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出门时,木香回到小屋里,拨开一个墙缝掏了几下,她保有以前那个木香记忆,记得木香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藏在这儿了,都是她到县城做帮工挣的钱,其实总共也没多少,大概也就几十文,只够买一斤猪肉的。
她当然不是要拿这钱去买猪肉吃,还没到那个嘴馋的地步。现在家里有了地,至少得先买菜种,现在是种萝卜的季节,还有冬腊菜、青蒜、小白菜、大白菜更是不能少,到时,只要在院子里挖个地窖,便能储存备着冬天食用。这些菜种价格应该不是太贵,所以她准备多买些。先前她问李大山要的那块土地,离破茅屋最近,就在竹林的边上,回头请人把地犁出来,种别的不行,种萝卜、大白菜肯定成。
要去镇上,就不得不从村子里走。
木香摸了摸脸上的红疙瘩,好像比昨天更严重了些,这样的一张脸,不把人吓着,就算不错了。
虽然太阳才刚出来没多久,但乡下人勤劳,一早就有人扛着锄头下地去了,这会赶着回来吃早饭,便都看见了木香。
一个妇人抱着小孩,站在自家门口,正要喂饭呢,见着木香那满是红疙瘩的小脸,诧异的冲她喊道:“木香啊,你那脸是咋了,咋全是红疙瘩?”她嗓门大,一喊之下,从隔壁冲出来个头发稀疏的年青妇人。
第10章 神一般的男人
木香尴尬的冲她笑笑,她记得昨天冲去李大山家,抱被子的婆娘里头有就她,黄氏也是个嘴快心善的婆娘,倒也不一定是有坏心,就是单纯的好奇罢了。
“哟,木香啊,你是不是吃错东西了?”另一个妇人跑过来,掰正木香的肩,凑近了看,她跟黄来福家住的近,两家关系也好,黄氏一招呼,她头一个跑出来。
“二拐媳妇,你可别瞎说,这哪是吃错东西弄的,分明是被虫子咬的,前几天我家宝儿也不晓得被啥给咬了,那包长的可吓人了,”黄氏说的一本正经,临了,还摸了把木香的脸。
二拐媳妇瞥了眼黄氏,阴阳怪气的道:“我记得你家宝儿当初那包是长在屁股上了,咋能跟木香的脸一样,瞧你这人,说的都是啥话!”
黄氏见她挑自己的刺,也不乐意了,“嗳,我说你这人,我就是打个比方,又没说真的一样……”
木香心里有事,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二位大姐,你们别争了,就是长几个包而已,又死不了人,没啥大不了的,这样,我还得去镇子上,你们慢慢聊!”
“木香,我跟你一块去县城,”金菊家就在二拐家对面,她捧着稀饭碗,听见木香说要去镇子上,一面叫她等一下,一面赶紧把稀饭扒了干净,小跑着送回厨房,连嘴也顾不得擦,就跑出来了,“我正好也要去镇子上好看的针线跟花布,咱俩一块去,省得我娘又得看着。”金菊她娘,孙氏,还真追出来了,见金菊已经挽着木香的胳膊,拖着木香往外村外去了,嘴巴张了张,想说交待点啥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你不是真的要买针线吧?”木香看着笑容满面的金菊,她这笑,也不像是要去买针线,倒像是去会情郎的。
心事被人拆穿,金菊不好意思的吐了舌头,歉意的抱住木香的胳膊,撒娇道:“好木香,你可别取笑我了,我那点心思,你还不知道吗?干嘛总问!”说着说着,金菊的小脸竟然红了。
木香暗骂自己粗心了,只顾着琢磨怎么赚钱,忘了金菊以前经常跟她一起去镇上,对别人,只说跟木香一起去做帮工,实际上,她是去听书的,一听就是一整天,直到木香收了活,才跟她一块儿回家。
这丫头倒也不是迷上说书先生,而是迷上被说书人奉为神一样存在的男人,本朝最年轻,战功最显赫的大将军,赫连晟。
