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宸咬了咬牙,重新凝聚了刚才散开的力气,一边拉床一边对着陆宸咬牙切齿说了一句:“拉床!”
陆宸不知道忽然想起了什么,身子前倾了一下伸手阻止道:“别……”
陆宸还没说完,沉闷短促的声音传来,大力士沈皓同志就把自己那张床移到了中间过道,原本的床下的位置露出了厚厚灰尘,三两杂物,以及一个黑色的琴盒。
沈皓目之所及,一下子也愣住了,往前跨了一步,伸手抓住琴盒慢慢拿了起来,目光犹疑着看向陆宸。
陆宸不知为什么显得有些局促,正要阻止的手缩了回来,略带不安地放在身侧,目光游移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正要开口说话,被沈皓一个动作给制止了。
“你……你不要说话,给我点时间,我要反应一下。”沈皓慌忙说道。
沈皓一屁股坐下自己那张床上,揭开盒盖的手几乎有点紧张地发抖,等到那把崭新的暗红吉他静静躺在他眼前的时候,沈皓觉得那刷了亮漆的目光都要把他的眼睛刺伤了。
沈皓觉得不可抑制的,心底好像被腐蚀溶烂了一个洞,汩汩往外冒酸水,眼眶也不受控制地泛红了。操!沈皓心中暗骂一声,怎么自打和姓陆的在一起自己整个人变得这么多愁善感还特么疑似娘炮?!早就知道,陆褒姒毁人不倦,真是败给他了!
这吉他自然比不上凌风送他那把名贵大气,出自大不列颠名家之手,可是少说也有个万八千,并且也不是市面上随处就有的货色,这一定是陆宸精挑细选的不说,陆宸的经济条件他也是知道的,虽然不比大一最初的时候,几乎连饱饭都吃不上那么窘迫,陆宸网络技术过硬也能赚一些小钱了,可是他知道,陆宸似乎一直还在往家里邮钱,也没那么多时间兼职,这万八千的估计是他所有身家了。
沈皓看见这把琴,简直就像看见陆宸是如何节衣缩食一点一点积攒着积蓄,然后走遍大街小巷的琴行,亲自挑选一把心仪的吉他,欣喜地用所有积蓄去交换,然后微笑着从店员手里接过,满怀期望地畅想着自己收到这份礼物时会是多么开心的样子……
沈皓瞳孔猛地缩了一下,好像是被人用针尖刺伤一样。昨夜陆宸看到他兴冲冲地向陆宸展示着凌风送他的名贵吉他的时候,陆宸该是有多失望多伤心……他也终于明白陆宸昨晚说出那句‘我只恨我自己能力不够,不能把你想要的都给你。’的时候,该是多么心酸。
就在沈皓被愧疚和心疼折磨得要喘不过气的时候,陆宸坐过来突然从他身后抱住他,菱角分明的下巴蹭着他的头顶,看他像只萎靡的鹌鹑,出言劝慰道:“别看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皓赶紧把琴盒扣上,把东西抱进怀里,带着一点鼻音哽咽道:“谁说不是好东西了?!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东西了……”
腰上的手突然收紧了,沈皓心中一动,放下吉他,转身死死抱住了陆宸的脖子,摇晃着他抱怨道:“你这个傻瓜,买礼物给别人也不说一声,你怎么就喜欢自己一个人吃了闷亏还藏着掖着啊。我真不知道,你这种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会被人怎样欺负了去,自己吃苦头也什么都不说……”
陆宸干脆把沈浩抱到自己腿上,摇摇头低声道:“不苦。没关系的,只要你开心,我就很满足了。只是不久前想起你大一的时候,曾经在寝室弹过两首曲子,觉得你弹琴的时候很认真,就想着送你一把吉他。”
沈皓深呼了一口气,把头埋在陆宸颈窝,闷声道:“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这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陆宸把沈皓拉开,捧着他的脸,神色难得有些倔强,口气更是带了一点孩子气,着急地说:“不,会有更好的。”
“比这个要好。”
“也比凌风送你的要好。”
“你相信我,最好的,我都会给你的。一定会。”
作者有话要说:
☆、老情人
陆宸把沈皓拉开,捧着他的脸,神色难得有些倔强,口气更是带了一点孩子气,着急地说:“不,会有更好的。”
“比这个要好。”
“也比凌风送你的要好。”
“你相信我,最好的,我都会给你的。一定会。”
沈皓不想自己这么没出息,可是他根本控制不住,只好自暴自弃地把头又埋了下去,他感觉自己真的流泪了,自从他奶奶过世,他再没有流过泪,直到遇见陆宸,每每难以自控。
爱情让坚强的人变软弱,也让软弱的人变坚强。他何其有幸,能得到陆宸这样的承诺。沈皓第一次觉得,自从遇见陆宸以后,他的人生和过去的二十年都是不同的,好像从某一刻开始,宿命注定,他该是为这么一个人而活着的。
他想起很久以前,初一课本上讲一句话“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当初老师问他们,我们是为什么而活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看着笔记答,为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为了共产主义理想,为了无私奉献服务人民,为了回报祖国和社会!
当时的他不知道这究竟是个鸟意思,他问他父亲,沈仲天刚声色俱厉地接完电话,皱着眉回吼道:“老子为啥活?!靠,还不是为了你个小兔崽子!当然,老子也要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王八蛋们看看,老子也有今天,让他们给我提鞋都不配!”
