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金融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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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金融五百年-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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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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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世界金融五百年(上)》从阿姆斯特丹在战火中成为欧洲金融中心说起,从金融角度看荷兰、英国、法国、美国、日本、中国等世界大国的兴衰之谜。剖析法国大革命、印度殖民、普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美国南北战争等历史事件背后的金融力量。

《世界金融五百年(下)》从两次世界大战说起,揭开美国在一战积极贷款,二战金融支持墨索里尼、希特勒与日本政府的往事。接下来讲了美国通过布雷顿森林体系、朝鲜战争、美元与黄金脱钩、控制产油国、掠夺俄罗斯等手段,逐步建立美元霸权的大历史。最后讲了日本金融战败、金融衍生品博弈、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科索沃战、欧债危机等美国在全球发动的货币战争。

代序

从美国金融资本大举掠夺日本财富说起

中国社科院特约研究员 日本经济学会理事 白益民

泡沫经济: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不对称打击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面对日本产业咄咄逼人的攻势,公平竞争条件下无法获胜的美国,利用美日不平等政治军事关系上的优势地位,使用金融手段成功地实施了对日本产业的不对称打击。

“二战”后,曾经是美国的经济援助对象的德国和日本,迅速成长为美国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对手。尤其是日本,其钢铁、汽车、电子产品为代表的产业大举进攻美国,对美国的制造业形成巨大的冲击。从1965年开始,美国就在日美双边贸易中由顺差国变为逆差国,一方面日本产品大量出口美国,另一方面美国的产品却难以进入日本市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美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贸易摩擦。日本在美国的压力下频频让步,相继就钢铁(1972年)、彩电(1977年)、牛肉(1978年)、柑橘(1978年)、汽车(1981年)、半导体(1986年)等达成一系列的协议,但是这并没有挽救美国的产业。

美国在贸易失衡上不断经历失败以后,放弃单个具体产业的关税、贸易壁垒的传统手段,开始运用汇率和金融手段综合地解决这一问题。

1980年,里根以“政府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才是问题”的口号当选总统后,采取了一系列“私有化、自由化”的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大规模减税、削减社会福利预算、扩大军事支出、放松金融管制、抑制通货膨胀、恢复强势美元地位等。这些政策的核心就是消除对金融资本的限制,恢复美国金融资本的竞争力,为金融资本在世界范围的扩张消除一切限制,为此不惜动用军事手段。

1983年11月,里根对日本政府正式提出金融开放的请求,并提出设立专门委员会监督市场开放的进程。其理由是日本刻意压低日元汇率以提升日本制造业的竞争力,这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严重地损害了美国的产业利益,为了实现公平竞争,日本金融市场必须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在美国的威势下,1984年2月,日元美元委员会成立。1984年5月,在日元美元委员会报告书中,反映了美国提出的市场开放的请求,其内容包括国债市场的开放、放松对日元市场监管、消除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日本市场的限制等。1985年9月,为解决美国的巨额贸易赤字问题,美国、日本、联邦德国、英国、法国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纽约广场大厦签署《广场协议》,约定通过国际协作,稳步有序地推动日元对美元升值。1987年,美国、英国、法国、西德、日本、加拿大、意大利在巴黎达成《卢浮宫协议》,约定日本和联邦德国等实施刺激内需计划。《卢浮宫协议》签署后,日本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利率下降,通货膨胀泛滥,日本经济一步一步滑入泡沫经济的深渊。

货币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美国利用日本缺少货币主权的劣势,通过日本并不擅长的金融手段,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短短时间,就彻底动摇了日本制造业赖以稳定运转的基础。美国以金融对抗日本制造业的做法,可以说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以己之长克彼之短”,是一种非常高明的不对称打击。

“异质论”下,美国对日本的市场化改造

利用所谓“非市场国家地位”,美国向中国提出了种种超过“市场国家”的改革要求。同样,利用所谓“异质论”,美国对日本进行着系统性的“市场化改革”。

到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的金融泡沫破灭,美国金融资本大获其利,这仅仅是第一步。虽然日本金融业在泡沫经济中严重受创,但是日本的各个产业公司还基本完整,这就成为美国金融资本的下一个目标。

80年代中后期开始,为了要求日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美国理论界提出了“日本异质论”。这期间,1989年美国的著名政经月刊《大西洋月刊》刊登了一篇文章——《封锁日本》,堪称“日本异质论”的代表作。该文提出,日本资本主义模式有别于美国的资本主义模式,日本的经济增长是单方面的、破坏性的经济增长,日本的政府是极权金钱政府,不但控制国内经济而且控制国内思想,主张要像封锁共产主义苏联一样封锁“异质”的日本。

“日本异质论”堪称当时资本主义世界内部的“冷战”理论,为美国系统改造日本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使日本市场向美国金融势力开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舆论基础。

