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领队一听,岂有此理,敢骂自己像一个小娘儿们?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唰”地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佩刀。
☆、第三十六章 逢君不识
陶老大虽然脾气生硬,毕竟在黑道上混迹多年,知道事情不妙的时候,要适可而止。
“军爷,别动刀,官大气粗就耍横?俺们小百姓心脏受不住。”
陶老大嘴皮子上很明显地服软了:
“他叫红丝,是俺的干儿子,腿受了伤,带他回家养伤去,求军爷放俺们父子俩一条生路。”
梨泓王子看了一眼陶老大一副无赖的小人嘴脸,懒得搭理他的胡搅蛮缠,抬眼望向远方,心情郁闷,叹了一口气,对副领队说道:
“罢了,他们不可能是本王子要找的人,随便他们去吧。”
副统领气哼哼地,朝着陶老大挥舞佩刀虚晃了一下,让他们离开,随即收刀入鞘。
梨泓王子无语,神情更加落寞。
望向远方,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似乎幻化成了他所思念的人儿,梨泓王子的心头慢慢地涌上来悲伤,一点点控制渲染了情绪,只觉得满腹凄凉。
可恨自己的无能,始终救不了他。
这么多天过去了,你在哪里?如果你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你不会怪我吧?我真没用,让你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你。
思念导致的心痛,直教人肝肠寸断,反反复复地得而复失,最终空无一物,悔恨的心情无以伦比,怎不叫人百感交集?
苍天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一定……绝对不会放开他的手!
红丝伏在陶老大的肩上,听到了一句久违的声音,那声音是那样的亲切柔和、悦耳动听,那是——梨的声音吗?
梨?你在这儿?
红丝又惊又喜,这几天他不断地出现幻觉,幻想着梨泓王子来到了自己的身边,那幻觉满怀着爱意,充满着无尽的温馨。
难道现在不是幻觉、是真实的景象吗?
红丝的上半身垂在陶老大的后背上,看不见对方说话的人,目光所及之处,只看见一匹黑马的四个马腿、以及踩着马镫子上的一双紫红色长靴。
红丝竭尽全力,用手撑了一下陶老大的臀部,挣扎着要抬起头来,想看一眼那个被称作大王子殿下的人,到底是不是梨呢?
陶老大发觉红丝的异动,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拍打在他的伤腿处,嘴里却关切地说道:
“干儿子,别乱动,小心腿上的伤,俺们这就回家去。”
马铃帮主这个狠毒的家伙,对红丝如此的手下不留情,就连抬头看一眼梨泓王子的机会也不给他。
伤腿上的剧痛猛然间袭来,引起一阵痉挛,红丝的意识又进入模糊了,他的双手松弛了下来,不再挣扎。
陶老大见好就收,扛着红丝,一步步离去。
副领队看着那大汉扛着银发人走远,心里不服气,转头想看看大王子殿下有什么反应。
只见梨泓王子骑在马上,凝眸沉思,身子纹丝不动,仿佛是一尊寂寞的雕像。
副领队不知底细,不由得产生了几分疑惑:大王子殿下好像很不开心,难道他对和亲这件事不愿意吗?
良久,嘈杂声中,三百人马饮用井水完毕,队伍准备继续前进了。
梨泓王子得到禀报,从迷茫中醒悟过来,举头回望,银发人他们已经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小黑点。
逝去的东西,如同江河中的浮萍流水,纵然千般不舍,哪里又能重逢倒转回来呢?
梨泓王子略一叹息,目光收敛回来,扬鞭策马,率领队伍继续前行。
陶老大扛着红丝,一阵急行,远离了梨泓王子的马队,来到了马铃帮的营寨附近,由于担心有人跟上来,会暴露行踪,便决定原地歇息一下。
陶老大放下红丝,看着他趴在地上,阳光照射下,他的满头银发闪闪发光,十分耀眼,心想:
红丝变成这副摸样,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国舅爷眼高于顶,会不会因此嫌弃他?
