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你笨--沙漠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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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你笨--沙漠小狗-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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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日什么没有成型的概念,所以早就做好死缠烂打威逼利诱胁迫他就范的准备……
                  没想到,省了。
                  偷偷幻想过无数次:难道他又要给我什么惊喜?又有什么天雷地火的举动?
                  迷情之处把头蒙进被窝“嘎嘎”笑出声来,每晚都在甜蜜的梦幻中睡去,等待着那一天 
                  再一次被幸福地击倒。
                  12月24日,今晚是平安夜。
                  和几个好朋友吃完火锅出来外面已经满是节日的喜庆,城市的夜晚很美丽。
                  难得的节日,大家心领神会,各自寻找乐子去了,只剩我和他。
                  “怎么办?”回头问他。
                  “走呗。”
                  “走去哪里?”
                  “到处逛一逛。”
                  和想象的不同,现实的那一刻很平淡,他只是说到处逛一逛。
                  站在东门的大街上,人潮涌动。尽量和他紧贴着,不是牵手,而是并排着走。
                  走过天桥,穿过商场,眼光只是短暂的停留,一切就像走过场一样,商家们喜气洋洋, 
                  今天又是他们一个丰收的日子,服务生戴着圣诞帽忙忙碌碌的身影,给顾客带来的是一 
                  份温馨和问候。
                  路上不时有捧着大束鲜花的男生经过,腼腆的笑容迎着别人衷心羡慕和祝福目光的洗礼 
                  ,一时竟觉得他们如此可爱,他们的女友如此幸运。
                  送花的男生,一定是心灵精致的男生。(ps:花心的和被女朋友强迫的不算)
                  记得老师和我们说过,圣诞节在中国已经成为第二个情人节,想想也是,我也一直把它 
                  当情人节了看了,什么和最喜欢的人一起过二人世界,送对方礼物之类,俨然是为热恋 
                  的情人创造多一次浪漫深刻的机会。
                  “你会不会送我花啊?”喃喃自语,竟忘了自己鼻子碰到花粉会过敏打喷嚏。
                  “啥/。?花?”人声鼎沸,他居然听得见。
                  “恩…”低头,脸红,不觉有点矜持……
                  “男生还要人送花?”诧异的脸上挂着十万个问号?停下脚步摇摇我的肩膀:“大哥, 
                  你没事吧?”
                  …_…被摇醒,一脸不爽。
                  我不喜欢花,真的,我只是YY。
                  “去你的,想一下而已,我没说我喜欢,你要送我了拿回宿舍插花瓶里,闻着香:)”
                  “你又说你有鼻炎闻花香味会窒息?”
                  “……”还真忘了,要真把一大堆鲜花捧回去可能没一会就得送医院了。
                  “而且你室友看见会觉得奇怪啊,为什么一个男的还有人送花?”逮着踩我的机会,开 
                  始滔滔不绝。
                  “我说我送我女朋友的,她不要我又拿回来!”颇为牵强的理由。
                  “没性格,要是我我会随便送路边一个彷徨的女生。”
                  恩,还有点搞头——
                  “想象力很丰富!人家一定会要?”
                  “那是。”
                  “为什么?难道你很帅?有白马王子送花她们都会受宠若惊?”暗示他看街边的那堵碑 
                  刻石墙:如果他说是,脸皮就比那墙还厚。
                  “这当然是其中一个理由,还更重要的是都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嘛,我不相信一个落寞孤 
                  单的女生会拒绝邂逅一次浪漫的惊喜。”
                  “人家觉得你耍流氓怎么办?”泼一盆冷水。
                  “有这么帅和这么有绅士风度的流氓?”
                  “得,你杀了我吧。”做一个割喉的动作告诉他别恶了“鲜花”事件到此为止。
                  不知不觉走了一段漫长的路。
                  意乱情迷。
                  深圳很大,很多地方我都没去过,只在新闻里见过;深圳不大,那些走过的路都是熟悉 
                  的路,10几年了,见证了它的变迁。
                  小时候我有很多理想,我觉得这里一定是我开拓的领地,我会很伟大;现在,知识经济 
                  爆炸的社会,人口从300万至1000多万,连硕士找个饭碗都不容易,我觉得自己已经渺小 
                  得如一颗砂石。
                  爱情之后,转眼之间,又是一年。
                  开始要为前程好好整理一下学业了,就像小眼男一样从来就把爱情和生活分得很清楚, 
                  而我似乎为此转移了太多的心思,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我都很在意,甚至写进了故 
                  事里。
                  爱情不经意间成了全部,不够明智的方式。
                  曾经说过这份爱情更多的是一个共勉的定义,他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地往前走,我也得赶 
                  上他的脚步呢。
                  忽然明白一个道理,爱情不能成为前进的羁绊,对情感的投入不代表放弃其他,同样也 
                  不能迷失了自我,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好。
                  呵呵,笑了。
                  “你干嘛?”
