“既然大法师要去大秦,不妨带一些土豆回去,交给贫穷的百姓种植。这种植物适应力很强,沙地、荒地都可以种,产量也很不错,当可活人无数。百姓们感念大法师的恩德,定会虔诚地皈依佛门。”
鸠摩罗什久久地凝视云桥,忽然赞赏地笑笑,说:“姑娘一心向善,虽身在红尘,却有一颗慈悲的佛心啊!姑娘放心,罗什一定不负姑娘所托。”
其余众人也含笑看着云桥,心中均很是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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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回到帐篷里,凌夏依然很兴奋,云桥给他的惊喜越来越多。他从未曾想过,自己喜欢的姑娘竟然还如此博学多才。特别是她那句“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他很是赞赏,那乐呵呵的样子仿佛一个穷光蛋自以为捡到一罐粮食,却不想里面竟然藏着一锭金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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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儿,我真高兴。”他向来是内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激动,就想将自己的心情与她分享。
云桥微微侧头白了他一眼,却不敢直视他火辣辣的眼神。她红着脸,却不是因为羞涩,只因为方才所说的那些话根本就不是自己原创的。唉,才女不好当啊!
其实她也不想出这个风头的,她喜欢平淡而真实的幸福,不要那些虚幻的浪漫和尊崇,可是天生一颗善良纯净的心让她不得不抛弃一切顾虑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都说出来。
她知道这世上还有很多人在饿肚子,很多的孩子因为营养不良而体质虚弱多病早夭。如果能有一种产量较高的粗粮,不择气候和土质,情况一定能有所好转的。更何况,她知道马铃薯的营养价值是很高的。当然,如果有番薯就更好了,可惜迄今为止她还没有发现。而将马铃薯的推广托付给鸠摩罗什大法师她也放心,她甚至相信,这世上没有人能比他做得更好。
她的这份心意,每个人都看到了,也是因此,凌夏才会这般激动。“云儿,我真的感谢上苍,感谢她让我遇到了你……”
两个人隔着一尺来宽的距离躺在羊皮褥子上,当然,云桥是躺,凌夏是趴。激动之下,凌夏情不自禁有些言行无状,竟然越界握住了云桥的手。
云桥一直陷入自己的沉思之中,丝毫没有进入到凌夏情意绵绵的状态中来,连之前凌夏正式称呼她为“内子”都忘记抗议了。不过她估计如果自己反对的话,凌夏只怕要怀疑她对他的心意。
可是她对他是什么心意呢?连她自己都还没有弄清楚呢,又能保证什么?她没有恋爱过,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而凌夏是一个如此出众的少年,又对她这么好,说一点不动心那是骗人的,可是,这就是爱情了么?难道她这一生就要这么定下来了?他的家庭能接受她么?他会一辈子对她好么?他们会幸福么?
等她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凌夏已经靠了过来,一只滚烫的手紧紧握住自己。
云桥一惊,都说男人是危险的,她竟然轻易就相信了他。这身上还有伤呢,竟然就这么不老实了。
云桥全身都绷紧了,正想着他若是更进一步,她就往他的伤口上狠狠地打一拳。却不想凌夏只是保持这个动作,余下的,就没有了……
云桥深深地吸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心也跳得不规律起来,难道她误会凌夏了?可是,黑灯瞎火的,他没事拉她的手做什么?
对云桥来说,拉拉手自然不算什么,然而对凌夏而言却是不同的。以前的牵手基本上可以当成是对她的帮助,但此刻却包含了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承诺与期待。
对此刻的凌夏来说,他已经将云桥当作了自己的未婚妻,在心中也有了照顾她、爱护她一辈子的誓言。然而正是因为爱她,所以他才会更加的尊重她,绝不允许自己的轻薄亵渎了心中的女神。当然,爱欲自然是有的,可因为对象是自己爱的女人,所以一切都可以忍。此刻,能握着她的手,表明这个女子属于自己,他就已经无比满足了。
云桥本是一心防备的,却又在不知不觉中睡去。今天实在太累了。她真盼望凌夏的伤可以快点好,原来骑个骆驼都这么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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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漠兹卡绿洲休息了三天,凌夏的伤也好了不少,至少不会动不动就昏迷了。可是,他们必须离开,这里虽然有马铃薯,却没有药材,凌夏的伤口太深,云桥一直担心他发炎化脓。
出发那天早上所有人都起得很早,收拾好帐篷和其他物品,一件件放到骆驼身上。当东天上刚刚破晓,他们就骑上骆驼出发了。
他们的目的地正是东方,所以只要迎着太阳走就对了。
云桥记得自己走到漠兹卡似乎也不过一天时间,可是他们走出去却整整走了九天。好在他们在鸠摩罗什大法师的建议下带了足够的清水,不然事情就严重了。
但尽管如此,在沙漠中走路也不是人干的活儿啊!她的皮肤被晒黑了就不说了,头发像干枯的稻草也别提了,最难过的是在沙漠里走这么久,一身汗臭。可是别说洗澡了,他们连脸都不能洗。这样的日子简直让人发疯,她觉得浑身都痒痒,不知道有没有长虱子。
凌夏伤还没好,非要跟她共乘一匹骆驼,仿佛一点都闻不到她身上的味道。可是云桥还是不自在,很不自在。而最让她羞恼的是,看到她有些不自然的样子,凌夏竟然还善解人意的问她说:“是不是痒了?要不要我帮你挠挠?你放心,我会很轻的……”
云桥窘得不行,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噢,老天啊!来个冬雷劈死我算了吧!
