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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阁下。”
就在那时,火籁骑士桌上的一个人走了过来。
“费尔。德。莱芮阁下,我的雇主芬库斯。朗塞史阁下向您一行致意。”
“荣幸之至,”费尔回答,“可以前去就近说话么?”
“真是折煞在下了,应该是我们老爷前来才对。毕竟,无论资历还是名望,您都毫不屈尊。”
“或许是吧,小伙子,”费尔说,“但是我们只有两人,而你们有八位,况且你们的桌子也有足够的空位啊。论资排辈本来也不错,但这里不过是一间客栈,我们还是随意些吧?”他站起来,侧身对尼尔说:“尼尔,去邀请威希姆骑士过来说话。”
“阁下,”火籁扈从说,“我也曾为我们老爷邀请过他,但他却不屑一顾。”
“那他大概也会对我们不屑一顾。去邀请,不过是稍尽地主之谊,免得人说三道四罢了。”
尼尔领命而去。
他走到寒沙骑士的桌前,礼貌地小站了片刻,但没有一个人理会他。他们用自己的语言戏谑玩笑,完全无视尼尔的存在。最后,尼尔只好清了清嗓子。
“各位,打扰了。”他用寒沙语说。
“圣泰武哪!这东西还会说话!”一个断了鼻子的大块头扈从说道。他用邪恶的蓝眼睛瞪着尼尔。“小妞儿,再来一品脱爱尔啤酒,给老子快点儿!”
其他人听了哄堂大笑。
尼尔深深吸了口气,微笑道:“我的雇主费尔。德。莱芮阁下,向您一行致意。”
“费尔。德。莱芮?”寒沙骑士作沉思状,“我可不知道有这样一号人。倒是有个哆哆嗦嗦的老家伙叫那个名字,不过那老家伙怎么可能是什么阁下?你,小东西,是他的什么人?”
“我是他的扈从,”尼尔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如果您没有听说过费尔。德。莱芮阁下的姓名,那是您自己没长耳朵,或者是太过聪明连人的名字都记不住。”
“主子!这听起来简直是侮辱。”寒沙扈从之一惊呼道。
“是吗?”威希姆说,“我听来不过是一头畜生在放屁。”
蓝眼人用一根手指点着他的鼻子说:“我们的主人不想为你弄脏了他的手,我警告你。只有骑士才配跟他动手,也就是说你根本不配。你的侮辱就当是放屁。”
“但是我们可饶不了你。”另一个寒沙人插嘴道。
“我答应过我的雇主,不会动武,也不愿破坏室内的和气。”尼尔告诉他说。
“这人是个懦夫!”此人吼叫道,声音大得足可以打断休憩室内所有人的谈话。
尼尔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在颤抖:“我邀请过贵方,但贵方并不承情。那么我们的谈话到此结束。”他转身朝着费尔和火籁骑士所坐的桌子走去。
“别走啊,你!”
尼尔没有理睬。
“做得好,小伙子,”费尔阁下赞赏道,并让他坐在了自己身边,“如果在公开场合争斗起来,对我们双方都是不名誉的。”
第三章 扈从(6)
“我不会让您难堪的,费尔阁下。”
“我来引见,这位是芬库斯。朗塞史阁下,这是我的被监护人,尼尔。梅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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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塞史紧紧握住他的手。“我认为他就是你的儿子,阁下!难道不是?”
“我与他情同父子,但不是,我还没能有那样的荣幸。他的父亲是我们军中的一位勇士。”
“见到你很高兴,”朗塞史仍然握着他的手不放,“梅柯文。恕我并不了解你的门第,跟芬杰氏族是同宗的吗?”
“不是的,阁下。我家并非贵族。”
之后是片刻的沉默,就像他们在就扈从的出生贵贱和骑士地位这一组概念作斯文的探讨似的。
“好,”朗塞史阁下打破了沉默,“热烈欢迎你的加盟。费尔。德。莱芮的推荐,比十家贵族的血脉都值价。”
在喝酒的时候,尼尔想到,或许朗塞史的某些扈从并不赞同,不过是出于礼貌什么也没说出口罢了。
“告诉我,朗塞史阁下,”费尔在烤面包片上桌的时候说道,“我很少听说你那位大名鼎鼎的伯父的事迹。他到底是怎么发现鄱堤的?”
