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一声,领队军爷拔出佩刀,随手抖了一个小花旋子,喝道:“大胆狂徒,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没见过军爷耍威风的时候?”
刘山好整以暇,掏出一把木梳,开始梳起头发来,锃光瓦亮的头发更顺溜了,一边梳头,一边说道:
“军爷,不是我说你,你那把破刀,说明你也不过是一名小喽啰,混得不咋样。刘某都懒得和你动手。”
“是吗?军爷的刀喜欢嗜血,现在已经蠢蠢欲动了,看来你们万花楼的人血腥气味不错。”军爷握刀,比比划划地说。
吉祥客栈的店老板一看架势不对,急忙走过来劝刘山,说道:
“这位好汉,我是店老板。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这位军爷办的是公差,又是为了伊塔国和亲车队的安全,你就忍让一些吧?顶多就是:回头你们万花楼花一点银子,把这两个逃奴赎出来。”
刘山听到店老板说“伊塔国和亲车队”几个字,似乎牵动了某根神经,眼珠一转,退让一步地说道:
“店老板,初次见面,刘某就卖你一个面子。不过要让军爷知道,就算他们这一队兵士一起上,刘某也不惧,千万不要以为万花楼怕了谁。”
“是,万花楼名气很大,谁也不怕。”店老板应声附和,心想:只要别在我的吉祥客栈打起来就行。
“姥姥的,谁怕谁?很快让你知道。”领队的军爷气不过,对方一个人就敢耍横,当真是背后有着极大的靠山?
护院修丕看见双方真的要大打出手了,觉得不太妥当,叫了一声:“刘大哥,他们人多,咱们要不要回去叫人来?”
刘山轻蔑地瞥了军爷一伙人一眼,用手中的木梳点点绰绰地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回去叫人是多此一举,就凭他们区区十几个,刘某一人就足以摆平。”
领队军爷大怒,挥手命令十几名兵士把刘山一人围在当中,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刘山不慌不忙,轻松说道:“军爷,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你们是赚不了便宜的。也罢,刘某就先露一手,给你们开开眼。”
刘山说着,举起手中的木梳,“咔嚓”一声,掰掉一根木齿,寻找了一下目标,看见客栈大厅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小酒坛子,点了一下头,弹指把木梳断齿飞射过去。
“噗”地一声轻响,黄泥烧制而成的小酒坛子被打破了一个圆形洞,美酒顿时流了出来,满大厅变得芳香四溢,酒气扑鼻。
好一个弹指神功!
在场诸人都看呆了,怪不得刘山不屑与别人动手,原来他是自恃武功高强,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刘山刻意地露出了这一手暗器绝活儿,震惊当场。
领队军爷心里很服气,可是服气并不等于认输。他十分狡猾,既然这个刘山不好对付,旁边不是明摆着有几个现成的好对付的人吗?先弄个人质,再讨价还价。
领队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柳琴弦和红丝,决定先捡那个软的捏,事不宜迟,一步跨了过去。
柳琴弦正抱着红丝伤心,忽然发觉自己被人拎起后脖领子,怀里的红丝也被人夺走了。
领队军爷扯开柳琴弦交给旁边的一名兵士看管,自己提起红丝的衣领,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对刘山喝道:
“姓刘的,你要是敢动手,这个红丝就没命了,咱们谁也得不到。”
刘山没想到堂堂的军爷会来这一招无赖手段,一时间倒也拿不定主意,在手里掂了掂木梳,定睛向红丝望去,同时心里想到:
万花楼这两个奴才敢逃跑,说明有几分胆量,自己还没见过,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呢?
只见红丝被领队军爷从后面提了衣领,站在面前,他的头低垂着,双眸紧闭,看不清楚长相,只看见他的身材瘦弱细高,双手带着手铐,脚上被锁了铁镣,一条腿耷拉着,膝盖处固定着木夹板。
“这少年就是万花楼逃跑出来的小厮?”刘山转头问道。
“是,他叫红丝。”护院修丕回答。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刑具?好像还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刘山第一次见红丝,心存疑虑地问。
“听说红丝以前是一个盗马小贼,被卖入万花楼以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偷衣服。郭二老板训斥他,他竟然反抗,撞伤了郭二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 嫉妒不救
吉祥客栈大厅内,刘山和领队军爷各不相让,针锋相对、两人的焦点在于万花楼的两个逃奴红丝和柳琴弦身上。
领队军爷见刘山展露了一手高超的弹指神功,自知不敌,便急中生智,挟持红丝作为人质,想就此逼迫刘山放弃夺人的念头。
事态的发展变得有些僵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刘山的身上,看他接下来会怎么应对?谁也猜测不到此番争斗的最终胜负结果。
刘山站在那里,下意识地用手掰梳子,一根一根的木梳齿被折断下来,握在手里一大把。他犹豫不决:这些梳齿暗器要不要打发出去?
