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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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军阀- 第4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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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在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强了对西藏的控制,不仅派驻藏地的汉军人数越来越多,还以帮助改良藏军的武器装备和训练为名,意图夺取藏军的指挥权。

而于去年破土动工的“青藏铁路”,虽然会进一步的促进交通不便的藏地和中国内地的交流,但在达赖等人看来,这条铁路,军事上的意义要远大于经济上的意义。

虽然中国政府对于自己一直很好,不但每年都有大量的财物赏赐,而且对于藏传佛教文化的发展也一直是支持的,去年还专门派人前来帮助修葺布达拉宫,整理藏传佛教文献和文物,但中央政府的亲近态度,还是不能让达赖感到真正的安心。

他最担心的,是中央政府可能对西藏采取的一项政策——那就是废除在西藏有数百年历史的农奴制

自清朝覆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达赖便一直担心这一天的到来,虽然那时在一些人看来,达赖有些杞人忧天,但后来的事实发展证明,达赖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中国内地所推崇的“科学”“民主”“自由”理念,无一不是和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政权有冲突的

仅仅是这些思想在藏地的传播,便已经构成了对西藏神权政治的威胁

此时,一首熟悉的歌曲的韵律,突然浮现在了达赖喇嘛的脑海中。

“……天上的白云啊,自由自在的你,要飘往哪里?风和你在一起啊,多么羡慕你。可我只能在这里,遥望着你……”

“……金瓶一样的小山啊,山上虽然没有寺庙,却是那么美丽,可那美丽的风景啊,我已不再留恋……”

“……明镜似的西海啊,海中虽然没有龙,但那碧绿的海水啊,已足够我喜欢,东方那边的太阳啊,虽然金光闪闪,但给我的温暖,却无法永在我身边……”

“……山上的野兽啊,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多么令人羡慕,山下的人啊,却没有没主人的……”

第374章 心惊肉跳的礼物

想到那个唱歌的人最终的结局,泪水悄悄的模糊了达赖喇嘛的眼睛。

入夜,青藏铁路修筑工地上灯火通明,仍然是一片繁忙。杨朔铭走出了工棚,来到了工地上。

“内燃机车在平均海拔4000米的青藏高原上功率将下降近一半,一般最大坡度适应能力为千分之十二,而且因为缺氧,燃料燃烧不充分,还会产生大量废气,造成环境污染。”几位工程师给杨朔铭介绍道,“而青藏铁路设计最大坡度为千分之二十,恶劣的气候条件和特殊的地理环境,是这铁路铺架的‘拦路虎’。”

“现在的工程速度与平原地区铺架速度相比,还差一大截,虽然我们能确保安全与质量。”

“冻土的问题也不好解决,这一次咱们修青藏铁路,很多地方还中参照了俄国人修筑西伯利亚铁路的经验呢。”

“这样的进度就不错了。”杨朔铭点了点头,表示很满意。毕竟这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对已经提前几十年出世的青藏铁路,他不可能过分要求。

“其实如果人力充足的话,进度还是可能加快的。”一位工程师说道。

杨朔铭看了看忙碌的工人当中,他们大多数是汉人,眉头微微的皱了一皱。

“这位兄弟,是哪里人?”杨朔铭随意的拦住了工地上一个运混凝土的小伙子,问道。

“我本是河南人,老家开封,后来到了四川宜宾上,为老板种地打工过活。后来又当了兵,但没赶上仗打;四川的部队整编后,我就被送到这里来了。”小伙子回答道。

“这边儿的待遇怎么样?”杨朔铭又问道。

“在这边儿算是义务兵,工地包吃住,伙食还不错,菜肉米面都有,每月发30块银元工资,一多半都寄回家里去了。就是……就是很想念家里的父母。”小伙子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听说家里分着地了,想回去看看的……”

“你现在不仅仅是在挣钱养家,而是在干着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老家那边现在也不错,你父母都分到了一块土地,眼下一定生活得不错,你就在这里好好地干吧这火车一通,你就可以直接回家探亲了。”杨朔铭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道。

送走了小伙子,杨朔铭转头看了看远处月光下朦胧的群山,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此时,布达拉宫小经堂主人脑中回响的歌声,传到了杨朔铭的耳朵里。

听着那甜美的歌声,杨朔铭脸上的表情先是惊奇,接着就由惊奇转向了兴奋和激动。而当歌声唱到最高潮时,他似乎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眼角竟然湿润起来。

“唱得真好。”杨朔铭说道,“……山上的野兽都没有主人,可山下的人,却没有一个是没有主人的……这农奴制,必须废掉。”

“是啊,哪怕不是为了这铁路工地有更多的人力,这农奴制,也必须要废掉。”现在是《醒狮》杂志的记者的屈霜扶了扶眼镜,轻咳了一声,对杨朔铭说道。

“我明白。”杨朔铭点了点头,声音变得有一丝嘶哑。

屈霜关于西藏农奴制的调查报告,杨朔铭已经看过了。

1923年2月,根据杨朔铭的要求,中国政府派出了包括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内的6个专门调查组去青藏地区进行社会历史综合调查。经过历时近两年的调查,调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使中国内地对于雪域高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在这些调查组发回的报告中,无一例外都着重阐述了西藏的农奴制度。

