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rses1、告白与服从(马X人3P)
喜欢上异族怎麽办?
喜欢上两个异族又该怎麽办?
埃塞尔坐在大石上托著下巴沈思。这是他漫长的生命中极其难得的一次“爱情”,所以在付诸行动之前,必须严肃思考一番。
他顶著一脸的严肃又正经的表情,抚摸下巴。
他记得自己听过一句似乎是名言的话:爱情没有界限。不分种族、不论富贵、无关年龄,爱情可以超越一切。也就是说,他爱上和自己不是同一个种族的生物不是什麽大事儿,这年代多的是杂交物种,跨种族恋爱算是最不稀奇的事儿了。
埃塞尔觉得自己不该太苦恼这件事,但喜欢上个两个异族生物呢?既然爱情可以超越一切,那麽相信数量也是可以超越的。啊哈,他把自己的爱情分成两份不就可以了吗。
其实这个想法打一开始就在脑子里,只是埃塞尔知道这样的爱情很怪异。
但经过深思熟虑,他觉得自己不能忍受放弃其中的某一个。
埃塞尔是个亡灵大法师,他不是个好人。
经过一段时间想通了人生大事,埃塞尔开始著手准备求婚。
现下他就站在其中一个心爱的异族的家乡,他深呼吸,噙著笑站了起来,仔细整理了一番身上的灰袍。第一次去给心上人表白,可不能显得太难看了,灰袍是崭新崭新的,带著银色的花纹,袖口、领口和衣摆上还点缀了金边,看起来有点怪,但埃塞尔不觉得。
他觉得这件袍子正暗示了自己对那两个家夥的爱。
他看向前方,对面是阴影丛林,无法安息的亡灵之巢穴、半人马的聚集地,也是森林之王领导天马们守护的地方。
他的目标,是最独特的那一匹。
“在想什麽?笑地真傻。”布洛克走到埃塞尔身边,感到很奇怪地看向後者。正在半路休息的时候,这家夥忽然嘿嘿傻笑起来,笑里带著丝得意,不知道究竟想到了什麽好事。
“想跟你告白的那些日子。”埃塞尔说。他慵懒地往後靠,靠在背後黑色天马的一根前腿上。天马脑袋微偏,长长的鬃毛垂下来,一些挂在人类头上、脸上。人类从鼻子里连哼几道气,身上捏住脸上那一束鬃毛把玩。
“那不叫告白。”布洛克第无数次纠正。
埃塞尔是个奇怪又疯狂的人类,疯狂地很不一般,简直可以用神经病来形容。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人类敢独身进入阴影丛林,目的还是为了找到一只堕落的天马,并向後者表达爱意。
──听起来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对不对?不是强悍地难以接受,而是主角愚蠢地令人难以接受。
先不说人类向一匹马示爱是多麽惊世骇俗。阴影丛林无论白天黑夜都维持阴沈森寒的气氛,无法安息的亡灵遍布在丛林每一个角落,那些没有实际的死物没有哪个人类不恐惧……能力高强到一定程度并且脑子聪明就可以不恐惧……好吧它高反重点了,重点应该是一个亡灵大法师跑到阴影丛林向一匹马示爱。
还他妈跟森林之王请求订婚与结婚程序同时进行!害得森林之王以为它早就和他有过什麽!
他当爱好兽交是一项很光荣的事吗!天下没有真正藏得住秘密的地方,即使是没人敢靠近的阴影丛林,那也不过是大部分人不敢靠近而已!何况他把这种事搞地这麽堂而皇之!
