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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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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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夜垂下眉睫,如果说他对欧宇辰是带着欣赏的羡慕,那么对这个男人,是真真切切的妒忌了。

  ☆、13|二 死猫(6)

他知道,张鼎轩毕业于耶鲁大学,是国内外都享有盛誉的著名人类学家,同时还拥有医学博士学位,现在是b大的博士生导师、医学院院士,曾经发表过多篇颇有见地、获得学术界一致好评的论文。
    要使这样一位年龄、阅历都相当成熟的男人,至今仍保持着天性中的纯真,岂止是困难,简直是项难以完成的任务。然而张鼎轩无疑是非常幸运的:优渥的家世、良好的教养、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有经历过成长的烦恼,也没有经历过挫败的一次次考验和现实的诸多残忍。
    他永远不会懂得生存的艰难和人心的险恶,就像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幸运王子,拥有着烈花烹锦般的幸福人生。
    “坐吧,陪我逛了半天,你一定饿了。”欧宇辰若无其事地拉着夙夜一道坐下,嬉皮笑脸地说,“我告诉你哦,爷爷肚子饿的时候,脾气就会变得特别大,吃饱了就没事啦。”
    夙博罕板着脸,自顾自地端起饭碗。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没法给你布菜,喜欢什么要快点夹,否则含玥会都吃光的。”欧宇辰拿起夙夜面前的雕花筷子塞给他。
    “欧宇辰!”张含玥咬牙切齿地叫。
    “女孩子要注意仪态,别整天大喊大叫的,要不然别人会笑话的。”欧宇辰和颜悦色地说。
    “谁像你那么虚伪!”张含玥不屑地剜他一眼。
    夙博罕冷冷道:“宇辰说得没错,你是博宇的大小姐,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显然很畏惧外祖父,张含玥缩缩脖子,气呼呼把脸埋进碗里,闷不吭声地开始扒饭,偶尔眼明手快地夹几筷子菜。
    “爷爷,今天感觉好点了吗?胸口是不是还会发闷?”欧宇辰乖巧地抬眼望向夙博罕,笑容明睐讨喜,如旭日晨晖。
    夙博罕面色稍霁,淡淡应道:“还好。”
    “要不要我说学校里的笑话给爷爷听?”欧宇辰笑嘻嘻又说。
    “学校里会有什么笑话。”夙博罕哼道,但显然并不是不高兴。
    欧宇辰胸有成竹地呷了口汤,放下汤匙,眉飞色舞地说:“我们班有个瘦瘦小小的男生,戴副超丑的黑框眼镜,整天窝在角落里伤春悲秋,没事儿就捧着笔记本念叨徐志摩的诗,什么‘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啦、什么‘再美好也禁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住时间’啦,什么‘我的思想是恶毒的因为这世界是恶毒的,我的灵魂是黑暗的因为太阳已经灭绝了光彩’啦……切,简直活脱脱是郭小四的翻版,全班的男生都很看不惯他。”
    他停顿了下,又呷了口汤,润润喉咙,才继续往下说,“岂料他蔫巴巴的,居然不声不响就泡了我们的校花当女友。于是,几个对校花有好感的男生心中不忿,就开始找他麻烦。没事儿给他下点小绊子,让他吃点小苦头,譬如说抓几条蚯蚓偷偷放他饭盒里、藏起他的课本什么的。他也没什么反应,很好欺负的窝囊样子。”
    “怎么可以这样?”张含玥瞪大眼睛,愤愤不平。
    “一星期前,那几个男生干脆把他堵在厕所里,想要狠狠收拾他一顿,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欧宇辰故意卖起关子。
    张鼎轩满脸同情地界面:“那他可真倒霉,一定被打得很惨吧?不会是伤得太重住院了吧?”
    夙博罕也望向欧宇辰,眼中隐隐含着了然的笑意。
    “的确有受伤住院的,”欧宇辰神色自若地说,“找他麻烦的男生现在都集体在医院躺着呢,伤得也不算重,听说一个鼻梁骨断了、两个肋骨骨折,还有一个脚踝骨被踩碎了……”
    满桌的人都愣愣看着他,只有夙夜一副充耳未闻的模样,连眼皮都没撩一下,若无其事地慢吞吞吃着饭。
    欧宇辰噗嗤笑了,“事情闹大了,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是蔡李佛拳的嫡传弟子,曾经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南拳比赛少年组冠军的。”
    “噗!”张含玥一个没忍住,嘴里的饭喷了出来,被夙博罕狠瞪了一眼,忙扯了张餐巾纸擦擦嘴角。
    “他打伤了人,会有麻烦吧?”推推下滑的镜架,张鼎轩关切地问。
    欧宇辰摇头:“还好,事情被学校压下了,那些受伤的学生家里也没追究。毕竟,主要是他们的责任,他也就是防卫过当,不过要赔医药费的,幸好他家境还不错,学校也帮忙解决了一部分。”
    “哦。”张鼎轩松了口气。
    “这又是在哪里看来的笑话?”夙博罕不动声色地哼道,嘴角却不自觉地上翘着。
    “爷爷,”欧宇辰无奈地叹气,“你怎么可以怀疑我呢?”
    “呵呵……”夙博罕爽朗地笑了,露出愉快的神气,调侃,“难为你费心逗大家开心,拆穿你倒是我不对。”

