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本来以为,可以让毛鹏程难受一阵子,可谁想到,送他回去竟然是谭莎莎,而且他们俩肌肤接触甚是密切,看来关系非同一般。大家一看哪些光景,心中的快竟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继而代替的是无限的失落与失望。心中甚至在愤愤然道;他奶的,怎么这好事全让毛鹏程给占了,他怎么那么好运呢?不公平,老天爷真不公平?大家骂骂咧咧,往向前中学走,汪校长已经坐上了他的专车,一辆黑色轿车,往向前中学开去,大家以为他也是回学校,所以也没有仔细观察什么,其实谁能够清楚地知道,这汪大刨根本就不是回什么学校,他刚才那样做,完全就是做做样了,他在学校里兜了一圈,听到晚自己的上课铃声一响,他便叫自己的司机开着那辆黑轿车驶出了向前中学,向白水镇的其它方向驶去,至于他去干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你说,这个时候,自己又喝了点,难道会去办什么正事,傻子都不会相信,事实证明,他也的确不是去简单的兜风,他这会儿刚与朋友秦长河通了电话,秦长河叫他马上过去,说那边来了一批不错的小姐,问他愿意不愿意去品尝一番,汪刨就来了兴趣,二话不说,只说了一句话,好的,我就来。
这秦长河便是白水镇满堂福酒楼的老板。
第七十六章 吐了谭莎莎一身VS迷人的Ru房
谭莎莎陪着毛鹏程坐着三轮车来到了向前中学的住处。谭莎莎付了车钱,便掏出钥匙打开了毛鹏程的房间的门,将毛鹏程扶进了屋里,毛鹏程今天 的酒确实喝的多了点,尽管如此,但是毛鹏程并没有很醉,只是有点头晕,两眼有些冒花,他的思维还是很正常的,他知道自己是谁,他更明白自己在哪里,在干什么。所以说,喝醉只是相对的,而并非绝对。
谭莎莎扶毛鹏程躺下,并且打了一盆冷水,为他擦了擦脸,倒了一杯凉开水,让毛鹏程喝了下去,毛鹏程喝下去后,顿觉轻松了许多,这时,毛鹏程要起来,毛鹏程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原来毛鹏程因为喝酒太多,早已憋不住,他要去厕所方便,谭莎莎将他扶起,毛鹏程跑进了厕所。
毛鹏程尿了一泡,立刻觉得身上舒服了许多,开始一直憋着,这会终于得到了释放,整个人如释重负似的,脸色也好了不少,用水漱了漱口,用脸帕擦了擦脸,毛鹏程走出了卫生间,刚一走出,谭莎莎便上来搀他,毛鹏程这时已经更加清醒了,只是口中的酒气很大,不过这也没有多大关系,谭莎莎也没有太介意,虽然这酒所刺得她很难受,但眼看着毛鹏程醉成这样,她又不忍离去,于是一直呆在毛鹏程身边,毛鹏程也不说什么,毕竟他并没有太醉,思维并没有紊乱。他很清楚地知道,面前站着的就是谭莎莎。
走出了卫生间,毛鹏程又向床边走去,他还想再躺一会儿,或许这样会好些,再者他今天晚上没有晚辅导课,所以他不着急,不过谭莎莎可是有晚辅导课的,毛鹏程不知道,也没有问她。
毛鹏程躺在床上,喘着粗气,毛鹏程虽然酒量不错,但他一般不会喝这么多酒,今天可能是个例外。其实今天是与向前中学的几位校级领导喝酒,即使不去上课,相信学校也不会怪罪,毕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又怎么好责怪呢?
