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间里消暑,整条街只有一个行人。
这人头上戴了斗笠,遮住面容,身材魁梧高大,仿佛不怕热一样,穿了一身毫不起眼极其普通的灰布长袍,低头疾行。
他腰间横插一把通体翠绿的玉笛,背着两把长剑,其中一把剑稍长,鳄鱼皮鞘磨得漆黑,显得颇为神秘而古朴,另一把稍短的剑则用布厚厚裹住。汗水在背上印出一个白色盐印子,略略显出剑的形状,看样子他已背了很久。
街拐角处立了一个茶棚,竹竿挑起一个大大的“茶”字,没有一丝风,布幡凝住不动,这人站在布幡下,抬头看了一眼日头,停下了脚步。
立时有小二哥迎上来,难得荒郊野岭小二长得倒眉清目秀,肩头搭着白毛巾,笑呵呵行礼道:“客官可要用些茶水?”
这人一抬腿,坐在茶棚下的长条凳子上,把手搭在桌上,轻轻敲击木桌,道:“来一壶最烈的高粱酒。”
小二哥道:“这么热的天,您还喝酒,不喝碗凉茶去去暑气?”说着看了看他戴的斗笠,似在奇怪他为何大热天不摘下来,也不怕中暑。
这人道:“再拿三个碗。”
小二哥道:“原来爷是等人,还有三个人要来?小的这就去。”拿下肩头的毛巾,甩着往里面走,大嗓门扯开了叫着:“上好高粱酒一壶……”
日头移到天空中央,像一个大火球,呼呼地着了火,一年中也就这段时间能逞威风,便卯足了力,使劲逞威风。就好像一个新出江湖的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卯足了力,想扬名立万,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来客喝着酒,神情萧索,他显然绝不是一个初涉江湖的小子。
他已入江湖太多年,已觉得非常疲倦。
名和利他都得到过,情和义他都拥有过,他杀过人,受过伤,被人痛恨过,也被人崇拜过,现在,一切尘埃落尽,他只想安安静静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他逃离了江湖,却还是要应付许多仇家、故友。没办法,没有举办“金盆洗手”仪式,是没有人承认他退出江湖的,麻烦事还是不断。
比如此刻,远处那五骑,如一阵风般疾驰而至,他就只好停下喝酒,抬起头来,等着这些人。
这五人皆着黑色劲装,马鞍桥上挂着弓箭,腰挎宝刀,满面风尘,似是走了很远的路,但依然不减矫健,一直骑到茶棚,马蹄即将踢翻桌案,才一齐勒马停住。
显得十分狂傲。
一下子烟尘四起。
店小二骂骂咧咧地冲出来,看见这五人的装束与身上的佩饰,吓得一捂嘴,一溜烟跑回后厨,与掌柜的两个人猫腰躲在柜台后面,瞪大眼睛,冒出脑袋,往他们这想瞅又不敢瞅的样子。
店家的人都趴在柜台后面看戏,灶台里的火着了出来,万幸灶台附近没有稻草柴火,燃了一会便自行熄灭,黑烟在他们身后冒着,他们也不管。
当先一人下马,腰杆挺直,高昂着头,神态骄傲得像一只斗鸡,一抱拳,“阁下可是江湖人称‘鬣狗’的萧平萧大侠?”
