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彻底,从发梢到发根,直到头皮上起鸡皮疙瘩。
我实在受不了一个半老不老的男人没完没了要我加班,工作没完成,伸过猪手来摸摸头发“小高,最近怎么了”,工作完成了、没做好,来摸摸头发“小高好好干啊”,好不容易拼命把工作做好了,还来摸摸头发“小高干得好”。
二姐无法理解,“就为这个?” 她摇摇头,“这么大的脾气,怎么行?”二姐觉得男上司的好色完全可以变废为宝,“你知道现在多少人找不到工作吗?” 她教育我,“在社会上,想混得好,就要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
“我可不像你。”我脱口而出,随后立刻后悔,可她的脸已经沉下来,半天没讲话,一转身,把门重重关上。
二姐从没直接说过,但我能感觉到,她一路顺风顺水,短短几年,从基层到中层,现在向高层冲刺,一定是付出了代价的,老爸说“巾帼不让须眉”,那完全是读书人的天真。比如,有些时候,她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夜不归宿,第二天早上回来,洗个澡,换好衣服去上班,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
不过,二姐有个好习惯,从不带男人回来,家里也没有任何刮胡刀爽肤水之类形迹可疑的东西。
我的新工作是一家私人图书出版公司的编辑,试用三个月,五月一日假期后上班。
本来想过经过二姐给她们公司投简历,可她那句“一个萝卜顶两个坑” 让我打了退堂鼓。二姐说话算话,自己便是那种忙碌起来可以带条毯子睡在办公室里的人;万一我顶不了坑,或者只能顶一个坑,被人说高应天的妹妹是只空心萝卜,反而会连累她,何况她现在正在一个升职的关键时刻。
二姐也是这个意思,她告诉我,“小安,你是我妹妹,所以,如果你真想进我们公司,我肯定能把你弄进去,不过,小安,如果你不是我妹妹,我绝对不会招你。”
士可杀不可辱,我一生气,两个月没给她整理房间,听凭它变成狗窝。
二姐是我见过最懒的女人:在公司里端庄淑女,风度翩翩,行头纤尘不染,指挥下属井井有条,全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流溢着女中豪杰的风范。可是,如果晚上没有应酬,回到家,卸了妆,洗完澡,她换上那件领口起毛的旧T恤,拿包零食,一罐可乐,往沙发上一缩,“啪” 地打开音响放起巴赫,手里端本Stephen King ……请不要问我她何以能听着古典音乐看恐怖小说,因为我也不知道,从那分钟起,除非发生八级地震,否则要她挪一步都难,肚子饿了她尖着声撒娇“小安,你饿不饿啊…你饿了吧,你一定饿了………”,如果我也不愿做饭,她就打电话叫外卖,吃完了盒子扔在茶几上堆成宝塔。有一次郊游回来,都累得够呛,二姐直接从牛仔裤里钻进床上,而那条裤子就靠在床边站到天亮! 我一直觉得Calvin Klein应该拿这个段子去做广告。她的房间,如果我不去整理,就一片狼藉。一言以蔽之,我二姐懒得上了境界。她哪天结婚,有必要陪嫁一个保姆,否则那男人太命苦了。
“唉,你们,有没有,…我是说,有没有…叫过床?”宋家雯摩挲着手里的兰蔻礼盒,谢过我,却冷不丁红着脸憋出这么一个问题。
家雯的婚礼在后天,今天晚上,我和乐瑶买了香槟和烟熏三文鱼,庆祝她即将走入人生的一个新阶段。
家雯那间本来就不大的房间里堆满了东西,墙角是准备去蜜月旅行的箱子,旁边是娘家亲戚朋友送的各种礼物,零零色色,五花八门。
“都是些好看不实用的东西。” 她抱怨。但事实上,她并不需要任何实用的东西,因为叔叔家里已经全都准备好了,连陪嫁的首饰都是男方贴的钱,顺手还替她表弟调了个好工作,乐得家雯的舅妈一个劲夸她嫁得好。婚礼本身就要十二万,我和乐瑶听了差点昏过去,我们工作到现在的积蓄加起来不够她三分之一个婚礼。这几天,家雯在突击护理皮肤,用的是一种新加坡进口的速成型|乳液,一小瓶就要两百多块,当然也是叔叔花的钱。就刚才两个小时,叔叔已经打了三次电话来,嘘寒问暖地问候即将做成熟饭的生米。
乐瑶“扑哧” 一声把香槟喷了我一身,“你说什么?”
“我是说,你们,是怎么……叫床的?” 家雯的脸更加红了。
到这里,我和乐瑶才想起,家雯还是Chu女。她以前交往男朋友,从来发乎情止乎礼,绝不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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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三.新婚前夜,反悔还来得及吗?(2)
“叫床的声音,是不是真的…像书上写的那么夸张?”原来,她还真是在虚心请教一个技术性问题。
技术性的问题,就需要技术性地、严肃地处理。我看看乐瑶,她看看我。
“你说。”
“你说。”
“你比我大。”
“你比我早啊,闻道有先后。” 老实说,如果不是乐瑶的影响,我或许也会像家雯这样坚守防线,而不是交往几个月就从二姐那里搬去和男朋友同居,弄得老爸一年以后终于知道了仍然惊愕不已,指着二姐的鼻子怒斥,“你,你是怎么管教她的” ,然后指着我们一起怒斥,“养女不教如养猪!”
