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本色(寒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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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本色(寒刀行)-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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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重衣没有回答,手已按住了剑柄。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不出手?”阴婆子眼波流动,勾魂夺魄,斜睨着一动不动的燕重衣,“是舍不得?还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把握留住我?”
    燕重衣依然没有回答,按在剑柄上的手却握得更紧。
    “‘一剑穿喉,一击必中’,你的剑法虽然可怕,但必须等到敌人先出手,然后抓住对方的破绽之后才能出剑,如果我不出手,你根本就没有出剑的机会,我若出手,却必然避不开你这一剑。”阴婆子笑得就像是抓住了狐狸尾巴的狡猾的猎人,“可是我不出手的话,你是一定不会就这么样让我离开的,看来……我只有出手了。”
    她居然真的出手了,却并没有向燕重衣发起攻击,突然将手里的一包糕点砸了出去,狠狠地砸在地上。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尘土飞扬,硝烟四散,还夹杂着点点火星和刺鼻的气味。
    燕重衣早有准备,立即凌空翻身,退出两丈,烟硝尘土渐已散时,阴婆子却不见了,地上已然多了一个大洞——那包糕点里竟藏着江南霹雳堂的火器!
    燕重衣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由得暗暗苦笑。他能活到现在,决不是侥幸。江湖险恶,每个人都必须分外留神,积累一些经验,否则随时都有可能死得不明不白,糊里糊涂。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暗杀也是其中一种,而且还是最可怕也最有效的一种。暗杀的法子自然也有很多种,暗器却一定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假如燕重衣大意一些,假如燕重衣经验不够丰富,此刻一定已经是个死人。
    一壶老酒,一盏热茶,两种不同的香味纠缠在一起,充斥着这间并不宽敞的屋子。屋子有些阴暗,紧闭的门窗掩住了外面明媚的秋色。
    两个人静静地坐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脸庞都藏在阴暗之中,一个人喝酒,另一个人喝的却是香茗,谁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悠然自得。
    也不知过了多久,“笃笃”,门外忽然响起两声轻轻的敲门声。
    “谁?”喝茶的人淡然问,声音略带低沉。
    “是我。”门外传来一个jiao媚的女人的声音。
    “进来。”
    “吱呀”一声轻响,一个体态feng满的半老徐娘闪身而入,竟是阴婆子。
    “你一个人回来?”说话的人是喝酒的人,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嗯!”阴婆子气忿忿地回答。
    “你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呢?”喝酒的人问道,“他们是不是已经死在燕重衣的剑下?”
    “燕重衣杀死他们,只用了一招,一剑穿喉。”
    “一招?”喝茶的人惊叹道,“九个多月之前,燕重衣被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重创,没想到他的伤这么快就痊愈了,他的剑竟还是像从前一样快。”
    喝酒的人看了阴婆子一眼,叹道:“我不是早就已经告诉过你,千万不要去招惹燕重衣,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现在白白损失了两大高手,岂非于事无补?”
    “难道这样让他追查下去?”阴婆子皱眉道,“你不怕他破坏了我们的计划?”
    “他连一点线索都没有,根本什么也查不出来。”喝酒的人淡淡一笑,“我只担心,他会突然放弃,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反而会影响到我们的计划。”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应该明白的。”喝酒的人浅浅啜了口酒,“我问你,我们合作的目的是什么?”
    “当初你们找我合作,不就是为了完成统一江湖的霸业吗?”
    “嗯!这是个漫长又复杂的过程,每一步,我们都必须小心布署,更不能错过每一种机会。”喝酒的人缓缓道,“燕重衣的出现,对于我们,其实就是个很好的机会。”
    “我还是不懂。”阴婆子摇头道。
    “你现在不需要知道太多,”喝酒的人似乎笑了笑,“我们就翘首以待吧,接下来发生的事一定会越来越有趣。”
    “你们不要忘记,曾经答应过我什么,”阴婆子也不再追问,冷冷道,“事成之后,我希望你们不会自食其言,出尔反尔。”
    “你放心,该给你的,我们绝不会抵赖。”喝酒的人轻轻放下酒杯,“现在,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听说有一个人一直在飞龙镇附近徘徊不去,我担心他会破坏我们的计划……”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去杀了他?”
    “不,他现在还不能死,留下他一命对我们还有用处,我要你故意去接近他,得到他的信任。”
    “他是谁?”
    “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做钟涛。”
    杏花村是飞龙堡往金陵的必经之路,也是燕重衣和任我杀初次相逢时的地方,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杏花村其实并无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但这里有酒,有酒的地方通常都叫酒家,酒家的名字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的风物依旧如故,人却已远在天涯,人未断肠,却黯然神伤。往事如昨,只能徒留一夕回忆。
    燕重衣走进枫林,越过小桥,杏花村还在。杏花村并不是一间普通的酒家,它曾经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府邸,据说以前住过一位朝廷命官,后来这位大官无端被谪贬流放外域,这座府邸就被人以重金购买,再后来这人家道中落,又以低jian的价格卖出,最后终于沦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燕重衣走进杏花村前庭,却没有看见一个人,连去年那个胖乎乎的、和蔼可亲的老板都已不知去向,里面的家具却仍然纤尘不染,窗明几净,显然经常有人前来打扫,可是现在,为什么连一个人影看不见?
