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其余人等,想必也不会再给自己好脸色看了。
小鹿想哭,但他不是爱哭的孩子,所以流了几串眼泪之后,也就没滋没味的作罢了。
困兽一般的在屋子里转了几圈,他忽然大踏步的走到窗前,开始去用力抽拔窗户的插销。房间忽然闷热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小鹿想呼吸几口带着白雪味道的冷空气。可插销实在是报废了的货色,他咬牙切齿的费了无数力气,末了只蹭来了两手铁锈。
从这天起,小鹿当真坐起了牢,不出声,也不妥协。若是放在平时,他不介意放低身段去哄大少爷高兴,吹口琴也罢,跳外国舞也罢,他全不在乎。但是这一次,他决定抗争到底。大少爷想不通,他也想不通——他想大少爷原来和自己感情那么好,他怎么就忍心这样禁锢自己?
在这两间小屋子里,小鹿一住就是一个多月。
北伐的战火烧得正烈,南边的革命军以雷霆之势往北边打,程廷礼虽然只是个兵马有限的小军阀,但在这时也成了南京政府的靶子之一。他焦头烂额的耽搁在了外面,把家里的老婆孩子彻底抛去了脑后。于是小鹿眼巴巴的一直等到了大年三十,也没有等到干爹回来救他。
他能用冷水洗脸刷牙,但是没法洗澡,里里外外的衣服,自然也是一直没换。他一直认为自己挺聪明,脑筋柔软灵活,然而此时呆呆的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他发现自己的头脑正在僵化。
脑浆凝固了,神经麻木了,怒火发散着一点悠悠的热量,昼夜不停的自下向上烘烤着他的心。他什么都没想,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去想。屋子很热,空气干燥,他不知不觉的染上了舔嘴唇的习惯。舔完的那一瞬间,嘴唇很清凉很舒服,可是很快便重新又干燥起来。于是仿佛要吃了谁似的,他直着眼睛,伸出舌头一遍一遍的舔嘴唇,嘴唇鲜红,舌头粉红。
有时候,他会起疑心,怀疑其实干爹已经回来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受了禁锢。慌里慌张的下床跑到窗前,他抬手用力拍打着窗玻璃,开始嘶吼着喊干爹。喊得不好,因为正在变声,嗓子一阵一阵的不够用,而且说哑就能哑得一声都发不出来。
可是小鹿不能不喊,有血有火在体内鼓动着他,让他憋着闷着,随时都要发生大爆炸,炸得血肉横飞,炸得一了百了。嘶哑的声音是这样的低,这样的弱,急得他拍过了窗户又去拍门。嗓子都彻底没声音了,他弯着腰张着嘴,还在喊。
喊到最后,他蹲在地上,咔咔的咳嗽,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嘴里甚至有了血腥气味。然后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他都成了哑巴,而且喉咙疼得连喝水都困难。
☆、第二十七章
这天夜里,他双目炯炯的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往窗外望。玻璃窗全被成排的窄木板遮挡住了,但是木板之间留出缝隙,也足够他看清天上那一轮弯月。自己悄悄计算着日期,他估摸着今天应该是大年初五——大年下的,尽管外头从南到北都在打仗,但是炮火总归轰不进北京城,所以城里的人,无论穷富,也还是要照常的过年。
程宅的日子似乎是胡乱拼凑出来的,平日里主子仆人都像是临时搭伙,全都活得心不在焉,非得程廷礼回来了,宅子里的活物们才能抖擞精神,意识到自己若是倒退到前清时节,正经是在爵爷府里当差的人,而自己的顶头主子,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小鹿喜欢学校里文明肃穆的空气,一直希望自家的人也能紧张利落一点,不要活得这样暮气沉沉。所以在年节时候,他几乎是盼望程廷礼回家的。然而程廷礼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今年他被军务缠住了身,更是干脆就没在家里露过面。