如果不能用红丝要挟国舅爷,那自己绑架红丝不等于前功尽弃。扛他走这么远,做的都是无用功?
呸,真是扫兴。陶老大掏出随身携带的酒袋子,仰脖吞了几大口。
陶老大喝了几口闷酒,抬头看去,红丝竟然两手一脚并用,拖着一条伤腿,爬出去半米远了。
“呵,干儿子,你这德行还想逃?你能逃出老子的手心么?”
陶老大本就心情不爽,看见红丝拼命要逃,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脚把他踢翻过来,用力踩住他的肚腹,问道:
“干儿子,老子好歹也算你的救命恩人,至少把你救出了国舅府,还扛你走了这么久,你连一句感激的话也不说,还想逃走,太不像话了。”
红丝摇了摇头,几缕白发散落在脸上,他软绵绵地伸出手去,想推搡开踩在自己肚子上的硬头皮靴。
不料,这个举动更激怒了陶老大,他反而更凶猛地跺了一脚,喝问道:
“说,只要你一句话,肯不肯加入老子的马铃帮?”
忽然,背后传来有人轻咳一声。
“咳咳。”
陶老大一惊,急忙回头看时,只见一个蓝衣青年,牵着一匹枣红马,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游移不定地打量着躺在地上的红丝。
“他是哑巴,说什么说?堂堂的马铃帮主,连这个也不知道,太可笑了。”蓝衣人说道。
“你是谁?怎么知道俺的身份?”陶老大有些惊骇。
“这个还不简单?刘某跟踪你大半天了,从府衙监狱一直到国舅府,你的底细已然尽知。”蓝衣人的口吻似乎有些炫耀卖弄。
陶老大暗暗吃惊:跟踪俺这么久?俺竟然不知道,看来这个自称姓刘的是一个高手,有些气馁地问道:
“你跟踪俺干吗?对俺有兴趣?”
“抱歉,刘某对你一点情趣也没有,对他唛——倒还有半分兴趣。”蓝衣人的马鞭一指红丝,淡然说道。
“既然你知道俺是马铃帮老大,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陶老大逞强说着,收回脚,放开了红丝。
蓝衣人冷漠地说:“太岁?既然你如此强横,刘某也无需和你客气。你脚下的这个人,刘某要带走。”
“你要抢红丝?”陶老大惊问。
☆、第三十七章 以武解决
禹都城外二十余里的官道上,马铃帮的营寨附近,马铃帮帮主陶鲨遇见了一个蓝衣人,毫不客气地张嘴要带走红丝。
陶老大当然不忿:老子从国舅府冒了很大风险把人弄出来,辛苦赶路扛这么远,而你这个蓝衣人身不动、膀不摇、面不改色,说要人就要人,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蓝衣人似乎胸有成竹,不急不躁,把马缰绳随便往马鞍子上面一扔,掏出一把木梳,悠哉游哉地开始梳起头来。
陶老大看蓝衣人不顺眼,他的头发已经很光滑了,还梳个毛啊?心想:
不知这蓝衣人是什么来头?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跟马铃帮抢人?俺盗马和劫人都是偷偷的,蓝衣人抢人竟然来明的。
蓝衣人津津有味地梳头,过了好大一会儿,停住梳子,神情自若地说道:
“喂,我说,那个傻大个儿,你是缺心眼还是怎么地?刘某刚才说得还不够清楚么?
你!给我离开这里。把他留下。”
帮主陶鲨听了这话,真的怒了,毫不示弱地说:“我靠!你个瞎眼的,真拿俺们马铃帮不当人看?这里可是老子的地盘,只要俺打一个呼哨,会有很多手下赶过来的。”
蓝衣人轻松地说道:“咋的?你手下的喽啰很多么?你尽管叫来,不过要快,时间长了,刘某不耐烦等。”
帮主陶鲨见蓝衣人有恃无恐,反倒被他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发声呼啸招呼手下人过来。
蓝衣人走到帮主陶鲨身边,说道:“陶老大,借过,我想跟这个白头发的小子说几句话,你不会阻拦吧?”
