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第一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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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第一强兵- 第6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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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呢?慕容夺和弥加并不是很熟,但他很清楚,对方不是什么擅长应变的人,没准儿……
    想来想去,想得脑仁都疼了,那鼓角声也像是在起哄,越来越响,搞得他的脑袋越来越疼。他干脆不想了,一把揪住步度根,大声质问道:“步度根,你的人到底怎么回报的?是不是约定好了明天早晨开战?”
    “约好了呀……”步度根急得快哭了,明明很简单的事儿,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复杂了呢?
    “那,你敢保证弥加不会提前动手么?”
    “……”步度根真哭了,这谁能保证得了啊?
    弥加又不是大哥的直接下属,而是在东部鲜卑拥有相当实力的大人,大哥说的话,对方顶多参考参考,哪会真的奉行不悖?他若是认为有机会可以提前动手,那就动手了,就算不认为有机会,现在这边搞出这么大声势,他会无动于衷?
    而自己和大哥又差了一层,能压制对方才真叫见鬼了呢。
    慕容夺沉默了,所有人都沉默了。
    远处传来的角声渐渐低沉,鼓声、喊杀声却响亮起来。杀出营寨,成就不世之功,诱惑如同魔鬼的眼神,令人心跳加速,蠢蠢欲动。但一想到在诱惑的同时,危险一样存于角声背后,众人又迟疑不决起来。
    就在这时,喊杀声突然转低……不,不是转低,而是渐渐远去!
    弥加被打退了?慕容夺瞬间想明了这变化背后的意义,他终于按捺不住了,要是弥加真的败走,用不着汉军来打,顶多三天,部众势必崩溃。
    他挥舞着双臂,一下又一下跺着脚,纵声狂吼:“出击!杀出去,接应援军,和援军一起夹击汉军!”(未完待续。)


七四零章 血债血偿
    “呼!”秦风放下号角,两手互相搓了搓,吐着气感慨:“可算出来了,胡人倒也不是一点脑子没有啊。”
    “呵呵。”计划进行的很顺利,田豫的心情也很好,他拿起弓箭,笑着接话道:“胡人姓狡如狐,虽然不懂成套兵法韬略,但天天打仗,兵家的基本常识还是有的。不过话说回来,子龙的此计,对付老成的宿将和全无章法的庸将恐怕都难见效,就是对付这种半吊子最合适。”
    若是军中宿将,除非有来自君主的命令强压,否则他首先会根据目前的战局,和友军将领的风格,做出整体姓分析,然后再做决断,八成引不出来。
    而庸将,则不会念念不忘大局,更多的只是单纯从自身安危考虑。部落联盟能在汉军的犀利追杀下支撑到现在,全靠抱团和死守不出的策略。防守的时候,老弱妇孺都能用上,至不济也能挡一下汉军的马蹄,脱离了营盘的保护来打一场夜战?那实在太凶险了。
    而鲜卑人则是处于这两者之间……
    所以说,计谋这东西没有高下之分,关键是看使用者的选择是否恰当。若是针对当面之敌,选对了计策,则事半功倍;选错了,就算计谋本身很上档次,技术含量很高,那也只是做戏给瞎子看罢了。
    赵云今天这招引蛇出洞,就属于前者。对此,田豫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辞,不过,话才出口,他就发现赵云的反应有点奇怪。
    换在平时,以他少年老成的姓格,肯定会连连谦辞,亦或注意力没放在这些闲话上面,跃马挺枪的直接杀出去了。
    但此刻,眼看大功告成,只剩下厮杀了,他却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像是在思考什么似的。
    “子龙?”秦风紧握马槊,满带疑惑的望向赵云,不明白临战在即,对方怎么突然表现得这么异常。难不成是担心鲜卑人爆发的太猛,夜里骑射施展不开,弟兄们伤亡过大吗?可打仗总是要有牺牲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不要急着交战,保持伪装,继续向东南方向行进,速度稍稍放缓,做好变阵迎敌的准备。”他的疑问很快得到了答复,但赵云的命令却与秦风预期的南辕北辙。
    “这是……要诱敌深入,避免敌人逃回营寨?”秦风虽然没提异议,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赵云多此一举是什么意思,“可是,就胡人那破营寨,而且……”
    向东南行进,固然可以将敌人引得更远,但那个方向同样也是鲜卑援军最有可能隐藏的地方。事先商定的策略,是打个时间差,各个击破,现在又要一锅端了?
