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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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登天-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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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知武艺不错,武略是半点没有,温良到来后,他明面上对新副将横挑鼻子竖挑眼一番,背地里早早交了权,生怕自己胡乱下令耽误军机。
  数万人从江淮城出发,并未直接绕路前往河渡城,在路途中多次改变路线,花费一个多月才堪堪到达河渡城外。眼见河渡城城墙上的大旗已经从地平线上冒出来一个尖儿,温良停下马,问窦沙暴道:“邸报上写,西麓军到哪了?”
  窦沙暴又当上了将军的传令兵,憨直的小伙子傻笑时露出十六颗牙齿,上面八颗,下面八颗,开朗的笑容配上他那身缝隙里还残着血污的盔甲,竟格外狰狞:“到云岩城了。”
  温良宽厚的手掌抚摸着骏马的脖子,似安抚:“六座城,一座一座让他们吐出来。”
  他的声音很稳,周围还在因江淮军弱名远扬的战力而忧心的将领听见他胸有成竹的话语,内心也不由平静几分。
  淮南温良,在京城里只是一块又臭又硬的茅厕坑里的石头,放在军中,却是一根定海神针。只要提起他征战异族的赫赫战绩,胸中还有热血的汉子都要竖起大拇指,赞一声英雄。
  每个男人都有野心,每个男人也都有一个马上取功名的英雄梦。而温良的名字,几乎就是军功的代名词。
  军队是注重荣誉的地方,江淮军的人在自己的地盘儿耀武扬威惯了,出了江淮,甚至都不敢报自己的官职,在有心人的刻意传播下,江淮军的官儿报出来就是耻辱。
  刚开始他们也想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在新将军日复一日的酒□□惑下,有好日子过,谁还想把脑袋挂裤腰带上去搏?
  其实江淮军虽是乌合之众,也都是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九万兵马,若调度得当,未必弱于才七万出头的淮南军。
  先帝宏才大略,既然建了这鱼龙混杂的江淮军,就有把握用这“弱旅”抑制当年风头正劲的淮南军。前江淮将军苏延堪称一代鬼才,知道淮南军以军纪著称,索性完全放弃江淮军的军纪,除了地方军故意调过来的刺头儿,还故意收编犯事而被刺字发配的军奴,力求养出一群悍勇无双的饿狼。
  如果多给他几年,本朝也许会出现第三支能够与江北军、淮南军并称的强军。
  可惜,他死了,被温和一刀毙命。
  而被他视为平生劲敌的温良接管了这支豪气渐失的江淮军。
  既然已经是自己的军,就得按自己的标准去管。
  温良到江淮军中不过数月,就挑出五千尚可造就的精兵,拿出淮南军那一套把他们训得哭爹喊娘。
  时至今日,他在河渡城的城门前,想着手底下九万混混中唯有这五千人勉强能适应自己的作战方式,两道浓眉悄悄皱起来。
  战场最忌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温良虽然已经将江淮军摸得透彻,却难以用他们打仗。并非能力不够,而是内心深处对这种痞子兵望而生畏。按照这些日子的了解,温良若让他们前后夹击,至少有一半得跑丢了,不仅有逃跑的,还有杀得太痛快冲过头的,甚至还有跑着跑着就不知道自己跑哪去了的。
  估计也只有苏延这种马匪出身的将军才能大手一伸,让九万皮猴儿在手心里蹦跶。
  天色将黑,苏威特长长舒一口气,知道城下的大军今日是不会攻城了。他瘦骨如柴的身子包裹在比自己体重还重的盔甲里,一低头,头盔的重量差点让他把脖子扭了。
  占据河渡城的守将苏威特是西麓的一个小部族首领,年老力衰,跟着古特大汗出征已经要了他半条老命,占领一座边境小城算是对部落有个交代。
  他算盘打得响,如果古特当真一路胜下去,他部落太过弱小,也抢不来多少利益;万一大汗马失前蹄败了,一两座小城还是能守住吧。到时候这河渡城都给他了,堂堂大汗总不至于为了一座贫瘠的小城食言。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温良放着本朝腹地的锦绣繁华不管,非要跟他这老头子的几亩薄田较劲。
  “孙广留下的那些兔崽子还不愿意投降?”