    燕重衣开始皱起了眉头,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他到这里来,其实只是在找回一种记忆。去年的那个时候,这里有酒,有朋友,现在却已只剩下寂mo和失落,还有歌声,温柔曼妙的歌声。
    没有人,哪来的歌声?歌声是从后院传出来的。后院中清雅幽静,却还是看不见人影,一片青翠的桑木林中,歌声正飘扬。这时候歌曲已变了,变得温柔委婉,令人黯然销hun。
    林中有三间明轩,门窗都是敞开着的。屋角燃着一炉香,清新怡人,矮几上摆着一柄刀,刀长两尺七寸,华丽的鲨鱼皮刀鞘上,缀满了花花绿绿、耀眼的珠宝。
    一个英俊潇洒、feng流倜傥的年轻公子,箕踞在临窗的一张胡木chuang上,身上披着件绣金的轻裘,腰间系着条银色的缎带,脚上穿的是一双镶满珠宝的皮靴子。一个轻衫高髻的女人坐在他膝上,手捧金杯,正在往他嘴里喂酒,还有一个穿着流云长袖的女人,正在翩翩起舞,曼声低唱。
    她们虽然都已不再年轻,却别有一种成熟的妇人风韵。
    看见这个人,燕重衣的脸上不jin露出一丝微笑,笑得轻蔑而讥屑。他认识这个年轻公子,但这人并不是他的朋友。
    这个人,世袭一等侯,却视功名富贵如尘土,视美酒佳人如生命。你永远也看不到他整天笑嘻嘻的脸上也会有生气的时候,就好像你永远也别想看到他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孤伶伶的一个人,他的身边,总是少不了美酒,少不了绝代佳人。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一个最惹人注目、最让人羡慕的名人。
    燕重衣踏着满地落叶,慢慢地走过去。曼舞轻歌的女人回眸看了他一眼,歌声依然如旧,听来却更动人。
    那个手捧金杯的女人,目不他顾,轻轻地把酒倒进自己的g桃小口里面,然后慢慢俯身把含在嘴里的美酒喂给那个年轻公子。
    年轻公子脸上带着笑,从这个女人的嘴里啜过美酒,缓缓吞了下去,tian了tian嘴唇,笑道:“好酒,好可爱的美人。”
    他竟似没有看见燕重衣这个人,在他眼里,仿佛只有可爱的佳人。
    “‘feng流公子’百里亭?”燕重衣淡淡笑道。
    “嗯!”年轻公子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这世上,除了这位天下第一feng流公子,还有谁能有这般的气势?
    百里亭伸出一只手,轻轻抚mo着手捧金杯的女人的飘飘长发,眼睛斜睨:“你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不必。”燕重衣摇头拒绝。
    百里亭的目光落在轻歌曼舞的女人的脸上:“你要女人?”
    “百里公子的女人,谁敢要?”燕重衣连眼睛都未眨动,“就算想要,也要不起。”
    百里亭愉快地点点头,笑意更浓,仿佛对燕重衣的回答非常满意:“她们的年纪虽然大了些,可都是女人,很好的女人。我就喜欢真正的女人,她们不仅成熟,也比那些少女们懂得更多。”
    “百里公子舍得把她们拱手送给别人?”
    “别人当然不行,但如果你想要,我一定不会舍不得。”
    “难道我就不是别人?”
    “你不是,你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百里亭微微一笑,“我会到这里来,其实就是为了等你。”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
    “你不能不来,因为你是燕重衣,是任我杀的朋友。”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真正要找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任我杀。”燕重衣紧锁的眉头舒展又拧起,“你为什么找他?”
    “为什么?”百里亭的目光终于落在了燕重衣的身上,脸色却有些阴郁,“你知不知道他已经出卖了我,违背了江湖道义?我出高价请他为我杀人,他居然把这个秘密泄露给了我的仇人,我是不是很应该找他讨回公道?”
    “我明白了,”燕重衣恍然道,“原来你就是发出悬赏通告的人之一。”
    “不错,我的仇家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了,我随时都会死得很惨。”百里亭气忿忿地道,“你知不知道我的仇家是谁?她就是苗疆阴婆子,那个女人杀人的手段阴毒可怕,杀了你你也不会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燕重衣默然无语,心里暗暗苦笑,阴婆子的确是个可怕的女人,甚至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难对付的女人。
    “我杀了她的弟子‘玉手情魔’李花艳,这件事本来很隐密,但现在却已经不是秘密。”百里亭苦笑着摇摇头,“我决想不到任我杀居然会出卖我。”
    “也许,他并没有出卖任何人。”燕重衣目光凛凛,问道,“你是不是收到过一封匿名信,信中说任我杀出卖了你?”
    “你怎么知道?”百里亭眼中露出种惊讶之色。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真的出卖了你,你现在也许早已经是个死人。”
    “我现在整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和一个死人还有什么分别?”百里亭苦笑道。
    “有,至少你还能喝酒,还能说话,死人却已经不能再做任何事。”燕重衣悠悠说道。
    “你莫非在说笑话?”百里亭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个笑话并不好笑。”
    “我说的都是实话,阴婆子已经到了江南,来此之前,我还见过她。”
    百里亭立即脸如死灰,“虎”地跳了起来,手捧金杯的女人被自己手中的酒水泼了一脸。
    “她已经来了?她迟早会找到我的。”此刻的“feng流公子”已不再是从容而洒tuo的小王侯,倒像是个落荒而逃的丧家之犬,他瞧了燕重衣一眼,“你开个价吧!”
    “开价?”燕重衣微微一怔,显然不明白百里亭的意思。
    “只要你答应帮我杀掉阴婆子,我愿意给你一万两黄金。”一万两黄金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但百里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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