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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送我到火车站,我一上车就让她走,她不听,一直在站台上站着,看着我,还微笑着。火车缓慢地向前行进,车厢里响起了例行公事的乐曲,我的心咣当咣当地迷失了方向,那么痛,那么酸。我趴在车窗上看她正在朝我挥手,眼泪像两条蜿蜒的蚯蚓热乎乎地流了下来。
回到家没几天,妈妈从单位给我带回一封信,是卓玫写来的,是她在我走的那天写的。“白白,你回家了吧,我挺想你的……”其实,在我到家的当天下午我就骑着单车去邮电局,发出了我在火车上写给卓玫的信,有横着写的,还有竖着写的。她家的地址我现在仍然记忆如初,12号楼3单元10#,我当时还开玩笑说,连着读正好是12点30,像是十二点半一样。卓玫就说,我俩都是十二点半。
我亲爱的卓玫,是不是我的名字起得不好,“白白”酷似byebye,我们才真的说再见不再见。卓玫啊,卓玫,我爱你到了刻骨铭心,无论分开多久,你永远活在我的身体里,我们俩从未彻底分开过。现在,时隔十几年,我已经得到过女人的温存,可仍然无人可以替代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依然会在梦里清晰无比地梦见你的脸庞身姿。
我亲爱的卓玫,在那些梦见过你而醒来的清晨,我悲痛欲绝,痛恨自己居然苟活着,憎恶自己还能容忍与承受一个自我完全不喜欢的生活,只想把天亮就要佩带的面具狠狠地摔碎抛弃,哪怕只有一天是按我自己的真正本性与你共同活过,也不算枉活这一生。
我们俩就这样形影不离地在校园里一起上课、自习、散步,在业余时间玩耍听歌逛街。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的生活,我一向不善于此,笨拙不已,可是只要有她,就有了光、有了盐、有了一切。我是那样地幸福,步履轻盈矫健如雏鹰,常常才思涌动激情勃发,诗作一篇又一篇,都仔细誊写了给她。
我知道自己有多么爱她,她也一定从心里喜欢着我,却不敢大胆地表白,诗作里也只敢朦胧指涉。因为,她一直不能忘怀于她的男友,也更因为我隐约知道这种爱是不容于世的,我比中学时代更加清楚了一点这桩事情有多么见不得人,我想大胆地爱,却又胆怯地压抑着,不敢任由自己的“变态”心理肆意汪洋。从初中开始,我的心里就一直有个难解的谜团,我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对男生毫无感觉可言,却打心底喜欢女孩子。我试图从书籍里寻求答案总是无所收获,那个年代的信息渠道单一又狭窄,这种很容易被扣上“流氓”、“变态”大帽子的事情,更是不可能出现在普通受众的视野范围之内。青春期的我,对于自己和女孩子之间的爱慕,既喜欢向往又害怕困惑,基本上是在幸福而被动地接受着女孩子们的垂青,几乎没曾敢大胆忘形地去追求过谁。连同和Jone,每次情感的突破都是由她来实现的,而我总是带着点本能的胆怯与顾忌。
大学年代,我基本知道了我喜欢女孩子不是偶然的,可是对于这件事情洪水猛兽的另一个狰狞面目也更加恐惧和怯懦了。我骨子里不是一个敢于突破世俗条规的人,自私功利,没有勇气为了自己真心爱的东西去承担风险和压力。在家长师友那里,我是那样一贯地中规中矩、聪慧上进、谦和出色,我头顶着多年积累的好学生的高帽子,行走在康庄大道上,只敢在人后悄悄品位自己天性里最喜爱的情愫,每每因为想展望一点点进一步进展的可能性感到不寒而栗。我不敢稍微把爱暴露得太突显,苦苦地压抑了又压抑,升华了再升华。
其实,每当我们班男生邀请卓玫一起游泳、滑旱冰的时候,我都是表面爽快答应她,心里不是醋海翻腾也是五味俱全。一两次后,卓玫观察出了我情绪上的异样,就逐渐推脱掉了男生们的邀请。我心里很高兴,也有愧疚,便劝她还是接受这些追求者的邀请,大学时代就是谈恋爱的季节嘛,何不赶紧选拔。她微笑着说,我不喜欢他们,我只喜欢你们。这个“你们”当时把我说得脸直发烧心直颤,我知道,她把我和她原来的男友给归到一类里了。
我和卓玫就这样柏拉图着,顶多牵牵手,最黏糊的时候,我会在临睡前和她躺在一张床上,却不敢越雷池半步,只听着她柔柔的话语,闻着她暖香的体味,感受着她的呼吸和自己的心跳,这样的夜晚持续了多久,我已经无法确切记清。但是,每当我回想起来那些夜晚,我的眼前仿佛展开了最为温暖美好的画卷,我只敢悄悄地、深情地回望几眼,生怕惊吓着了那两个单纯青春的女孩子那样甜蜜宁静的夜。月色透过窗朗照在地板上,四张上下铺的床面对面沉默着,偶尔夜风拂过,蓝白相间的格子床单会微微扬起一角,摇曳似我彼时欲仙欲死的心思。
卓玫在事隔一年之后,仍然不能在心里放下那个俊美的男孩。不止一次地,我会看见她在课堂上走神了,用铅笔在纸上勾勒出了一个男孩子的面容,那么明亮有神的一双大眼睛,她会在这样的画像边上写满那个男孩子的小名。然后,我就可以切肤感受到她眼神里的那种孤苦和痛楚。还有一次,她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精美的硬皮本子,从那里面轻轻地取出了两根缠绕在一处的青丝,一根长一根短,是他们海誓山盟的见证吧。她那样温柔深情地梳理着那两根纤细的发丝,好象是一个母亲在爱抚自己幼小的孩子一般,看着她轻轻起伏的纤细手指,我的心跟着她的心一起疼痛不已。那一刻,我恨不能跋山涉水去替她把那个男孩子找回来,跟他说,没有他,卓玫有多么地痛苦和失落,跟他讲,卓玫不是在乎名利的人,她只爱他这个人,不管他是工人还是富翁。