“我没有爱好兽交。”埃塞尔不悦地说,“只不过不小心喜欢上两个非人类,光明神太过份了,就算我背叛他老人家,也不该这麽惩罚我呀,不过我并不讨厌就是了。”
就知道布洛克每次想到告白那段时间,都会想到这个。埃塞尔自认自己的各种爱好、审美都很正常,除了有时候习惯与众不同了点儿。
“你这个早就该埋进土里的老不死,邪恶的亡灵大法师,不应该询问黑暗之神吗?光明神可不会搭理邪恶的异端。”布洛克轻轻咬了咬埃塞尔的的脖颈,鼻息喷洒在人类後颈上。
大概是觉得味道不错,布洛克没有松嘴,继续啃咬埃塞尔的後颈。
“光明神是博爱的,而爱没有界限。”埃塞尔感到很痒,还有些疼,“嘿,住嘴,我的皮都被你咬掉了!”
“要不是天马都是吃素的,我想整个吃掉你。”布洛克说。它们受不了肉的味道,即使是堕落的黑天马,同样改不了吃素的习惯。
虽然吃惊,但那时候布洛克除了觉得向森林之王提亲的人类很疯狂外,还觉得他神经病地很合它胃口。布洛克的是非观念不像传统天马那样正经,否则也不会选择堕落这一条道。
它觉得埃塞尔是个很适合的主人人选,强大、狂妄、聪明、自以为是。瞧瞧,和它多麽般配。
除了脑子有点问题,神经不正常。
但当布洛克提出愿意服从的时候,埃塞尔却说它不该只是单纯的服从,而是对他像对待挚爱一样深情、无所保留、疼惜,像对待真神一样虔诚、衷心、如教徒般狂热。这些要求令布洛克当场傻眼,埃塞尔所说的跟服从没两样吧?听起来似乎比服从更严重些?
布洛克喜欢被主人勒令的感觉,就答应了。升级版的服从相信它能胜任,它堕落的理由不是为黑暗之神,把一个人类当成真神供奉不成问题。
於是这一对就这麽凑在了一起。埃塞尔认为布洛克接受了自己的告白,而布洛克则认为是自己主动服从,没往爱情那一面想过。
horses2、热情服侍(马x人3p)
不管各自心里是怎麽想到,总之这麽两个家夥是在一起了,相处地也很愉快。在布洛克看来,埃塞尔并不是个刁难的主人,而在人类看来,布洛克哪里都很好。
除了性欲强了些。
比如现在。
埃塞尔被推倒,摔在翠绿的青草上。他皱起眉头,使劲拍了下黑天马的脖子,重新坐回找了好久才找到的那一面还算平整的石头。
“注意场合。”他不快地说。
布洛克爽快一次他要休息很久才能恢复,简直跟打了一场仗一样……还是丝毫不抵抗纯粹被蹂躏的败仗。埃塞尔不是不喜欢,毕竟做的同时他也有快感,可是人类的那种地方接受马儿的那根大东西实在很辛苦。
虽然说做的途中他也有快感,可是刚进入和做过之後实在难受。
难受地埃塞尔想把让他这麽难受的家夥变成傀儡,没有肉体就不会有那些诡异的性欲了。就算有,没了那根玩意也干不出什麽。
“场合?”布洛克看看周围,说,“荒郊野外,之前走了半天都没看到人烟,没有比这种地方更适合打野炮的了。”
不过这里确实不太适合他们,没有像样的支撑物,埃塞尔平躺著的话,它的那根东西可没那麽长能就这麽插进去。不是不能弯曲四肢一边做,可是那样太不自在。做爱是快乐的事,不该伴随那样的难受。
埃塞尔尽量撅起屁股的话也可以,但对受方来说太累了。
“要求主人服侍你还有理?”他有时候会这麽说。
布洛克找不出话来反驳,一想也对,就更卖力了。
布洛克咬住埃塞尔的帽子,叼著这个大男人往林子深处走去,寻找可以让性爱对象放心躺平、自己又“够得著”的支撑物。而在它迈著轻快的步伐走来走去的同时,它嘴里的男人忍无可忍地再次认真思考将爱马制成亡灵傀儡。
“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这样叼著我!”埃塞尔愤怒地狂吼,“小心我的衣服!”
这件银花金边的灰袍可是他花了大把的心思做的,为自己和两个心仪的生物做的,迄今为止还有一个生物没看到过呢!
