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那样[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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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那样[出书版]-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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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一下啦。那么漂亮。」凌浅被他眼睛里的电光射得一愣一愣的。
「不要。」范宜景躲开了。
「欸……对了,借我两千块。」凌浅忽然不痛不痒地说。
范宜景闭上眼,装作没有听见。
「一千块啦。」凌浅又说,勉强笑着。他总是找范宜景借钱,从来都不还,开口的时候也满轻松,好像范宜景欠着他似的。
「没有。」范宜景猜借钱才是男人来跟他说话的主要目的。
范宜景家里不算富裕,并没有给他很多零用钱。而且他们都是二十岁的大男生,马上要毕业入社会了,很难再去跟家人伸手要钱。他在外面打了两份工,挣到的钱很多都拿来借给了凌浅,他不明白凌浅一个人为什么要用那么多钱。
「是不是不讲义气?啊?」凌浅扬高了声音骂:「靠!」
「你又拿去干嘛用啊?」范宜景担心地问。
凌浅回答不出来,过了很久,仍然是唬烂着说:「嫖妓啊。」
「那我借给你我就是脑残。」范宜景即刻起身离开。
烂货就是烂货,永远不该对他抱幻想,还寄望等他存够钱去北欧,最好是不要伸手来跟他要就不错了。
「范学长。」这时,教室外面正好有命理社的一个叫做彭斯的学弟来找范宜景,准备把下个月的活动安排单交给他。黑色碎发、戴黑框眼镜,站在窗外踌躇的男孩子看起来属于很乖的那类。
「你马子哦?」凌浅嫉妒地问。「什么时候把的啊?」
「把很久啦。」范宜景顺势气他。
「有没有吻过?」凌浅拉住起身要走出教室的范宜景。
「你无不无聊……!」范宜景甩开他的手。

「范学长,你现在有空吗?这是命理社团下个月的活动单。」彭斯羞涩地对走出教室来的范宜景说,说完从书包里掏出一份礼物。「还,还有这个是给你的……」除了那张活动单,他还送了一张歌碟给范宜景。春假的时候他去了香港,特意在当地购买了一张限量手工EP,因为记得范宜景好像说过喜欢那个唱广东话的乐团。
「哦。」范宜景一米八高的身材站在窗台边,低下头来注视他因为害羞而绯红的脸,觉得这个学弟人很好,居然会把他顺口说的话当真。「谢谢。要不要给你钱?是多少?」
「不、不用。学长,你……就、就算我送给你的就好。」
彭斯很喜欢这个英俊的学长,他们同在一个社团,但其实他也不知道命理社是搞什么的,奇奇怪怪,很不好玩。但他见到范宜景加入命理社,所以他也加入。身边人都在八卦法律系的大帅哥范宜景是同性恋,所以就算自己是男生,他也不退缩,总是找机会来接近范宜景。
他一直都记得,有次社团活动玩太晚,他错过了电车,是范宜景绕远路骑机车带他回家的。暮色微暗的公路上,他坐在男人高大的背影后面,在男人身上散发出的清淡烟草味的气氛中,鼓起勇气跟男人说话。
试探地问男人:「学长,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所谓命理是什么东西啊?」
「嗯……」范宜景偏转头笑,嘴上还含着烟,戏谑地说:「大概是,今晚宵夜你要吃鱼丸粗面还是夹心饼干,都是命中注定的感觉这样。」
他被范宜景故作正经思考状而弯起来的眉毛逗笑了。「可是我晚上从来都不吃东西耶。」
「噢?」范宜景假扮没有命中的落寞状,接着很不屑地牵动嘴角轻笑,「所以命理就只是狗屁而已。」

