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落川静静听着,直觉后面才是重点。
果然,阮劭南接着说道:“为了活下去,他们没得选择。同样,在这个杀人无形的名利场上,我们也没得选。所以,我向来只用最有效的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不管她是谁,只要她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我就只问她要。只看结果,不惮过程,这就是我的原则。”
凌落川轻笑一声,玩味道:“好个只问她要。我倒想知道,如果人家铁了心不遂你的意,你怎么要?”
阮劭南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黑市拳,不是只有三不管的地方才有。我的意思,你明白的。”
凌落川看了阮劭南一眼,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只是,口口声声说不在乎的人,直到今天,依然那么关注她的一举一动,这又说明了什么?
阮劭南接着说:“这个世界,有钱能使鬼推磨。而他们又正是缺钱的当口,只要找人对他说,如果愿意打假拳,就能得到比打赢了还高出十倍的报酬,你说他会不会答应?一旦上了擂台,要生要死,还不是你一句话?而这边,只要将人带到你的地盘上,把现场直播放给她看就是了。看到那人在擂台上血花飞溅的样子,你要什么她不给你?”
凌落川摇头轻笑,“那可不一定。倘若人家把心一横,是生是死凭你去,索性她陪着就是了。最后弄得红消香断,玉碎花缺的,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阮劭南悠然长叹,“如果真是如此,也只有放开手,让她去死了。留不住的女人,你再想也没用。从此断了念想,不用再为了一个女人朝思暮想、魂不守舍的,你也就踏实了。”
凌落川转过脸,迎着熹微的霞光,看着目不斜视,面不改色,与他侃侃而谈的阮劭南,他不知道,眼前这个人说的这番话,究竟是真,还是玩笑。
就算是玩笑,已经让人不寒而栗。倘若是真意,那他的心思之密,城府之深,性情之冷,手段之毒,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凌落川不由得一叹,“你太狠了,求爱也弄得像报仇一样。人家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孩子,用不着往死路上逼吧。”
阮劭南轻笑一声,“谁说爱她了?我只是在跟你讨论,如何兵不血刃得到一个自己想要的女人。你觉得她是弱女子,我的观点跟你恰好相反。记得在易天顶楼那次,人被我按在那里,血流了一地,还敢直着脖子一个劲地嘴硬。要不是后来你提醒我,这或许是她绝地反击的一个苦肉计,我都差点被她骗了。一个为了达到目的,连自己都敢豁出去的人,放眼天下,能有几个?这样的人往往看着温柔和顺,楚楚可怜,可只要给她一个合适的机会,只怕她比谁都狠。”
说话间,天已经亮透了。城市的楼宇间,是绯红的朝霞和一碧如洗的天空。
凌落川没再说什么,隔着几尺晨曦无声遥望,眼前是迷宫般的城市,狭窄的天空,冷漠的人群……于是幻想着,如果天上有一双俯瞰的眼睛,城市的景象应该如同嵌在木框中的画布,经历千年,经久不变。同样的繁华,同样的人群,同样的勾心斗角、欲壑难平。
他很累,已经懒得去研判阮劭南说这些话的真正目的。但是不可否认,他揭开了一个疮疤,一个长久以来自己不愿面对的隐疾。
他跟阮劭南是一样的。在未曦心里,早就大笔一挥,将他们划做了同类,同样的冷血自私,同样的让人“恶心”。所以,她有多恨阮劭南,就有多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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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意味着,他之于她,要么放手,要么毁灭,只是无法枯木逢春,花好月圆。
原来人生最悲哀的,不是有命无运,而是当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幡然醒悟的时候,却发现一切早已覆水难收,尘埃落定。
任你望断天涯,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或许有一天,我们都会发现……”凌落川靠在座椅上,在暖暖的和风中闭上眼睛,半梦半醒地说,“我们处心积虑得到的一切,其实根本就不重要。而我们最想要的东西,却永远都得不到。”
阮劭南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很轻的颤抖,轻得连他自己都不曾知晓。他转过脸,看了看已经酣然睡去的凌落川。
他忽然想起来,半年前那个星光暗淡、秋叶飘落的夜晚,那个人也是这样,在他车上毫无防备地睡着了。他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如同看着另一个世界的另一种生命。一种……他一无所知,束手无策的生命。
那一刻,他便知道,在他心里蜂拥而出的感情不是仇恨,而且兴奋。一种从没有过的,无法诉诸语言的新鲜和猎奇。
他又转过脸,看了凌落川一眼,心想,这两个人还真有共同点。
阮劭南对着倒后镜轻笑,此刻倒有些羡慕他们。他自从成年后,就没这样大胆地在别人面前睡着过。
绝不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付在另一个人手上,这也是他的原则。
他知道,自己今天说的这些话,已经在这个好友心里划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痕迹,就像他知道,那天晚上他打的那通电话,必然会对某个人造成致命的打击一样。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套子是他下的,可是上不上钩在他们。他不是凌落川,没有那么多的后悔、愧疚、失落、伤感。他是一个绝对的利己主义者,利落地把世界分成壁垒分明的两类:他要的东西,他不要的东西。
阮劭南迎着火焰般的朝霞,略动唇角,淡淡地微笑。
那是未曦最恐惧的微笑,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掠食者,用势在必得却又轻蔑无比的眼神,打量着自己的猎物。
然后带着微笑,从容不迫地走过来,了结她的性命。
第三十九章 “英雄”救美
“每一个世界都有自己的魔鬼,只要留在自己的世界,你就知道谁是魔鬼。可是,一旦你越过了边界,你就不知道谁是天使,谁是魔鬼。不过,没关系。倘若世界用不公正的方式审判你,你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审判这个世界。”
未曦在笔记本的背面,写上了这样一句话,然后抬起头,继续看着阶梯教室的大屏幕。
教授推了推眼镜,指着屏幕上一幅色彩艳丽的壁画,“这就是米开朗基罗,花了六年的时间,为西斯廷礼拜堂创作的传世巨作——《最后的审判》。因为是从赞美诗《最后的审判日》和但丁的《地狱篇》中汲取的灵感,故此而得名……”
有学生举手提问:“教授,我听说米开朗基罗当年创作这幅壁画的时候,画上的四百多人都是光溜溜的。怎么这幅壁画上,每个人腰上都围了一条像‘尿不湿’的兜裆布?难道这位大师是怕他们在上帝面前吓得小便失禁,所以才加上去了?”