又躺了一会儿,毛鹏程心里觉得有点闷,于是努力地想坐起来,谭莎莎见状,忙向前去搀扶他,他终于坐着背靠着床檐,眼睛还是有点迷离,但比起初又要好许多了,毛鹏程一边用手摸着胸口,一边喘着气,看样子还是不太好受,但从他的气色来看,似乎又比先前大为不同,气色变得红晕了不少,不像开始那般白。
突然毛鹏程猛地向前一伸,胸中便像决了堤了的水库一般,秽物倾泻而出,这时谭莎莎正好坐在他的面前,他一时吐得太急,今天下午吃的东西,喝的酒全中口中倾吐而出,谭莎莎躲闪不及,毛鹏程当时也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一下子失去了控制,全吐在了谭莎莎的身上,而且不偏不倚,正好吐在谭莎莎的胸前,秽物顺着谭莎莎的胸口往下流去,煞是难看,气味更是难能可贵闻,好像还带点臭味,其中一部分,则不可思议地流进了谭莎莎的|乳沟里,使谭莎莎特别难堪,也许是气味太刺鼻了,或许是谭莎莎急于想摆脱这些脏物,于是他顾不得多想,立即将上衣脱去了,只剩下了胸罩,喳胸罩也已经弄脏了,她索性连胸罩也一块摘掉了,顿时谭莎莎的上身便一览无遗地裸露在毛鹏程的眼前,毛鹏程简直看呆了,加着的点酒劲,谭莎莎那一对大Ru房太迷人 ,白花花的,看上去,一片柔软,毛鹏程很难控制自己,下面的那根棍子,不听使唤地强行站了起来,毛鹏程想极力去控制住棍子的动作,可是他努力了许多次,可总是以失败告终,看着谭莎莎如此窘迫地站在那里,毛鹏程觉得很不好意思,心里既兴奋又难受,于是他迅速将一些床头的餐巾纸拿过去递给谭莎莎,谭莎莎拿了纸便立即在胸前擦拭起来,一会儿就将秽物擦拭干净了,这时他的上身更加完全明了地展现在了毛鹏程的眼前,毛鹏程本不想看,可是又忍不住不看,于是偷偷地又看了一眼,这一看,他下面的那根棍子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从低垂变得挺立起来,角度转换了弥撒九十度。毛鹏程很是吃惊,没有想到,它会有如此大的变化,他顾不得多想。心里觉得很愧对于谭莎莎,弄得别人一身都是脏东西,而且还平白无故地裸露了自己的上半身,自己真是罪大恶极了。毛鹏程陷入到了深深的自责之中。谭莎莎将秽物擦净后,一抬头,发现毛鹏程躺在床边,才突然间脸红了一大边,毕竟他是女人,而且自己的敏感部位都让毛鹏程看见了,能不不好意思吗?那是肯定的。
见毛鹏程好了很多,谭莎莎转身走出了毛鹏程的房间,她用钥匙打开了自己的房间门,进去,匆匆忙忙地洗了一个澡,换了一套衣服,便准备去上课,因为今天晚上她有辅导课,而且是第一堂,所以她要抓紧时间,第一堂课马上就要开始了,毛鹏程许多没有见到谭莎莎过来,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从床沿边下来,走了出来,来到谭莎莎的房间,谭莎莎这时正在洗澡,不知道毛鹏程来了自己的房间,不过毛鹏程从门缝中也看不见什么,虽然卫生间的门是玻璃做的,可是他毕竟是花式的,不完全透明,外面根本看不清里面。尽管如此,还是能够隐约地看到一点谭莎莎的胴体模糊的影子。
当然毛鹏程不是来偷看谭莎莎洗澡的。他是来看看谭莎莎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原来她是在洗澡,这下毛鹏程也放心了,他又折回到自己的房间。
谭莎莎洗了澡换了衣服,便准备去上辅导课,走之前,她还是没有忘记过来告诉了毛鹏程一声,毛鹏程现在这会儿是不打算去办公室的,所以他没有勉强要求自己同谭莎莎一起去办公室。他准备再躺半个小时再去办公室。
第七十七章 汪大刨寻欢VS老淫虫玩小姐(2)
听说,满堂福酒楼来了一批新的小姐,汪校长立马来了兴趣,本来今天就喝了点酒,在酒精的挥发下,人是更容易走向坠落的,寻求刺激更是有了理由。这满堂福酒楼的老板秦长河年富力强,年纪与向前中学校长年纪不相上下,今年也不过四十出头,正是创事业的好年纪,也许保养得好的缘故吧,这秦长河看上去就你是刚三十岁的样子,很显年轻,看上去也是精神抖擞的样子。
今天的汪大刨并没有喝醉,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喝多少酒,更何况这些酒还是啤酒,只是有点撑肚子罢了。之所以没有喝醉,并不是说汪大刨是喝不醉的人,而是因为今天下午陪他喝酒的人都是他的下属,官职都比他小,甚至根本上算不上什么官,所以他不用喝得太卖力,陪陪就可以了,官场上何尝不是如此?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大官通常都是要摆的架子的,否则,是否不足以显出自己的重要与与众不同一般,虽然这汪大刨并不是什么大官,但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如果跟自己的手下,将自己喝得酩酊大醉,那成何体统?岂不要让人笑话?
