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打过电话来,要你下个星期六陪他去吃饭,专门关照,穿得‘端庄’ 一点。”
“干什么?”“没说。”
“你穿什么?”“他没叫我去。”
“就我去?”“啊,” 二姐从小说上抬起头来,眨眨眼睛,“我看是给你相亲,估计老爸已经放弃我了。”
“唉哟 ”我一头扎进个靠垫,“不去。”
“去吧去吧。”
“不去。”
“去吧。”
我埋在靠垫里使劲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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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五.我的耳朵,值二百五十块吗?(2)
过一会儿,我抬起头来,“如果我一辈子嫁不出去怎么办?”
“那你就跟我一起过。”
“我不想跟你一起过。”我不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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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叫你去相亲吗?”“舒颖姐姐都相过多少回了。”“那是她自己不想嫁,你不一样。只要你自己想嫁,有这个信念,今年嫁不出去吗,明年再嫁,明年嫁不出去吗,后年再嫁,后年还不行吗,大后年,总有那么一天… ” 二姐指指书,绘声绘色,“就像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为了越狱,花整整十六年挖一个洞,最后挖通,从塞满大粪的下水道里爬了出去。”
可真是鼓舞人心。
于乐瑶苦着脸抱怨,“昨天你怎么不替我挡一挡?”周一晚上,我们坐在她杂志社办公楼下一家茶室喝波霸奶茶。十点了,她还在加班。
乐瑶是一家生活月刊的栏目编辑,负责里面一个流行服饰版,目标读者是高收入,高品味人群,组稿本来就不容易,还时不时被总编因为内容“华而不实” 要求换稿,这又是她倒霉的一个月。
“我又不是块盾,”我吸一口奶茶,板出个和她一模一样的脸,“难喝死了,像咳嗽药水。”
“今天早上一到办公室,电话上就有七八个留言,问我怎么回事,他还说我再不回电,今天就买票飞回来,”乐瑶瞪我一眼,补上一句,“真正的泰式奶茶就是这个味道。”
“你怎么说的?”
乐瑶又瞪我一眼,鼓起嘴,“我说我奶奶脑血栓发作,送医院,我陪了她一夜,手机放在家里…”她使劲用吸管在塑料杯里的橙色液体里搅动,“看我干什么?”
“真有孝心,”我问她,“昨天晚上你们到底怎么样了?”
“你想到哪儿去了,”她声音里透着不满,“我们到火车站去,在站台上坐了一夜,到天亮的时候,他给我拍了好多照片。”
原来,那个中国版木村拓哉叫方建,是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师,曾由于一幅水乡农妇哺|乳的作品得过全国性摄影比赛大奖。
“他拍你什么?”
“我穿着昨天那条裙子,在火车站一路沿着铁轨走,他拿着相机一路跟着我拍。他说一看见我就特别有感觉,说我身上有种又原始又纯朴的娇贵,和火车站粗犷的环境能形成鲜明反差,” 她得意地抬起眼睛,“他说我是他见过最好的模特,这是不是有点像‘泰坦尼克号’ ?”
“那你们…没干点别的?” 我有些好奇。
“没有,他把我送回家,一直看着我上楼,亲了亲我的额头,说不配亲我的嘴唇。”
我不得不承认,乐瑶一直很走桃花运。她那张瓷器般的脸蛋上一对洋娃娃般的大眼睛就像交通路口乍亮的黄灯 …… 男人见了,第一反应都是加足马力往前冲。
“你以后打算怎么样?”
“还没想好,”她叹了口气,“嗖” 地一声把奶茶吸到底,“等这次的稿子弄好了再说,” 她一捶桌子,“那个胖老头,我恨死他了!”
她叹口气,拿起手机放进包里,“你去编图书是对的,起码不用受这些罪。”
“也挺麻烦,今天第一天上班,就给我一堆东西审读,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自己选题。”
走出茶室,乐瑶突然站住,神色有些悲哀,“我想,到头来我大概会跟周凯分手,” 她抿了抿嘴唇,“我现在已经很怕见他了,我不可能和一个我害怕见的人继续谈恋爱。”
“我觉得他真可怜。”
回家以后,我打电话直截了当地去问老爸,“您要拉哪个郎来给我配?”