见被人认出来了,萧平不慌不忙摘下斗笠,放于桌上,锐利的目光注视着来者。
想不到自己也有被叫做大侠的一天。
萧平不由得笑了。
手重新又拿起了碗,喝了一口,随意自在,与那人强装出来的狂傲相比,更显风度气派。
抿着酒,慢悠悠道:“我还以为会是唐门的人先到,想不到竟是长江盟的人来了。”
放下酒碗,招呼道:“几位远道而来,不如喝碗凉茶解解渴吧,这家的店小二刚向我推荐过。”
来人并不领情,上前一步,道:“我们千里迢迢来此,只为请萧大侠告之一人下落,只要你说出长江盟前任盟主飞鹰下落,我们绝不为难,否则,萧大侠纵然武艺高强,恐怕也……”
萧平听到这,淡淡看了他一眼。
只是一眼,那人便立刻住嘴,如临大敌,神情紧张起来。
萧平把手伸向背后鳄鱼皮鞘的玄铁剑。
那人惊恐地往后退了一步。
萧平拿下玄铁剑,另一把用布包裹住的短剑仍在背上,看起来毫无出手的意思,他把玄铁剑放在桌上,见到黑衣骑士的反应,解释道:“天太热,我把剑解下来,背上都湿透了,吓到你了不好意思。”
那人气得鼻子都歪了,右手一挥,大喝道:“兄弟们,对待这种恶徒不必讲什么江湖道义,我们一起上!”
五个人,同时向萧平杀来。
萧平一脚踢翻面前木桌,身体向前迎着刀光剑影,如离弦之箭般冲了过去。木桌翻滚着替他挡住了大部分攻击,萧平“呛啷”一声掣出玄铁剑,人随剑走,使了招“长河贯日”,一剑抵住五人,大喝一声:“开!都给我倒下!”
五个人十分听话,被萧平的气劲震得噼里啪啦倒了一地。
萧平疾冲的身子停下。
回身,又一次冲了回来,这一次大家有了提防,列成了阵势。
萧平如猛虎下山,风一般冲进五人阵之中,但觉面前尽是刀剑,层层下压,似无所避,与刚才对敌时的感觉大不相同,他们好像忽然之间武功大增,这才明白这五个人为何敢来找自己,原来他们所倚仗的便是结成梅花双影阵。这五人单个来论,武功稀松平常,列成阵势却犹如千军万马,且看他们站成梅花瓣形状,每个人都不护卫自身,而是为身侧两人防护,一时间犹如与十个人同时对敌一般,委实难以抵挡。
萧平微微一哂,道:“这梅花双影阵,还是飞鹰创立的吧?”
五人不答,萧平也没给他们回答的机会,一剑刺向一人肩头,待旁边两人相救,这一剑又迅速改向,攻击前来救援的人,原来之前那一剑乃是虚招。
这人发现上当,立即后纵,梅花阵运转起来,立时有另一人补上空缺。萧平不管补位之人,向前追去,非要追到他不可,这是萧平的杀人绝技,只要看准了一个人,就务必杀死为止,绝不半途而废。
身后四把剑一齐刺来。
按照常理,必要停下才是,萧平却不是按常理可揣度之人,一往无前,一剑横扫。
一颗头颅飚着血直飞上天。
“噗……”,鲜血向上喷了出去。
其余四人俱吓到了,竟然呆呆地不动。
漫天血雨中,萧平回身,玄铁剑极快刺了四下,刺中身后四人手腕。
“当”一声响,四把剑掉在地上,因萧平出招极快,四把剑几乎同时掉下,只有一声响。
四人这才如梦初醒,发一声喊,四散逃命。
萧平抹一把脸,先把眼皮上的鲜血抹净,再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血,很不错,鲜血的味道很久没有尝过了,隔了这么久,杀人的技艺还没生疏,实在非常不错,可是又不太好,他又开始回复到第一次杀人时的感觉了。
他又想吐了。
为了不让人看出来,萧平坐下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大口灌下去,止住呕意,自斟自酌,一连倒了三碗酒,感觉才好些。随手用灰布袍袖一抹嘴巴,拿起酒坛,把另外三个空碗也倒满,抬头望了望四周,向着远处狭长的小路喊道:“看戏看了这么久,还不露面?”
