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无论如何都受不了云泽在他面前受苦的样子。
他是个杀手,一生杀人无数,被谁寻仇都不意外,想不到栽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手里。这个叫做唐兴的小子,若是正常情况下与萧平对决,萧平三招之内就可以杀了他,而今日,萧平竟然不能保护云泽。
萧平这一年走南闯北到处寻访名医,听人家讲鬼医的医术高明,想不到等他找到鬼医的那一刻,就是自己与云泽丧命的时候。
想来世间之事总是如此让人意想不到吧。
也许是真的到了结束的时候。
萧平望着云泽,眼神渐渐变得平和,手也不再抖。
他平静了下来。
与心爱之人共赴阴曹地府,未尝不是一种别样的豪情。
萧平笑了。
“十三爷……”他轻轻地叫他。
“十三爷……”他摸了摸他被风吹乱的发。
“十三爷……”他第三次叫他。
他并没有什么话要说,他想说的,他知道他都明白,他只是叫他,只是叫着“十三爷”萧平已觉得很满足。
萧平笑得越来越安然,越来越愉悦。
他用尽了他一生所具有的全部温柔眼神去看他。
就在这时,变故突起。
云泽的睫毛颤了颤,掩藏在眼皮底下的微微眼珠动了一下。
萧平第一反应是认为自己眼花。
后觉惊喜。
随即又想到,哦,这不过是跟以前一样无意识地动罢了。
迅速平静下来,恢复成之前的无悲无喜。
然后萧平就眼睁睁地看见云泽完全睁开了双眼。
睁开眼睛之后的云泽,神情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就如之前在云家的时候,每一个清晨,睁眼,醒来,望见第一缕阳光。那时候萧平偶尔会顶替丫鬟,进去,伺候云泽穿衣、洗漱,那时萧平无数次地看见云泽在他面前缓缓睁开眼睛。
那时,云泽还有武功,云泽还是个少爷。
那时,萧平还默默地暗恋着他。
那时……
原来那时,他们那么幸福。
云泽眼珠转了转,看了看四周景物,接着把头转过来,看到萧平,忽地一笑。
“喂,平哥,还认得我么?”
“我醒过来啦,平哥。”
“我昏睡的时候其实外面发生什么事我都知道的,只是不能动不能说,你跟我说话我可都听到啦。”
“刚才那两个坏蛋欺负你,我也知道哦,你现在也没内力了,跟我一样,咱俩个谁也不嫌弃谁,只好在一起一辈子啦。”
“你是不是很奇怪我怎么醒过来的,我猜啊,应该是唐兴那一掌,刚刚好打中我檀中穴,力道也刚刚好,就把我的经脉打通了。”
“说起来这世间的事,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你说这两坏蛋是不是老天爷派来让我醒过来的呀?嗯?”
……
云泽就如以往一般聒噪,没有人应答的情况下,自己一个人也能说很久。
云泽说累了,停了停,看了看萧平,最后说道:“平哥你被人打傻啦?别我醒过来你傻了呀,我说了这么半天,你给我一个反应行不行,萧平?”
萧平的反应是一把抱住云泽,“哇”地一声哭了。
他哭得特别大声。
云泽被他抱着,耳朵震得很疼。
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鼻涕也往下流,都抹在云泽的肩头。
他哭得肆无忌惮,像一个孩童。
他抱得很用力,他的双臂像铁做的一样,紧紧箍住云泽。
他哭着哭着,一口气上不来,眼睛翻白,云泽急忙去拍他的后背,萧平缓了口气,泪流满面地看着云泽,张嘴想说什么,一口血却喷了出来,喷了云泽满脸。
大喜大悲最是伤身,向来擅长控制情绪的萧平这时候却完全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他死死盯着云泽,眼珠都不敢错开一下。
“我再也不要让你睡觉了。”萧平道。
“好。”云泽擦了擦脸上的血回答,却发现萧平像没听到一样自顾自继续说了下去。
“我再也不要离开你。”
“我再也不要你受苦。”
“求求老天爷,如果这是梦,就让我永远不要醒过来吧。”
云泽捧着萧平的脸,把他的脑袋按在自己怀里。“不是梦,我醒了,一切都好了,一切都交给我。”云泽透过萧平,去看远处那两个看得目瞪口呆的人。
云泽拍了拍萧平的脸蛋,安抚般地按住他的肩头,让他坐在地上歇着,从地上捡起惯用的短剑,站起,拂去衣襟上的尘土,气度不凡地走向至今都不敢置信的唐兴。
“萧平是在下的仆人,仆人的意思就是,只有我能欺负他,其余谁都不可以。”
云泽站在唐兴面前,“你还要不要打?”
不等唐兴回答,云泽的剑已出手。
那一道匹练般的剑光,似天边彩虹,如一抹红霞,瞬间没入唐兴胸膛。
在场诸人,包括萧平,都无人说得清这一剑是怎么刺进去的。
唐兴无法相信,低头望了望插在胸膛的剑,震惊地问:“你不是没有内力了么?你睡了一年没动过,身手怎能如此灵活?”
“是哦。”云泽俏皮地歪头一笑,“真是对不起……”云泽故意皱起眉头,“我是天才。”
云泽猛力拔/出短剑,鲜血狂飙中,唐兴的身躯倒下,身受重伤,但无性命之忧。
鬼医直到此时才反应过来,奔着一个方面没命地跑下去。
云泽一眼见到,短剑脱手,扎中鬼医后背。
鬼医中剑摔倒,挣扎着爬不起来。
云泽上前,欲结果鬼医性命,后面萧平叫道:“且慢!”
