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晓得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这么躺在他边上就有够难受了,现在明知道双方互相喜欢,还这么躺着,不是要人老命么。
可我却不敢动。要知道彭智然不是同性恋,他没有像我那样对这段感情已经投入了那么多。虽然他吻了我代表他是喜欢我的,但他却一个字也没有说,既没有说喜欢也没有说爱。要知道感情这种事情很微妙,我们才刚开始,他一个直男,说不定喜欢我也就是因为某件事某个触动某种感觉,甚至可能是因为男人那种无法说清楚的占有欲。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做出些什么亲密的举动,万一他突然觉得唐突了奇怪了恶心了,说不定喜欢这种感觉也就荡然无存了。所以如果他不主动我是万万不敢主动的,连稍微靠他近一点都不敢。可问题是他一直男可能会主动吗?!我郁闷得仰天躺着,怎么也睡不着。
这么躺了大概二十多分钟,突然他连人带被子靠过来,脑袋挤到我肩膀旁边。我瞬间紧张得动都不敢动,结果他却好像只是在睡梦中换了个比较舒服的姿势,靠过来以后又不动了。
我小出一口气,失落地闭上眼,强迫自己数羊。
数到一百九,他在我肩上蹭了蹭,然后又靠上来点,把脸埋到我脖子边啄了一下,闷闷地说:“哎,你想不想?”
我一下子就烧着了!
第七十帖
忘记是怎么吻上去的了,也不记得是谁主动的,好像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一样,我心跳两百浑身发烫地与他接吻。当他抽开我被子伸手把我捞过去,贴上他皮肤的那一刻,我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身体的反应早就掩饰不住了,我本来还有点担心他会不会排斥我的反应,可当他大腿贴到的时候,只极细微地迟疑了一下,就顶住我,然后我感觉到了他同样坚硬的地方。
他也好烫。那是他对我的反应。
我有种被幸福溢满的感觉,甚至那幸福已经满得要从眼眶里溢出来一般。
年轻的身体互相纠缠,我们带着狂热为对方除去衣物互相亲吻抚摸,他指尖划过的地方带起的阵阵战栗,让我腰腿都发软,唯独有一个地方却硬得发疼。纠缠中我试探着伸手去握住他,他哼了一声后来找我的嘴,原本在我腰际爱抚的手也伸过来握住我。被他握住的一瞬间我无法抑制地呻?吟了一声,他却突然停下来,然后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看着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来,有些不安地看着他,生怕是我刚才那一声刺激到他。但他只是眼神黯了一下,下一刻就更猛烈的来吻我,手开始动起来。
那种感觉无法言说,除了身体上的快感,还有心理上那种强烈的幸福充斥着我,我难以自持,却抿着嘴不敢再发出声音。我不能确定他会不会讨厌一个男人的呻?吟,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在我唇上呢喃:“叫出来,陈嘉,舒服就叫出来,我喜欢听……”于是我无法自持的哼出来,那是幸福的声音。
多年后当人们不再忌讳公开讨论性这个话题后,有一项公开调查数据显示,男女初次爱爱,插不进的比率远高于插错洞。这充分证明了插不进是个高概率事件,所以两个男的第一次插不进实在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何况那天我们除了激情什么其他辅助都没有。
所以我们的第一次并没有发生在那一晚,那一晚最终以失败后互撸告终。期间还有一个小插曲,彭智然愚蠢地在自己手心上吐了口唾沫,涂抹在自己上然后企图进来,结果我还是疼得不行,就放弃了。
他竟然还挺哀怨,嘀嘀咕咕地一边说电影都是骗人的,一边搂紧我睡着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招是从《春光乍泄》开头的那两分钟里看来的,难怪那天他听见我不需要从头开始看,松了口气。
我简直哭笑不得。
第七十一帖
我恋爱了。
多好,再也不是单恋了。
我从来不知道恋爱原来是这么甜蜜的,那种你爱的人也爱你的感觉,美妙得无法形容。
两个人恨不能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哪怕下楼倒个垃圾都要一起去;出去吃个肯德基,一块上校鸡块我咬一口他就抢过去塞嘴里;甚至上夜校的时候,两个人的大腿在桌子底下都要贴在一起,乘人不注意摸一把手什么的就跟吃了糖一样开心;上班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傻笑,打电话听到他的声音就会腿软。
晚上更是睡得不太平。那次之后,我们又尝试了两次,由于当时年少无知信息匮乏,没有度娘可查没有GV可看没有同类可问,结果都不得其门而入,只能互相慰藉。而且除了第一次是关着灯的,之后他总喜欢开着灯。我要去关他不愿意,说:“你高。潮的样子好性感,我要看。”我被他说得浑身通红,然后释放在他手里。
最后我们第一次竟然不是在自己家里,而是在一家连锁酒店里。
那是春节后不久他被派去参加邻近的一个城市出差参加一个会议。会议其实一共开两天,第二天晚上就能回来,但因为第一天的会议是从一早就开始的,他需要提前一天的晚上就走,也就是说我们有两天两夜整整四十八个小时左右见不到对方。
四十八小时而已,但对热恋中的人来说听上去就像四十八天一样漫长。
