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从身边走过,倒好像又重新活过一遍似的。临回国的前一周,我决定接受大家的建议,出去走一走——这一年我,连几乎实验室周边二十公里都没走出去过。
我又一次在网上搜了搜近一年发表的医学论文,共有2个Qi Yue和3个Yue Qi。我给五个人都去了邮件,其中三个人回复了我——都不是我要找的齐悦。
剩下的两个人,通讯地
址一个在杭州,一个在美国某鸟不拉屎州的州立大学。我订了机票,当天就飞去打探,然而又是无功而返。
直到回国,我也没能找到齐悦。
景琛和他妻子来机场接我,还带来了他活蹦乱跳的女儿——这会儿小姑娘走路已经走得很好了,只是还不大会说话。四个人一起吃饭,我看着那小姑娘百感交集——终此一生,我也不会有这样的孩子,延续我的血脉,依赖着我成长。
送我回家时,景琛问了我齐悦的事。
“我没找到他。”
景琛担忧地扭头看着我,我赶忙提醒他开车看路。
“其实也没关系。”车子开出一会,我看着窗外说。“他走的时候不是说得很清楚了么?能回来的时候,他就回来了。离我远一点,对他对我都好。在他回来之前,我们得把我们各自的问题解决了。”
景琛专心致志地开这车,很久才说道:“你能看开就好。”
我哑然失笑。
所谓的看开,又是指什么呢?是放弃找到齐悦的可能,还是不再纠缠于自己的过去?无论是那一点,我似乎都做到了,又似乎做的不是那么彻底。
屈指一算,离齐悦消失,已经过去快三年了。这三年里,我努力地尝试过,挣扎过,其间的种种滋味难以言表。到了今天,我终于下定决心——在我余下的时光里,要尝试着过去一次幸福的人生。
我试着和别人交往了。
新的对象是还是个大学生;足足小了我十二岁;活力四射得简直快把我闪瞎。交往半年后他出国了,欢天喜地地和我分了手,我并不多么伤心,却觉得略有些惆怅。
在我的交往对象里,他算是最最不靠谱的一个。然而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我终于谈了所谓“普通”的恋爱。
只有在这段关系里,我并不依赖和寄托着什么,也不妄图去拯救和挽回什么。于是也是仅有的一次,在结束一段感情之后,我并没有失去什么。
然而我却并不觉得满足。
答辩顺利通过,我以三十八岁的高龄顺利博士毕业,得到了某西部地区的肾内科主任职务。从泌尿外到急诊,再从急诊到肾内,搞到后来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算是什么专业。对于我的决定,景琛照例地不赞同,可这会他正为女儿上幼儿园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甚至匀不出精力来数落我。
自他结婚以后,我们的交往越来越少,看着他们一家和睦的样子,我有时甚至会觉得心
酸。年轻的时候尽可以肆意放纵,然而一旦上了年岁,却总是希望能够拥有家庭——何况那样的家,我从来没有真的拥有过。
我如约去了西部赴任。
这地方在景琛眼里,简直就是不毛之地,流传着各种动荡和恐怖的传说。我曾担心自己那颗老肺受不了,然而真的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居然连高原反应都很轻微。这城市不大,方言更是难懂,好在患者也不多,工作十分轻松。
难得有研究生来这边,更何况是博士,我在一把年纪上奇货可居起来,难免有些得意。医院对我不错,在2个月的探亲假外又额外给我批了假期,我没亲可探,便在假期里四处游逛。
高原上天蓝地阔,风光无限,我开着车一路向西行驶,渐渐地生出一种奇异的念头来。在雪山湖水的照映中,我仿佛第一次看清了自己的内心,那些纷杂混乱的念头,渐渐地全都沉淀下去了。
——我快要四十岁,而一切都已经过去。
如今我要做的,不过是走完自己的一生。
景琛来看过我一次,极为诧异我竟然活得心满意足。他始终不明白,这种满足是发自内心的——到了如今,我只想安静平淡地活在这里,死在这里。
本地的规定,是工龄满二十五年即可退休。我二十四岁毕业,一晃已过了十五年,只需再熬十年就能变成退休老人。高原上没什么娱乐,时间过得极为缓慢,一想到退休之后的日子,我居然隐约有些恐惧。
于是我养成了早晚散步的习惯。
市区内有许多处名胜,多和佛教有关,少不了有虔诚的教徒前来参拜。这其中有偏远地区的牧民,也有内地来的观光客,无论什么人布施起来都极为慷慨,恨不得倾家荡产。
虽说宗教让人内心安宁,可看着他们,总觉得有些好笑。然而看得多了,那些朝圣者的举动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我,以至于有一天傍晚,我竟然也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对着那高大庄严的佛像深深一拜。
我许了一个愿。
我想要再见齐悦一次。
我并非还爱着他,或是对他有所图谋,他对于我,更像是一桩未了的心愿。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真正地忘记过他,无论是最繁忙或是最闲适的时候,我都在惦念着他的下落,几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结——
我始终害怕他没有活下去。
哪怕是西天全部的神佛保佑,我也害怕他没能够活下去。
想到这
里我自嘲地一笑,从砖地上站了起来。那个殿中的泥塑又算什么呢?说道对生死的掌控,只怕它还不如我的能力更大。不论是死是活,我今生都不会再见到齐悦了——我余下的几十年,就要在这里孤独而平静地度过。
这样也很好。
这样想着,我转身离开了朝拜的人群,沿着道路缓缓行走,心里想着人生和死亡。这时太阳已经西垂,夕阳壮丽的光辉斜洒在人们头顶,我远远看到那个身影时,他正笼罩在一团朦胧的光晕中。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朝拜者,沿着路向西走,三步一跪,九步一叩,虔诚得可悲又可敬。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动作却奇异地触动了我——那跪拜、转动手腕的姿势,同我六年前在新驹古寺中见到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摒住呼吸,不敢相信那真的是他,然而在夕阳中那被晒黑了的侧脸,的确是我日夜惦念的模样。我就这样看着他,注视着他一点点地向着心中的圣地移动,内心涌起的异样感觉,几乎要把我整个吞没。
我的眼眶发热。
我终于还是又遇见了他。
在暮色苍茫之前,我终于鼓起勇气,叫了他的名字。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拖了这么久,终于完结啦!
会陆续写几个番外补一下甜蜜生活,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