帮主陶鲨用鼻子“哼”了一声,闪身避让了一下,放他过去。
蓝衣人名叫刘山,是万花楼丁大老板的大徒弟。自从今晨在吉祥客栈,他对红丝放手不救,眼看着红丝被军爷抓走,他怕师父知道了会不高兴,便一直跟踪红丝。
刘山走到红丝的身边,用一根手指挑起红丝的一绺银发,纠缠了两下,问道:
“白头发的,你这家伙真麻烦,跑什么跑?还要浪费刘某时间抓你回去。得,这就跟我走吧?要知道,万花楼的奴才是逃不掉的。”
红丝磨蹭了一下身子,挣扎着朝后挪动寸许,摇了摇头。他虽然服用了解药,可是一时半会儿依然说不出话来。
刘山见红丝摇头拒绝,冷笑一声道:“白头发的,你现在别梦想当我的十三师弟了,我师父看见你现在这样子,肯定会嫌弃呕吐。”
红丝无奈之极,对刘山说的什么师傅当真是不知所云,忽然发觉被刘山的一只手掀开自己身上的粉色睡衣一角,吓得花容失色,不敢挣动,很别扭地用手死死地按住衣襟。
刘山砸吧着嘴,挖苦道:
“啧啧,你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白发老妖精,还摆什么谱?你瞧你,穿的衣服成什么样子?穿什么不好,非得穿一件妖艳的粉色睡衣?这样子方便勾引男人?瞧不出你还有真有一套,走,回万花楼卖弄你的身子去,不要脸的东西。”
刘山这样的侮辱,对红丝来说是极大的冤屈。他没有衣服穿,是柳琴弦帮他找的这件睡衣,至少比没有衣服强,没想到招来这么大的误会。
红丝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不想解释,也没办法发声替自己申辩。他想:随便你怎么羞辱谩骂,我是清白的,问心无愧。
刘山越看红丝越来气,心想:怪不得师父不理睬自己,原来这些小妖精们擅长狐媚打扮,穿得花里胡哨的。特别是这个红丝,也不怕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故意穿上这种风骚的粉色睡衣,摆明了是专门勾搭人的货色。
刘山隐约觉得师傅早晚会被红丝勾引走,压抑不住妒火中烧,愤愤地提拉起红丝的一条腿,往枣红马旁边拖扯。
啊……天哪……我的腿,竟然拖拽我那条伤腿……
被倒拖而行的红丝,双手松松垮垮地摊展开来,万箭撺心地痛疼席卷全身经脉,头脑中浮响起山崩地裂般地震荡轰鸣。
“住手!放开俺儿子!”
帮主陶鲨看不下去了,大喝一声,随即,发出一声仰天长啸,尖锐的啸声远远地传了出去,紧急召唤马铃帮的手下们。
“你儿子?”刘山那里肯信?无视之,憋了一下嘴。
“你不信?是干儿子,俺刚认的。”帮主陶鲨肚子里还有一句话是:这个干儿子确实是俺刚认的,只不过是一厢情愿,俺认了他,他不肯认俺
刘山要笑痛了肚子,这是什么生搬硬套的亲戚关系?完全瞎扯淡。
这时,仿佛从地平线上冒出来的,突然出现了二十几个人,从两侧兜过来。原来是马铃帮的帮众,听到帮主陶鲨的呼啸,跑来接应。
那些跑在前面的人,一见面就乱纷纷地喊:“陶老大,陶老大,你怎么外出这么久?”
帮主陶鲨看见手下们及时赶到了,顿时有了底气,神气十足地指手画脚道:
“孩儿们,你们拦住这个穿蓝衣服的。还有,这个穿粉色睡衣的,是俺新认的干儿子,别伤了他。”
刘山扔下了红丝的那条腿,掏出梳子,开始掰木梳的梳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