那天我送他去的火车站,因为下雨外加要在外面吃顿晚饭,就早早的出了门。到了火车站,就在火车站旁边的快餐店里点了点东西吃,吃完后坐着说话。那时候咖啡厅还没流行到满大街都是。
外面下着小雨,天还挺冷,我还记得他穿的是一件长款皮夹克,米色的,由一整块小牛皮制成,他那时候很喜欢。他跟我不一样,在穿着方面我喜欢柔软舒服有设计感的衣服,而他喜欢精神合身剪裁得体的衣服。不过我已经不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的什么了。
大概人都是这样,在记忆中最清晰的永远是你爱的人的样子,而不是你自己。
火车是晚上七点左右的,六点多的时候我站起来送他进站。从快餐店到火车站的话有一条小弄堂可以抄捷径到大路,那天下雨地上有点泥泞基本上没什么人,我们就撑着一把伞,从弄堂的这头走到弄堂的那头。在弄堂的尽头他站住对我说:“别送了。”我点点头不肯走,他见状又陪我撑着伞往回走,说时间还早,我再陪陪你。
结果一条短短的弄堂,两个人来来回回送了十几趟。我他妈终于相信十八相送是真的了,以前还总想,两个人送来送去脑子有病啊,事实证明恋爱中的人真的是有病的。
送到最后他叹口气,看了下手机说,火车大概要开走了。
我这时候才急起来,说那你还不快走。他看着我,把伞放低一点,遮住我们极其迅速的亲了我一口说:“舍不得,明早再走吧。”
后来当晚我们在火车站边上一个连锁酒店开了间房,因为他要赶第二天凌晨的火车。去找那连锁酒店的时候路过一家药店,都走过去十多米了,他突然叫我在边上一家小店门口等他一会儿,奔回去拦住正准备关店门的营业员,进去买了点什么东西,出来的时候神色竟然有些窃喜。
一直到晚上他捉我一起洗澡,出来后拿出一罐润滑剂往自己上面抹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惊讶的问他:“你怎么知道这玩意儿的?”他顶住我,手心火烫地握住我的腰看着我的眼睛:“我不知道,本来想去买盒套子,想着那上面有油也许你就没这么疼,结果看到这个,就一起买了。应该可以……”说着慢慢顶进来。
我艹,结果还是疼啊,第一次真心没什么快感。然而和他结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心灵上巨大的满足感抵过了所有肉体上的不适,抓着他的背,我好像又一次哭了。
这次,终于成了。
35
35、男男之间 。。。
第七十二帖
那天晚上我们睡得手脚都缠在一起;早上他走的时候惊醒了我。他亲我一下说你继续睡;我到了给你打电话;眼里的宠溺几乎要溢出来。我永远都记得那一个早晨;那是我生命和他结合在一起的第一个早晨,当然;那也是第一个腰疼的早晨。
两天后彭智然出差回来,他见到我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我压在墙上接吻。我那时候觉得;我们的爱热烈的就跟普通男女的爱没有任何区别。
是人年轻的时候都会贪图欢愉,何况两个男人。彭智然开头还算比较节制,但在我渐渐适应他;能一起得到快感后就变得禽兽起来。有一次我发烧烧到三十八度多,这个禽兽竟然说是我积得太多泻泻火就好,抓着我做了一回后才三更半夜的把我弄去医院打了一针退烧针。
最夸张的一次虽然没有小说上什么一夜七次郎那么夸张,但五六次大概还是有的。不过现在回头来看实在是没有必要,因为除了第一回合快感非常强烈外,做到后面高。潮已经很短促,纯粹是为了心理上的一种满足。到最后一次的时候,那东西的粘稠度都大大下降几近水质,可见是透支太多了。幸好那次之后,他也表示这种高强度作业没什么必要。但三天两头就要,还是让我这个下面的很苦恼。要知道他那个器官是天生用来爱爱的,我这个毕竟是后天开发,还有正常用途的。
于是如果前一天他刚要过,第二天又冲着我露出那种渴望的目光时,我就会跟他分被窝睡。但这招有时候有用有时候没用,这家伙晚上临睡前如果跟我打一架不能把我从被子里挖出来,就会半夜醒过来捣腾我,我常常睡得迷迷糊糊被他弄醒,直到我求他说别这样要坏掉的,他才放手,嘟嘟哝哝说大家都是男人,为什么我不像他那么饥渴。我说你如果在下面,我保证让你看到我也逃,为了大家的终身性福,还是节制一点好。他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似乎楞了楞,但沉醉在热恋中的我根本没有发觉,只是很贪图那种拥有他的感觉。
由于彭智然喜欢听我的声音,自从第一次起我就没有刻意在爱爱的时候克制,直到有一天隔壁阿姨来敲我们的门。
那是一个周末的早晨,前一天晚上彭智然把我折腾到半夜,早上有人按门铃的时候我随意地套了件polo衫穿着四角短裤就去开门了。我当时想大概是什么抄水表之类的,应该很快,就没穿睡裤。
打开门却是隔壁的阿姨,五十来岁的样子。阿姨好像是这幢楼的楼长什么的,就是负责传达传达居委会信息之类的。
楼长阿姨看见我的样子微微皱了皱眉,偷眼朝室内望了望,开口道:“小伙子,不是阿姨多嘴,这是老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你们住在这里要注意影响,晚上声音不要太大影响到隔壁,晓得伐。”
我楞了楞才反应过来,耳根通红地点着头。阿姨点点头,看了两眼我的脖子,转身准备走了,想想又转过来看着我语重心长地道:“小伙子,阿姨看你的样子挺乖巧的,不是个坏孩子,阿姨就多说两句。你跟你女朋友应该还没结婚吧?这种事情总归是女方吃亏点,你们要是真心的呢,就早点跟双方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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