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那个三了我n次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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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那个三了我n次的女神-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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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冲我灿烂的一笑,“我也来上幼儿园呀!”

  “那我们就是同学了!”我开心的让道,终于可以不用隔着个窗子交流了。

  她妈妈交过学费,回头看到我们俩亲热的扯在一起。因为是开学,我穿了自己最干净漂亮的一套海魂裙,头发也已齐耳,她妈妈看了看我,好奇道:“这谁家的闺女呀,长的挺标致的,秋水呀,你以后就跟这个小朋友玩哈,千万别跟院子里的野孩子鬼混!”

  我嘟了嘟嘴,没吭声,怕这个坏心肠的漂亮阿姨发现我就是院子最野的那个孩子。

  幼儿园和小学时期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太多了,想起来都可以写上一本书了。大抵就是有调皮的男孩子欺负叶秋水,揪她辫子,偷她零食,被正义的使者我英勇教训,打掉他一颗牙,被请家长,打得屁股开花。再大点就是有女孩子嫉妒她功课好、才艺多、老师喜欢,偷撕她作业本,摔坏她最喜欢的小水壶,我便偷偷在那个女孩子的椅子上涂满了胶水。下课的时候,她连厕所都上不了,急得尿了裤子。后果便是我又罚站一天,日头好烈,晒得我头晕,却见脚下多了个人影,小小的叶秋水皱着微翘的鼻头,冲我甜甜笑着,“我陪你一起站!”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叶秋水,虽然成绩好、相貌好、品德好,也算上三好学生了,但独独人缘不好。几年下来,要好的朋友似乎也就只有我一个。她倒是听从妈妈的话,从来不同外面的那些野孩子交往,那些野孩子便觉得她趾高气昂,瞧不起人,愈发想招惹她、欺负她。而我,作为她唯一的朋友,一直以来就是帮她出头的那一个。保护叶秋水,慢慢地成为我童年生活的重心和方向。

  好吧,废话少说点,直接跳到初中好了。这时候的叶秋水,开始发力,往女神方向大步前进着。个子高了,眼睛大了,鼻子挺了,头发长了,许是一直有弹钢琴,整个人也莫名开始散发出艺术气息,好似一夜之间,洋娃娃长成了小淑女。

  因为电视和故事书的普及,小伙伴们的懂事程度让人乍舌。初二那年,叶秋水在她的语文课本里发现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吓得直哆嗦,拉拉她的同桌我的手,“小米,我有点怕,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那时候,早恋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家长和老师的威慑力,还是有点恐怖的。经常听到说某某早恋了,回家被吊着打那种。所以我看到情书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是哪个害人精?看我不整死他!”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有点流氓少女的态势呀。

  用的是校门口小店卖的精品信纸,一块钱几张那种,在当时也算上高档。用各色的荧光笔满满的画着小花、星星和心。拜托,这画风,我幼儿园时都已经超越了好伐。中间歪歪扭扭的写着一行字,叶秋水,我喜欢你,我做梦都想和你在一起。I love you!

  所以这算是中西合璧的情书了,可惜字太丑了,差评。我翻来覆去没发现署名。胆小鬼,有胆表白,就署上名字呀!我愤愤不平,好似蓄了满身的力没处使一样。接下来几天化身柯南,用洞悉一切的眼神环顾全班男同学,瞧来瞧去,好似每个都有嫌疑。因为叶秋水好看呗,谁都想多看两眼;可又好似都不是作案者,叶秋水太冷了,基本上不跟男同学说话那种。侦察无果,只好作罢。

  谁料一周以后,叶秋水又在语文课本里发现了情书,一样的信纸,一样丑的字。叶秋水,我爱你,长大后你做我的老婆好吗?哈哈哈,这才多大呀,还老婆。我笑的乱颤,叶秋水气得直抖。气归气,依旧没署名,有气都没出撒。

  接下来每周一封,都会准时到达,表白也越来越热烈,时不时还附带几个可爱的玩偶,我统统没收了,反正叶秋水嫌脏,叫我丢掉。

  这么几周过去,我突然有了主意。某天约摸着情书又要来了,我偷偷在叶秋水的语文课本里夹了个纸条。要是单刀直入问你是谁,岂不弱爆了。高端位的我是这么写的,少年,你很有思想。我最爱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每天放学都去书店看,你呢?

