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通常会引起一些不良的心理因素:
1失落感
旷日持久的离婚诉讼结束了。昔日生活中的另一半已不复存在,又回到了婚前的独身生活(或许身边多了个孩子)。此时此刻,对于那些并未因为第三者介入而分手的人来说,大多数会有一种失落感。
重新开始独身生活后,离婚前那种对对方难以容忍甚至是仇视的心情,也因离婚而告一段落。有些人会不自觉地回忆起过去的幸福时光,感到了失去了生活中最宝贵的部分,青春、爱情、家庭……
对家庭的回忆及对分手的配偶(包括孩子)的现今生活的猜测想像经常缠绕心头。有的人感到失去了生活的意义,在他们心中,家庭、配偶、孩子本是他生活的中心,他的喜怒哀乐由此而引起,情感的产生及宣泄也以此为对象。如今家庭已经解体,他们心中茫然若失,长久不能习惯新的生活。
2困惑感
不少被动离婚者,对自己的配偶与自己分手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平时自认是模范丈夫或贤妻良母,对婚姻自我感觉尚好。在接到离婚诉讼时,认定错在对方。于是,就会不断地向人诉说自己的无辜、对方的无情,以期博得人们的同情和怜悯,他们往往认识不到自身的缺憾对婚姻造成的破坏作用。
事实上,婚姻的解体是缓慢而自然,一点一滴地潜袭而至的。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龃龉并未使许多夫妻感到婚姻巨变将临。当一方醒悟到不能再继续下去时,另一方始终不明白婚姻破裂的原因所在。也许他们将来会思索、会反省,但初期的困惑将会使他们产生种种怨天尤人的想法。
生活中有的人追求实际的物质生活,有的人追求充实的精神生活。假如这两种人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加以适当的调整,家庭生活必然会产生尖锐的冲突,而且会使婚姻的存续成为不可能。往往有这种情形,婚姻解体后,对婚姻破裂百思不得其解的一方,宁肯相信对方是因为喜新厌旧之类的原因,而不相信仅仅是精神因素所致。
无论离婚是否出于主动,离婚者在离婚后产生自卑是常见的。对于离婚者来说,传统道德观念、社会舆论,常使他们在同事、邻居朋友中有一种压抑之感。在幸福美满的夫妻面前,离婚者常对自己不能创造或维护一个美满的婚姻而唏嘘不已。
无论离婚者在其他方面多么出类拔萃,但在婚姻方面他毕竟是个失败者。越是好强、自尊的人,越容易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只不过有的人善于用表面的豁达乐观来掩饰自己内心中的孤独凄凉罢了。
离婚,常被人们称之离婚、闹离婚,的确,许多的离婚事件是打打闹闹的。许多离婚夫妻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对方的卑劣,常常互相揭隐私、攻短处。于是婚姻破裂之后,离婚者往往成为一个精神上被剥去所有衣衫、毫无个人秘密而言的透明人。一个人的一切隐私、缺点都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那么这个人就很难没有自卑感。自卑感使离婚者离群索居,而人为的孤独寂寞又会加重自卑感。
在离婚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离婚者会一蹶不振、茫然若失,在精神、心理、情感诸方面产生障碍。有的人因此改变生活习惯,染上不良嗜好,如吸烟、喝酒等;有的人因情伤身,身体健康也受到损伤,甚至会体质迅速下降,诱发各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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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希望人们能认识到,草率结合、草率离婚不仅仅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亲友带来焦虑不安、给个人生活带来痛苦,而且会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莫大的损害。
第15课离婚必读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
有一句歌词唱出了许多女性的心声:“离婚是无可奈何的选择”。许多女性并不想离婚,可是已成为现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最终结果都是家庭解体。有些女性面对离婚现实,往往有较大的情感波动,对生活失去信心,也不知如何开始新的生活。此时你该争取
以下方法:
1理解现实
面对离婚,自己可能有天塌地陷之感,丈夫没有了,家没有了,似乎沉入生活的低谷。你的情绪多消沉、忧郁,感到孤独、寂寞,一时无法从离婚的阴影里走出来。如果你是一位个性上比较依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女性,离婚后的单身生活会更觉得无法想像。离婚对于女性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中国,人们似乎还存在一些偏见,总免不了对别人的离婚指指点点,如果你们的父母或亲戚朋友也不能理解,那你们还要面对很大的社会压力。
2改变认知
自己之所以对离婚有较大的情绪反应,往往由于你们对事物有一些不太合理的看法。比如,一些绝对化的观念,像世界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把离婚的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生活应该一帆风顺,不该是现在的样子。但生活往往就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还比如糟糕至极的观点,认为离婚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离婚了生活就没指望了。实际上生活中比离婚糟糕的事多的是,虽然离婚了,但身体健康,还有很多亲朋好友,还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因此你要改变这些不合理的观念,即改变对事实的认知,这有助于情绪的调整。