两位骑士接下来又谈论了一些别的事。扈从们则相安无事,只安安静静地喝酒。朗塞史的部下大都很能喝。不过尼尔按自己一贯的作风,并未多沾。
在两人交谈的间隙,尼尔轻拍了一下他雇主的肩膀。
“费尔阁下,我去查看一下马匹,”他说,“阿岚和阿阳可能刚上岸不太习惯。”
费尔些微怀疑地看了看他,微笑道:“那去吧。快去快回。”
两匹马状态良好,尼尔知道不会出什么差错。但同时尼尔也清楚,街头某处,那个大块头的蓝眼寒沙人,还有另外两个寒沙扈从,正翘首等待他的到来。
第四章 见习修道士(1)
埃斯帕在“暴君”的怀抱中醒来,耳旁传来惬意的乐曲声—啄木鸟在噔噔敲击,百灵鸟在啾啾啼鸣,蝉虫合奏亦错落有致此起彼伏。他睡在一张狭长的木质平台上,揉揉眼睛同梦境道别,然后谨慎地坐起身来。黎明已至。
一阵风飒飒吹过“暴君”,铁橡树上那些古老庞大的枝干叽叽嘎嘎,而嫩枝条更是乱颤得厉害,一些叶片儿在碰撞磨砺中差点儿失了碧绿与清香。
埃斯帕听到魔鬼在嘶叫。他斜着身子从栖身处眺望远方低地,瞧见两匹坐骑仍在前夜安置之处,安然无恙,虽然它们在远方看起来并不比狗大多少。
在埃斯帕舒展筋骨准备下去时,啄木鸟又噔噔了起来。今晨他特意多睡了一会儿。在第一缕阳光斜射进来,森林开始变得嘈杂之前,他喜欢待在树下。这个古朴的寝台是他可以做这件事的为数不多的据点之一,他把这个地方叫做“暴君”。而其他地方,遭受了数世纪的生灵涂炭,经历了数不清的火烧砍伐与瘟疫疾病,至多只剩了一两株这样的铁橡。哪像这里,方圆数里格之地,因为没有遭遇过外敌,株株铁橡都精神抖擞,参天而立。它们古老而巨大,枝与枝、根与根,互相交错纠缠,构筑了一个独立的世界。甚至连人亦可以在这里过完一生,渴了便喝苔上凝结的甘露,饿了便吃唾手可得的香菇,松鼠也不错,还有不会飞的鹌鹑,它们总是躲藏在粗壮的枝干后窥探。
下面的世界—人类和瑟夫莱的世界—根本不会在乎这个地方。
埃斯帕相信这一点。在他还是孩子时,当他发现这块地方并且筑成了他的第一个寝台时,他曾想,或许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
但即便是铁橡也可能被砍伐或者烧毁。即便是长生不老的人,也可能丧命在某个饥饿的木炭工手里,或者因某个贵族的一时性起而遇害。当他还是孩子时就十分清楚这一点。他这半生只哭过不多的几次,当他知道他得去做一个御林看守时,是其中的一次。
国王的御林看守,哼!
