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婚约:天才宝腹黑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纸婚约:天才宝腹黑爹- 第35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原来我们只培养杀手,后来,我们培养的全是全面性的人才,尽量发掘每个人的长处,随着组织的壮大,现在培养人才的模式也发生改变。”

“原来五十个人,只有三四个人能活下来……”

1337。他的魔鬼训练 4

“原来五十个人,只有三四个人能活下来,如今五十个人,可能只有三四个人会死去。原本死去的那些孩子,少年,并不是不够优秀,而是有人比他们更优秀。”

“若是这些人能全部活下来,齐心协力,王牌组织会越来越强大。”

“你也发现了,我们用了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创造了一个王国。”

陆臻言辞,非常骄傲。

眼神又利,又快,像是美洲丛林里潜伏的猎豹。

诺兰诚恳地说,“你们发展的确很快,比唐门和火云都快太多,虽然综合实力名义上火云比你们强,以我看,你们早就超出他们不知道多少倍。”

一个国际黑帮是不能和一个搞军火买卖的组织相提并论。

更别提,这个组织永远全球最先进的技术。

真要闹起来,他们有源源不断的军火。

“不必争什么第一,枪打出头鸟,当万年老二也不错。”

诺兰冷哼,亏他们敢说自己是老二,东方估计现在也知道,火云势力远不如王牌了,特别是萧齐死后,有过一段时间的动荡,火云如今和唐门是一个实力上的国际黑帮。

“既然当年你进去的时候,还是原来的培养模式,你……可曾绝望过?”诺兰问。

陆臻笑容有些淡,“有,无数次绝望,杀过很多人,这些人里有对我很好的人,有我的朋友,为了生存,我们别无选择,不是他们死,我就要死。”

“我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活下去,把自己当成一把利刃。”

诺兰蹙眉,“如果你在我们的机构下长大,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有利有弊。”陆臻说道,“不可否认,这样的培养方式,给我们很大的成长,也把我们培养成,最适合丛林生存在野兽。”

自私,无情,掠夺。

全是他们的本能。

“我很庆幸,我们的师傅是一名有仁心的教练,虽然把我们教成恐怖分子,但我们知道什么是非黑白,也是意见不错的事情。”

诺兰尖锐地问,“在你最绝望的时候,可有一刻后悔后,跟着他走了,没有留下来。”

“……我忘记了。”陆臻逃避回答。

其实,怎么不后悔过,在面临无数次生存存亡,必须要狠心杀害朋友,伙伴的时候,陆臻无数次咆哮,呐喊,这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我要杀人,为什么我要不停地杀人。

他无数次后悔,为什么要来这种鬼地方。

他无数次想从那悬崖上跳下去,一了百了,什么都不管不顾。

然而,在他无数次绝望,想要放弃的时候,他的伙伴们,龙四,穆云生和安逍遥等人,都会握住他的手说。

再坚持一次。

再试一试。

他们绝望的时候,他同样会握住他们的手说,再坚持一次。

幸好,这么多年训练以来,陆臻和他们都不同组,不需要面临太多的生死选择。

陆臻讽刺地说,“你知道吗?一开始训练我们的人非常的变态,你和谁要好,他就故意把你们放在一组……”

1338。他的温柔,只属陆臻 1

陆臻讽刺地说,“你知道吗?一开始训练我们的人非常的变态,你和谁要好,他就故意把你们放在一组,让你们自相残杀,所以,逍遥哥哥从来不与人亲近,拒人千里。”

“龙四见人就揍,和谁关系都很差,云生是闷葫芦,一年不见得说几句话。”

“小生就可怜了,人见人爱,后来,小生杀的人多了,也就人见人恨,没人愿意和我一组了。”陆臻最后那句话,说得无比的惆怅。

诺兰却笑不出来,这样轻轻松松的语气里,包含了多少的痛苦难受,或许,只有陆臻自己知道。

从来都是,谁的痛苦,谁知道。

“如此说来,我比你幸福太多。”诺兰说道,虽然他们的系统训练起来也特别残酷,毕竟是有死亡率的,又很尊重生命,若是你坚持不下去,可以,你可以走。

不像陆臻,毫无选择。

只能如此。

“做过噩梦吗?”

“做过。”陆臻诚实地说,若说一直以来都不会做噩梦,那也太虚假了,并不现实,诺兰少校也会以为,他只是在逞强,“小时候,经常做噩梦睡不着,后来,习惯了,也就麻木了,渐渐的,也就不再恐惧。”

诺兰的心疼加剧,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才能让陆臻明白他的心情,或许,陆臻一直都不会明白。

“陆臻,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在我还是很懵懂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放不开这个人,我想把他捧在手心里,好好地呵护一辈子,我想保护好他,给他带来一生的欢笑和幸福。”

“只是,很遗憾,他离开了我,我把自己喜欢人,送进了火坑,去经历一些本不属于他的痛苦,我很后悔,也很遗憾,我没能照顾好他。”

陆臻微微一怔,诺兰喜欢过别人?

是谁?如此有福气?

谁得到诺兰的爱,应该是一种福气吧。

原来,他不是唯一得到他的爱的幸运者。

“他为什么离开你?”陆臻问。

诺兰喝了一口啤酒,轻声说道,“或许,他以为我不能给他所想要的。”

陆臻更诧异了,“你爱她多少年了?”