见到教室里的凌浅不断地朝他们看来的胁迫样子,彭斯想起来其实那个时候,他真正想问范宜景的是,所谓命理是不是就是命中有理的注定?就好像范宜景每一次看凌浅学长的眼神,注定要那样认真专情。
范宜景后来礼貌地跟彭斯聊了一阵子,就送走了彭斯。等他再回教室去找凌浅一起回家时,才发现凌浅早已经下楼了。他的钱包被翻了出来,里面的现金一分都没有了。
范宜景抓狂地站在窗户边上扯开喉咙对着楼下走远的男人大吼:「凌浅,你这个烂咖!」
已经走到教学楼下的凌浅,听到骂声后回转头来,回给范宜景一个毒辣眼神。
刚才范宜景在他面前跟学弟眉来眼去的犯贱样子让他很爆肝。
他本来是不想偷范宜景的钱的,但这不失是对范宜景的一个小惩罚。原本凌浅以为范宜景眼光有多挑,上了床都不肯让他真正干他,但心底其实还不是这么饥渴,连大一学弟的主意都要打。
凌浅看得出刚才那个男生还是个处男,不知道真的跟范宜景搞在一起的话,会是什么状况。不过,不管是谁,很抱歉,除了凌浅一个,谁都不可以碰范宜景。


第二章

T大后巷的夏天黄昏很安静。一排老房子前的电线杆上站立着四五只打盹儿的麻雀……
凌浅在自己所参加乐团的练团室抽烟。身边的两个团员纷纷表示不满,不爽地斜眼瞄他。这个练团室是禁烟的,除了主唱凌浅和鼓手蔡辛企,没有人会在这里抽烟。
这个乐队的名字叫做「Edison」,除了凌浅,其他团员都是大一新生,整个团擅长的是迷幻一点的曲风,在T大校园小有名气。
凌浅是后来加入他们的,听说他们之所以取名叫「Edison」,是因为他们要纪念那个发明灯泡,在这个世界种下光明植被的伟大人物。
第一次听到他们团名的时候,凌浅就不以为然地蹙眉冷笑了。因为老实说,其实这世上有了灯泡又是怎么样呢,不过就那样罢了,黑夜还不是照样会来临。
就算有再多的光,也还是照不到那些内心注定漆黑的人们身上,赶不走他们灵魂里深驻的抑郁不是吗?
凌浅记得小时候,家里都不怎么开灯。那个神经质的女人和那个冷漠的男人相对无言地住在一起,每天陪着彼此吃饭、睡觉、看报纸、面面相觑,却从来不对彼此多说一句话。
他们很奇怪,很习惯黑暗似的。不管天黑到何种程度,夜色漆黑得影响到他们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了,他们也都不会先伸手去开灯。如果不是年幼的凌浅每次都自己搭个板凳,构着手,踮着脚去构照明开关,他想,那个家的黑夜,一定是要彻头彻尾地黑得让人胸口窒闷的吧。
「喂,凌学长,等一下你要唱歌,抽烟不太好……」陈七走上来,靠在他身边,嘻皮笑脸地要求他。「亲爱的主唱大人失声不能唱的话,我们都会很难过欸。」
其实陈七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失声。凌浅就像个怪物,不管抽多少香烟,只要一张开口,振动喉咙,唱出的便是华丽声线。陈七叫他掐烟是因为练团室里全部都是乱七八糟的乐器的电线,一个烟头大概就可以引起火灾,烧光这个地方。
「那掐掉好了。」凌浅说着就要把烟往摆放在侧边墙角那把贝司的弦柄上按。
陈七赶在他破坏那把琴之前,眼疾手快地递上烟灰缸给他。抱怨道:「学长,你不要总是做出这么让人惊悚的事情好不好,阿鞍的琴很贵的啦。」
「反正他看起来是又不想弹的样子……」凌浅蛮不在乎。团里的成员除了陈七,和那个在这里放肆抽烟的鼓手,凌浅都不太熟。
「这什么话!为你伴奏,他求之不得呢。」在陈七眼中,凌浅是个理想的主唱。第一次在Pub里见到他,陈七就完全被他唱歌的样子给煞到。
每次登台,凌浅都不会特地打扮化妆。黑发、素颜、T恤、牛仔裤,直接就上台。肢体表演动作也很少,讨好听众的话一句都没有。张口就唱,唱歌便是唱歌,仅此而已。
可是一开始唱,整个主唱的感觉就都来了。立式麦克风在他纤细手指的轻抚下,变成了他的情人。他闭上眼睛,稍微低下头来,对着那块银色扩音器浅吟低唱的样子像是在和情人缠绵接吻。
魅惑得堪比妖精的声线一道道地从他张开的红唇中逸出,像有毒的辐射,台下听众的神经会被他撩拨得浑身哆嗦到停不下来。除了惯常的国语和英文,法文、广东话、西班牙文他都很娴熟。各种语言,各式曲风,低沈高亢,或抒情或宣泄,他全部游刃有余,极有才华,但是不知为何,他却极端抵制进娱乐圈发展,做一个专业歌者。
「好了,音调好了。凌学长,试一下。」乐团成员终于为他调好了那杆麦克风的音。落日没到城市建筑群下,外环地铁早早收班之时,五个大男生开始混歌。
这是他们为这个夏天写的法文歌。「Quandtunem』aimesplus」。早就背熟歌词的凌浅走到了麦克风前,将细手搭上麦杆轻柔爱抚,开始歌唱。
他很喜欢唱歌。每一次唱歌,他都会无一例外地将那只麦克风当成是范宜景的身体。他跟它接吻,把手放在它的枝干上上下爱抚,将心内所有深藏的寂寞和对生命的不甘都告诉给它听。这样,再回头去面对残忍漆黑的现实时,自己就不会再懦弱胆小了。
但是现实里的范宜景却不知道小时候他们家不开灯的那个故事。
凌浅从来不敢把它讲给范宜景听,因为他害怕范宜景那么臭屁的人,听完就一定是会嫌弃他,马上就会离开他,跟他划清界线,跟知道他来历的很多人一样,会竭尽所能地排斥他,再也不会将他看作一个是正常男人。
有人说,这样偏执的害怕也叫做喜欢,害怕得根本负担不起那个人的离开。
因为假若没有范宜景陪在他身边,他就会懦弱到连为什么要这样活下去的意义都丧失。