为了遮众人的眼球,汪大刨还是习惯性地先回学校,然后再将车开出去,去办自己想办的事情,他就是去嫖娼,只要不被抓到,谁又能够知道呢?对别人,他当然会说,我是去办公事,或者去见重要人物,不去不行, 其实哪有什么事情非得到大酒楼去谈,而且又何必一定要选在晚上呢?难道当个小小的校长会忙到日理万机,废寝忘食的地步?根本就不可能。
当晚自习的铃声响过几分钟之后, 汪大刨便独自驾着自己那辆专用的黑色轿车驶出了向前中学的大门,之所以要在铃声响过几分钟之后再走,那是考虑到隐秘,凡事还是隐秘的好,太张扬了总不是什么好事,汪大刨深明此理,再说了,铃声响了几分钟之后,老师们便都进入到教室里上课去了,自己再出发,不会被太多眼睛盯上。谁愿意自己做的事情被许多人知道呢?这个时候,汪大刨独自出行,而没有叫上司机,其实他是有专用司机的,虽然是临时合同的,其实司机的薪水比老师们的都要高,而且都是由汪校长汪大刨直接发给他,他不叫上司机是有他的原因的,因为今天晚上,他是去寻欢,是去寻求刺激,是去打发寂寞,而且秦长河是自己的老朋友了,不是叫去喝酒,所以他不用担心被灌醉之类的事情,车子还是自己开去方便,如果真是喝醉了,可以打电话叫司机或者就不回家了,第二天再回校。
汪大刨将车开出了向前中学的大门,便打开了车中的音乐播放器,顿时,车中便响起了邓丽君柔和的音乐。汪大刨听着这美妙的音乐,心情顿时舒畅了不少,他将车的速度加快了一点,直奔白水镇满堂福酒楼驶去,白水镇虽然只是一个小镇,然而因为这地方距离天鹏市并不遥远,再者,这里也有不少企业与工厂,所以经济发展还是相当迅速,晚上的白水镇看上去算不上很美丽,但也还是有那么繁华的,城市的倪红灯一闪一闪的,整个白水镇都被笼罩在一片繁华当中,有的街道的繁华程度绝不亚于天鹏市,夜生活也还相当丰富的,这不,现在大街小巷中,到处都是游玩的人群。
汪大刨开着心爱的黑色轿车,听着喜爱的歌曲,心情惬意极了,向前中学暂时被他抛到了脑后,他沉浸在一种无比幸福与兴奋的氛围中,车外与车里全然是不同的两个世界。汪大刨才觉得到自己真正找到了感觉。
十余分钟后,汪大刨便将车开到了满堂福酒楼大门口,之所以用了十余分钟,因为有的街道人员较多,不敢将车开得太快。
秦长河早已在酒楼门口张望,这时他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一旁,他知道汪大刨来了,这辆车他太熟悉了,汪大刨也不急于下车来和秦长河打招呼,反正都是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了,汪大刨先将车找了一个位置停好了,才关了车中的灯,关了音乐播放器,关锁好车门,才转过身来,向站在不远处的秦长河走去。
见汪大刨向自己走来,秦长河早已微笑开了,两人没有说什么,只是心照不宣地互相笑笑,于是两人便相跟着走进了满堂福酒楼,秦长河走在前面,就是充当带路的角色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