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净,仅有的一点气味,也是它固有的。有时候他几乎有一点庆幸,因为程廷礼保持着一副年轻的好皮囊,让他即便心中没有爱意,也能敷衍对付着和对方肌肤相亲。
听了小鹿的话,程廷礼低下头,借着灯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这是怎么想起来的?下边有人给你脸子看了?”
小鹿一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想搬。”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儿多好哇!”
小鹿低声答道:“人多,看着眼乱。”
程廷礼笑了:“事儿真多!”
小鹿抬眼看着他,看他两鬓添了几丝白发:“行不行?”
程廷礼垂下眼帘,显出了内双眼皮的长长痕迹:“那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小鹿看他笑眯眯的,又摆出了要和自己谈情说爱的架势,心中就有些烦躁。欠身向上探了头,他恶狠狠的反问:“你说呢?”
程廷礼看了他这反应,不但不生气,反而像是很享受:“宝贝儿,我怕你自立了门户,会让我吃你的闭门羹。”
小鹿向下枕回了他的大腿,两只眼睛依然盯着他:“我闭了门,你正好关门打狗。”
程廷礼笑了:“你是小狗儿吗?”
小鹿答道:“我是落水狗。”
程廷礼微微张开了嘴,舌头随即在唇间一游,眼中有了垂涎三尺的笑意:“爱我吗?”
小鹿看着他,没回答。
于是程廷礼俯下了身,哀求似的又问了一遍:“爱我吗?”
小鹿抬手拂乱了他一丝不苟的短头发:“你听我的话,我就爱你。”
程廷礼拉下他的手,将他的手捂到了自己胸前,同时柔声说道:“哄哄我,你若是爱我,我就听你的话。”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一挺身坐起来,跪到了程廷礼面前。
抬手将对方凌乱了的短头发向后捋去,他让程廷礼露出了饱满宽阔的额头。现在在他眼中,面前这人完全不是干爹了,不是亲人了。
现在这人只是个男人,一个尚存几分青春痕迹的、还没衰老到令人不堪忍受的男人。
闭上眼睛把嘴唇贴上对方的额头,小鹿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吸得很长,吸到最后有一点颤。程廷礼闭着眼睛昂起头,想当下是午夜梦回,疑似故人来。
翌日清晨,程廷礼开始吩咐人去给小鹿安排房子。其实若是做起长远的打算,无需小鹿提出,他自己也感觉不能总把这孩子放在这里。他是常在这一处宅子里接人待客的,这里人多眼杂,并不算肃静;而他在张家口和平津之间来回跑,又不可能永远带着小鹿同行。既然把这孩子弄回来是要“养”的,那就按照规矩来,找个好地方把他养安稳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比什么都强。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小鹿如愿的搬了家。
新家位于英租界,是一幢很幽静的二层小白楼,楼前楼后也有庭院,庭院不大,但是颇精致,有小丛的花与小丛的草,院门是雕花铁栅栏门,刷了黑油漆,衬着门后的小白楼与花草树木,颜色也是既分明又调和。
这么好的房子,却显然是空了许久,尽管提前被仆人彻底的打扫布置过了,可小鹿在进门的那一瞬间,还是感觉此地人气稀薄,没有上一位住客的气味和痕迹。楼中凡是能够换也应该换的家具摆设,全被程廷礼下令换成了新货——新居配新人,也算成全了程廷礼的夙愿。
当然也有美中不足,楼前楼后总有便装的保镖徘徊,小鹿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不可以走出保镖们的视野。
程廷礼最近比较忙,在这处小白楼里过了一夜之后,翌日早早的就离去了。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拎着蛋糕盒子的程世腾。大清早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到了刚出炉的栗子蛋糕,把蛋糕直接送进了餐厅里,他在餐厅门口遇到了一张熟面孔——李国明。
小鹿身边不能没有管事的人,这个人既得有眼色懂高低,又要够伶俐会跑腿,尤其是要能够体会程廷礼的心思,做程廷礼的耳目看管着小鹿。在程廷礼身边,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但是既能称职,又能和小鹿搭上话的,似乎只有一个李国明。李国明没脸没皮笑嘻嘻的,同时又是十分的勤谨听话,在程廷礼眼中,宛如一条聪明的小母狗。这小母狗他留着没用,正好派给小鹿使唤;小母狗自己也很愿意,因为程廷礼已经连着半年多没碰过他了,他这个款式的青年在程廷礼这里不是很吃香,他自己琢磨着,这日子再过个一年半载,自己兴许就得被打发出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换个地方,高枝这种东西,东家攀不成攀西家,跟着鹿少爷混一混,兴许也不错。
李国明也是刚起床不久,做整洁利落的西装打扮,冷不丁的看见了程世腾,他当即停住脚步打了个立正,笑眯眯的招呼道:“大少爷早。”
程世腾也从来不拿他当个人看,开口直接就问:“小鹿醒了吗?”
李国明立刻答道:“大少爷您稍等,我这就上楼给您瞧瞧去!”
