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林间湖畔的小路上,铺满了浑圆的鹅卵石,硌得脚底十分舒服。
我很难静得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做一件事情,因为我的脑袋总是胡思乱想地开小差。坐在图书馆里作英语练习,实在是一件讨厌透顶的事情。英语是一种语言,语言是用来沟通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学会说、学会听、学会读、学会写。教学都应该围绕这四个目的来开展。但那四六级考试的单项选择,名曰考语法,出一个句子,空一个格,让你在四个互相混淆的词组和单词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简直是神经病。做着做着,我就会侧过头去,偷偷地看秦伟。他胸部以上露出桌面,胸部以下在桌面下。但我稍一低头,就可以看到他的全身。我从头到脚地欣赏他的美。他的脸瘦瘦的,显出骨架的棱角,从侧面看十分刚硬。他洗澡时候刮了脸,长胡子的地方一带铁青色。写字时,手臂上的肌肉会轻轻地抖动。他的腿又长又壮,十分性感。他在沉思的时候,喜欢旋转手中的笔,在五个手指之间,在手心和手背之间来回旋转。这一招我永远都学不会。最让人吃惊的是,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居然一点都不会分他的神。我经常上到一半,就去借本天马行空的闲书来看,这样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秦伟却很勤奋,不是看英语就是看法学的专著,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名著,从头开始,一本一本地看。他学英语也是有目的的,他说法学专著的中文译本不过瘾,要学好英语,以后看英文版的原著。
每晚看两个小时的书,到八点半就是放风的时间。夏天吃水果、喝啤酒,冬天吃麻辣烫、喝啤酒。几乎天天如此。论起水果,当然是南方的种类繁多,但仔细想来,爱吃的不过龙眼荔枝。而这两种果火性都很大,不能大量吃。北方的葡萄、水蜜桃、哈蜜瓜却让我百吃不厌,西瓜也比南方的甜。这些瓜果都甜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几乎不含一点杂味。学校东门以外,高大的白杨树下,一带都是水果摊和小吃摊。天津的小吃,常见的有煎饼果子、大饼炒鸡蛋、西安凉皮、烤羊肉串,以及重庆麻辣烫。我始终搞不明白,天津人为什么管油条叫作果子。这煎饼果子的做法也蛮有趣的,将一勺面浆铺上煎板上,打上鸡蛋,撒上葱花,包上油条,抹上麻酱,辣酱,折起来,现炒现卖,香喷喷的,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大饼则太厚太硬,而且食之无味,如同嚼蜡。我从来是只拣里面的炒鸡蛋吃。秦伟却老说慢慢嚼那大饼,就会觉得它香。我才不信。凉皮凉里带酸,夏天可以当饭吃的,鲜美开胃。牛羊肉我从来不爱吃。牛肉是讨厌它的膻味,羊肉是讨厌它无味。麻辣烫适合冬天吃,辣到我眼泪鼻涕一齐流,寒冷都忘了。水果特别便宜,葡萄五块钱三斤、四斤,水蜜桃八毛,西瓜最便宜时卖到两毛钱一斤。从路口望过去,长长的一带,全是摇晃的灯火,灯火里弥漫着腾腾的热雾和油烟,小贩们的吆喝声和顾客们的说笑声吵成一片。来这里的都是本校的学生,三五成群,嬉笑怒骂的。桌子和板凳都非常矮,屁股坐下去,两个膝盖却支了起来。水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啤酒不是燕京就是丽都,也有时候喝本市生产的豪门。也很便宜,好像才一块多钱一瓶。关于酒的记忆,第一次大概是两三岁吧,反正那时候我走路还走不稳。大人没有注意,被我喝光了一碗米酒。我当时就醉倒,就是觉得头很昏,很痛,耳朵也不灵光了,只听到大人们叽哩呱啦地说话。从此以后我滴酒不沾。直到跳了《逐日》之后,才跟别人去喝啤酒。开始时觉得那味道特古怪,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后来就喜欢了。倒在杯里,就可以闻到浓郁的香味,喝下去,冰冷的,滑溜的,从口到胃,通体一个透心凉,感觉十分爽快。像大多数北方人一样,秦伟的酒量大得惊人。我不知道我究竟能喝多少,不过每次我们都是“浅尝辄止”,因为喝完酒后,还要回去看书。
喝完洒,再看一个小时的书,十点一过就闭馆了。我们夹在人流中,在昏黄的灯光下回到房间,聊一会天,洗漱,上床,调情,做爱。
第14章成长与性
成长与性(上):小学时代
我不认为,性是一种禁忌,总有一天,人们会像对待吃饭一样对待性;我不认为,性器官是一种禁忌,总有一天,人们会像欣赏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欣赏性器官令人叹为观止的美;我不认为,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是肮脏的,罪恶的。
一个男人进入另一个男人的身体,或者一个男人让另一个男人进入自己的身体,与一个男人进入一个女人的身体,或者一个女人扒开两腿让一个男人进入,都是同等的。
这只不过是两个个体之间,为了将自己的爱给予对方,为了从对方身上得到快乐,为了将快乐给予对方而作的事情。就象吃饭和呼吸一样,谁都无法避免。夜幕降监,全世界的人都在做爱。谁都没有资格指责谁,不管你的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不管你富有还是贫贱,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头百姓,不管你是贞洁的圣女还是放荡的淫妇,在恬不知耻上,两者是平等的。