因着金菊整天在她耳边念叨,木香对这个大将军,也是如雷贯耳。不过说书人,总喜欢把事实往夸张了讲,以他讲的,那赫连晟身高至少得有八尺,傍大腰圆,眼如铜铃,眉如卧蚕,大嘴一张,都能呼风唤雨了。这样的夸词,实在难以教人信服。但赫连晟的战功,却是实打实。
她所站的这片土地是属于南晋的,除了南晋,另有后燕、苍澜、陇西。
四国中,南晋国力最强,兵力最强。苍澜地域最广,却是土地贫瘠,百姓以游牧为生。陇西是个大部族,居住在崇山峻岭之中,善巫蛊之术。至于后燕,却又是另一个神秘的存在,后燕从不与其他三国交往,因为边境被高山河流阻挡,千百年来,极少有人去过后燕,即使去了,也极少有活着回来的。
这些都是以前的木香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至于真实性有多少,那就无从得知了。
金菊有几天没去镇上了,自然是因为木香病了,她一个人去,她娘不答应,如果让孙氏跟着,那还不如不去。
山里的早晨很清爽,可是太阳一出来,就有些热了。
听金菊说,今天是红集,不少人推着板车,去镇上赶早集。木香拉着金菊,贴着河边走,玉带河的水流也是朝着镇子的方向,却在临近镇子时,改了方向。
眼看镇子就在不远处,木香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说道:“年底你就要定亲了,这段日子还是不要去听书的好,等以后成了亲,住到镇子上,想啥时候听都行。”金菊说的那门亲事,男方这就在镇子上,开了个小店,说起来,条件也算不错。为了这门亲事,金菊她娘没少下功夫,媒人礼都给了不少。也因着男方家在镇上,所以也格外讲究些,要不然,孙氏也不用成天看着金菊,寸步不离的。
一提起成亲,金菊小脸拉了下来,闷头揪着路边的狗尾巴草,连着步子也放快了,“现在若是不听,以后就更没机会了,方家规矩多着呢,方有才那人,别说听书了,以后若是嫁了他,只怕我连出门都得低着头走路。”
木香只见过方有才一面,还是以前去他店里买东西的时候见过,不算太熟悉,但他那人古板的很,做事一板一眼,连个褶子都不带有的,哪怕娶媳妇说亲,也是按着规矩来。听爹娘的,爹娘说哪家的闺女好就成了。这样的人,也不能说不好,至少人还是不错,可就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人气。
若是以前的木香,一定会劝金菊认命,嫁给谁都是嫁,世上的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能找个对你好的,相敬如宾也未必不是好事。但是今天的木香已经换了个,人虽一样,但性子全然不同。
见着金菊满脸的委屈,木香握住她的手,道:“既然不愿意,干嘛不去跟你娘说清楚,你现在不说,就代表同意,等成了亲再想后悔,可就晚了。”
金菊被她这番话给吓到了,“你……你让我去退亲?”
“哎呀,退不退是你自己的事,我只能说,你现在不退,以后可别后悔,”其实木香想说的事,自己的婚姻当然得自己拿主意,干嘛啥都要听长辈的,总归是自己过日子,谁也替代不了。这话她也只能在心里腹诽,可不敢说出来。金菊这丫头,胆子大着呢!要不然怎敢瞒着家里人,跑去镇上听书,还一听就是一整天,若是被她娘知道,少不了又是一顿打。
金菊刚刚燃起一丝火光,又被掐灭了,她抱着木香的胳膊,仰天长叹了口气,“退什么呀,他家住在镇子上,嫁给他,至少以后都不用种地,不用跟黄土地打交道,其实也算不错了,我得知足,嗯,就是知足!”
第11章 赶集
她是自言自语,自己给自己下定决心。
木香知道金菊是想过上好日子,无可厚非,谁想在乡下刨一辈子的黄泥巴呢!有机会嫁到镇子上,看看铺子,带带小娃,不是也挺好的嘛!
