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杰把手翻转过来,子弹和弹壳掉在地上,发出“哐啷”的声音。
子弹落地的声音本很小,但是在这个时候,这声音比任何声音都要震撼人心,都要强烈,清脆……
胡兵几乎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猛的擦了几下,之后才确认是凌杰截住了子弹,“你……这……”
饶是刚才一向轻狂的他,这下也变得结结巴巴起来。
场上所有人的嘴巴都张成了大‘o’字型,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愕然的看着凌杰,这个鬼神一样的人物。
凌杰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点上,深吸一口,吐出阵阵烟圈,“胡兵,我很欣赏你的勇气和直爽的『性』格,如果你想活着离开这里的话,就听我一句话。”
胡兵回过神来,干笑了一下,“你说。”
第一百六十一章:凶恶的前兆
第一百六十一章:凶恶的前兆
凌杰道,“放了老强。”
“这怎么行,黄小明那个巴子抢了我的女人,我就要用他兄弟的命来换,我好不容易才逮住老强,怎么能说放就放。”
凌杰一手搭在胡并的肩膀上,语重心长的说,“胡兵,如果你开枪打死了老强,黄小明身后的四十把枪会在瞬间把你当靶子『射』成一个马蜂窝,你这是等于在用自己的命换老强的命,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你要想清楚,这样做值不值得。”
凌杰又吸了一口烟,“如果你放了老强,就可以活着离开这里。活着,就有希望。无论你想怎么对老强,对黄小明,都有机会。”
凌杰这话说到胡兵心坎里去了,他思索了很久,最后连连摇头,“我咽不下这口气。窝囊!”
凌杰道,“做大事的,咽不下也得咽。我可以保证,只要你放了老强,留着命出去,一定可以料理掉黄小明,连本带利一起收回。”
胡兵还在思索。
这个时候凤雏走了过来,“胡兵,你刚才也看到了,九哥的速度比子弹还要快,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的速度可以比拟子弹,九哥已经不是人……是神。只有神才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
“我听你的。”胡兵说罢松开手枪,一脚踹在老强的屁股上,把他踹在地上,“你个混蛋,今天算你走运,下次让我逮住,我非得活拨了你的皮。”
胡兵又把老强提了起来,“我们用他做人质,离开这里再放人。”
凌杰淡笑道,“你现在就放了他。”
“好。”胡兵想也不想,直接把老强踹到黄小明身边的地上。
“开枪,打死他!!”黄小明爆喝一声。四十个人顿时清醒过来,但却没有人敢开枪,刚才的情景把他们都吓到了,有一个青年开了一枪。
但只觉一道影子快若光芒,子弹还没有离开枪膛,凌杰的手就堵住了枪口,子弹在枪膛里面爆破,枪支碎裂。
“谁要是敢开枪,就会和这把枪一样,身死尸碎!!!”凌杰低喝一声,顿时所有人都不敢再动了。凌杰直接走过人群,身后跟着胡兵和凤雏……
从开始到凌杰下楼,没有一个人敢开枪,所有人的衣服都湿透了。连头发都是湿的。黄小明的脸上全部是汗水,和洗澡一样。
老强匆忙站起身,依旧跄踉着站立不稳,“明哥,这……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这个人的身手……真的,真的已经神化了,这已经不是人了,是神,是神……”
黄小明自己也喃喃自语,“是神?神么?比子弹还要快数倍乃至十倍的速度,可以远远超过子弹的速度……这……神,世界上真的有神么?”
跟着凌杰走出盛世酒楼,看着酒楼里上百号人站两边为自己开路,手里拿着枪指着自己的脑袋手却在发抖,根本不敢开枪。胡兵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叫扬眉吐气,却又胜似扬眉吐气。
离开盛世酒楼,凌杰三人找了不远处的一家地摊夜宵点了些夜宵吃起来。凤雏刚才吃得不尽兴,现在也不客气的吃了起来,胡兵刚才估计是精神消耗颇大,现在也饿得不行,大口的吃着。只有凌杰一边抽着烟,并不动筷子。
直到大家都吃得差不多的时候,胡兵用餐巾纸抹干净嘴唇,“痛快,今天真是痛快,黄小明和我对着干有几年时间了,从来都是我处于下风,从来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畅快,凌杰……你今天救了我的命,我胡兵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你救了我,以后我这条命有一半是你的。”
凌杰淡然,“举手之劳而已,不需要说谢,今天我们能在酒店碰面,也是一种缘分。我也没有想到,你胆子这么大,”
“嘿嘿……”胡兵嘿笑了几声,“你年纪比我大一些,我喊你一声大哥吧。”
凌杰道,“别人都喊我九哥,我也挺喜欢这个名字,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可以这么叫。”
“好,九哥。”胡兵说道,“你救了我的命,是我的大恩人。你刚才的一身武技简直是惊天动地,速度居然比子弹还要快这么多,放眼天下,这样的事情,都是一饿神话般的存在了。之前我在天下食府里还顶撞了你,希望九哥不要往心里去啊,我胡兵从小没文化,就是一个粗人。九哥你别和我这种人计较啊。”
凌杰现在在胡兵心中已经是神一样的存在了,景仰之情流『露』于心。能够结识到凌杰这样的人,胡兵感觉很高兴,他非常仗义,也不会在意太多凌杰是国家通缉犯之类的。
凌杰吸了口烟,淡笑道,“怎么会呢,以后记着不用这么冲动就好了。活着就有希望,今晚我们就此别过,来日若有机会,我们还会再见面。”
凌杰说完便和凤雏一道起身离开,倒是胡兵有点舍不得了,“九哥,如果以后我想找你玩,该怎么找你啊?”