如果说,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是荒谬的,那么一个在白天道貌岸然的大男人,天色一黑就脱光裤子,趴到一个女人的身上,撅着屁股去干,难道就不是同样荒谬的吗?其实这里根本不存在荒谬之说,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是自然规律使然。越是蒙昧,禁忌就越多,越是文明,禁忌就越少。人类发展了几十万年,却将自己拥有的最美丽、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视为见不得人的罪恶,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我们拥有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就是我们的身体。那是大自然多么神奇,多么完美无瑕的杰作啊!可我们却用层层布料将其包裹起来,羞于见人。我们拥有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是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情欲、我们的性。我们却千方百计地压抑它、扭曲它,给它判上不可饶恕的罪名。人类面对大自然时,取得了数不清的辉煌胜利,但在面对自身时,却一败涂地,溃不成军。确切地说,我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因为我不知道,我品尝到的算不算爱情。人们说,婚姻中的两个人,就是鞋子和脚的关系,彼此合不合适,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我想爱情也不会有统一的定义,统一的模式。在每个人的身上,在每个人的心里,爱情都会有不同的解读。我爱秦伟吗?当然爱。我爱他有多深,我还真不好说。我不敢说,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是我,但我敢说,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他。我对他的爱起码有四重。第一,我爱他匀称、健壮、俊美的身体;第二,我爱他令我痴醉欲狂的体味;第三,我爱他的整个灵魂;第四,我爱与他有关的一切人、事、物。我曾做出种种测想,结论是,只要我跟秦伟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是无比幸福的。而只要我跟秦伟分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无比痛苦。如果我的存在需要一个理由,那么秦伟就是我理由。如果我的生命里有一个我无力反抗的克星,那么秦伟就是我的克星。不管在别人的面前,我是多么地冷傲和清高,在秦伟的面前,我都没有一点主张,没有一点气概。如果要我为他死,我愿意;如果要我为他历尽世界上的一切磨难,我愿意;如果他比我先死了,我会为他空守一生;如果他残废了,失去了知觉,失去了一切,我会一辈子都陪伴他、照顾他。我宁可没有生命,我宁可没有一切,我都不能够没有秦伟!
我为什么对男人的身体如此痴迷疯狂,对女人的身体却如此恐惧厌恶?这是我终生都在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开,我的心里就永远打着一个死结,我的理智和情感就永远互不接纳、互相排斥,我就永远活在不可救赎的矛盾和痛苦之中。母亲怀我的时候,父亲正好被批斗。这种情况下,父亲母亲精神和肉体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这时受孕也有可能出现问题。大脑的下丘体是决定性取向、性欲和性行为的物质基础,也许我的下丘体在胎儿期就异于常人。我在一种女性的环境中渡过我的童年和少年。父亲很少和我接触。父爱不可或缺,不可弥补,可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根本就无从体会父爱。家里是威严的母亲和五个姐姐,哥哥有一个三人帮的小圈子,从来就不让我跟他们玩。堂叔家三个堂姐,邻居家的女孩子加起来有十几个。我整天就和这一群女孩子一起玩,不知不觉之间,我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征就被她们同化了。因为接触不到男人,不了解男人,所以从小我就对男人有强烈的好奇心。小时候对男人的感觉,主要是恐惧,觉得男人都是孔武有力、富于攻击性的,动不动就会骂人、打人。同时崇拜,觉得男人无所不敢、无所不能,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事情都做得成功。同时好奇,觉得男人的感情从不外露,强烈地想知道他们心里想些什么。同时渴望,对我而言,这个世界是充满恐惧的,随时都有可能将我吞噬,我渴望一种强有力的男性的保护,这样就可以令我踏实、安全。对于成年的男体,自从我见识过老师的阳具之后,我就对男人的私处强烈地好奇。那时候我不过五六岁,却像个窥阴癖一样。对成年男人的阳具,带有狂热的宗教徒般的情结。我难以想像它为什么那么粗大、那么硕长、那么乌黑、那么坚硬,那包皮后退、龟头暴露的样子让我觉得匪夷所思,而且阴茎的根部,一直到肚脐,居然长满了漆黑卷曲的毛。我好奇,强烈地想看,想抚弄;快感,强烈的快感;禁忌,极度地畏惧这种可怕的思想,极力地抵抗这种神秘的诱惑;负罪,明明知道这是一种会招致天打雷辟的坏事。我有很多机会看。那时候的乡下男人,经常只穿一条短裤到处逛,生殖器隆起一团。我有一个正当壮年的堂叔,长得十分高大健壮,他走路的时候,宽大的内裤里面,生殖器像钟摆一样甩动。有一次,他在椅子上坐,一只脚抬到椅子上,我看见他乌黑的松垂的阴囊。还有一次,他在河里捕鱼,我从侧面完整地看到他一挂黑乎乎的、又粗又长的阳具。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调来一位年轻的男教师,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有一次,他带领学生们作早操。作着作着,他下面就硬了起来,将秋裤撑得像一把半开的雨伞。他就挺着一根阳物,楞是把早操作完。这件事引起了学生们极大的兴趣。有一个晚上,六七个小孩子,有男有女的,躲在墙角后面,等到那教师洗澡了,就去偷看。那教师正对着窗口。在明亮的电灯光下,浑身上下,肌肤雪白。他正在翻弄包皮,清洗龟头,又用满手的肥皂泡搓捏一片浓黑的阴毛。那根伟岸的阳具,顶着一个巨大的龟环,就像一根柱子上面戴了一顶大帽子一样,直挺挺的竖在肚皮前,刺激得我差点背过气去。
这些回忆让我不忍正视,但我必须勇敢地直面它。因为它是真真实实地发生过的,而且在我的心中留下了终生不可更改的伤痕。这就是小学时候,我亲眼目睹过的三具成年男人的阳物。除此之外,我从小就对男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从幼儿园开始,几乎每一个阶段人都会和一个强有力的男生格外地亲密。他总是宠着我,护着我,使我免受其他男生的殴打和攻击。而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