云泽回头。
萧平道:“算了。”
云泽一指唐兴:“他呢?”
“也算了。”
“我怎么不知道你变得这么仁慈了?不怕他们还追来?”
“你既然醒过来,我就不想再杀人,要不然老天爷一定会报应我。”
云泽觉得萧平真是傻,傻得可爱,既然萧平开了口,云泽自然不杀了。
云泽走到萧平身前,萧平伸出手,“扶我。”
云泽笑了,以前可从来不知道萧平会这样的,这算是撒娇么?云泽小心地扶起萧平。
萧平将大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云泽身上,随着他走。
太阳向西边沉了下去,天色渐暗,暮霭沉沉,西方的天空显得尤其明亮。茶棚的一边是长街,另一边则是一片玉米地,碧绿的长叶子向上伸展,玲珑可爱的玉米穗吐着红色胡须,挂在杆子上,偶有飞鸟划过辽阔的天空,传来几声悦耳的鸟鸣。云泽望了望天色。“要天黑了,江风扬他们怎么办?”
“先去镇上租辆马车,把他们弄回去,再找大夫给他们解毒。”
“咱俩都失去了内力,再有仇家追过来怎么办?”
“没奈何,只得退出江湖了。”
“平哥你是不是很高兴能退出江湖啊?想笑就笑吧……这次唯一不好的事就是你伤得太重了。”
“没事。”萧平开玩笑道,“不过要是真死了呢?”
“我自尽陪你。”
云泽扶着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一个男人,他才发现原来这个男人已有了白发和皱纹,这个男人已苍老至此,这个男人因身受重伤的缘故神情萎靡,下颌仍有未擦净的血迹,哦,原来一直护着他的平哥,已经虚弱到需要自己的保护了。
云泽动了一下肩膀,使劲撑住萧平的身躯。
萧平右手搂住云泽肩膀,挂在他身上。
两个人互相搀扶的背影被夕阳拉得很长,最初还能分辨出是两个人影,后来渐行渐远,就只能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融为一体,难分你我。
太阳快落山,阳光不甚明亮,亦足够照亮萧平和云泽前行的道路。
落日为他们加冕。
晚风为他们送爽。
鸟儿为他们欢呼。
这长久以来的隐忍、等待和痛苦……
又算得了什么。
“十三爷,你还记得我送你的秋叶笔洗吗?”
“记得。”
“你知道上面刻的字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什么意思?”
萧平停下脚步,右手按住云泽的后脑勺,俯身对准他的嘴唇,深情一吻。
“就是这个意思。”
(全文完)
☆、后记
终于写完了,我勒个擦。
做为我写文五年的第二篇完结文(才第二篇泪目),我必须得说点啥。
一直记得某个作者说的,写文最大的福利就是能在完结时写篇后记。
能写后记,成为我完结一篇文的动力之一。
这篇文最初原型是我的第一篇网文,耽美武侠《武陵春》,当时笔力不足,导致《武陵春》缺陷太多,槽多无口,当我认识到那篇文诸多缺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能再写了。我再写就是糟蹋那篇文,我那时的能力不足以驾驭整个剧情,所以我坑了,我想,当有一天我的笔力足够好时再来填坑。我曾经答应了一个读者一定会写完,在专栏里说过有生之年只要不死一定会完结《武陵春》的话。
时隔五年,我完结了orz,撒花~~~
隔的年头太多,《武陵春》已被我改成面目全非的《平步亲云》,我又换了笔名,也不想再被人追查出当年那个黑历史的笔名orz,种种一切导致我答应的那个读者是不可能知道我重新填坑了的。但是我完成了我的诺言,依然值得庆贺。
读者其实未必记得《武陵春》,只有我记得。
作为作者,我开的每一个脑洞我都记得。
由此我想,就像我在当初写《杨戬与孙悟空》时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一篇文是作者的,也是读者的,可它归根结底是作者一个人的。
作者不珍视它,就没有人珍视它。
这篇文也是为了老虎油——抽抽写的。
抽抽现在三次元谈恋爱去了,不大理我,也不再看小说,我很寂寞,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写一章给她看一章,再也不能从她那里得到关于写文的快乐。
不过我们曾彼此陪伴了那么久,仍然非常感谢上苍让我遇见她。
既然是后记,按照惯例,我要说一下这篇文我想表达什么。
记得第一篇完结文《杨戬与孙悟空》的后记,我说,我想表达的是坚持,是不放弃,是遇见困难不退缩的精神;这篇文,我想表达的其实也差不多。
我似乎一直在表达不放弃的这个主题。
我一直想传达一种正能量。
其实写结局的时候曾有动摇,要不要写成be,很明显《平步亲云》是适合be的,最后让云泽醒来非常不合乎逻辑,简直是为了醒来而醒来。我原本可以做得更好,比如在前几章埋伏笔,暗示有“鬼医”、“唐兴”这两个人的存在,给他们安排些戏份,或者简单介绍一点“植物人的救治办法”2333,以使结局云泽的醒转不那么突兀。这些我都没做到。我也无力、无心再去修文。只能说一句康洪雷导演的名言:艺术总是遗憾的……he看上去如此生硬,若是be我绝对有信心在最后结局三章里圆回来整个剧情并且使读者印象深刻(一般悲剧会比其他让人印象深刻),我这么吃力不讨好地坚定he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到底为了什么呢?
我想,就是要表达正能量吧,我不能让我的文太悲惨,主角努力了一辈子最后什么都没得到死了,我不能这么做。
还是那句话:生活已如此艰辛,连文里,我都不能掰出一个he,那我也太没能耐了。
我希望看文的各位,明知结局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