后来,他发现,人活着,各有各的目的,一些是为了钱,为了名利,委婉一点的人为的就是与钱和名利相关的一些东西,比如,理想、抱负、雄心壮志。但仍然有许多人,他们并不清楚为何而活。他们有的人享荣华富贵,有的人无望挣扎,似乎都在活着,而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不知道为何活着。
沈皓一直觉得书里电视里那些山无棱天地合海枯石烂都是扯淡,也瞧不起为了小情小爱寻死觅活咒天怨地的人,更瞧不起那样的男人。而没想到,沈皓心中隐隐酸涩,真没想到,阴沟里翻船,他终究是变成了自己瞧不上的那种人,而更可恨可笑可耻的是,他竟然心甘情愿。
沈皓死死勒着陆宸,咬着牙狠狠地想,陆宸啊陆宸,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或者我离开你,那该是怎样的鲜血满地啊。
情到浓处,沈皓又拐带着陆宸逃了这一天唯一一节课,两人在屋里腻腻歪歪终于算是把床拼好又收拾好了,陆宸还暗嘘一口气道:“这可不能让别人进咱宿舍,看见咱俩把床都拼一起了,那还了得……”
沈皓坐在床边,抱着吉他试了试音,忽然长出了一口气道:“陆宸,我唱个歌给你听呗。”
陆宸显然没有料到竟然有这样的待遇,连忙点了头,搬了椅子坐在沈皓面前,托着下巴认真地看着沈皓。
沈皓和陆宸对视了一下,就忍不住脸上泛红,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手上拨弄琴弦,唱起了一首久违的老歌:
“轻轻想你轻轻的
我的老情人
轻轻念你轻轻的
我的老情人
你的眼睛你的泪
依然很透明
匆匆一瞥来不及
带走你的心
轻轻唤你轻轻的
我的老情人
轻轻唱你轻轻的
我的老情人
还要多少的泪滴
才能洗得去
你我那年的转身
仆仆的风尘
繁华散去灯已清
容颜已老去
相见已是别离时
往事不许提
繁华散去灯已清
容颜已老去
相见已是别离时
往事不许提
往事不许提”
沈皓唱歌不是多么惊艳,但是声音干净清透,混杂一点低沉喑哑的磁性,拨弄出的吉他声显得沧桑空灵却也透着清新悠扬,这么听起来也很让人动容。尾音温柔稍带颤抖,吉他拨出最后几个悠长的音符,带着很让人心动的韵味,余音经久不散。
陆宸低了下头,走上前去搂着沈皓的后颈,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温柔地笑着:“好听。就是有些伤感。”
沈皓拍了拍身边,示意陆宸坐下,又接着说:“这首《老情人》,我奶奶喜欢听。尤其是她最后的那段日子,一遍一遍地听,好像永远也不知疲倦一样。”
“其实我知道,她只是在等她的老情人而已。我爷爷,据我奶奶说,他一表人才又能文能武,一生浪漫多情却又正直忠诚,是她见过最有魅力的人。”
“我爷爷是军人,最后的日子派去缉毒缉私,你也知道,这年头缉毒尚有风险,不要说他们那个年代,打仗动乱都是家常便饭。国家正值百废待兴之际,他也算是投笔从戎,投身行伍,因为文采了得,身手又过人,很受重用。”
“本想着结婚生子后就在部队混个闲职,老婆孩子热炕头,可是没成想,赶上越南战争打得激烈,他倒是没被派到越南前线,可是边境动乱,发战争横财的多得是,边境上都是毒品枪械交易。”
“他去云缅边境驻守,贩毒的丝毫不弱于正规军,都是亡命之徒,装备枪械也都是一流的,几乎每天都在和毒贩子斗智斗勇,即使不死,都觉得心力交瘁。其实他们驻守边境,还担负缉毒反走私的重任,比在前线安全不到哪里去。每天都会死人,每天都有伤亡。可是国家危难之际,他也没有办法。终于,有一次他带领一队人在树林里和一个毒枭周旋,两人枪法不相上下,躲躲藏藏,最终同归于尽。战友帮他收了尸,那个年代不流行火化,都是土葬,但是他和战友有过约定,要是他牺牲了,就把他火葬了,然后想办法,把骨灰带回到我奶奶身边。好过孤魂野鬼,埋骨他乡。”
沈皓叹了口气,又摸了摸手里的吉他,低头说道:“我奶奶生前,除了经常听这首《老情人》,还经常读一封我爷爷在边境时候写给她的信。那时候战火连天,传一封信能够不出意外地收到简直是祖上积德了,要烧香拜佛的。等到我奶奶最后病危的时候,她也看不了那封信了,我就给她读,一遍遍读。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我还能差不离地背下来。”
沈皓眼神有些迷离,旁若无人地开口:“老婆,我觉得我很危险,我甚至觉得,这个世界很危险。我觉得我就快死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我不明白,究竟多少死亡和分离,才能换来和平和幸福。我更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敌人,那些毒贩军火贩,能够心硬到面对鲜血、烽烟、泪水和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时,依旧不为所动。我从前不是没有打过仗,那时候也觉得不过是各为其主,各有信仰罢了。”
“而如今,我切肤地认识到,这世上竟真有这样恶毒到不分缘由的人,为了金钱在所不惜,国家和人民所承受的一切苦难,只是他们赚取金钱的跳板!我真的很害怕这里,前所未有的害怕。并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是因为在这里,我第一次对人性产生了怀疑。”
“我在队伍里听老人们说过日本人的种种丧尽天良的恶行,我一直以为那已是过去的事,并且那时侵华的日本人也不能算作是人。但当亲眼面对那些铁石心肠至此的同胞的时候,我觉得我很害怕。我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更可怕的是,我竟然无法改变,无法拯救。”
“我的战友都说人世本就如此险恶,不是所有人心都向善的,是我太天真了。但你知道吗,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愿意一直天真下去。我很痛苦,尤其是精神上,我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