                  不说话,回他一个很灿烂的笑容。
                  “倒~~~又在耍什么坏心眼了?”做出准备退避三舍的表情兼动作。
                  “我们去金光华吧?”
                  “好…”??
                  金光华,深圳蛮高级的一个主题购物MALL,开了N久了,第一次想去看看。
                  (90)
                  片段10:地铁我们
                  (二)
                  漫步走去金光华,其间无数次想牵他的手都没能得逞|||
                  “搞什么嘛,连手都不让碰一下~~~!”努力了N次仍下手失败终于忍不住大声抗议。
                  咳咳,头也没抬,铿锵有力:“大庭广众之下,请你注意形象!”(威—武……想起包 
                  青天里面的场景……)
                  然后很严肃地瞪我一眼。。。
                  吖~~~装模作样,跟很正经似的~~~
                  这头猪……
                  反了?
                  跟我来真的是吧,好吧,那我只能用杀手锏了——用手指戳他的胳肢窝。
                  “啊!救命啊!”两只手刚做了个“手枪”的动作他已经魂飞魄散……
                  “手给我拉一下就没事。”
                  “……”
                  ——在思考是不是和我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不肯?”把手抬起来再给他点威慑力。
                  “不敢!!!但是……你要知道啊,大街上人这么多,万一有我的同事或者你的同学… 
                  …要是牵手让他们看见了那怎么办?”……
                  说的也对,平安夜的晚上,年轻人出来的比例多,老早就听班上几对情侣说他们今晚会 
                  在这附近出现,要是真让熟人撞见还真不是什么好事。
                  好吧,暂且放过他一次。
                  “再说……”……还在喋喋不休。
                  “好拉,走拉!不拖你的手了,囉哩叭嗦的。”
                  “哦。”顿时笑逐言开,仿佛大赦。
                  金光华很大,比万象城大多了,东西也更华贵,一进第一层就看见高档的金银饰品,高 
                  级化妆品,世界名表等等。一看,就知道不是我们来的地方。
                  看商场内的地图索引,更加没有逛的欲望了,动辄成百上千的价格,真不是我们这些小 
                  人物消费得起的,好在负一层有KFC,这个比较便宜,可以考虑。
                  既然来了也就随便走走吧,楼上的东西不太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人看,于是直接到负一 
                  层去。
                  负一层连着地铁站,所以人更多。原来这层还有很多大众化的专卖店,像班尼路、IP… 
                  ZONE、S&K,以纯之类。不过我和他从来不会买这些牌子的衣服,因为买了你就要做好在 
                  外面逛一圈能看到》2个人跟你穿一模一样衣服的心理准备。
                  我曾经很单纯的买过以上某牌子的衣服一件,兴高采烈穿去上课……结果是,一天就在 
                  学校碰到六个人穿……从此再也不见那件衣服的踪影,具体怎么不见的我也不清楚了… 
                  …
                  “我们去KFC喝杯可乐吧:)”小眼男甜甜的说。
                  走了这么多路腿脚也软了~~~
                  “OK。”
                  “这里挺漂亮的。”坐在靠窗的位置向外面张望,金光华真的很时尚。商品,装潢,理 
                  念,一切都是潮流的领先与尖端。
                  “呵呵,是啊。”他一边往嘴里塞薯条一边应和着说。
                  “什么时候才能揣着一堆钞票在这里疯狂购物……”手托腮帮,无限遐想……
                  “恩?钞票?”他噎了一下:“用得着嘛~~~人家现在刷卡了!白痴!”
                  …_…|||
                  也对!傻子才揣着大把钞票到处跑,可是可是,拿着MONEY的感觉真的会很爽啊!(嘿嘿 
                  ,别把我误会成守财奴了,只是想到能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都给买下来,意气风发而已。 
                  )
                  “你骂谁白痴?”
                  “……我,,,自己。”
                  (91)
                  片段10:地铁我们
                  (三)
                  在窗边坐着看窗外人来人往。
                  薯条吃光了,摇一摇手里的饮料,只剩下冰块。
                  回过神来望他一眼,他正望这窗外发呆。
                  爱玩爱闹的时间过去,两个人习惯于各自沉寂,在想什么呢?爱情还是理想?刚才还是 
                  明天?或许什么都不想吧,只是享受有个喜欢的人陪在身边的感觉。
                  “还吃点什么吗?”他问,不知何时已经收回目光。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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