集体愣了一秒,接着哄堂大笑,老教授摇头叹气,“孩子,那叫腰布。你没有知识,也该有点常识;没有常识,也该有点见识;没有见识,起码该懂得掩饰。当年这幅巨作揭幕的时候,引来了不少争议,一些人认为亵渎了神灵。所以在米开朗基罗刚去世不久,教皇就下令给所有裸体人物画上腰布或衣饰。而那些受命的画家们,也因此被后人谑称为‘内裤制造商’。”
大家恍然大悟,教授接着说:“这幅壁画的中心主题是人生的戏剧,也就是说,人注定要不断背离上帝,罪孽深重,但终将得到拯救……”
下课铃声响了,教授布置好作业,就抱着一沓厚厚的资料走了。
未曦将笔记收好,正要放进背包里,冷不防被一双巧手抽走。抬头一看,原来是周晓凡。
只见她满脸堆笑,“美女,笔记借我,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
未曦见她眼圈红红的,就知道周小姐刚才又去会周公去了。于是叹了口气,掏出小本子写道:“就快考试了,你还这么混着?这个吴教授可是有名的千人斩,你就不怕被他当掉?”
周晓凡冲她做了个鬼脸,将笔记放进自己包里,笑道:“知道你是好学生,只顾着用功,那么好的男朋友都晒在一边。我可不行,我们那位一天看不到我,就浑身不自在。”
周晓凡口中的“好男友”指的是凌落川,为了这个,未曦跟她解释过很多次。可她就是不信,到了最后,未曦也懒得再说了。
倒是周晓凡,最近认识了一个家境颇为富贵的少爷,据她自己说,那人品性淳厚,绝对不是膏梁纨绔之流。两个人也很投缘,不过认识了一个月,便山盟海誓,火热缠绵,打得难分难解了。
未曦是在名利圈里经历过摔打的人,素知凡是有点身份背景的“王孙公子”,都喜欢招惹一两个影艺名校的漂亮女学生充门面,权把自己当作秦淮烟花地的才子恩客,自命多情高雅,风流无尽。
可她没见过周晓凡的男朋友,不好妄下定论,也没法深劝。于是在纸上写道:“你心里要有个计量,他是有家底的人,以后总有着落。你现在这么通宵达旦地陪着他玩,他倒无所谓,你要是把学业耽误了,就划不来了。”
谁知,周晓凡却是个没成算的傻姑娘,只一味地乐天,“耽误了又能怎么样?没听说过吗?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我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有房有车、有型有款的四有‘新人’,还不趁机把他抓牢了?只要能嫁给他,那以后我还愁什么,乐得当少奶奶,又清闲,又省心。”
未曦听后只是叹气,心想哪有这么容易?现在的男人越来越狡猾了,不愿多走一步,不愿多说一句,算的是得失,怕的是承担。你估算着他,他也估算着你。没有哪个聪明的男人,愿意娶一个只想当寄生虫的女人做老婆,越是摸清了你的心思,越是从心底瞧不起你。退一步说,就算他愿意让你依附着他,可每天看着别人的眉眼高低日子,岂是那么容易的?
女人,越是弱势,越要靠自己。只有自尊自重,别人才会觉得你可爱可敬。这本是极简单的道理,可社会越进步,价值观就越混乱。
男人有钱就自命不凡,女人也各有其价,道德廉耻江河日下,人们见惯不怪,渐渐地约定成俗,竟认为世间的事本该如此。于是,连周晓凡这样憨实厚道的姑娘,都惦记着嫁个有钱人,自以为一辈子高枕无忧,衣食无虑。
两个人走出教室,周晓凡一路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她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以前就跟未曦很好,现在又心疼她半年前被人“抢劫”,虽然死里逃生,却落下一个口不能言的残疾,于是越加关心她。两个人在学校常常同进同出,几乎是形影不离。
走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看到周晓凡的男朋友坐在一辆轿车里等她。
这人未曦是第一次见,名贵西装包裹下,长得倒还体面,只是眼神让人生厌,尤其是他在看着你的时候。
“晓凡,不给我介绍介绍这位美女?”男人将手搭在女友肩上,笑容满面地说。
“未曦,这是我朋友,薛凯……”
还没等周晓凡介绍完,男人就抢白说:“原来你就是陆未曦,晓凡经常提到你。说你又聪明,又漂亮,是你们系有名的才女。今天一看,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未曦面上婉转地笑着,心里却在说:你地是见面不如闻名。这人一看就是轻浮浪荡之辈,晓凡怎么就是没看出来呢?
“相邀不如偶遇,今天就让我做一次东道,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吃饭饮茶怎么样?”
周晓凡自然乐不可支,未曦本不想去,可薛凯执意相邀。未曦不忍心扫了晓凡的兴,也只得硬着头皮,跟着去了。
薛凯带她们去了城内最豪华的“蟠龙天府”,未曦算是见识过一些场面的人,可这个地方,也是头一次来。据说,城里有名望的人物,最喜欢在这里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