过了这些黯然神伤的时刻,卓玫还是会像往常一样,陪伴着我,做哪一件事情都那么陶陶然、美滋滋。她不让我剪短发,我于是留了一头顺直的黑发。我要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她为我四处搜罗置办,预备好了一套美丽的行头。那一晚,她坐在第一排为我助威,我发挥得那样完美到位,一夜间,不再仅仅以学业文才闻名于校园。
大二了,卓玫收到的情书日见增多,有钢笔写的,也有毛笔写的,她都给我看过了,然后就收起来放在一个盒子里,从不回信。我也收到了情书,有很多封来自于一个高中时候的同学,他也考到了这座城市,当年他给我的印象并不差,但是我那时侯全心全意地在喜欢着Jone,根本没有多想其他。我的情书也都给卓玫看了,她就认真地帮我把着关,并且撺掇我接受那个高中同学的追求。我总是开着玩笑把她的话支到一边去,心里想,怎么会为了他舍弃我的卓玫呢,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一个春天的黄昏,我们俩穿过被花树环绕的小径,微风裹挟着扑鼻的香气轻轻拂过我们的脸,长发随风飘扬,青春的气息不可遏制地充溢四周,仿佛全世界的美好都是布景,我们才是台上的主角,我们嬉笑唱歌,意气纷发间疾走如飞,好一段青春美年华,好一怀纯挚真童心,好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啊。
刚坐在教室里半个小时,教室的门开了一个小缝,一个声音叫了一声“卓玫”,她就跟大梦初醒似地立刻站了起来,急匆匆地出去了。我基本猜测到了事情的原委,书看得心不在焉、信马游缰。我原来曾那么真挚地替卓玫祈祷那个男孩的归来,可当这一刻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突然发觉自己有多么得难过脆弱,我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有嫉妒有委屈,也有孤单无助的迷茫。我的生活里已经习惯了卓玫,简直不知道没有了卓玫还能怎样过活。
那个晚上她很晚才回到宿舍,脸上是无法掩饰的巨大幸福。我的心跌落在了无底的冰窖里,默默地躺在床上,可怜巴巴地舔着自己的伤口,顾影自怜。卓玫把我叫到了她的床上,跟我讲他们和好如初了,男孩子这一年多过得有多么得苦。他们再也不会分开了。我默默听着,心里在流泪。
那天之后,我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道无形的裂纹。卓玫陪我的时间开始少了。我跟她怄气的时候多了。高中的那个男同学还是隔三岔五地来情书,周末也过来找我玩。慢慢地,我们朝谈恋爱的方向发展着。可是我发现,我跟男生谈恋爱的时候毫无感觉,那些发自内心的真情感、真知觉好象被拧上了开关,跟他在一起,简直只是在用表层的感知觉敷衍了事地参与着恋爱的游戏,夹带着一点好奇。再没有默契,再没有熨帖,再没有心旌荡漾,完全不对型号。可是,大二的时候,全班几乎已经没有单身的女生了,大家都在不遗余力地物色男友。更重要的是,卓玫已经不再完全属于我的生活,我就这样一本正经地开始了恋爱,平生第一次跟一个男生。某种意义上,是因为卓玫跟男生恋爱而导致了我的跟男生恋爱。
我的初吻并没有献给我真正爱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作为一个生理意义上的女孩子,我和其他女孩子一样,把初吻保留给了一个男生。我和卓玫各自谈恋爱的阶段,我们之间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但即便如此,从表面看我们仍然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大三的时候,我决定要考研究生,一方面,是因为失去卓玫的全部注意力后内心很痛苦,希望有一件事情可以转移我的视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天生不安现状,总想不停地换地方,不停地攀得更高。我复习得很苦,卓玫也在尽力地照顾着我的生活,为我打饭热饭,让我到她家改善伙食,给我买巧克力吃,说是可以补充能量。
学校后街上有一家小铺子,冰糖葫芦做得极好,是我和卓玫在冬天里最喜爱的零嘴,多少次一人手擎一只,边啃边说,边走边聊,那是怎样一种没心没肺的幸福哦。那段时间,我们很久都没有一起出去逛了,有我忙于功课的原因,也有她与男友和好阴影的原因。每次卓玫来看望我,各种好吃的东西里,必然有一根我们都喜欢吃的冰糖葫芦。那种酸酸甜甜的滋味,恰倒好处地形容着我在那个冬天里的心情。寒假的时候,为了复习功课,我没有回家。
我立誓要考取最顶尖的学校,不惜付出最艰苦的努力。我来往与宿舍和教室之间,在夜晚,迎着呼啸的北风,一个人踏着深过脚髁的大雪,急促行走在在黑茫茫的校园里。那时侯,心里已经不觉得苦,更多是充实,是解脱。
我终于把几乎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学习上来了,争分夺秒,把内心奔腾激越的能量导入合情合理的渠道,赶赴一个崭新的出口。那一个月,我的口粮是几箱方便面和几斤鸡蛋。从那以后直到现在,我的胃再不能接受任何口味的方便面。
接近临考的时候,我开始神经衰弱,连着两个晚上眼睁睁地看着窗户外边天光怎样一点点从微亮而大亮,看冷清清的宿舍怎样像一座影影绰绰的幻城。
夜漫长得好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