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肌肤,留着淡淡的粉红,还有沐浴液的香味,这是沈倾最喜欢的,每次亲密,她都会用唇虔诚地亲吻每一处散发着香气的角落。
仿佛还能记起沈倾游走在身上的极致感觉,就像有种温情萦绕在身边,潘丝媛忽然有种前所未有的忐忑,万一,万一到了沈家,面对的是,沈倾父母的最后通牒。那么又会是怎样的天翻地覆?和沈倾朝夕相处的日子,她早已明白这个夜夜睡在自己枕边的人,看似温柔,实则是个死心眼,而且还喜欢用沉默的反抗去折磨别人,同时也折磨自己。
她舍不得,舍不得沈倾再像过去那样生活着,她喜欢现在的沈倾,喜欢沈倾带给自己的温柔,喜欢和沈倾在一起的每一天。哪怕她们也会为了晚饭吃什么,为一碗面放了多少葱而吵吵闹闹,有时候甚至会为了看哪场电影而跟对方较真,可她还是感恩,感激自己做了最正确的选择,来到了这座城市,来到沈倾身边,就算起初都是她一手策划的接近。
ELANE的话还在耳边回旋,“如果沈倾知道当初你一直在调查她,会怎么样?”一缕苦涩,这是她对爸爸唯一的妥协,如果不是这个人被知根知底了,那么她那爱她如生命的父母,是绝对不可能答应放她回国的,更不会去考虑接纳她们。
甚至是初到上海,对于沈倾的一切,她都可以说了若指掌,唯一不知道的也许就是郑婷和沈倾曾那么密切吧。那次在KFC的偶遇,也是因为太过深重的思念,才让她在开了一整夜的会议后,满身疲惫又抵挡着各种压力时,极度渴望想要见一见那个人,才会有了那一次相遇。
沈倾不止一次地提起,那次在KFC的相遇,是老天奇妙的安排,也是她们缘分的再次证明。若是,有一天,沈倾发现这一切,不过是她刻意的安排,会不会生她的气?会不会觉得这份感情,并不是什么注定好的,而是她人为的?那么,单纯又固执的沈倾,还会愿意继续这样爱她吗?
这算是她唯一对沈倾隐瞒的事了吧,可要怎么去开口,才会让一切看上去不像是蓄意而为?就让时间去淹没了,就让她用一生去证明当初的选择,也用一生去珍惜。
指尖描摹着沈倾熟睡的脸庞,线条越来越柔和,沈倾招牌式的淡漠表情已经很少见了,想要看她独自发呆是很难得的机会了,现在的沈倾最爱的就是笑,时常连睡着也都会笑。潘丝媛常说她是长不大的孩子,可沈倾嚷嚷着说全都是因为潘丝媛的出现,让她的世界又有了五颜六色,让她看什么都觉得充满希望,做什么都信心满满。
沈倾说,这就是会爱情。
爱情,就是让两个原本陌生的人,愿意放下面具,彼此靠近,相互迁就,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不会轻易放开对方的手。
爱情,就是别的人千方百计都看不见的那个真实自己,某一天,突然因为对方的一句话,一个表情,而心甘情愿展露,并且只为一个人展示。
沈倾说,认识潘丝媛以前的生活都过的浑浑噩噩的,好像不是自己的人生一样。
沈倾还说,自从认识潘丝媛以后,时常会后悔,早知今生可以与她相爱,当初应该为了未来更努力。说后悔的时候,沈倾嘴角一直带着笑。
所以潘丝媛一直不信,不信沈倾会后悔。因为认识沈倾,她从不后悔。
再紧张,日子还是会到来,被沈倾牵着手,站在沈家的门前,手心不自觉地有些湿润,这是很少见的。手被握得更紧,门打开的一瞬间,沈倾侧眸给了潘丝媛一个鼓励的笑,眼角弯弯的沈倾看上去很欠扁,却让潘丝媛感到无比踏实。
“来了啊?快进来吧,你妈在厨房,马上就能吃了。”开门的是沈爸,给了两人一个和煦的笑容。
恍惚间,潘丝媛觉得沈倾其实长得比较像沈爸,尤其是那笑容里隐藏的温柔,可以融化每一个懂得生活的女人心。
“爸,这是潘丝媛。”走进客厅,沈倾正式向父亲介绍起被她牵着手的人。
“伯父,你好,您可以叫我丝丝。”潘丝媛把手轻轻抽了出来,脸上带了一丝害羞。
“丝丝你好,请坐,不要拘束,就当这里是自己家。”沈爸看上去很好相处,说话的声音很柔和。