  ☆、14|二 死猫(7〕

“哦,爷爷——”欧宇辰拖着尾音抗议。
    夙夜始终低垂着头,不自觉地轻轻咬了下筷子,显然,欧宇辰比自己预计中的还要讨爷爷欢心,跟他做朋友,兴许没什么好处,但被他视为敌人,前景就很堪虞了。
    而夙夜很清楚,无论欧宇辰表现出来的有多么友善,多么温良无害,其实在他心目中,自己的定位都是敌人——不可能有别的选项。
    当然,如果易地而处,估计自己也会是同样的想法。
    只是,他悄悄瞥了眼欧宇辰的侧颜,感觉有那么一点遗憾。
    ***
    夙夜被安置在二楼左数第三个房间。
    吃完饭,欧宇辰继续打温情牌,扮演体贴入微的哥哥角色,毛遂自荐带他去房间。
    轻轻扭动球型门锁,推开紧闭的雕花楠木门,欧宇辰示意夙夜进去。
    站在门口没动,夙夜向室内徐徐扫视,跟曾经的卧室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欧式水晶吊灯、白色蕾丝窗帘。窗下是张象牙白的雕花楠木床,上面铺着湖蓝色床单,枕套、被套也是同一色系的。
    床两边是方形床头柜,靠窗一边的床头柜上放着部欧式宫廷复古电话,底座环绕一圈镂刻的哥特式风格铜雕尖顶建筑图案,非常精美。
    另一边则摆着盏郁金香状的浅粉色台灯,台灯下放着个手机盒子——标签是最新款的5。
    夙夜知道,那是给自己准备的。
    看来即使不受欢迎,他们考虑得还是非常体贴周到。当然,这也是因为夙家实在很有钱。
    留意到夙夜的视线,欧宇辰扬了扬眉毛:“手机是我替你选的,功能还不错。我已经把家里人的手机号码全都输入进去了,”他犹豫了下,又补充道,“有事尽量给我或者给宋伯打电话,不要打给爷爷,他忙碌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
    不必他提醒,夙夜也不会打给爷爷,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挨着放台灯的床头柜,向外依次摆着象牙白的书桌书橱衣橱,地上则铺着花色绮丽的簇绒地毯。
    整个房间可以说又大又漂亮,各色家具陈设布置得都很齐全,但并不会给人以局促、拥挤的感觉。
    “哪里不喜欢或者觉得不方便,告诉我,我会叫宋伯帮你改,缺什么东西也可以列出单子,叫他们去买。”欧宇辰说。
    在室内转了一圈,夙夜意外地发现卧室旁边居然还有附属的浴室和卫生间。
    沉默了几秒钟,他淡淡开口:“太奢华了。”
    奢华得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不论房间、陈设亦或是手机。
    就像衣不蔽体的乞丐,突然置身在金碧辉煌的皇宫,第一个感觉绝对不会是惊喜而是忐忑,在乞丐心中,或许那个铺着旧报纸的桥洞下更坦然自在。
    “啊……”欧宇辰侧了一下头,明了地微笑,“没办法,夙家嘛,爷爷很有钱。不过不是坏事,起码我们住着很舒服。”
    夙夜默然了,是否舒服不知道,神经紧绷倒是真的。