布洛克将埃塞尔放在一个大石头上,说:“我知道,这是你的婚纱。”它明白这衣服的重要性,用嘴急切却小心地把衣服扯开。灰袍下是内衣,然後才是人类的肉体。
人类真是麻烦,非得在身上罩大量障碍物。布洛克心想,埃塞尔其实只披著那件灰袍就够了,足够将他的身体遮住,只不过要小心风。
它下面那根东西已经热得要爆炸了!
而埃塞尔像死鱼一样瘫在大石头上,等著奴隶服侍。
对方的平静没有给布洛克的热情带来任何打击,它伸舌头舔了舔埃塞尔的脸,心里想著接吻的滋味。亲吻的滋味一定棒极了,否则人类也不会亲吻比做爱还频繁,可惜它不是人类。
往常布洛克称这种运动为繁殖而结合,後来才学到做爱这个词,它觉得第二个词贴切多了,埃塞尔又不能为它繁衍後代。
作家的话:
这文的背景和《噩梦之音》是一样的,埃塞尔也是同一个人,此文和《噩梦之音》是阿情4月的新刊~
小受很疯,没有正常三观和节操,雷这类型的还是尽早不要看了。
horses3、马儿爱吃甜(马x人3p)
黑色的天马从行李包里叼出装著润滑用品的小瓶,在埃塞尔身上蹭了好一会儿,後者才懒洋洋带中还带著些不乐意地拧开盖。布洛克的脑袋移动到人类下腹上,头遗篇,润滑甘露倾倒在埃塞尔胯间,凉得後者发出“嘶”的一声。
它将小瓶子放到一边以备不时之需,炯炯地看著躺在眼前毫无防备的人类,低头碰了碰半翘的人类性器。张嘴,舌尖舔舐那根在天马一族看来小得可怜的玩意儿。
布洛克没有让任何一滴甘露流到石头上去,那可是天大的浪费。它的舌头灵活极了,埃塞尔胯间的东西直挺挺立了起来,威风禀禀昂扬矗立在堕落天马面前。
它张嘴含住他。
噢,真甜!
埃塞尔轻哼了声,低声说:“这东西不是让你这麽用的。”
“嗯?”布洛克吐出那根已经硬邦邦的性器,咂咂嘴,“它很甜。”
润滑甘露很甜,还写著“可食用”,在它看来就是相当於蜂蜜的好吃的东西,还可以用来增加情趣,埃塞尔就是香甜蜂蜜盖住的那一块香喷喷的面包。
“这东西的真正用途是润滑。”埃塞尔翻了个白眼,张开双腿,露出大腿间的风景,“只有这一瓶,别再吃了。”
似乎和马沾点关系的生物都喜欢甜的,讨厌酸的,不知道那位高贵又圣洁的大美人是不是也是一样。是的话,那他的见面礼里可得多加点儿内容……
想到当他深爱著的那位隶属於绝对的光明圣洁之子答应他的求爱,然後在他这个黑暗阵营的信徒身体上驰聘,跨越种族甚至是阵营的爱情结合──光明之神在上,埃塞尔光是想想就觉得兴奋。
“我们肯定什麽时候遭遇过小偷,亲爱的。”布洛克一边翻行李包,一边嚷嚷,“重要的工具不见了!”
布洛克天马的身体没办法轻而易举地进行前戏,不能很好地扩张,只能使用工具。它是不介意用蹄子扩张,前提得是埃塞尔允许且事後不会杀了它。
他们赖以扩张的手工小鸡鸡不见了!!
堕落天马的内心刹那间凝聚起一股怒气,是哪个王八蛋小偷,竟然把第三只手伸到它的头上来──
“是没带吧。”埃塞尔说。
“啊?”
“走地太匆忙了,你忘记了吗?”他在打听到乔克的位置後,第一时间就催促布洛克带他上路。出门时什麽也没带,这一瓶润滑的玩意还是之前他就放在身上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