嫉妒,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初衷,可以让人心胸狭窄、见死不救。
刘山的武功虽高,心眼却是极小,此刻,他陷于妒忌的漩涡中。
虽然是与红丝初次相见,可是刘山觉得他的相貌、身材、年龄、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在萨珂大草原上、独自勇斗七条狼的少年。
最令刘山嫉妒的是:师傅极为欣赏那打狼少年的勇敢,并贪图他的俊美,想收他做第十三名徒弟,后来因为遭遇到大狼群,险象环生,收徒的事未能如愿。
刘山发现:师父自从那以后闷闷不乐,几次无意中提及到,心中始终放不下那少年。
虽然搞不明白其中所有的环节:那个打狼的少年怎么会被卖入万花楼?为什么改名叫红丝?
可是,有一点很明显,那时红丝是和草原上的苏族部落牧民们混在一起,说不定后来得罪了什么人,最终被怀恨在心的某牧民卖掉,也是不无可能的。
刘山并不关心红丝被卖入万花楼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红丝的死活他毫不在意。对于刘山来讲,重要的人是师父。
刘山从小是一个孤儿,后来被师傅收养,他心中暗恋师父好几年了。
刘山的师傅是万花楼的大老板,郭象他们都称呼为丁大老板,然而,只有刘山一人知道,师傅不姓丁,真实的身份也不仅限于万花楼大老板。
万花楼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一个杀手组织“即墨杀团”里面的二门主。
尽管即墨丁这几年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惹出很多的是非绯闻,又陆续收养了十几个徒弟以供帐下驱使。
然而,这些并不影响刘山喜欢师父,在刘山的心里,师父是最完美的,不但武功超凡入圣,而且生性风流倜傥。
这几年,刘山对师父禅心竭力出谋划策,成为了即墨丁的心腹智囊,即墨丁很偏向刘山这个大徒弟,几乎是言听计行,可是,刘山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想要的是——获得师父的专宠。
刘山想不明白:师父经常与其他徒弟欢度良宵,为什么唯独不肯与自己在红绡帐下亲近一下呢?
为了吸引师父的注意力,刘山平时很刻意地修饰自己,总是打扮得油头粉面,穿戴得非常光鲜,举止越发地显得轻浮淫邪,可惜这些的效果不佳,师父并没有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刘山常在月半无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委屈地呐喊:
师父,为什么你不屑于多看我一眼?难道我这个大徒弟很差劲、还不如这些师弟们?
刘山暗恋师父的事,不敢声张,怕被师弟们嘲笑,唯有不即不离地跟在师父身边,竭力忍受着别人跟师父打情骂俏献殷勤。
这一次,机会来了,即墨丁接受了新的任务,要来伊塔国破坏西厥国公主的和亲,只挑选了大徒弟刘山同行,其他十几名徒弟和众门人们随后听令。
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和师父单独行动了,刘山喜出望外。没想到刚到达万花楼的第二天,就被师父派出来搜捕逃奴,意外地发现了被师父念念不忘的红丝。
嫉妒之火在刘山的心中暗暗地升腾起来,红丝——你这个狐狸精,如果你真的是那个少年,老子才不会出手相救。师父是我的,绝不能被你从我身边夺走。
刘山抬头看了看,见大厅里所有的人都在关注着自己的举动,出手还是不出手?救,还是不救,只在一念之间,这一念却完全被嫉妒之念所侵蚀占据了。
刘山的态度有所转变,他抬头仰视大厅屋顶,心想:
这次吉祥客栈没有白来,至少得知了西厥国公主的和亲车队将要驾临此处,这个消息很重要,以便师父提前做好绑架计划。
店老板看见领队军爷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他不想让吉祥客栈溅血,急忙再一次恳劝刘山:
“这位好汉,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胳膊拧不过大腿。
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万花楼的小厮?算不上是什么重要人物。以后让万花楼的老板花银子赎出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这么顶牛较劲呢?
我出个主意,不如大家各让一步:这里有两名逃奴,你们双方一边带走一个,觉得怎么样?”
护院修丕听了店老板的主意,觉得可行。事到如今,僵持下去,双方动起手来,就算这些兵士都不是刘山的对手,可是,一旦得罪了官府,万花楼到底是脱不了干系,只怕事情会越闹越大。
“刘大哥,不如接受店老板的意见,把这个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算了。
你看红丝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算带回万花楼也用处不大,还得请大夫看病吃药的瞎忙活,万一救不活,死在咱们万花楼里更晦气,给活人添堵,好好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的。”
柳琴弦听到他们要把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焦急地喊道:“不可以,你们不能把红丝送给监狱啊……”
领队军爷闻听众人的口气,知道他们毕竟心虚,不敢和官府硬碰硬的作对,于是,得了便宜卖乖,说道:
“得,这里有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