  ☆、15|三 梦魇

另一个人的气息很快在身后消失了。
    把整理袋折叠好,收进书橱最下端的抽屉,夙夜仔细检查过窗子、扣紧卡簧,把门彻底反锁,然后从衣橱里找出睡衣换上,去卫生间洗漱。
    纯棉衣料紧贴着肌肤,柔软而舒适。说起来,这还是夙夜这辈子第一次拥有名副其实的睡衣,以前他都是废物利用,把实在破旧得不能见人的旧衣服当做睡衣穿。
    有新睡衣当然是好事,只是胸口那个咧着大嘴巴、露出一排大板牙,笑得傻乎乎的机器猫让他很无语。
    和卧室一样,卫生间里也收拾得相当整洁,白亮的瓷砖擦拭得一尘不染,连缝隙都没有遗漏。
    水箱上放着的芳香剂盒子,散发出茉莉淡淡的馨香。
    墙上的椭圆形仿古半身铜雕棱花镜里,清楚地映出张憔悴不堪的脸孔,挂着明晃晃的黑眼圈,皮肤苍白黯淡,两腮都深深塌陷着……陌生得像另一个人。
    夙夜呆呆瞅着镜子发怔,镜子里的人也同样默然不语地回望着他。
    冷冰冰暗沉沉的眸子里,找不到丁点温度和活人的气息。宛如一具虽然血液还在流淌、心脏还在跳动,但已经被抽离了灵魂的躯壳。
    贴满瓷砖的雪白四壁,折射出幽幽的清冷寒光,就像死寂沉沉的医院停尸间。
    一股莫名的寒意倏然滚过脊背。
    直觉吗?
    还是那具诡异的猫尸在他心底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霾?
    在这座外表无比光鲜的豪宅里,夙夜分明嗅到了血腥和阴谋的味道。他感到不寒而栗,深深期盼着,自己向来敏锐的直觉是错的。
    呆怔了好半天,夙夜才回过神,拧开水龙头,使劲冲了几把脸,竭力想使自己头脑清醒些。
    回到卧室,他把书包草草整理了下,把暂时不会用到的课本收进书橱内,又从里面抽出本《犯罪大百科》,掀开被子,躺到床上,开始慢慢翻阅。
    一张张恐怖的图片、一页页透着血腥的纸张,在眼前刷刷翻过。
    jacktheripper(开膛手杰克),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的凶手的代称。犯案期间,凶手曾经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虽然犯案时间距今已达百年之久,研究该案的书籍与相关资料也日渐增多。但因缺乏确凿有力的证据,凶手是谁却始终各说其词、毫无交集。警方及众多位分析家众说纷纭,列出的一长串犯罪嫌疑人名单,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这位如雾般突然消失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留下了一个夙世未解之谜,那就是他到底是谁……
    嗜好杀人的史上第一杀人王——lucas(亨利·李·卢卡斯)生于1996年8月23日,美国人,出生于弗吉尼亚州黑堡镇,被该州高等法院裁定曾犯下多起杀人罪行。

  ☆、16|三 梦魇(2)

卢卡斯曾向弗吉尼亚州警方供称他自1975年中期至1983年间杀害了三千多人,之后经警方反复核对,认为比较可信的数字可能是三百五十人。然而主审检察官x认为此数字依然太过耸人听闻,并以此抨击警方办事不力。1998年,当时的弗吉尼亚州州长乔治·沃克·布什批准卢卡斯的死刑。
    虽然卢卡斯并非独自犯案,尚有同党帮凶奥蒂斯·荼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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