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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房间五分钟后……。我携带塔芭莎拍得最好的近照,开始寻找公寓附近小巷里的烤肉店。
沿着蜿蜒的小巷大概走了三百公尺左右,果然找到了那家烤肉店。
店面还很新,大概是最近才开张的。
这一侧刚好跟车站反方向,所以我还不知道这里开了家新店。昨晚我也没找到这里来。
我们先找到巷弄里烤肉店的后门。正门好象面向着大马路。来到这么接近的地方,排队风口飘出阵阵令人垂涎三尺的烧烤香。
〃烤小鸟呀!〃
由于西园寺边叹气边起喃喃自语,让我想起他溺爱的鹦鹉,该不会吃鸟类料理吧?所以接着问道:
〃西园寺应该不喜欢吃烤小鸟吧?〃
听到我的问题,西园寺不解地侧着头,反问我为什么这么问。
〃不是,我想你喜欢鸟,所以可能不吃鸟肉。〃
〃我没吃过鹦鹉肉,鹦鹉肉好象也不太好吃,所以我没想过要吃。但是,我喜欢鸟,不管养鸟或吃鸟,我都喜欢。〃
说完,西园寺微微笑着。
我哑口无言。不,虽然我了解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但这种话出自西园寺口中却怪可怕的。
西园寺没理我,他迳自找到烤肉店与隔壁大楼间的狭窄通道,敏捷地走了进去。
我战战兢地尾随在后。这条小道直通大马路,但是出口处堆满绿色塑胶桶,妨碍了通行。
〃喂!你要干嘛?为什么走进这种地方。〃
虽然没做什么亏心事,但也许是光线过于阴暗的关系,我不知不觉压低嗓音,拉着正打算跨越塑胶桶的西园寺的衣袖。
〃嘿!你们在那里做什么?〃
突然店门正面入口方向传来斥喝声。
〃哇……〃
我吓得缩成一团,正打算转身逃跑,西园寺居然态度从容。
〃您是烤肉店的老板吗?〃
〃是啊!你们是……〃
西园寺好象在捉猫一样,抓着不知所措的我的衣领,用教您。〃
***
〃嗯,真好吃。〃西园寺在我身旁大啖鸡翅。
〃怎么了宏美。不要客气,快吃呀?〃
我哪有必要跟西园寺客气呢!我只是受够你了,笨蛋!
虽然我心里这么想,仍然抵挡不住食欲的诱惑,伸手夹起眼前的炎锅料。
没听老板介绍之前,我还不知道这家烤肉店是东京远近驰名的鸟料理专业连锁店,美食导览里也经常介绍,听说六本木的总店常有名人光顾呢!
烤肉店的老板滔滔不绝地介绍自己的店,西园寺则在旁附和着说道:从烤肉酱的味道就能判断,这里的烤肉一定很好吃等等恭维的话。
听西园寺马屁精这么一说,老板立刻乐不可去接着说道:对了,既然你们特地来就请你们尝尝鲜,我请客哦!语毕便吩咐店员把烤肉全餐端上桌,实在令人受宠若惊。
这个老板一定误以为西园寺是某某名人吧!