“……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他们身上还有着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这样一来,所有农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贷的盘剥。他们不得不向地方上的豪强如宗本、某位领主的管家以及附近寺院的总管借钱、借粮、借牲畜,这都要偿付很高的利息,偿还的至少要比实际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钱,每个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难道用来年的收成就可以还清高利贷者的债吗?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还不起债,还得请求债主们让他们继续借下去,或者续借未还清的那一部分。由于拖延偿还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即使得到宽限,仅有的粮食以及保存下来的其它食物,几乎从来也不够全家吃到来年收获时节。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只好再借,借口粮,借种籽……。如此下去,年复一年,永无完结,直到临死的时候也不能从债务中解脱出来。而这些债务就落到了他儿子的身上,可怜的儿子从刚一开始种田生涯起,就受到这些祖传的债务的压榨,而这些债的起源早已是遥远的过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这从什么时候说起。……他们很直率地说话,毫无隐瞒地诉说着他们的痛苦与穷困,以及压在他们身上的苛捐杂税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还常常迫使他们在农忙时节离开田野,这些无偿的义务,实际与一切压在藏族人头上的其他重负并无区别。到处都在为官府施工,修筑道路,建造房屋等等,五花八门。所有这些繁重的劳役都压在可怜的村民身上,他们既无工资,也得不到饭食。而除了官府强制分派的工作外,农民们还得无偿地为那些手持差票的过往客人运送行李和货物,还必须为他们及其随从提供牲畜,饲料和食粮。……象所有他们的同类人一样,这些农民都是可怜的农奴,他们没有权利也根本不可能离开家乡,去寻找另外的土地和不过份的苛刻的头人。他们中间有几个人也曾经逃到邻近的地区去,但最后还是被头人从新家抢出来,带回村子,吃了一顿棍棒被判罚巨额罚金。由于非常惧怕头人对其亲属施行的惩罚,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为一人逃走,所有亲属就得遭殃。头人会指责他们没有阻拦出逃者,那么,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亲等人就会被头人抽打一顿,然后再替他偿付罚金。  由于上述原因,这些可怜的人们只能永远呆在他们贫穷的土地上。他们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

“……西藏的普通牧民家庭拥有自己的牲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置。但是他们不能随便离开这片土地,或者带着牲畜到另一个领地去,即使那里欢迎他们也不行。……这种封建式领地制度在西藏的农业区广泛施行,它确保了宗教界和贵族上层人物(以及政府本身)拥有一定的劳动力来开发他们所控制的土地。从本质上说,所有的土地都属于拉萨的西藏政府,但是几百年来,都划归贵族家族、大活佛及寺庙所有,以此作为其修缮费和维持生计的来源。由于光有土地,没有劳动力来耕作或放牧,不管是农业耕地还是牧区草地,都不能成为生活资料,因此西藏的制度通过把劳动力配属在这些领地上使领主大获其便。从本质上看,给予领主的领地与中世纪欧洲、沙皇时代的俄国和封建时代的日本的采邑制非常相似。”

“……残酷的法律反映了残酷的制度,残酷的制度产生残酷的法律。在西藏,贵族握有大权,势力浩大,贵族与僧侣,共同盘据政府中的重要位置,其财产之巨大,亦不弱于寺院。贵族对于佃农,可以行使官府权力……没收牲口,罚款、笞杖、短期拘禁以及其它一切处罚,贵族皆得随时行之。……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则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刑,用于冒犯及抗拒之确有证据者,而小贼在旷野抢劫,亦用此刑。断肢刑系将其手与足切断,四肢当切断时,务须缚紧,以免血迹之溢流……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囚犯一入监狱,罕有能避死而生存者。即能生存,亦因种种摧残,而损失丧其本原。罪囚及嫌疑犯,常幽于潮湿、黑暗、污秽及有害于卫生之土牢中,永远不见天日。西藏官府,对于罪犯,每日只发些微之口粮不足维持其生活……。且西藏之罪犯,又间有鞭笞及痛拷之刑。又制一种绞链,以锁其手足,且判定其期限,至期始开释之,以复其自由。有时亦用枷刑,配以铁锁。最重之笞刑,可以至一千鞭。甲本及高等官吏,始能实行最重之刑法。受笞打之刑者,两手分开,面孔贴地,由施笞刑之二人,各携皮鞭或柳条,以笞挞其大腿之两臀……  ”

“……西藏的刑法是最为严厉的。除了罚款和监禁外,鞭笞也是常事。在审判过程中,受到鞭打的不仅是被判有罪的人,而且还有被告甚至见证人。对严重违法者,既使用颈枷也使用手铐。颈枷是戴在脖子上的一块沉重的方木块。对杀人犯和惯偷惯盗,则使用铁制脚镣。对很严重的罪,诸如谋杀、暴力抢劫、惯偷或严重的伪造罪等,则要剁手(齐手腕),割鼻,甚至挖眼睛。而挖眼睛又多半用于政治上的滔天大罪。往昔那些犯有谋杀罪的人被装进皮口袋,缝起来,给扔进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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