“我去看看有什么要帮忙的。”沈倾看到沈爸给了自己一个眼神示意,又伸头望了望厨房,朝潘丝媛轻轻说了一句,就起身去了厨房。
“妈,我带丝丝回来了。”亲昵地趴在妈妈背后,像个无尾熊。
“嗯!”沈妈答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
“妈,有啥要我帮手的?”沈倾搓着双手,等着妈妈吩咐。
“出去等,待会就能吃了,人家是客人,这里不用你帮,你出去。”这话说的还真没顺序,沈倾算是听懂了,老妈是要她多陪陪潘丝媛,别让她在自己家里感觉难受。不过估计老妈也是别扭得紧,这话说得也颠三倒四的。
作者有话要说:结文倒计时
☆、第76章
“好咯;可以上桌了;来,丝丝,咱们边吃边聊。”沈妈把菜都端上了桌,沈倾虽说被赶出了厨房,也不敢走远;老妈的口是心非,她二十几年来可谓了解多了,自然不敢真当着妈妈的面,跑到潘丝媛身边热乎。
潘丝媛似乎和沈爸很聊得来,沈倾刚开始还有些不放心;站在厨房门边;偶尔探步过来看看两人相处的情形。潘丝媛脸上是很放松的表情,丝毫不见伪装,也没有刚才进门时的紧张。再看看爸爸,也是慈祥可亲,平时对自己都没那么和善呢,看来还是丝丝比较讨家长喜欢。
沈倾真是没良心,这时她怎么不记得在巴黎的时候,潘家爸妈对她的态度了?到了要离开的时候,反倒是潘妈妈拉着她的手,让她们有空就回来看看,眼里很是不舍。不过能顺利把老爸拿下,待会攻克老妈就会方便得多,毕竟把妈妈最坚定的战友拉拢过来,已经胜了一半了。
“伯母好。”刚才进门后,潘丝媛要去厨房给沈妈打招呼,被沈爸给笑呵呵地拦了下来,说是老太婆在厨房干活时不喜欢人去打扰,等到了上桌时候再打招呼也没关系。
“你好,坐吧。今天都是些家常菜,希望你不要介意。”沈妈的口吻有些硬,可另外两个人眼巴巴地望着她,也不好把气氛弄得太僵。再说,今天也是她开口让沈倾她们回来的,自然没有摆脸色的道理。
只是吧,这心里还是有些堵得慌,虽然她从没想象过未来的女婿是什么样子,可忽然给她领回来一个儿媳,还是让她难以欣然接受。沈爸在桌子底下拉了拉她衣袖,示意她别太为难孩子,随后大家陆续入席。
“丝丝,你尝尝妈妈做的红烧肉,跟外面的不一样。”沈倾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块肉到潘丝媛碗里,油光善良的肥肉被浓油赤酱煮得烂烂的,软软的,夹在筷子上,时间再久些估计就要散开了。
“伯母,您也吃。”潘丝媛对于沈倾这种满心满意要跟她分享的习惯是有喜有忧,看着旁边的沈妈眼神已经不太好了,忙笑着也夹了菜送了过去。
“妈,你手艺好棒!”沈倾吃得很满足,妈妈好久没有做过这么一大桌菜了,上一回,好像是自己考上大学那会儿了吧。
“好吃你就多吃点!”沈妈瞪了她一眼,又看看她旁边的潘丝媛,微微叹了口气,夹起刚才潘丝媛送来的菜,慢慢吃起来。
一顿饭,谈不上严肃,可也没什么人开口说话。基本上是沈倾没话找话地说了几句,沈妈偶尔问几句公司的事情,也不深究。沈爸基本不发话,没人提起今天回来吃饭的主题,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主题。
“沈倾,你去把碗洗了。”帮忙收拾饭桌的人得到命令,有些紧张地看了眼妈,又着急地扭头去看爸。
沈爸脸上还是刚才的平和,没有什么严厉的迹象,沈妈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喜怒,但至少比前几次她回家时候的冷面好多了。可是,把她支去洗碗,是要干嘛呢?难道是两位家长要夹击丝丝?低下头看看饭桌,天啊,刚才为什么要那么努力把菜吃掉,为什么今天的菜那么丰盛,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碗要洗!