  第二天一早,我破天荒没有等叶秋水一起上学。飞驰到学校,到叶秋水桌洞里一翻,欧耶,崭新的一套福尔摩斯,成功get!语文书里依旧躺着一封情书:我的最爱也是福尔摩斯喔!虽然他人变小了,可是好聪明好神奇!还有他的女朋友,也好漂亮!

  少年,连福尔摩斯和柯南都分不清楚,活该你没女友!

  叶秋水对情书消失了一事感到十分满意,以为是那个讨厌的追求者放弃了。殊不知,人家的热情越来越炙烈,简直无法抗拒有木有。新出的画报杂志、CD唱片、小公仔玩具,我收的手软。省下了零花钱,导致那阵手上特别阔绰,带着叶秋水没少吃好吃的,毕竟这都是托她的福不是。

  某天我因为上课偷吃零食,被政治老师批评了。我最讨厌这个老头子了,上课只会读课本,枯燥无味不说,还特严厉,动不动就罚站罚背课文,政治课本呀,从前言开始背起,真的有意义吗?我站在讲台角上,暗暗地把这笔帐记下来。哼!有人跟你算!

  找个炮灰还不容易,现成的情书男呀。我立马回去写了个纸条,大意是政治老师真讨厌,要是能整一下他就好了。过不多久的政治课上,政治老头推推老花镜,唾沫横飞,伸出手去粉笔盒里摸粉笔,突然大叫一声,后退三尺,差点跌坐在地上。全班哗然,我伸出头来一看,乖乖隆迪东,不知是谁,在粉笔盒里放了一条蛇!

  课是上不了了,政治老头气势汹汹的去找班主任,说是自己心脏病都差点犯了。班主任恶狠狠地把全班同学训了一通,说是今天找不到罪魁祸首,就不给放学。我这才知道,玩大了。

  心里忐忑不安,吓得直哆嗦。生怕那个人把自己供出来,不对,是把叶秋水供出来!那可就麻烦了,我的友谊,我的屁股,还有叶秋水的老娘,真都不是好玩的!

  那天发生了什么,都已经模糊了,依稀老班骂声犀利,周围同学讨论声嗡嗡,旁边叶秋水也在好奇的跟我探讨,谁给大家出了口恶气。我心里害怕的紧,差点就哭出来了。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个纤细的人影站了起来,那一刻,他就是我的神!

  鉴于这个人戏份不少,给他起个名字,叫做秦书好了。秦书站了起来,大声说道:“老师,别骂他们了,是我做的!”

  “啪!”的一声,一个黑板擦飞了过来,直接打在秦书脑门上,一片大白。教室静穆,居然也没人笑出来。我心都吊到嗓子眼了,一直默念着菩萨保佑、菩萨保佑,不要供出叶秋水来。秦书也真够义气,直接说政治老头上课太枯燥乏味,对学生又过分苛责,自己一直怀怨在心。周末去花鸟市场,看到有卖小蛇的,就买了一条,拿回来吓吓他。其实蛇是冬眠着的,一点危险都没有。

  秦书的下场可想而知。班主任大发雷霆,在政治老头的威逼下,差点就勒令他退学了。还是秦书的老爹好烟好酒的送去给政治老头,这场风波才慢慢平息。听说那几天,秦书上课都不敢坐凳子的,因为他的屁股都快被他老爹打烂了。

  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为我的恶作剧内疚难过了好几天。甚至在叶秋水的语文课本里夹上了一大页道歉的话,顺便也将我得来的好处统统塞了回去。

  第二天上课东西还在,新来的情书里只有大大的三个字,没关系!