小鹿等干爹回来主持公道,救自己出去,等了又等,始终是没能把程廷礼等回来,他白等了。
然而他也还是不服软。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恨大少爷。他不想恨,可大少爷把他当个奴隶和玩物看待,无缘无故的就把他圈了两个来月;恨,又像是他狼心狗肺,小时候大少爷处处维护疼爱他,哪怕吃到了一块好点心,哪怕点心已经进了嘴,咬过一口之后也要留下一半给他吃。他不吃,大少爷会骂骂咧咧的硬往他嘴里塞。
思及至此,小鹿偶尔会恍恍惚惚的想:“我要是立时死了,就好了。”
他不知道他父亲在活着的时候,也曾经无数次的这样想过。有的时候,怎么活都是不对,不是对不起人,就是对不起自己,左右为难,不如死了。
小鹿是要倔强到底了,大少爷咬了牙,也要和小鹿死拚一场。横竖程廷礼不回家,他是无法无天。
到了西历三月份的时候,连春兰都看不下去了。春兰自从嫁了人之后,越来越胖,本来就气势不凡,如今一胖,看着更有威了。像个管家奶奶似的,她爱答不理的劝大少爷:“差不多就得了,还真要没完?那又不是个小孩儿了,你这么揉搓他,他将来非和你成了仇不可。”
这话她不说,大少爷心里也明白,但是她如今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了,大少爷听在耳中,便感觉分外刺心,狗吠似的喝了一声:“用不着你管!”
春兰掌管着大少爷和小鹿的衣食住行,十分有权。老张如今已然老得病病歪歪,所以春兰成了半个管家,底气很足。大少爷急赤白脸的吼了她,她冷笑一声,扭着胖身子走了,从此再不多话。
四月天,地面树梢已经透出了绿意。小鹿和大少爷的冷战还在继续。
大少爷在和小鹿较劲的这几个月里,大概是因为心事沉重、玩不起来的缘故,时常在家里坐着发闷,闷得久了,倒是养出了几分沉稳劲儿。同时对于天下大势,他也略略的有了一些知觉——父亲现在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军阀,而革命军挟风雷之势而来,杀的就是这一流封建军阀。有父亲,他程世腾可以做飞扬跋扈的大少爷;没了父亲,他心里清楚,自己屁都不是。小鹿还有点小学问傍身,一个月还能从报馆挣回来三十块钱,他却是个彻底的纨绔,连这三十块钱都挣不回来。
程廷礼让人传话回家,要他这些天老老实实,千万不许出去惹事生非,尤其是不可以私自出城。他对他老子的话,素来是阳奉阴违,然而如今也乖了,当真是缩在家里,不肯出去抛头露面。
在一天中阳光明媚的时刻里,他徘徊在“牢房”附近,也不往窗前凑,单是围着房屋院落一圈一圈的走。不往窗前凑,是因为他将小鹿关得越久,心里越虚,简直虚到了不敢面对小鹿的程度。
小鹿不知道房外奔走着个鬼鬼祟祟的大少爷。他只是脑袋疼、喉咙疼,整个人像是被棉被兜头蒙住了,憋闷得喘不过气,将要窒息。光着膀子站在卫生间里,他拧开水龙头,在水流中使劲搓洗自己的衬衫领子。衬衫水淋淋的,他也是水淋淋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在这屋子里幽居了好几个月,他还没有忘记他的卫生。
一贯柔顺黑亮的小分头,现在已经长得盖住了耳朵。方才他把脑袋伸到水龙头下,在冷水中恶狠狠的洗了头脸。擦着头发直起腰的那一瞬间,他觉出了一点点清凉与轻松;可是很快的,他环顾四周,见卫生间是这样的小,这样的暗,全靠着天花板下一只小电灯泡照明,就紧闭双眼做了个深呼吸,感觉自己又要被活活的憋死了。
这屋子里没有镜子,于是小鹿胡乱将半长的湿头发尽数捋向了脑后,露出了雪白的额头和耳朵。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薄嘴唇,他把水淋淋的衬衫拿出去,摊开来晾在桌面上。