  “他们早降了,但哪敢给他们兵器啊,那一个个红着眼,拿了刀首先得给咱们捅个窟窿。”
  温良将江淮军的第一场大战定在河渡城并非没有原因。苏威特的部落里能征善战的都跟着古特大汗打仗去了,留下的这个汉子叫乌玛,武艺是极好的,可胆子太小。他是部落里一位德高望重的巫的孙子,刚上战场就被那尸山血海吓破了胆,八尺大汉龟缩在河渡城里,打死都不跟着大军继续前进了。
  苏威特在小妾的帮助下褪下盔甲,伸伸老胳膊老腿,差点脚下一软摔倒在地,还是那美貌小妾扶住他才不致于出丑。
  “老爷小心。”西麓人绝对不会有的细白手臂揽住老者的腰,小妾举手投足都带着股久经风尘的魅惑。
  乌玛也是个色中饿鬼,却对这小妾视若无睹,偶尔目光对上都匆忙避开,比老夫子还要守礼。
  “孙广忠义,城中百姓受他的影响,都不愿意归顺我们,再杀下去人死光了,这城夺过来也和没有一样。”
  苏威特惊奇地看乌玛一眼:“长进不小啊!”
  乌玛苦涩一笑,道:“族长还是想想办法对付那些江淮军吧,明日他们就该攻城了。”
  苏威特布满皱纹的老脸皱成一团,摇头道:“我已经派人去附近的部落求援了,咱们好歹还有几千勇士,江淮军是出名的弱旅,守到援兵到来还是有希望的。”
  “江淮军弱,但那温良可是连大汗都啃不下的硬骨头。且不说其他部落会不会派援兵过来送死,我们死守几日,部落的勇士都死光了,还凭什么占据河渡城?”乌玛的长进确实不小,说起话来就像多长了个脑子。
  苏威特瞪目道:“这些又是那书生告诉你的?说了多少遍,那人卖主求荣,他能卖了孙广,到时候就能再卖了你!他的话再有道理都不能信,谁知道是不是奸细?”
  乌玛恼羞成怒道:“族长,温良明天就攻城了,你还管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老人颓然靠在小妾怀里,伸出两根枯枝般的手指,道:“两个法子,要么我们直接带人去追大汗的大军;要么咱们守在这里,听说瓦古将军这段日子都在这附近打草谷,说不定去求援的人能碰见他。”
  “跑?来得及吗?”乌玛实在舍不得河渡城的美丽女子,温顺时柔和如水,被侵犯时烈性如火,让他食髓知味,再看部落里的娘们都没了兴致。
  “那就不跑!”苏威特把玩着小妾柔软的胸脯,耸拉德眼皮下一双老眼却精光四射,老狼般狠辣,“现在跑去投靠大汗也只有被当成炮灰的结果,还不如拼一把!瓦古将军早就想和温良较量一番,他说是打草谷,马蹄儿转悠的地方可都是离江淮最近的这几座城。可惜谁都没想到温良会兜圈子,才被他好运避过去。但大军行进缓慢,瓦古想查知江淮军的动向轻而易举,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小妾被他手上用劲掐得疼,银牙咬住樱唇,生怕自己发出声音打断他的话。
  乌玛兴奋道:“瓦古将军带了多少人?大汗知道了吗?”