如果塔芭莎曾经跑到这里来,也许老板见过;所以,我正在斟酌何时拿出照片。可是,西园寺这家伙只顾着埋头大啃他的烤肉串。
当老板被店员叫走,要我们稍等他一下时,我赶紧催促西园寺。
〃喂 ,侦探大人,你怎么不跟他打听呢?〃
〃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有没有搞错,你才是侦探耶!〃
我抱怨地说:接下来交给我?你要我怎么做?语毕不久老板就回来了。
〃您说要打听什么来着?〃
西园寺雕像般的脸上浮现一抹微笑后,便沉默不语。
我拿他没辄,只好当场摇身一变为侦探助理,说明为何在那里鬼鬼祟祟的缘由,还不忘把西园寺吹捧成日本罕见的动物专门侦探。
〃原来如此。侦探先生,真是失敬了。怪不得您这么与众不同。〃
老板啜饮着他自己泡的茶,注视眼前吃得津津有味的西园寺,真的是与众不同吧!像这么怪的侦探全世界可能再也找不到第二人了。
〃还有,老板,您见过这只猫没有?〃
老板接过我手中塔芭莎的照片后,马上瞪圆了眼睛。啊……地叫了一声。有反应。太好了!他见过。
〃您,见过这只猫吧!〃
〃啊……确实是这只。是这只猫没错。昨天有一群野猫在刚刚的塑胶桶那边吵架。〃
〃吵架?〃
〃嗯, 反正就是叫得很厉害吵死人了。所以,我出来赶猫。那时,其他的猫都已习惯性地一哄而散,只有一只没跑,反而走近我身边。我想应该是那一只。〃
〃塔芭莎跟别的猫吵架了?〃
我担心地喃喃自语,老板见状竟浮出色眯眯的笑容。
〃不是啦 ,是野猫在吵架,这只猫是母的吧?现在好是发情期,所以那些野猫在争这只猫小姐呢!〃
〃争塔芭莎,开什么玩笑!〃
我此刻的心情就象自己珍爱的女儿在路旁被人强暴的父亲一样。
烤肉店的老板看我怒不可遏,于是好言劝道:〃小哥,好象没发生什么事,你冷静点。〃
但是,我的心情还是无法平复,因为当时也许没事,后来又经过了那么久,怎么知道现在如何了呢?不,此刻塔芭莎也许正身处险境。
虽然我曾经担心它被子车撞或被顽皮的小孩欺负,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它会被野猫强暴,真是失算啊!我突然像泄了气的皮球,而身边的西园寺早把最后一串烤肉塞入口中,连茶都喝足了后,把手搭到我肩膀。
原以为他要安慰我,可是我实在太天真了。
〃宏美!听说猫交配时非常痛!〃
他正经八百的表情把我推到情绪的谷底。可恶!竟然期待得到他的安慰,我实在太笨了。瞪了一眼在一旁说风凉话的宠物侦探,我继续追问道:
〃您知道那只猫之后的下落吗?〃
肉店的老板搔搔他日渐稀疏的头发,然后语重心长地描述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抱起它之后,它喵喵地叫,我不忍心赶它走,于是带它到店门前,打算拿点客人吃剩的肉串给它。那时天空开始飘雨然后,有一位客人付完帐准备离去,他称赞这只猫很可爱,我便试探他,要不要带回去养。〃
〃等等!又不是你的猫,你凭什么送给别人。〃
〃不是,,因为它在塑胶桶里找吃的,任谁都会认为它是野猫吧!而且它又没带项圈。〃
我本想回他一句:美国短毛种的野猫常见吗?可是,对这个欧吉桑来说,塔芭莎只是稍微不同的虎斑猫而已吧!
还有项圈。是啊!如果它带着项圈,就看得出它是人家饲养的猫了;但是每次洗澡时都必须解开项圈,实在太麻烦了,所以我一直没给它戴。
西园寺接替沉默不语的我,终于开口说话了。
〃接下来,怎么样了?老板,您把塔芭莎交给那位客人了吗?〃
〃是呀!他虽然微醺,可是抱着猫好象很高兴地回去了。〃
〃那人常来吗?〃
如果是来历不明的过路客就玩完了。塔芭莎如果被那人抱回去养也许暂不会有危险;但是,它就再也回不到我身边了。
我咽了口口水,等待老板答复。
〃啊……我不知道那人住在哪里,不过,听说他回家时正好会经过这条路。他收到很多本店在门口发放的开店名费试饮券,最近每天都来。今天他好象还没上门;也许,再过一会儿会出现。〃
好极了。至少,这条线索还没断。
我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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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过了二小时。我跟西园寺在烤肉店等待老板所说的那名男子。