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离二姐的家很近,便住在她那里,后来偷偷搬出去,她一直替我打掩护 …… 尽管并不欣赏我的恋爱对象。
“小安和你不一样,” 老爸把皮鞋的铁掌在地上跺得当当响,“这样叫我………,这叫我,怎么对得起她的父母啊! 你说,你说啊,哪天要是她父母找来……”满脸一本正经。二姐和我面面相觑,没想到老爸居然还操着这份闲心。
迂腐到了某种程度,也不失纯真。二姐已不是少女时代那只一点就着的炮仗,我自知理亏更不敢出声。结果是二姐安抚老爸“您放心,那男孩子我见过,人不错,很有前途,正在努力工作存头款呢,打算存够就买房子结婚……年纪轻嘛,现在的小孩子都这样,有责任心就可以了… ” 一面朝我使眼色,我立刻跟着点头如倒蒜;老爸历经艰苦给了我们一个还算幸福的童年,现在轮到我们来呵护他老人家的纯真,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爸召痞子蔡晋见,像当年见童子捷那样,连汤带水热腾腾灌一本“朱子家训”,并教诲“以史为鉴,大丈夫当先成家后立业为上”,就差挑明“小子,赶快娶我女儿吧”。可惜我们终于分手,我和二姐、舒颖姐姐并排变成老爸的“心头之大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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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瑶后来告诉我,其实她第二天就后悔了,前校足球队队长一起床就和她吵架,说她做的早餐不好吃,“连猪食都不如”。
那一阵乐瑶经常找我哭诉,直到他们分手,她遇到现在的周凯。现在乐瑶再也不必自己动手,因为周凯会天天在她起床之前就把早饭做好,然后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温柔地把她吻醒,超级文艺的镜头,天天早晨准时上演,真令人羡慕。
“你叫叫看她就知道了。”乐瑶嘻皮笑脸。
“你自己叫。” 我把一个靠垫朝她扔过去。
拉扯半天的结果是,我们上网去搜索“叫床”。网络上各路豪杰循循善诱叫床的原理,叫床的方式,叫床的声调,男人爱听什么样的叫床,女人应该怎么叫床,为何男人通常不爱叫床,怎么女人往往喜欢叫床,男人偶尔叫叫床其实也很性感,女人不叫床其实未必影响感情,等等等等,看得我们大眼瞪小眼,不得不承认,现在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砰地一声巨响,把个人隐私统统掀成爆米花。
“R—O………O………M” ,我们一起张大了嘴念,笑翻过去。
家雯终于放心,叫床和吃饭睡觉抹口红一样正当,而谷精上脑的男人绝不会因为这个觉得她不淑女。
解决了叫床的问题,是皮肤的问题,家雯担心她用的紧肤|乳液会过分收干皮肤、影响化新娘妆,然后是皮鞋的问题,家雯的皮肤不是很白,于是千挑万选找来一种象牙色的婚纱,却怎么也挑不到适合的皮鞋,现在那一双虽然颜色接近,但到底差一点。
“婚礼那天一定要注意,鞋子最好不要露出来。” 她叮嘱自己。然后我们拿出吉它弹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 和Yesterday Once More,弹我们还记得谱子的所有老歌,弹着弹着,家雯不知怎么的情绪低落起来,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一声不发。过了很久,两行眼泪慢慢地从她茂密的睫毛中滚了下来,把我和乐瑶吓了一大跳。
“我觉得,” 她把头伏在沙发背上抽噎着说,“我怎么觉得,我的人生,还没开张,就要打烊了呢……”说完了接着使劲地抽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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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三.新婚前夜,反悔还来得及吗?(3)
我们过了好一会才明白过来,家雯那一脸的水,并非出于幸福。于是我们一边一个拍着她的肩膀,试图安慰她。
“不要紧,不要紧的…等你结婚以后习惯了就好,真的,一咬牙就好了。” 我以为家雯还在为“叫床” 困扰,只好做出一副“过来人”的口吻,顺便用力咬了咬牙,可家雯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泪水还是流个不停。
“你别这样啊,你再哭的话,皮肤一肿,这些化妆品就都白用了…哎呀,你的眼泡已经开始肿了,别哭了,快别哭了!”乐瑶拿过纸巾来给她擦眼泪,声音里透着可惜,“你这样哭,那个叔叔看见了要心疼的! ”“你们不知道…”家雯推开我们,坐直了身子,愣愣地看着沙发旁边一个小书架,慢慢停止了抽泣,人却一动不动,神情里像是受了很多委屈。
我和乐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前我和乐瑶对家雯的准老公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般的不爽,但那位叔叔用愚公样的意志慢慢使我们改变了看法,而后天那有十层蛋糕和香槟龙虾的婚礼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一致同意家雯嫁得一张好饭票,岂止开张大吉,简直幽香拂面,紫气兆祥,谈什么打烊。
家雯从书架上拿下一张CD,封面上是阿兵哥打扮的周杰伦,那便是两年前的“七里香” 。那年家雯生日,有人把它寄到她家里来,包得很漂亮,卡片上却只有“生日快乐” 四个字。
当时叔叔刚开始追求家雯,送来九十九朵玫瑰,把宋家几乎变成了花房。手笔惊人,加上家雯也不是第一次被人暗恋,我和乐瑶都没把那张“七里香” 当回事,她笑着说了句“这个人还挺有心的”,也就不再提起了。
宋家雯蜗牛爬树般走一步缩半截地讲了半天,才基本道出个头绪。原来,不久前她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是两年前给她匿名寄来CD的人。家雯给我们看那封邮件,折得整整齐齐塞在“七里香” 的CD盒子里,当然是个男人写来的,字很漂亮,说暗恋她很久,一直不敢表白,祝愿她新婚快乐,生活幸福,最后“我忍受怯懦和嫉妒的折磨,我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