旅店里那个举剑的男孩,至少在态度上并没错。国王一年也不过只来狩猎一两次而已。这是埃斯帕的森林,他要保护的是他自己的森林。
然而,这里却有什么不对劲的事在发生。瑟夫莱是骗子,没错,不能相信。不过如果他们确实穿越了森林,那么可以用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解释—森林里缺少光照,并且岩洞无数,而瑟夫莱的习性人所共知,他们从不轻易踏入阳光。
虽然不情愿,但他还是得动身下去。铁橡的枝条压得很低,因为太多太重,都垂到了湿润的地面,那里有粗大的根蜿蜒交错,跟迷宫一般。
这是埃斯帕称其“暴君”的原因。在这些厚密的枝桠下,没有任何的绿色植物可以生存,除了苔藓和蕨类。
不过,齐踝深的橡木果可以让麋与鹿生存下来。而野生斑虎则靠捕猎它们为生,这类斑虎个头较小,只不过是寻常花猫的三倍。在仙兔山里,尚有狮子存活,这里也有一些黑豹。但它们从不来打扰他。
在埃斯帕踏上黑色的腐叶土壤时,魔鬼乖戾地看了他一眼。天使则仰头表示欢迎。
“不要那样看我,你这小矮子,”埃斯帕对魔鬼道,“你闲逛了一个晚上,现在是想乖乖地让我把鞍子套上,还是继续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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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仍旧对他怒目而视,但还是让他骑了上去。他们在盘根错节中寻找路径,一些根重叠起来几乎跟马背一样高。他们不慌不忙地走回低岭处的一条宽路,这是旧国王大道。多处已经在树根上铺了石块,还设了堤防。低垂的枝桠已经被砍掉,连马车也能畅通无阻。对埃斯帕来说,旧国王大道是一种公开的侮辱,那是活生生的森林里一道延伸数里格之远的伤痕。不过,也许对“暴君”来说,这样的小小伤害可能微不足道。
正午时分,他口渴起来,于是翻身下马,顺着一道斜坡而下。他知道那里有一处山泉—行李里的水不能有丝毫的浪费。另外,山泉又清又凉,实在是比村子里用盆罐聚集的雨水爽口多了。他发现一条小溪,正潺潺流过碎礁与沙地,流向不远处的艾德文湖。他跪下来掬起一捧水,正准备喝,不料却惊得定在那里,宛如一尊雕像。他只想弄清楚自己究竟看到了什么。
第四章 见习修道士(2)
眼前这一水洼大约有他的手肘宽,高处的泉水正欢愉地流淌进来,没什么蹊跷之处。但里面却有些已经变黑的青蛙,它们在水里聒噪着搅腾着似乎想要爬离此处。而且几乎有半打已经肚皮朝天死翘翘了。
不止是青蛙。一条一码长的溪鳗也开始腐烂,它的眼睛上生了一层蓝森森的膜。几只较大的青蛙蹲在其附近,都活着,但看起来无精打采奄奄一息,连扑腾的精力都没剩下。
埃斯帕惊得一步步后退,他的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漂泊了这半生,从没有见过如此骇人的景象。
片刻后,他沿溪而下,目的地是溪流尽头的艾德文湖。可是,越走越惊诧,到处都是死蛙的残骸,而稍低的地方则遍布死鱼。
湖中也有死鱼,一些大点儿的被长满蕨类植物的浅滩所绊住,或者是被断枝残根挡着没法儿漂走。
一股寒意渐渐深入骨髓,他取出弓箭并上了弦,小心翼翼地取原道返回。湖被下了毒。那些生物逆流而上,是为了求取干净的水源。曾有个民族在捕鱼时,利用锯状荆棘的根先将其弄晕。但仅在小而静的水池里才有效。要在整个湖泊使用这种方法,估计把世界上所有的锯状荆棘的根全都找来也不够。
埃斯帕走了一百步,仍有死鱼,于是继续往上走。在他正准备抽身回去时,他注意到溪水变干净了。为了确认此事,他又多走了几步,而后回身。在这条小径上,他发现了某种别样的事物。有一张不同寻常的黄|色渔网罩住了岸边丛生的蕨类,而那些蕨类,跟鱼和蛙一样,也奄奄一息。
之后他发现了一个爪印。
本来森林的土地上落叶密集,是留不下任何足迹的,但这个爪印是在溪流附近的泥泞之中。虽然里面灌了水,甚至轮廓也变得模糊了,但怎么看都像极了猫爪。不过不可能是野斑虎的,也不是黑豹的,因为这爪印比埃斯帕的手掌还要大。即便是仙兔山上的狮子,也踩不出如此大的印迹。如果硬要说这是猫的,那这只猫肯定比马还大。
他用手指在爪印上蘸了一下后放进嘴里。舌尖上滞留着一种金属的味道。片刻后他的胃搅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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