老爸的回答简单而郑重,“周六七点,XX饭店,打扮一下。” 听上去像香港片里黑帮老大说“半夜两点,天星码头,不许带枪” 。
虽然我从来都觉得“代沟”这回事有点夸大其词,但有时也不得不承认,老辈人的想法和我们太不一样。比如,老爸会和曾伯伯突然达成共识,觉得我和曾疏磊很般配。
我们四个人坐在饭店一间僻静的包厢,空气里咿咿呀呀播放着江南丝竹,曾伯伯热情地给我夹菜,过一会儿醒悟过来,推推儿子,“给小安夹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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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五.我的耳朵,值二百五十块吗?(3)
“不用不用。”我看看曾疏磊,他也看看我,两个人同时脸红了。老爸冷不丁在旁边冒出一句,“不好意思了。嘿嘿。”口气里有几分得意。
曾伯伯是教哲学的,没入过“才子”的排名,却是争名夺利的先锋,课堂上同康德尼采称兄道弟,课堂下领导间见缝插针见风使舵,一度跳得很高,老爸一根脑筋两袖清风,自然看不惯,和曾伯伯见了面从来不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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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疏磊大我两岁,人很聪明,小学跳一级,中学又跳一级。很多年以前曾家住在我们后面一栋楼里,我们叫他石头哥哥,最深的印象是他当时长得很白,每天早上在阳台上吱拉吱拉锯小提琴,锯完后把英语课本吊在面前晾衣架的夹子上,一边举哑铃一边高声对着念“This is a pencil。 That is a pen。 Is this a pen? No; it is not。 It is a pencil。 That is a pen。” 大姐说“这小孩将来肯定有出息” ,二姐搬个枕头压在脑袋上继续睡懒觉,说“这小孩现在就够出息了,闹钟一样,天天吵醒一楼的人”。
没多久曾家搬去了城市另一头学校新造的教工宿舍楼,后来听说他去南京上大学,一路念完硕士后留校,有个女朋友在“四大” 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上班。
“还是回来好,留在身边,有个照应。” 老爸说。
曾伯伯点点头,“是啊,仔细想想,其它都是空的,都是空的。女儿已经放那么远,儿子一定要留在身边。” 曾疏磊有个大他六岁的姐姐,嫁洋潮的时候跟一个德国工程师去了汉堡,现在生第二个孩子,他妈正在德国陪着坐月子。
曾伯伯两年前哲学系重组时一糊涂站错了队,从此被打入冷宫,虽有正教授职称,却事事不遂,在一次校际教工大会上,无意中和老爸坐在一起,都有一肚子牢骚,顿觉相逢何必曾相识,从此常来找老爸喝酒。
前一阵子的确听说曾疏磊的女朋友和他分手,没多久又说他调了回来,想不到我爸和他爸会联合起来,把我们送作堆。
吃完饭后,曾伯伯和老爸留下两张晚场电影票。那是一部刚上映的古装大片,长袖飘飘的帅哥美女飞来飞去,各种电脑特技争奇斗艳,票价不便宜,前后左右的厢里统统是情侣,灯一暗,男人们的手就开始不老实,时不时有女人轻声地娇嗔“你干什么,看电影! ”
我用眼角的余光瞄瞄曾疏磊,发现他也在瞄我。我们看看彼此,有些尴尬地笑笑。
我问他,“你说,这场电影是你爸出的钱,还是我爸出的钱?”我印象中,论勤俭节约,曾伯伯和老爸颇有一拼,很难想像他们中间任何一个花一百二十块钱买两张电影票。
他舔了舔嘴唇,“我出的钱,” 又对我笑笑,“我爸去买的票,回来又心疼了,就跟我报销。”
我也笑了起来。
“你还拉小提琴吗?”我问他。
他看看我,神情里像是有点诧异,“不拉了,考研究生那年太忙,就停了,后来也没再拉,”然后问我学过什么乐器。
“弹过两年吉他。”
他问我怎么没去学钢琴或者小提琴,“我记得你有个姐姐钢琴弹得很好。”
“那是我大姐,我学过一阵子,学不下去,老师说我手指太短,” 我看看他,“后来也想过去学小提琴,可是想起小时候你天天早上拉琴,那个声音太恐怖了。”
“有那么难听吗?”
我点点头,“像杀鸡一样。”
“难怪你刚才问我还拉不拉琴了,”他低下头笑起来,“其实我在音乐上实在没什么天分,都是我爸逼着学的。”
电影散场后,我们沿着马路走了很远,从儿时一直讲到现在。有些人身上有种令人舒服的特质,就像杯三十五度的温开水,即使并不太了解,也可以开开心心地同他聊天,曾疏磊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问他为什么和女朋友分手,他想了想,说,“我和她要的东西不一样,她想要的,我可能永远给不了,我想要的,她又不屑于多看一眼。我叫她跟我回家见父母,她吓得躲我好几天说还没想好,其实我知道她心里……”他把手插进裤子口袋,转过头来对我笑笑,“不说了,你呢?”
“找错了一个恋爱对象。”我简单地回答。相比他那位多姿多彩的射手座女孩,我的前任完全是一只变不成王子的青蛙 ……当然,呱呱大叫的时候也不失可爱。
“射手座和魔蝎座是需要维护的一对,因为射手座活泼乐观,凡事都觉得无所谓,又喜欢自由,和魔蝎座内敛沉静的个性不太吻合,”我替他分析,“如果双方投入得不够,就无法抵制星座间的互斥,最后导致分开。”
“你很相信星座?”
我点点头。
“你是什么星座?”
“双鱼座,”我笑着解释,“就是两只自相矛盾的鱼,一只要清蒸,一只要红烧。”
“有意思。”
曾疏磊送我到二姐家楼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约好见了自己老爸都说对方“还不错”,以后有空再一起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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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六.爱情,会在婚姻中褪色吗?(1)
六.爱情,会在婚姻中褪色吗?
她依然坐在沙发上,空气中幽幽地飘着巴赫的Air,声音调得非常轻,在夜色里,水一样地弥漫。二姐手上点着一根Mild Seven,细细的烟在白皙手指上萦绕着,在大红浴泡的衬托下,她的侧影有种难以言明的美艳。
恋爱为灰姑娘送来仙女的马车,婚姻却把它变回一只大胖南瓜。下楼的时候,我有些黯然:小时候想当中国居里夫人的大姐,现在一心要讨婆家的喜欢,还被骂不会下蛋的母鸡。
轻快的电声音乐在空气里飘着,同以往的每次一样,我的心里倏地站出来一个小小的、披着卷发的Albert Hammond,弹着吉他,跟着旋律哼唱着,唱到得意处,扬起脸来露出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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