想到这一层,木香也不再说啥,两人快步的往镇子走去。
临泉镇,因一口泉眼得名,听说用这口泉眼酿出的酒,醇香清甜,是上等绝品好酒,每年酒窖里出的酒,都送到了京城,专供皇家享用。
可惜这泉眼不属于镇子,那是私人的产业,绍家酒坊,传了好几代的私人酒坊,也是镇上最有钱的大户人家。所以,除了一个临泉镇的名字,这个镇子再没沾到那泉眼半点好处。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镇子的牌楼,刻着临泉镇三个字,赶集的人,都在这里汇聚,随地摆放的小摊,一直延伸到镇门外边,叫卖声,更是此起彼伏,还有飘来的阵阵食物的香气。
金菊有些激动,“木香,等下我先陪你去做帮工,现在还早,说书的肯定还没开始讲,也不知道今天会讲啥。”
木香摇头,“不用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帮工的事以后再说吧,对了,你知不知道镇子上,哪家酒楼生意最好?”
“啊?你问这个做啥,你要去酒楼做帮工吗?”
“不是啦,我就想去瞧瞧,快走吧,进去再说,”她现在也不好跟金菊讲明白,就算讲了,她也未必能懂,还是省些口舌为好。
街道上店铺林立,大都是卖杂货,农具,还有些卖粗布料子的,自然也少不了茶楼小吃摊,早上赶集的人多,集市也就格外的热闹。
在经过一家中药铺子时,金菊一把拉住还要往前走的木香,指着药铺对她道:“你的脸最好还是抓些药,万一以后留了疤,可就难看了。”
木香笑笑,反拉她的手,继续往前走,“不必了,我现在连吃饭的钱都快没了,哪有钱抓药,不好就不好吧,反正也没人看。”
她说这话,金菊可就不同意了,“你咋能这样想呢,就算赵修文娶了别人,你以后不还得嫁人吗?要是为了那个薄性的人,把自己给耽误了,那才不值当,你可别犯傻。”
都说背后说不得人,一说准得碰上,这不,金菊话还没落音,木香眼尖的瞧见前面几步之外,站了个身着长衫,气质儒雅,面容俊秀的男子,不是赵修文,又会是谁呢?
金菊惊讶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呀,你俩还真有缘,要不然他咋知道你今天进城,该不是你俩约好了,他专门在这儿等你的吧!”
木香白她一眼,“别瞎说,这么多人呢,叫人听见了,会坏我名声的,”如果说以前的木香对赵修文,是痴心以对,**慕有佳。那么现在的木香,便是视他如无物,看他都嫌多余,假斯文,假正经,还自诩风流倜傥,这样的人,只配骗骗那些无知的小女娃而已。
金菊转头认真的看了木香的眼睛,有些疑惑她的改变,“你真的不喜欢他了?”
木香转开眼,随口应道:“不喜欢,没有什么真的假的,”她边走边注意看路边的地摊,看看有什么东西是自己需要的。可惜地摊上摆的,都不是她想要的,看来买菜种,还得去种铺,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弄到银子,要不然光靠怀里的几十文钱,啥也干不成。
木香想着快些找到酒楼,便催着金菊快些带路,总这么磨磨蹭蹭,时间都给耽搁了,却一样事都没干成。
金菊看她不像开玩笑,便也认真起来。
两人在人群中走的快,当快走到赵修文身边时,木香刻意拉着金菊绕开了,也幸好街上人多,穿来穿去的,竟也没碰上。等走出几步之后,金菊好奇的回头去看。
赵修文是站在一家布庄门口,站了有一会,看样子是在等人,所以她才好奇。就在木香跟她要转过街角时,赵修文的身边,突然多了个衣着鲜艳的女娃,竟然是苏秀。
“嗳嗳,你快看,”金菊拽住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