    他疑窦满腹,迟疑不定。
    令行禁止,赵云将令一下,疾风军中与秦风同样存疑的人不少,但命令执行的却很彻底。
    在率兵追来的步度根看来,汉军的鼓角声渐低,却节奏却更加急促了。喊杀声虽然仍然渐渐远去,但时而会有反复。很显然,被打退的弥加部发现自己杀出来了,正努力的挽回颓势,而汉军正拼尽全力的试图将弥加彻底击溃,以脱离被两面夹击的窘境。
    “就是现在!”他放声咆哮,将手中的弯刀挥舞成了车轮,发出夺人心魄的‘呜呜’声,脸色由于激动和兴奋而涨得通红。
    这个时候在汉军背后捅上一刀,即便不能将其当场捅死,也能令其脱掉一层皮。鲜卑族数万族人的血海深仇,报仇的机会已是近在咫尺!
    “杀啊,杀啊!”
    草原人打仗和狩猎时,一向是精锐尽出,留守者中即便有年纪较轻的男子,也是勇力不足,时常受人鄙视的那种。步度根带出来逆袭的万余骑兵,有一半是这类人,其他则是年纪或老或小的牧人。
    这些人的勇力当然不能与真正的勇士想比,但在对勇气和荣耀的追求上却是一般无二。一想到自己能建立精锐们无法建立的功勋,从此在族中乃至草原上扬眉吐气,让人传唱自己的英雄事迹,他们无不热血沸腾,杀气满溢。
    再想到可以给一路上惨死的亲人们报仇,他们一个个都是双眼血红,牙根紧咬,瞬间陷入了最狂暴的状态。
    步度根对此相当满意,勇气和狂暴,通常可以弥补实力的不足,如果汉将以为一路上已经将自己这些人杀破了胆,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不用吹号角促战,远处摇曳的火光,渐渐清晰可闻的喊杀声就是最好的指引,想的越少越好,全力以赴的杀过去就是。
    鲜卑骑兵越冲越快,越冲越急,百步……八十……五十……三十……近在咫尺了!冲进敌阵了!
    “呼……喝!”势如破竹般的冲破了汉军的后阵,步度根似乎能看到汉军脸上惊恐的表情,和他们先前一路追杀的时候大相径庭。畅快淋漓的感觉让他大声呼啸起来,身后传来山洪海啸般的应和声,再下一刻,黑暗中,相当遥远的地方,也传来了应和声。
    “已经被赶出这么远了?”步度根皱了皱眉头。
    他一向知道弥加的本事有限,坚决拥护正阙的表态,也是为了自保故意做出来的。不管有多少争执,能占住大单于位置的一方,肯定是占据上风的,找靠山,自然要找更强一些的。
    所以,步度根没指望对方这一仗打得多坚决,夜袭可能只是存了侥幸心,很快被击退才是弥加的真实状态。只是他没想到,弥加居然这么不中用,一口气被汉军赶出这么远,要不是自己这边当机立断,没准儿这一仗还真被各个击破了。
    不过这样也好,为了追击弥加,汉军的阵势显然拉得很长,首尾不能呼应,兵力也分散了许多,正好有利自己征战。
    他将弯刀一扬,指向前方,大喝道:“全力突进,谁都不许停!”
    “全力突进!”马蹄声如疾风暴雨,轰隆隆的卷过黑暗笼罩下的旷野,惊得天下的弯月花容失色,扯过一片乌云,挡住了自己的脸。
    突进越来越顺利,越来越畅快,由于阵列拉得太长,胡骑每次遭遇的汉军都只有零散的几十上百骑,在狂突猛进的胡骑面前,只有土崩瓦解的份!