因为凌浅偷了范宜景的钱,之后范宜景一整个礼拜都没跟他混在一起,遇见他都是爱理不理的。
凌浅很想告诉范宜景,跟他坦白那些钱是拿去用在了哪里。可是又觉得说了,范宜景也许就真的再也不会理他。于是两个经常混在一起的人,忽然就生疏了好远。范宜景不再跟他一起回家,不约他打球。下课后背著书包,早早骑机车离开校园,独自去游泳、打游戏机、买唱片。
有一次他们一起在学校餐厅遇到,正是午间用餐高峰期。空余的座位只有凌浅侧边一个。范宜景买完餐后,都没去凌浅身边坐,端着餐盘,站在那边等座位,足足等了五分钟才坐到一个空位开始吃饭。
凌浅盯住范宜景嚣张地不肯再搭理他的样子,用力咀嚼口中的食物。觉得范宜景表现得太夸张了,真的是他妈的太夸张了,都夸张得有点欠扁了。
那时正逢NBA的季后赛赛季,赛场上,洛杉矶湖人队和休士顿火箭队凑巧地遇在了一起,使得他们之间的这场冷战也变更加僵硬了。因为那分别是他们各自最喜欢的球队,各自有他们最喜欢的球员,他们都想喜欢的球队和球员赢,想对敌的那一方输。
私底下,范宜景告诉自己,这一次,绝对不会再装作不知道凌浅是个烂货,总是在耍他。他要跟那个烂货认真起来。
早上,凌浅刚在学校的车棚内停好自己的机车,便遇到范宜景将机车油门轰得震天响,高调地骑车来到。车后面载着那个大一学弟彭斯,彭斯纤细的手是搂在范宜景腰上的。他们隔了凌浅两三辆车的距离,在那边笑嘻嘻地说话。
范宜景装作没有看到凌浅。
彭斯细声细气地问范宜景道:「学长,你真的要把头发剪成那样吗?会不会被教授或主任骂?」范宜景告诉过彭斯,这个赛季如果他喜欢的明星球员赢了,他就要把头发剃成跟那个球员一样的,很屌的鬼剃头。
范宜景埋头锁机车,轻笑,「对啊,剪成那样肯定会迷死全校的女生,引得她们尖叫到声音沙哑。」
彭斯附和着赞许。「真的剪的话,那我陪你去理发屋好不好?」
「好啊……你们今早是不是连着两堂课?」
「嗯,不过中午我可以来找你,我们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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