☆、第3章 三楼。叶秋水的烂桃花

  楼主:小马没有甲

  自此以后,那画着小星星的信纸彻底消失了。每次见到秦书,我都低着头走。不过小伙伴们都记性不好,没过多久,秦书生龙活虎的和男孩子们打成一团,我心里的愧疚,也少了那么一点点。。

  叶秋水和我又开始形影不离,没心没肺的挥霍我们最后的童年时光了。那时我已经成功的打入了她家内部,得到了她妈妈的信任和欢迎。自打小学二年级开始,叶秋水已经被托管给我,不用锁在家里了。为此她妈妈也没少给好处我,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经常会帮我买一份,当作我照看她女儿的回报。

  我也尽职尽责的“照顾”着叶秋水,暑假里偷偷带叶秋水去厂设的泳池里游泳,回来在我家吹干头发;寒假就溜到附近的公园里,在冰封的东湖上溜冰;什么逛庙会呀、划船呀、逃票看电影呀,都没少做过。叶秋水也因为我,有了个还算缤纷的童年。不过叶秋水对我也不错,零花钱经常拿来给我支配不说,寒暑假的作业都一并帮我做了,超赞有木有。

  不过她爸爸,倒很少见到,也没怎么听叶秋水提起过。大概从院子里的风声里得知,她爸爸准备下海了。

  故事递进一年,来到初三。小伙伴们好像一夜间大了不少,叶秋水也渐渐从小天鹅蜕变成了大天鹅,头发又长又直,眼睛水灵灵的,微微一笑,贝齿浅浅,真的很倾城。加上她妈妈舍得花钱给她买好看的衣服,每天坐在我们这群土包子身边,真的是出类拔萃、鹤立鸡群。而且她家教甚严,脑袋又灵光,成绩一直都是顶呱呱的。反正渐渐校园里都传开了,叶秋水是当之无愧的校花。

  叶秋水本人对于这些俗名呀流言呀,都是蛮不在乎的,她眼里只有钢琴和书本。我跟她聊起这个,也都是一笑置之,超淡泊有没有。不过我倒是挺得意的说,因为有个校花好友呀,最重要的是,这个好友前面还有个形容词,唯一的。

  而那年的我,则将全部基因都用在了个子上,才不过十四岁,已经长到了一米六五,而且还有往上窜的趋势。虽说五官也张开了,不过在叶秋水这朵鲜花旁边,顶多也算根野草。因为贪玩,成绩也马马虎虎。所以,我把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基因用到了点子上,我去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并因为犀利耐操很快成为主力队员。

  这样一来,我陪叶秋水的时间大大减少。许是因为少了我这个护花使者,大伙儿得了空子,叶秋水的倾慕者在这一年内开始疯长。现在想想,那时候的男生还真是精力旺盛,变着法子告白呀,情书什么的都弱爆了。某次下课,我和叶秋水手拉手去WC;刚走到楼下,就听到楼上起哄,一个男孩子站在二楼栏杆上,大声吼道:“叶秋水~~我喜欢你~~”全校哗然,叶秋水羞得脸都要滴血了,我撒腿就往楼上跑。居然敢让叶秋水难堪,我就让他难看。谁知我跑到了,发现这倒霉孩子早就被教导主任揪住耳朵送去了办公室。

  当然,跟后面的比起来,这只是小儿科。什么214、七夕送花送巧克力的,更不值得一提。叶秋水也渐渐习惯了大家不同寻常的目光,收到情书告白时也不再害怕,大不了丢到垃圾桶就好了。直到快年末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天好似特别冷,铅灰色的天随时要坠下来,大概是要下雪了。放学后,我骑了单车,载着叶秋水回家,在街角一个拐弯处,被一群小混混拦住了。看着脸都很陌生,应该是附近学校的。引头的一个头发横七竖八,五彩缤纷的,活像只大公鸡。赤脚踢拉个拖鞋,大冬天的也不嫌冷。穿着脏兮兮的羽绒服,嘴里叼着根烟,自以为潇洒的朝天吐了一口,仰着鸡冠桀骜不驯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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