[东风吹绽海棠开:第十八章 爱的承诺]
终于,在云桥以为自己的忍耐力快要到达极限的时候,一抹深沉的绿色终于出现在视线中。
他们,终于,走出沙漠了!
那一刻,云桥热泪盈眶,感动得想要大哭一场。
相比之下,长长的驼队中虽然所有人都在欢呼,却远没有云桥那样激动。或许他们都已经习惯了吧!而且,他们在沙漠里走上一两个月都是常事,这还不到半个月呢!
见到绿洲,骆驼也跑得欢快起来,不大一会儿就到了城门口。
鸠摩罗什大法师在西域极有威望,消息刚刚到达,便有无数民众自发出城迎接。说是城,其实这里也就是个小镇,不过为了抵挡风沙修筑了简陋的城墙而已。然而这个平凡的小镇却因为无数信徒的热情而变得欢快神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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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宗教的力量啊!
云桥和凌夏走在后面,看着鸠摩罗什大法师被众人簇拥着入了城,不由得心生感叹。越是在落后的地方,宗教便越是深入人心。
入城以后,信徒们将大法师迎进最好的客栈里,凌夏他们也跟着沾光,居然要到了一间上房,谁让凌夏说他们是夫妻呢?要知道,这样的小镇有钱也不一定能找到干净地方住。
凌夏明白云桥的心意,饭可以不吃,但澡不能不洗。因此,他们匆匆将骆驼背上的包袱取下来放到房里,凌夏便跟小二要来热水洗澡。
沙漠边缘的小镇一般都依附于一个绿洲,然而水依然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云桥要了两桶热水先洗,凌夏帮她看门。然后凌夏自己也要了一桶热水,却因为身上有伤,只能擦澡。说起来不过洗个澡而已,但如果将这些热水换成钱财估计够他们吃上两三天了,当然,没有人去算这个账。
洗了澡出来,云桥只感觉神清气爽,连空气都变得香甜起来。不过,她还是无限怀念舒肤佳和海飞丝。只是若与在沙漠里又腻又臭却连洗个脸都不成相比,有一桶热水就等于天堂了。
随便用了一点清淡的饭菜,云桥便拉着凌夏出去逛市集。现在他们迫切需要的是药,刀伤药!云桥从家里带出来的那瓶虽然一直省着用,也在两天前正式用完了。
可是,他们身上的钱并不多,所以云桥一边逛街一边想办法。她明白,老办法肯定是不行的,上次不过在酒楼里卖艺一次就引来一个穆甘,如今凌夏只怕把自己卖了也不会让她再去卖艺挣钱的。而且男人的骄傲也不允许自己的女人抛头露面为自己赚取医药费,那比让他病死更难受。
其实云桥包袱里还有几味珍稀药材,但那是爹爹好不容易从群山峻岭中找到的,她只见其中的珍贵,又如何舍得拿去卖了?更何况就算她想卖,还不一定有人识货呢!
除此之外,就只有娘亲留下的首饰了。可能那都是从前娘亲喜欢的,所以爹爹没有收起来,只要在家,每天都会翻出来摸一摸看一看。走的时候她顺便带出来了,留在家里毕竟不放心啊!
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但愿当铺里有活当。云桥默默在心中对爹爹和娘亲说了一声对不起,便毅然走进一间当铺。
凌夏将云桥的神情尽收眼底。对他来说,她的美,她的好,就表现在这些细微的地方。他心中涌起满满的感动,立即伸手拉住她,而后从衣襟里取出一块温润碧绿的蟠龙玉佩来,坚定地说:“用我的!”
云桥低头看了看他掌中的玉佩,忽然神色一变,抓过来对着阳光仔细看了看,疑惑地问道:“这个玉佩品质应该很好吧?”
凌夏有蟠龙玉佩并不奇怪,可是,这块玉佩与爹爹那块乍一看怎么那么像呢?还好中间雕刻的不一样,不然,她都要怀疑自己跟凌夏的关系了。
凌夏勉强地笑笑,说:“这是我娘给我的,是她出嫁的时候先皇所赐。所以,我也只能当个活当,等回去以后就让人来取。”他本来是想将这块玉佩送给她当作定情信物的,没想到居然到了需要当掉的地步。
云桥将玉佩还给凌夏,从自己怀中摸出一串珍珠项链来,说:“还是当掉我这串项链吧,反正我也不喜欢戴这些东西……”既然是先皇所赐那怎么能进当铺?若被人知道了还不是杀头的罪?无论如何云桥都不敢让他把玉佩当了。
“不行!”凌夏紧紧握着她的手,叹息道,“这是你娘的遗物吧!怎么能当?还是当我的好了,反正我娘那么多陪嫁,也不少这一块玉佩,再说等我们回去了,还可以派人来取的。”
云桥那串珍珠项链粒大颗圆,呈淡淡的粉红色,最难得的是每一个几乎都是一般大小,凌夏一眼就看出那不是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