苍天呐?沈倾心里跑过万匹草泥马,可也只能仰头对着天花板无声咆哮,这个时刻千万不能惹怒了老妈,乖乖听话,事情才会向好的方面发展。这也是今天回来前,潘丝媛一再叮嘱她的,千万不要跟爸妈闹脾气,更不许气头上乱说话。
“那妈,你们,你们等我出来一起吃水果啊,我洗很快的!”说罢,就把碗碟尽可能地堆叠起来,小跑进了厨房。
直到厨房里传来哗哗水声,一直淡定看电视的沈妈把目光转向了一直坐在另一端的潘丝媛。这一回,她比上次更仔细地打量了这个女人,不可否认,自从第一次见到她,就发觉了这姑娘的漂亮,不仅是容貌上的好看,还有气质,一看就是正经人家的孩子。如果,她不是和自己女儿是这种关系,那么她很高兴,沈倾有这样的朋友。
这次再看,比上次距离更近了些,而她也尝试着换一种角度去看,按照老头子的话说,如果实在接受不了这个儿媳,那么就当多一个女儿,妈妈看女儿,怎么会有看不顺眼的呢?女儿,真的能把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跟自己抢女儿的人当成是女儿吗?
潘丝媛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脖子扭得有些酸,可是沈妈妈的目光太过闪耀,刺得她不敢直视。虽然沈倾说妈妈很好相处,和这样的关系下,想要笑谈风声,怕也是难事。如果没有自己之前那几年的铺垫,自己的父母也不会这么顺利就接受了沈倾。果然,慢慢长路要走。
“恩,丝丝啊,来吃水果。沈倾洗碗慢,我们不等她,我们先吃。”沈爸发话化解了尴尬,递过去一个洗干净的苹果。
“谢谢伯父。”双手接过苹果,笑着说:“沈倾洗碗还喜欢哼歌,今天没听到她哼歌,估计会洗得快一些。”
这一说,倒是像是找到了共同话题,沈妈也跟着笑了起来。平时沈倾虽然不常洗碗,可只要是她去洗碗,没有半个多小时是出不来的,而且厨房里从开水到关水,更是歌声不断。
“你们在家,都谁做家务呢?”沈爸有些好奇。
“我们分工,我负责做饭和洗衣服。沈倾比较喜欢打扫卫生。”
“那孩子还主动做家务?”沈妈有些不相信。
“沈倾挺勤快的,只要在家有空,就会主动承担很多家务。”
“你不知道她以前在家有多懒,那时候我啊就一直担心将来没人要。”沈妈正在感慨,说到这里,突然说不下去了。
气氛眼看着又要尴尬下去,沈倾手还没完全擦干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刚才一方面要赶着把碗都洗了,水开得大大的,可她又想支起耳朵听听妈妈有没有为难丝丝,终于是手忙脚乱地完成了任务,匆匆甩了几下手上的水就赶了过来。
“谁没人要啊?”刚一出来就听到老妈埋汰自己,原来在老妈心中,自己行情这么差。
“除了你还有谁?你不知道,我为你操了多少心!”反正在座的都心里有数,说话也不用再遮遮掩掩了,沈妈干脆就把话撩开了。
“妈,我已经长大了,我有分寸的。”坐在沙发边,一把拥住妈妈的肩膀,沈倾有些撒娇地把脸靠在妈妈肩头。
“你当我是你啊,哄几句就信了?”抬手拍了拍沈倾环在肩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