店小二和掌柜的听了这话吓一跳,互相看看,刚要走出藏身的柜台,就见远处弯弯曲曲的小路上,拐出三个人来。这才知道不是说自己,想来自己还不被这种江湖大侠放在眼里,安安心心地继续躲着偷看。厨房灶台里的火熄灭了,黑烟越冒越多,弥漫到前面的茶棚里,看样子应该知道不会引起火灾,便没人理。
小路上渐渐行来三个人,第一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正是曾经的风云堂堂主江风扬,第二人一身白衣,衣袂飘飘,是江风扬的好兄弟尹忘川,第三人穿着一件黑布小褂,脸上一道疤,是萧平的旧相识刘虎。这三人怎会聚在一起?而且他们还抬着一副担架,上面躺着一个人,显然他们三人不是偶遇。
萧平早知他们会出现,他原本在等的三人就是他们,笑着一指桌上酒碗,豪爽地道:“快来喝酒!都给你们满上了。”
江风扬三人小心翼翼放下担架,走过来坐在萧平旁边。
担架上的俊美少年闭着眼睛,面色平静红润,呼吸也很有规律,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他只是睡着了。
没错,他当然只是睡着了,只不过睡的时间长了些。
他已经睡了一年。
遥想一年之前,他戴着飞鹰面具,纵横来去,杀人如麻,掌中一把剑,世间英雄无人是他一合之将,包括萧平在内都被他一招制住,是何等威风,何等霸气,现在他报完了仇,想要歇一歇,于是就躺下来安安静静地睡着,什么事、什么人都不理会。
他向来是这样,少爷脾气,不管不顾的,想怎样就怎样,做事只顾自己快活从不善后,没办法,他知道萧平会给他善后,萧平实在是把他宠坏了。
萧平走到担架旁边,把自己的灰布袍脱下,罩在他身上,为他挡路边风尘,把斗笠拿过来,戴在他头上,为他遮太阳。
动作温柔,仿佛怕惊醒了他,仿佛他真的只是睡着了;并且动作熟练,仿佛同样的动作,每天重复无数遍。
江风扬等人却看得心酸。
“大哥,这么快就一年了。”刘虎忍不住道,“云泽昏迷不醒一年了,你……你还好吗?”
☆、第二十一章
萧平早就发现,不管发生任何事,只要人活着,日子就得过,并且是照常那么过。不到死的那天,谁也没资格说日子不好,日子没过完,怎么能肯定它的好坏呢?而等到你可以肯定的时候,便是你生命终结的时候,那个时候你虽知道答案又说不出了。所以,日子好不好过这种问题多想无益,多问无用,只要去过就好了。
萧平见刘虎问自己,什么都没多说,他本来也不是一个喜欢抱怨喜欢多嘴的男人,他只微微笑道:“还好。”
他现在已学会了微笑,喜欢说话时带着笑容,别人开心,自己也轻松。
尹忘川坐在萧平左边,借酒消愁,叹道:“你叫我们去接他,我看见他身上不仅没有常年卧床的褥疮,而且连指甲都被剪得干干净净,你把他照顾得很好,没有人会比你更好,我至此才对你产生敬意,若是十三醒过来,我一定会当着他的面交你这个朋友,可惜……”尹忘川难过地低下头。
江风扬道:“你帮他剪指甲,是要保持剑客的习惯,只是他还能使剑吗?”说罢连连叹气。
刘虎道:“我找了一年鬼医,还是找不到他的人,现在我们唯一的进展就是,我有个小弟装作去看病,把鬼火粉沾在了鬼医的鞋底上,鬼火粉会发光,我们只要看哪个人鞋底会发光就行。可惜的是我那个手下失踪,线索又断了。虽说鬼医就在这个镇上,可茫茫人海,镇子里人这么多,上哪去找鞋底发光的人?”
尹忘川接道:“也许鬼医早就换了鞋了,唉……”
萧平不急不躁,慢悠悠喝了一口酒,右手捏着酒碗,道:“鬼医找不到也没关系,赛扁鹊上个月来看过,说十三爷在恢复中,内伤完全好了,只是没了内力。”
江风扬三人大喜过望,性情急躁的刘虎立马问道:“那赛扁鹊说没说他何时醒来?”
萧平咽下一口酒,继续用那种不急不躁的口气说道:“赛扁鹊说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也许一辈子不醒。”
三个人立刻又蔫了。
江风扬道:“若一辈子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