然后,他转身走到窗前,歪着脑袋把眼睛凑上窗玻璃,透过木板缝隙往外看。他想出去,想得都要疯了,可是他出不去。窗户的插销锈成了一块肮脏的铁疙瘩,而房门外的大锁头更是不知有几斤重,凭着他的力气,他即便拼了命去撞那门,撞碎了的也只会是他。
小鹿本来是想看看外面的春日风光,可是很意外的,他看到了大少爷。
大少爷已然连着好些天没有出门,所以做简单的便装打扮。天气和暖,阳光明亮,他穿着一身整洁的竹青色长袍,是从未有过的素净模样,越发衬托得皮肤白头发黑,是个剑眉星目的好相貌。大少爷本没想和小鹿见面,然而两只脚不知不觉的走了过来,隔着玻璃窗与木栅栏,他几乎就是和小鹿来了个顶头碰。
小鹿看清了他,他也看清了小鹿——其实是看清了小鹿的一只眼睛,可那只眼睛美得如此浓墨重彩,让大少爷感觉有这样一只眼睛就足够了,有了这样一只眼睛在面前,他也就看不见其它了。
仿佛是在一瞬间里,他忽然理解了父亲为什么会在鹿副官死后,哭得死去活来惊天动地。如果小鹿现在死了——
大少爷收了念头,不许自己再往下胡思乱想。盯着缝隙中那只大眼睛,他心里又糊涂起来,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小鹿这个人,还是喜欢小鹿这张脸。小鹿要是总像小时候那样丑就好了,他想,小鹿丑一点,自己爱他也能爱得更理直气壮一点。
☆、第二十八章
小鹿将一只手拍在了玻璃窗上,直勾勾的望着大少爷。
他心里翻涌着许多的情绪,可因为与世隔绝的独自活了好几个月,他头脑麻木,竟像是成了傻子一般,话也说不出来,单只是又悲又愤,单只是五内俱焚。
他没想到这一回,大少爷的心会是如此刚硬;大少爷也没想到这一回,平时会给自己唱歌跳舞的小鹿,会倔强到了这般地步。
下意识的上前一步,他这回越发的看清了小鹿的全貌——很惊讶的,他发现小鹿在这几个月里,又长大了一些。
十五岁的小鹿,个子在变高,肩膀在变宽,已经隐隐显出了青年式的身体轮廓。大少爷记不清鹿副官的相貌了,只依稀记得那人挺高,小鹿若是随了他,将来想必也会长成一个大个子。
大少爷先前时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不见的时候也不大想念,可一旦见了,他在心里就要想:“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现在他望着一层栅栏一层玻璃后的小鹿,心里还是同样的念头:“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在小鹿的眼中,今天这个大少爷,看起来特别的像个“好人”。知书达理的、清洁朴素的,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青年模样。
然而,窗外的好青年忽然开了口:“还要跟我犟下去吗?”
紧接着,那好青年对他笑了一下,笑得居心叵测:“现在这天气是一天比一天暖和,只要你点点头,我就放你出来。你不是喜欢热闹吗?我白天带你逛公园,晚上带你看电影,看完电影了,我们吃顿夜宵,再去北京饭店看跳舞。”
小鹿听了这话,本来木然的脑筋,渐渐重新转了起来。
“然后呢?”他听见自己发出粗砺的声音,仿佛喉咙声带全成了砂纸:“看完跳舞,回家,然后呢?”
大少爷听了小鹿这个嗓音,几乎吓了一跳,这是个病人的嗓音,喉咙也许已经肿痛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回家……”大少爷迟疑着回答:“回家之后,就……”
忽然明白了小鹿的意思,大少爷简直有些不好意思,不由得对着小鹿又是一笑:“小混蛋,我还没想到那个呢,你先提出来了。”
小鹿看着大少爷,窗外的好青年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花言巧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