另外改变认知也包括改变来话者对自己的一些不恰当的看法,比如离婚了说明自己不行,是个生活的失败者;我没有吸引力,别人不喜欢我;我不可能再找到幸福了等等。这些都是对自我的消极看法。你应试着发现自己积极的一面,不能因为某一次的不成功,就对自己做全盘否定。这次离婚可能给自己一些经验教训,使自己有了建立新的生活的机会。
3适当放松
如果你的情绪状态很不好,建议你给自己找一些调整情绪、放松自己的事情做,比如找朋友散步、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结交新朋友,尤其是可以做以前婚姻中一直想做而没有时间做的事。%%%4积极设想
如果一个人总让自己沉浸在无法生活的氛围中,那自己可能会觉得生活真的没有办法。其实未必尽然。你应该做一些积极的打算,使来话者感到有事可做,有希望可以企盼。
5寻找支持
比如,可以找一些与自己处境相同的人做些交流,由于境遇相同,可能彼此更能理解。同时互相支持,学习别人好的生活方式,激励自己更好地生活。
第15课离婚必读适应新的独身生活
离婚的生活确实与在婚的生活是完全不同的,对于离婚都无疑有一个适应问题。对于此类问题,你应在以下各方面加以调整:
1调整离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虽然有人把以前的婚姻比做牢笼,如今已挣脱出来,但来自物质上的或精神上的不适也
接踵而至。比如有的离婚后的单亲母亲,从经济上讲,虽然对方给孩子一些抚养费(有的根本不给),但主要靠一个人工资抚养孩子却有困难,而且所有的家务、孩子的学习都要靠一个人,实属不易。有的离婚者虽没孩子与家务负担,但心灵却极为孤寂,找朋友去玩,别人都有了家庭总不能老陪自己;到父母家,可有时父母还为自己操心,免不了唠叨、抱怨。如此种种,使你只能独自承担一切。
2调整物质上的困难
如果你的收入低,在抚养孩子上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通过起诉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现有不少下岗女工确实面临此问题);如果拖欠抚养费不给的,也应通过法律手段索要抚养费。在孩子的教育上,离婚的单亲母亲可以为孩子聘请家教,如果经济有困难,现在也有义务做家教的,有许多大学生开展此种志愿者活动。这一方面可以减轻子女学习的负担,也有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
3调整心理上的状态
你不适应离婚后的生活是正常的,因为我们都是凡人,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将离婚后的生活安排得如意。如果期望自己马上进入一个好的状态,是不现实的,而且一旦达不到就会有更多的失望,如果把不适应接受下来,这样也许就减少了压力,不必那么焦虑、紧张。
4重新定义问题
将自己原来的“离婚后生活不适应”的问题,重新定义为:我怎么开始离婚后的新生活。前者强调的是不适应,而后者却强调的是怎么去做。为此,你可以计划怎么开始新生活:
(1)对自己的生活要有个计划安排,原先的婚姻生活模式需要改变,比如每天做些什么,周末怎么安排,要心中有个数。离婚后有无所事事感,主要是生活缺乏目的性和可操作性。
(2)增加社会交往面,认识新朋友。建议你多参加户外活动。比如公园、风景区等。
(3)给自己创造快乐幸福的生活。心理学家曾说过快乐是可以创造的,应给自己找些愉快事情,比如听音乐、看幽默故事、帮别人做些事情,从中体会乐趣。
(4)使自己专心致力于某一件事情,比如参加某个培训班,学习新知识,或者参加一些业余活动,比如健美、登山,不但可以锻炼身体,对调节情绪也有好处。
所有这一切,不仅可以改善离婚后的情绪状态,而且有助于你的自我发现和个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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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课离婚必读再婚后要慎重处理夫妻关系
1不要将现配偶与原配偶相比较
再婚夫妻之间经常会产生一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进行对比的心理。因为男女双方有时可能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在感情上对原配偶还不些藉断丝连。而且在建立了新家庭后,免不了还会碰到前一个配偶。狭路相逢也罢,邂逅相遇也罢,彼此如何对待,新的伴侣对此持什么态度,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再婚夫妻之间刚建立起来的感情就有可能受到伤害
。既然再婚了,就要面对现实,忘却过去,更不要经常地在心理上与原配偶相比。人各有优缺点,现配偶肯定有不如原配偶的地方,同样,原配偶也有不如现配偶的地方。家庭里难免锅碗相碰,产生一些龉龃,一旦有不尽人意的事情发生,如果总是以现配偶的短处来比原配偶的长处,那就会在思想上钻牛角尖,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比越伤感情。如果再把“你就是不如她”之类的话当面公开地说出来,那就会对现配偶刺激更大,伤害也更深。实践证明,这种心理对比,确实是不利于巩固婚姻关系的。
2在对待双方的孩子上要做到一视同仁
再婚夫妻所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怎样正确对待对方原来的孩子。孩子和他亲生的母亲或父亲的关系是先天的,再婚以后,出现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一来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不熟悉,二来受“天下最狠后娘心”的传统观念和影响,夫妻之间可能会多疑,互相认为对方“偏心”。同时,在这种复杂的家庭关系中,双方原有的子女可能发生矛盾,子女和继父或继母之间也可能发生矛盾。这些矛盾如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加深和激化再婚夫妻之间的矛盾,使新组成的家庭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