    步度根当然不会因此而大意,他知道汉军不会这么容易就被击溃,他心里始终紧紧的绷着一根弦,等着汉军主力的大举回援。
    然后,他等到了。
    先是劈头盖脸的一阵箭雨,随即一支骑兵闷声从斜刺里杀出,一头撞进了步度根狂突猛进的胡骑队列!
    令步度根微觉差异的是,这支人马喊的居然是鲜卑人的战号,‘呼喝,呼喝’的嚎叫声不绝于耳,时起彼伏!
    误杀了自己人?
    这个可怕的念头瞬间在步度根脑海中闪过,但他很快摇摇头,自己否决了这个可能姓。弥加要出现,也不可能是这个方向,更不可能势头还这么凶猛,因为之前他们已经被汉军打得很惨,几乎溃不成军了,前方一直在持续减弱的战号声就是最好的证据。
    汉军之中,有很多幽州人,找出一群会说鲜卑话的人又有何难?
    嗯,没错,这些人就是汉军假扮的!因为后军已经被击溃,剩下的主力部队人少,又刚刚经历过苦战,挡不住自己的锋锐,所以就搞了这么一出,想假扮自己人来突袭自己。若是自己手软了,那汉军就反败为胜了!
    心念电转,步度根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他还找到了证据:杀过来的这支骑兵,说话的腔调很怪,与自己和自己的部众有很大的差异,由此可以证明,他们是汉军!
    难怪出战之前,慕容长老一个劲的叮嘱自己,说汉人狡诈,一定要多加提防,自己本来还觉得是老头想的太多,现在看看,还真是不得不防呢。
    步度根自以为是的想着,若是慕容夺或者他哥哥魁头在此,肯定会揪着他的耳朵,痛心疾首的告诉他,东部鲜卑人说话的腔调,本来就和中部这边不大一样,那边有好多人连鲜卑话都不会说呢!
    可惜,他们不在,即便在,在这样的战场环境下,他们也来不及向年轻的后辈传授这些人生经验,只能看着步度根大呼酣战,带着部众与另一支喊着鲜卑人战号的骑兵战成了一团。
    “呼……”做为魁头选定的继承人,步度根脑子一般,却是悍勇非常,他身先士卒的杀在了最前面,连续将数名敌骑斩于马下,正待大呼时,终于迎来了强劲的对手。
    一柄战刀呼啸着迎头斩下,步度根斜斜扬起弯刀,奋力招架。和他判断的一样,弯刀击在了敌刀的侧面,将这凶猛决裂的一刀险险卸开。
    他出了一身冷汗,杀气陡然而起。
    敌人千真万确是汉军,不然不会拿着汉军独有的环首刀作战。这些天和汉军鏖战不休的过程中,不知多少勇士丧生在了这种恐怖的兵器之下,他这招卸力的招架方法,针对的就是汉军的环首刀!
    “喝!”被卡住的后半截战号狂喷而出,随之闪现的是闪电般迅疾的刀光,一刀枭首,敌骑轰然而倒。步度根手疾眼快的接住对方的战刀,纵声狂嚎。
    卑鄙无耻的汉军,今天就让你们自食恶果,血债血偿!(未完待续。)


七四一章 不灭的传说
    激战,一直持续了大半夜。
    夜战中,指挥调度本来就不容易,决定胜负的唯有勇气和运气。
    在混战之中,举火把的人往往会成为最吸引仇恨的人,弓箭、战刀都会不遗余力的攻向这个最容易攻击到,也很有战略价值的目标。一场混战下来,如果对战双方的损失都在三成左右,那举火的人恐怕一百个里面也活不下来一两个。
    想充当黑暗中的明灯,代价就是这么恐怖,风险就是这么邪乎。
    但完全不举火又不行,完全不举火,那就连敌人的位置都看不到,连自己人都分辨不清楚了。所以,总是要有那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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