当时正处冷战期间,“异质论”对日本形成很大的心理压力。为了解决美日之间所谓“异质”的“结构性”的壁垒,1989年到1990年之间,美日之间举行了5次会谈,并于1990年发布了《日本构造协议最终报告》。美国主要在6个方面向日本提出了改革结构性壁垒的要求,分别是:1。储蓄和投资模式,改变日本高储蓄模式,提倡消费。2。土地,放松土地市场的管制,允许土地自由交易。3。流通,放松对大型商业企业的限制。4。价格机制,主要针对日本国际国内的价格差。5。排他性的交易惯例。6。系列化,所谓系列化,是指日本以大银行和综合商社为中心的众多企业通过交叉持股所组成的企业集团。第5项、第6项直接指向该制度的核心——银行企业结合体。

《日本构造协议最终报告》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1994年以后,美国继续以《年度改革要望书》的形式,向日本政府提出开放市场、放松管制的种种具体要求。所谓要望,就是期待的意思。美国政府保持一贯的风度,“言语温和,手持大棒”,通过“要望书”这种两国友好“协商”的方式,开始对日本实施系统化的市场改革。要望书中的各项改革要求被分配到日本政府各个部门分别进行讨论,日本逐步解除不利于金融资本进出的各种结构性限制,形成了跨国金融资本自由交易的开放市场。

在美国首次提出“要望书”的同年,1994年,为了促进日本市场的开放,由日本首相和相关重要部门的政府官员组成的“对日投资会议”成立。值得注意的是,该组织还包括美英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10人左右的“外国人特别委员会”。该机构设置的第二年,发表了以放松管制、促进企业兼并、促进对日投资等为目的的声明。在该组织的影响下,一系列具有美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制度、税制、会计制度等被导入日本,使日本的社会和经济模式不断向美式资本主义模式靠拢。

国际准则:日本产业把自己卖给美国

日本产业的贸易盈余的唯一出路是美国。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流入美国的日本资产在变成美国国债、变成美国高高在上的股价之后,却反过头来被美国用来收购日本的企业。而且,通过许多所谓国际准则的巧妙作用,收购代价极为低廉。

经过10多年的运作和发展,日本的经济和法律制度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其中标志性事件是“三角合并法”的解禁。所谓“三角合并”,就是外国企业为了兼并日本企业,首先在日本设立分公司,然后外资母公司和兼并日本对象公司进行股票交换,并购对象的日本公司持股人在持有外资母公司股票后放弃原有日本公司股权,兼并对象的日本公司融入外资公司设立的子公司,从而完成兼并过程。

“三角合并法”的解禁,不但允许外国企业对日本企业的兼并,而且允许以股票交换的方式兼并日本企业,这对日本企业的生存构成了致命的威胁。不过,日本学者吉川元忠指出,三角合并的威力,还需要另外三个重要改革举措的配合。

第一,日本交叉持股结构系统性的解体。战后,日本的金融业和企业的实力薄弱,为了防止外国资本对日本企业的恶意并购,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日本企业兴起了交叉持股的高潮,并一直伴随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整个过程。日本企业交叉持股,关系复杂,规模庞大,外国企业很难通过并购的方式来控制日本企业。1985年《广场协议》后,美国压力下的日元升值,确确实实伤害到了日本的制造业。与此同时,日本股市房市的泡沫破裂,大量持有泡沫资产的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下降,被迫出售所持的企业股份,因此日本的交叉持股结构逐渐瓦解。

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日本机构持股比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50%左右,下降到现在的25%左右,其中日本银行的持股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左右,下降到2010年的不足5%。与此对比鲜明的是,外国投资机构和外国投资者持有的日本企业股份2007年已经达到27%的惊人比例。其中很多盈利性较好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50%左右。比如我们所熟知的佳能,外资持股比例就已经超过50%,就股权而言,已经算不上严格的“日本”企业了。可见,在日元升值和金融泡沫对日本制造业、银行业的双重打击下,日本的交叉持股结构被系统地瓦解了。

第二,《巴塞尔协议》所起的限制作用。20世纪80年代末期,面对日元升值背景下日本资本全球范围咄咄逼人的扩张形式,1987年12月,美国联合了12个国家签署《巴塞尔协议》,这个协议要求全世界的银行资本率必须达到8%。这个规定明显是有利于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英、美等国,是针对日、法、德的金融战舰“吨位上”的巧妙限制,因此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比如法国、德国和日本都予以抵制。于是美国和英国先达成协议,约定与美国和英国任何银行交易,其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由于美国和英国在世界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日本银行不得不加入此协议,前提是日本银行所持企业股票市值的45%可以作为资本金。尽管如此,美国还是通过该协议使日本的金融扩张陷于停顿。

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资产破灭后,日本银行所持企业股份严重缩水,8%的资本充足率约定严重限制了银行对企业的融资能力,造成日本信用紧缩的局面,使日本企业连续陷入不景气。按照日本传统的做法,企业和银行是相互扶持的命运共同体。可是在日本企业急需资金时,日本银行受限于《巴塞尔协议》,只能坐视企业破产,而企业破产又扩大了日本银行的坏账规模,使日本银行陷入更深的危机。此外,由于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不但陷入困境的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救助,银行间的资本互助也大大受到限制。

因为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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