终于那名男子现身了。
老板特地过来,向他说明我们在寻找昨天他带回去的猫。
我礼貌地向他致歉说:〃塔芭莎给您添麻烦了,真抱歉。〃
接着,那名男子原本端正的脸慢慢扭曲变形了。
然后,好象为了掩饰的上司般说道?quot;哎呀,真糟糕,我不知道会这样。一边撞着他的秃头。〃
〃塔芭莎出了什么事!?〃
那名男子不断重复地说:〃伤脑筋、伤脑筋。〃一边开始叙述昨天夜里发生的事。
〃我老家在山形,从小妈妈就养猫,所以我非常喜欢猫。我觉得那只猫很可爱,很想抱回家养,小孩一定也很高兴。于是在我微醺的时候从老板手中接过那只猫,可是后来仔细想想,我住的是公寓,公寓里禁止饲养宠物。所以愈想愈不对劲,打算把它放在某个地方。〃
就是有这种假的爱猫人士,野猫才会有增无减。
我抓住他的衣领,拼命压抑蠢蠢欲动的拳头,逼问他到底把塔芭莎放在哪儿。
〃我觉得把它随便一丢也挺可怜的;所以,决定把它放在宠物店的后门。我便顺道走向前面一点的宠物店;然后……那时是一点左右吧……〃
他绕到后站,发现有一辆宠物店的白色小卡车停在那儿。
〃好象有一个坐在驾驶座上,另一人具在装货;我感觉不大对劲,不知道为什么开不了口,所以,站在稍远处观察他们。然后,那猫趁我不注意时,咻一下跳进后车厢中……〃
〃后来呢?〃
西园寺问道。
〃之后,不,随即有人从后门走出来,关上后车厢的门,马上开车子跑了……可以了吗?〃
我怒气冲冲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如果那是昨晚一点钟发生的事,而我二点多才回到家,之后找遍住处附近也不可能找到。因为那时塔芭莎已不知道被卡车载到哪儿去了。
西园寺一语不发地站了起来。
〃走吧!宏美。〃
西园寺只留下这句话就急着往外走,我也匆匆追了出去。
〃西园寺,怎么了?〃
好不容易追上来与他并肩而走的我道。
〃这件事变得很棘手了。〃
说完,西园寺又静静地往前走。
很、很棘手?
塔芭莎被卡车载到遥远的地方这事当然变得棘手。但是,我感觉西园寺话中有话。
我一边走,丁园寺所说的话还不时回荡在我脑中。
***
〃结果,还是没找到塔芭莎吗?〃
营业时间结束,站在吧台里,身穿黑色洋装的铃子小姐问道。
从烤肉店出来后,我跟西园寺来到〃安徒〃转达告事情的经过。
为了替我打气,铃子小姐调了一杯特制的热鸡尾酒……阿玛雷特咖啡,我喝了一口,对铃子小姐的问话无力地点点头。
〃你们来得正好,我也有点事想委托和哉。〃
西西园寺喝斯米诺夫伏特加酒,铃子小姐则喝纯的巴尔的摩而姆。
除了在店里,平常铃子小姐是不完全使用女性用语的。铃子小姐说,他喜欢男人也喜欢女性的装扮,可是并不想变成女人,只是纯粹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罢了。
喜欢喜欢就是喜欢,西园寺也说过同样的话。
〃真是稀奇,铃次居然有事托我。〃
吧台内是身穿黑色洋装的性感美女,对面是一袭复古西装的貌美侦探。他们二人这样一来一往,我倒有种被冷落的感觉。
但是,铃子小姐喜欢的人却不是西园寺,他的情人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我果然有点在意。
〃那件事待会儿再说,先谈你来这儿之前,在电话里提到的那件棘手的事。〃
对呀!事后不管我怎么追问,西园寺只轻描淡写地说:待会儿就明白了,就是不肯明说。
〃就是为了那件事,我想请教专家,傻正现在在哪儿?〃
〃小正?〃
铃子小姐面带羞涩地看着我。小正,就是昨天来店里的人!那个跟西园寺、铃子小姐青竹马的男人。
〃小正大概回宿舍去了吧!昨天他一直陪我到天亮,然后直接去上班。现在也许已经睡了?quot;
一直陪到天亮?听到这样的说辞,我不禁觉得愧疚。从我冲出店门之后,担心我安危的铃子小姐打了无数通电话,甚至到我住处探视,那个人大概一直随侍在旁吧!
或许,我破坏了人家的好事……
〃宿舍?什么嘛!我好不容易说动那个笨蛋,难道你们还没住在一起吗?〃
〃这样就够了。反正我一辈子都不会结婚,所以小正说:要我永远待在他身旁。这就够了。〃
永远待在人身旁。所以铃子小姐那时候哭了。
虽然令人懊恼,但是双颊微红的铃子小姐实在美得摄人心魂。
我不知道他们之前的种种,不过,我推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