凌杰望了眼凤雏,笑道,“我会每天都去天下食府,你如果想找我,就在那里见面吧。”
“好类,九哥慢走。”胡兵起身冲凌杰挥手,眼睛里带着一丝天真傻傻的笑意,一直到凌杰消失在路的尽头,他还在那里傻傻的挥着手。
……
盛世酒楼六楼,黄小明的办公室。
“这个青年身手太可怕了,华南有这样的人在,好在我们今天没有得罪他,不然我们以后睡觉都睡不安稳,这样的身手如果要刺杀我们的话,就算我们走到天涯海角,还是要一命呜呼。雯君,你以后多多留意这个人。”黄小明捏了把冷汗。
陈雯君脸『色』比较平淡,“这个人的确是个很大的变数,黄先生本来很快就要统一华南市大小势力,这本来已经是铁定的事实,但是这个青年的出现,好像对我们的计划十分不利。”
老强道,“今天的一切,都是原自我身上,让胡兵有可趁之机。我看我们要尽快把消息告诉黄先生,以便黄先生尽早找人把他做掉,这样的人留在华南,迟早是个祸害。”
陈雯君道,“我看未必,这个青年的相貌很像一个国家级通缉犯。你们注意到没有,这个人和当年国际通缉的s级罪犯凌杰十分相似,我很关注凌杰的时事,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当年国家通缉的死罪犯凌杰。”
这话让黄小明和老强都是一惊,黄小明道,“不过经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他……和凌杰的确很相似。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事情就好办多了。我直接给林局长去个电话,让他把凌杰抓去办了,不就一举两得么。哈哈……”
陈雯君道,“不可以。如果黄总现在就让林局长抓他……不是最好的时机。”
“愿闻其详。”黄小明微微点头,显然是很看重陈雯君的意见,可见陈雯君平时在他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如果现在就让警方介入的话,就等于是把今天的事情摆到台面上说了,那么……也必然免不了爆料出黄总抢夺胡兵的女朋友的丑事,黄总现在是正经的生意人,拥有良好的形象,切不可因为一个青年就把这种形象给毁了。”陈雯君说。
这话引起了黄小明的深思,沉默良久后微微点头,“雯君说的有道理,我不能因为一个小瘪三就毁了我的一世形象,如果在市民中的形象毁了,以后要想做成点什么大事,还真是不太可能。那么,雯君,你是怎么想的?”
陈雯君道,“找人监视凌杰,一旦发现他做出有违法律的事情,黄总立刻揭发报警,这样一来,在市民心中,黄总既是一个惩恶扬善的大好人,同时也把凌杰送进了监狱,一举两得。”
陈雯君忽然皱了下眉头,几欲开口说话,都没有说。
黄小明道,“你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办。雯君,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话要说,直说无妨。”
陈雯君道,“的确有一件事情让我很担忧,那就是凌杰的身手……这样的身手,实在是……太可怕了,我担心到时候就算警方介入,也恐怕难以收拾掉他。”
“哈哈……”黄小明忽然大声笑了起来,“这个不需要你担心,父亲能把华南这个地方整理得固若金汤,没有几把硬刷子怎么可能做得到,只要找到凌杰的把柄,就不愁收拾不了他。”
看着黄小明的眼神,陈雯君的眼神不住的闪烁着,谁也不知道她在思索什么。
“好了,今天的时候雯君做的非常出『色』,老强,你在这方面还要多向雯君学习啊,就这么散会吧,天要亮了,大家都回去休息,明天还要上班呢。”黄小明点起一根烟,飒然的走出办公室,径直离开了。
办公室里就剩下老强和陈雯君,老强笑了一下,“君姐,没什么事的话我也回去了,你今天没开车来,不如我送你回家吧,也算是小小的报答你今日救我一命之恩。”
陈雯君道,“好的。”
……
凌杰醒来的时候,已是次日上午十点,太阳高照,十分暖和。大秋天有这样的大暖天气,十分难得。用过早餐后,凤雏换上昨天在商场里买的衣服。
黑『色』的休闲裤,极好的把她的身材凸显出来,下面是一白『色』高根鞋,更把身体托显得很挺拔,上身一件蓝『色』的绵衫,外面穿着一件黑『色』得可以映出人影的短羽绒服,头发盘在脑后,整个人既感『性』又干练,气质非凡。
“九哥,今天我们打算去哪里?”
凌杰欣赏的看着凤雏的衣服,笑道,“真漂亮,今天我去看一位老朋友,她是一所高中的老师,你打扮得很漂亮,走吧。”
再次回到凌杰多年前上过的高中,凌杰心情颇为沉重,在这个学校,还留着冰彤的影子,凌杰还依稀记得当初和冰彤做同一排位置时候闹出的种种开心,快乐……
隔着窗户看着那个熟悉的教室,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不断的浮现在凌杰的脑海里,当初冰彤还是一个爱吃醋的小女孩……只是现在物是人非。
人已不在,那些桌子椅子都已经换新了,教学楼也已重新建过了,一点当初的痕迹都找不到。
凌杰和凤雏在门外看了很久,里边上课的老师忍不住了,很不舒服的走到门口冲凌杰说道,“先生你是在找人么?”
来的是一个女人,而且打扮得颇为漂亮,她本来也长得颇为漂亮的女人,一身职业白领的装扮,十分感『性』,很适合做一个老师,她也的确长得很漂亮。
凌杰对这样的女人,是有一点兴趣的,美女么,哪个男人看了都会有一点兴趣,哪怕是一丁点总是会有的。
凌杰道,“我想向你打听点事情,不知道方不方便。”
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