  苏威特的两根手指再次竖起来,道:“两万精兵,抵挡江淮的九万弱鸡不成问题。只要,我们能等到他来。”
  乌玛的心又沉下去。淮南将军统领的九万大军,部落守城已经不容易,再加上城内的百姓对西麓恨之入骨,时刻找机会捣乱。
  “要不然……把孙广的那群降兵杀了吧。”他颤抖着出声,刚开口就后悔,脸色涨红,恨不能把那句话吞回去。
  孙广是英雄,那几百跟着他守到最后一刻才受命投降的士兵更是英雄。他知道这群人投降只是因为孙广的命令,要为河渡城留下最后的能打仗的男人。他尊敬他们,就像尊敬部落的勇士。但乌玛也是西麓人,他必须为自己的部落考虑。
  苏威特闻言也是一哆嗦,他身后的小妾好像被他掐得实在疼,妩媚的眼睛默默流下泪来。
  苏威特想起大汗对孙广的承诺,只要那群士兵不闹事,就不杀。
  实际上谁都知道这群士兵不可能不闹事,西麓也不可能不杀他们。
  “他们,还是没有人顺从吗?”他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问这个问题,每一次问,都是他起了杀心,可每一次得到否定的回答,他都不忍杀这群忠义之士。
  这次,他没有等乌玛的回答,径自摇头道:“杀吧,都杀了,两军对战,英雄总是要死的。”
  孙广死了。
  孙广留下的这群士兵也要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思来想去,怕自己写不好河渡死守,先在文中设些伏笔,让孙广的名字多出现几次,最后到底写不写看笨笨的文笔有没有进步吧。
  

  ☆、第 24 章

  夜色深了。
  小妾服侍苏威特睡下,满头青丝披散下来,小脸更白,纤细的足套进红缎绣鞋里,踮起脚尖一步一步往门边走。
  路过角落里的小香炉,她伸手将炉子抱在怀里,回首看一眼熟睡的苏威特,再从门缝里往外瞅一瞅,确定院子里没有人才轻轻推开门,一错身窜出去。
  河渡城里想要行刺苏威特的人不少,府里的守备格外森严。
  小妾把香炉的灰烬倒进早就挖好的坑里,用脚踩实了,确认没有留下痕迹后,她拢了拢衣裳,匆匆走向厨房。
  厨房里只剩下一个独臂老人正在熬一锅稀粥。听见女子杂乱的脚步声,他放下手里搅拌的木勺,转过身道:“且收一收,再急也别上脸。”
  小妾怀里还抱着那只小香炉,秀美的小脸惨白如雪,颤声道:“快,快,他们要杀了孙统领的旧部!瓦古带了两万精兵,正在往这里赶,随时可能到!”
  独臂老人闻言脸皮抽动,再顾不得佯装淡定,扔下木勺急道:“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动手吗?这城门都关了,咱们的信鸽可不认得江淮军的人,我得亲自跑一趟去报信。”
  “你大晚上去?第二天管家见不到你,你也潜伏不下去了。”小妾把香炉放进没点着的灶台下头,用木柴掩盖住,“而且你还要去通知林大侠救人,估计天一亮乌玛就要去杀人。”
  独臂老人的轻功在河渡城中最高,所以才潜在苏威特府中传递消息,除了他也没人能攀上城墙。
  “你都说瓦古随时可能到,耽误不得。孙统领旧部那里我们早有防备,就是把握不大。你想办法拖延行刑时间,最好能等到江淮军攻城的时候,咱们的人趁乱救人。”
  小妾眉头紧皱,这等紧要关头,苏威特那老头儿恐怕不会听自己任何一句话,但目前除了这样别无他法,她只能咬牙应了:“好,但是我不保证成功。”
  “红袖姑娘,老儿代孙统领留下的三百人谢谢你了。”
  独臂老头一揖到底,其他话来不及说,匆匆赶去给江淮军报信去了。
  小妾悄悄躺回苏威特身边,睁着眼呆呆望着那瘦小的异邦老头儿,有时恨不得将他一刀杀了,有时又忍不住有点儿感激他。
  河渡城破之前,她只是一个仰慕孙广的秦楼女子。孙广喜欢她的才貌聪慧,却从未想过娶她过门。他的那些好友们也看她不起,因孙夫人贤良,而她放荡。
  红袖,红袖,听名字就这般轻浮孟浪,不是好人家出身。
  可谁能决定自己的出身呢?如果她和孙夫人一样有个岭北强豪的爹,她也会是一个德才兼备的好女子,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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