话音落下,他姿态轻俏的向后一转,看那意思就是要一路扭上楼去。可是未等他扭出多远,小鹿自己先下楼了。
这小白楼里统共也没几个人,仆人只负责干杂活,真正的细致活计是由李国明来做,所以楼内环境堪称是素静。小鹿已经洗漱过了,短头发长了一点,但是并没有变成东支西翘的刺猬脑袋。他的头发乌黑细密,天生的有章有法,短的时候那章法看不出来,如今略略长了,才显出了好处——他几乎不必特地梳理,头发各自柔顺的倒伏,他直接就能长出个小偏分头。
头发黑,脸蛋皮肤则是很细很白,只是双眼下方透出了青晕,是个没睡够的憔悴模样。裹着睡袍站在走廊里,他先是对着前方的程世腾怔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迈步走了过去,同时就听李国明小声笑道:“大少爷来了,我正要去告诉您呢。早餐还是烤面包片?也有馄饨……”
程世腾在餐厅门口听清楚了,当即开口说道:“煮点儿咖啡就行了,我带了蛋糕。”
李国明“噢”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去厨房煮咖啡。而小鹿一路走到了程世腾面前,见他穿着一身薄薄的浅灰西装,配着丝绸衬衫和花点子领结,周身还残留着夏末清晨的凉气。
程世腾被他看了几眼,心里莫名的有些虚,所以不笑强笑,又硬着头皮转身先往餐厅里走:“带了栗子蛋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它,一顿能吃一大盒。”
小鹿跟着他往里进,在餐桌边坐下了:“小孩儿都爱吃这东西。”
程世腾在他对面也坐下了,这回他略一犹豫,随即问道:“你觉得这里……还好吗?”
小鹿真心实意的一点头:“很好。你们要是不来,这里会很清静,就更好了。”
然后他抬手揭开纸盒的圆盖子,低下头凑到蛋糕盒子里深吸了一口气。
程世腾讪讪的笑了一下,然后站起了身:“你吃你的,我出去看看你这里。”
程廷礼天天早上吃烤面包片,导致李国明到了这里,也天天给小鹿预备烤面包片。小鹿对待烤面包片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新鲜的蛋糕合了他的胃口,他一边大口的吃甜蛋糕,一边小口的喝苦咖啡,然而没吃饱就不吃了,因为成年人的口味到底和小孩子不一样,甜蛋糕吃多了,他也感觉腻得慌。
擦了手脸起了身,他离开餐厅往外走,没有见到程世腾。上楼再往卧室里走,他在自己的床边找到了这个人。
程世腾坐在床尾,很尴尬的对着他一笑,身后是一片狼藉的战场。对着床头旁的立式台灯一歪脑袋,他没话找话的说道:“那灯怎么那么难看?像个瓜似的!”
立式台灯的灯罩是个圆球,的确很像瓜,并且是不大好看的瓜。小鹿靠墙站着,把双手插进了睡袍口袋:“没关系,能亮就行。”
程世腾扭头看他:“一会儿让那个谁回家一趟,我屋里也有一盏灯,和你这个样式差不多,比你这个好看多了。”
小鹿没言语,只看着他的眼睛。双方对视了片刻,小鹿双手插兜,走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小鹿问他:“来干什么?”
程世腾仰起脸迎着他的目光,因为看他气色不善,所以有些心虚:“我……”
不等他说完,小鹿却是笑了一下:“干我?”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抬腿爬上了床:“先让我睡一会儿,我困死了。”
程世腾回过头,见他背对着自己脱了睡袍。没了睡袍,他身上就只剩了一条薄薄的小裤衩,后腰微微的凹着,腰细成了颤颤的一捻。
“我来是想告诉你。”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说了话:“我今天下午要出远门,这一走大概要走好些天。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钱?如果有的话,就告诉我,我马上给你置办回来。要不然……要不然你到时候缺东少西了,还得去找他开口。”
小鹿钻进被窝里,翻身面对着他侧卧了:“我什么都不缺。”
程世腾垂下头,是个思索沉吟的姿态:”那你睡吧,不用管我。我坐一会儿就走。”
小鹿闭上眼睛,当真睡了。而程世腾偏了脸看着他,越看越觉得他美,越是觉得他美,越恨自己的老子——从来没有人和他争抢过什么,也从来没有人争抢得过他。如今对头终于出现了,却又是不能逾越的、不能克服的。
他依然认为小鹿应该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理所当然得如同数学公式、如同宇宙法则,你可以不理会它,但是不能推翻它、也不能更改它。
临近中午的时候,程世腾俯下身,凑到小鹿脸上轻轻一吻,然后用气流一般的声音耳语道:“我走了。”
小鹿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原来是早醒了。抬眼望着程世腾,他没说话,心中则是有一点诧异,因为对方居然清心寡欲,真的足足坐了一上午。
程世腾想了小半天的心事,想到最后,想出了满心的悲哀。和小鹿额头相抵着顶了顶,他忽然很想哭:“丑八怪,我的小丑八怪。你丑死了,丑丑,你丑死了。”
然后趁着眼泪还没掉下来,他起身就走,一路头也不回,走出了一股风。
他走了,小鹿也坐了起来。推开棉被下了床,他抬手摸着脑袋来回踱了几步。自从离开了程廷礼在意租界的那一处大公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脑在日渐清醒。即便是夜里被程廷礼灌了春药灌了酒,一觉醒来,脑子还是能够正常的转。
程世腾曾经让他死过一次,何若龙又让他死了一次。活了二十多年,已经死过两次,也够了。他也是个人,也是天赐的一条命,凭什么就比别人贱,为了谁都能牺牲?
头发长了,长得让他很不自在,他出门去叫李国明,想让这小子给自己剃剃脑袋,然而仆人告诉他,说是李副官刚跟着大少爷走了,回程公馆拿灯去了。
李国明搭乘程世腾的汽车回去一趟,取了立式台灯出了门,预备自己叫辆洋车回英租界。这立式台灯的细灯柱是能伸缩的,缩了之后不过一条胳膊长,拿着也很容易。
然而刚一出公馆大门,他就看见门外站着个黑黢黢的青年。这人看年纪不算大,穿着一身整洁的布衣,手里提着一只大皮箱。笔直的站在公馆门外,他举目前望,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纯粹只是个瞻仰的姿态。
门外卫兵疑惑的看着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