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骨温如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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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骨温如寄-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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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日子里小孩儿喜欢到巷口桥市上买一种叫做的凉糕的吃食,糯米粉做的,包裹在荷叶上,晶莹剔透,同时有着糯米和荷叶的甘甜。小孩总是把食物留一些给钟檐,以期待他给他讲新的故事,有时候,他也把他在街角巷口听到的传闻告诉他。
  老皇帝发丧,新皇帝登基,整个京都都处于忙碌的阶段,小孩儿将场面形容得绘声绘色,使他忍不住发笑。
  从小孩的嘴中,他也隐隐的听说了原太子奉仪被封了贵妃,不过,这也是皇权官宦里的故事了,和他这样的小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关系,倒是郭管家,知道了小姐没有死,很是高兴了一阵。
  所有的时间都在一刻不停的往前走,没有谁会在原地,也没有人来得及顾及一个死在边疆的将军。
  七月以后,棺椁里的尸体开始腐烂发臭,郭管家觉得不能再等圣旨了,就自己决定给他下葬。
  他想了一会儿,决定把申屠衍葬在书楼的后面,杜太傅的旁边,那书楼后面已经了大大小小几座坟了,这宅子的第一个主人,第二个主人,都葬在这里,到了那一天,他这个老头子也会埋在这里。
  他甚至事先掘好了几座坟,等到时候到了,往里面一躺,也倒省事。
  他记得将申屠衍下葬的那一日,天气有些闷,除此之外,是顶普通的一天,他甚至没有选过黄道吉日。
  他拜过杜太傅,告诉他又有一个人要和他作陪,那是一个作风很正派的将军,希望他不要生气,说完这些,才慢慢将骨灰坛子放到棺材里。
  他慢慢的合上盖子,却听见急促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去,钟檐站在那个地方,粗粗的喘气——他终于肯过来,愿意来看他一眼。
  他看见钟檐缓缓朝棺木走过来,他以为他是来祭拜将军的,只见他缓缓蹲下,却一把将那个骨灰盒子抱在怀里。
  “表少爷,你这是……”郭管家面色大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钟檐却把骨灰盒子抱得死紧,生怕别人抢去似的。
  许久才抬头,他咬了咬嘴唇,郑重的说,“郭伯,我想带他回家去。”
  郭管家眼中酸涩,点了点头,说,“好,你们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还甜不起来,可能还要等几章

  ☆、第九支伞骨·起(下)

  钟檐果真带了申屠衍的骨灰回了云宣。
  七月是旱月;除了几次来去匆匆的雷阵雨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雨水,日头每一日都大喇喇的挂着,明晃晃的碍眼。
  生活终究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又不是改朝换代,只不过怀昭帝与武肃帝不同,手段更加柔和,这样的政策在乱世固然不能够维持大局,可是却有利于休养生息。
  乱世生意不好做;钟檐的铺子也是门可罗雀;只每一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与人喝茶胡侃;东家西家;没个边际。
  听着朱寡妇说,便是她那圆滚滚的表妹也在上一月终于出阁,嫁的是张屠夫家那痨病秧子的小儿子,虽然是皮球配瘦干子,很不好看,可把他们家的人欢喜了个好歹,成日里挂在嘴边,仿佛他们家女儿嫁的是皇帝老子。
  “钟师傅啊,可幸亏当初你看不上,这不,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钟檐听的无趣,撇撇嘴,“着实是好大一场缘分,对了,他们家的大门听说前几天给挪宽了三寸,就是为了迎接这一份缘分,一点不落的吸进去吧。”
  这云宣城里谁不知道那门的改造,是因为又一次新媳妇进门给卡住了,朱寡妇脸一黑,眉头一扬,“不说这个了,你不是去接新媳妇回来吗,怎么不见人?”
  钟檐不说话,怔怔的出神,好久,才望了一眼朱寡妇,朱寡妇被他这一眼看得慌了,马上说,“那啥,好像要下雨呢,我回家收衣服。”
  钟檐笑了笑,日子还是这么过,京中局势怎么变,边塞又会有什么故事,都不是他的故事了,即使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他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在这水软山温的徽州一隅,做回一个老实本分的工匠。
  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

  ☆、第九支伞骨·承(上)

  钟檐将最后一批货送掉以后;回家的路上;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起初只是豆大的雨滴;稀稀疏疏飘在空气中;几声闷雷以后,雨水便劈头盖脸的落下来;尘土飞扬。
  街上的行人纷纷跑起来,归家的归家;实在跑不到家的,也寻了一处地方避避雨。钟檐腿脚不方便,离得最近的地方就是城郊的观音祠了。
  钟檐沿着被雨水打湿的台阶拾级而上,总算是有一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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