“很多年了。”诺兰叹息,“我也数不清了,慢慢的,也记不起了。”

其实,他记得很清楚,只是不想让陆臻起疑罢了。

“少校,看不出来你真是一个痴情种,你不想是任人予取予求的人。”陆臻语意不明地说,他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有淡淡的嫉妒。

诺兰说道,“你不会懂的。”

你就在我面前,却不知道我如何深爱你。

你不懂这种感觉。

越谈,话题越重。

陆臻想起他的丹尼尔,他的大哥哥。

他努力去想,依然想不起他的脸,除了知道,他们都有一个银莲花的记号,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诺兰少校说,“如果时光能回到二十年前,能重来一遍,我一定会抓住他的手,不会让他离开我身边,希望他能在我身边长大。”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1339。他的温柔,只属陆臻 2

两人谈了一夜,诺兰身上弥漫着悲伤,陆臻也会回忆着忘事,他们都不知道,那悲伤的主角,往事的主角,其实就是他们彼此。!

寻寻觅觅,该相遇的人,始终会相遇。

快天亮的时候,陆臻眯了一小会儿,就在花园睡着了,也只是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个小时,起来,又是神采奕奕,诺兰少校要去看看他旧居。

陆臻也有事情要办,两人吃了早餐就出门,诺兰浅浅问,“晚上你还回来吗?”

“回啊。”

诺兰没说什么,离开了他的小公寓。

陆臻开车去军工厂,诺兰去旧居。

诺兰母亲的旧地址就在雅法老城和市区的交界处,当年算是很繁华的地区,是大使区。各国大使基本上都住这个区域,后来,政府动荡,城市迁移,地方也变了。

这一带变得很荒凉。

过去那些建筑虽然还没拆迁,看起来都很老旧。

诺兰走到一家破旧的独栋别墅前,拿出钥匙,开了门,没什么灰尘味道,保姆刚打扫过,地方弄得十分干净,一回到这房间里,铺天盖地的回忆,都把他淹没。

那是他童年时,一段最好的记忆。

虽然这地方,常年战乱,不安定。

却给了他一段美好的岁月。

他的母亲是外交官,很忙,很忙,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虽然她没多少时间陪他,诺兰很乖巧懂事,并不常常打扰母亲,母亲很早就要去上班。

他可以晚睡。

为了陪母亲吃一顿早餐,他可以很早就爬起来,吃过早餐,再去补眠,晚上,他也尽量等母亲一起吃晚饭,虽然大多时候,他等不到。

可他很开心。

母亲是很理智,很慈祥的人。

她聪明漂亮,又很独立,在诺兰的记忆里,没有女人能比他的母亲更完美。

诺兰亲自打扫母亲,又到花园里,把自己买来的百合花,放到花园里,他母亲过世后,他在花园里弄了一个石碑,算是衣冠冢,虽然她的骨灰被带回国,可这里,其实是她第二个国家。

她为两国的和平,付出了一生。

诺兰为了悼念她,简单地弄了一个墓碑。

“妈咪,我回来看你了,这几年都在阿灵顿公墓陪你过,没来过雅法陪你,你不要责怪我,我很害怕来这里,你也不要笑话我。”

“妈咪,我已是一名反恐少校,将来一直都会在这个岗位上工作。”

“你会以我为荣,为我骄傲的。”

“妈咪,我想念你。”

我是如此的想念你。

想念你和陆臻。

你们是我在世上,最爱的两个人,一人生离,一人死别。

幸好,我又找到陆臻。

诺兰开了一罐啤酒,坐在母亲的墓碑前,一直喝到黄昏,陆陆续续说一些胡话,一些回忆,幸福又心酸。

他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怀念自己的母亲。

“妈咪,我找到陆臻了。”

“当年,你很喜欢那个孩子的,他还顶撞过你,你还记得他吧,虽然他顶撞了你,你却很喜欢他,我们果然是母子,品味都一样。”

1340。他的温柔,只属陆臻 3

“你当年说,这孩子非池中之物,叔叔若是不及时杀了他,将来一定会被他所杀,你说对了,他如今很不一样了,是一名恐怖分子。、。”

“只是,儿子我不争气,还是喜欢他,叔叔的死,和他没关系,就算他杀的,我也不在乎,我对他没关系,当年我也恨不得杀了他。”

“我想,你一定会记得他的,他长大了,变了很多,在戴了太多面具,在我面前都没一句实话了,不过,我也理解,毕竟我没保护好他,这些年,他过得很不容易。”

“等他愿意了,我带他过来看你,他到现在还没认出我来,把我给忘记了,你知道我很喜欢他的,还想请你带我们回国,你一定会祝福我们的,是吧?”

诺兰微笑问目前,遗照上的女人,还很年轻,穿着制服,面孔很漂亮,看起来就是一名睿智的女人,又拥有好相貌,诺兰少校的好样貌,全是来自于他的母亲。

当年,他名言和自己母亲说,他喜欢陆臻,要带陆臻回国。

那时候,他还算是孩子,陆臻也只是一个孩子,诺兰少校比较早熟,母亲也习惯了,对诺兰的决定,她只是沉默一天,她告诉诺兰。

不管他做什么决定,她都知道。

但她想要诺兰知道,将来不要后悔。

母亲没有说太多,诺兰当成,她会祝福他们。

如此一想,心中就舒坦多了。

她也见过陆臻。

印象极好。

他想,如果母亲活着,一定会喜欢陆臻。

她和陆臻一样,喜欢一切美好又柔软的生物。

诺兰走的时候,到书房去,本想带走几本书,意外地发现一张老照片,他和陆臻的老照片,诺兰大吃一惊,那显然是□□的一张照片。

还在雅法老城小镇的梧桐树下,他教陆臻学口琴,一边吹口琴一边温柔地凝视这陆臻。

陆臻则仰着头,崇拜地看着他。

那时候,他们都很单纯。

阳光千丝万缕而下,穿过梧桐叶子,十分漂亮。

如画一样。

他记得母亲只去过庄园一次,在他回来说,他喜欢上一名小男孩时,母亲去了庄园,当时,她母亲对他的教育很开明,但当时他在叔叔身边是当卧底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