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楠终于被解放了出来,不用再安安静静的装蒜了。
已经不知道跑来跑去多少次,又回到宿舍的叶梓楠痛恨这种折腾,取了洗脚的盆子,先倒了些开水进去,接着去水房接上了水。
搬了宿舍里一个破凳子,坐在水房,叶梓楠简单的洗了一下脚,因为宿舍里的空间实在太过狭小紧张,实在不能容人转身动作大幅度。
这就很不好,人在过于狭小的空间里就会有一种失去尊严的感觉,尊严感越少,就容易发怒。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大街上被踩了脚的行人只需要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开心走掉,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狭小的一隅里,就有可能会引来暴怒,大吼大叫,争吵,甚至是厮打,哪怕是惨案也不为过。
叶梓楠无论在做什么的时候都可以奇怪的胡思乱想,这一点,或许也算是一种异于常人特殊才能了吧,一个连吃饭的时候都能以思想讨伐时事的人,实在是无聊到可怕。
水房里这时候有零星的人出入,尽管只有叶梓楠一人安坐。
两个大约是室友的男生进来了,一个端着水盆,一个拿着杯子,叶梓楠一个都不认识,他们都没有看着他的意思。
两个人看上去都很累,想来是因为今天的折腾,让人筋疲力尽,毕竟男生的耐心度在这种形式化的流程面前降到了很低。
一个人摇头晃脑,懒洋洋的说道,“来生一定要投胎做一床被子,要么躺在床上,要么被人抱着出去晒太阳,可是不能做人,做人太苦,太麻烦,折腾死我了。而且被子晒了以后好好闻,我要香香的。”
另一个人好像是在微笑的接话,但声音一本正经,“才不。丫的要是摊上一个睡相不好的家伙了,就有可能会被人天天踹下床呢。对了,晒被子后的香味可是烤螨虫味道。”
第一个开口的人被他逗笑了,但还是挤眉弄眼的反驳说,“你就不能浪漫一点儿?这么恶心的东西你都知道?那你做床单儿吧,哎呦,天天滚床单儿,爽死你。”
另一个人依旧沉稳的幽幽回答,像是在故意逗他,“要是你的主人是女生,那么……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倒在血泊中的日子……要是男生的话,……也很喜欢画地图,啊?”
“乌鸦嘴啊,你心里能不能阳光一点?”男生倒掉脏水后起身欲离开,“你快着点儿。”
另一个人加快手里的动作刷好了杯子,也随着那个男生走了,完全卸下了刚才的严肃而渊博的面具,“等等我,我不认路!我可不想再走错屋儿了,好丢人。”
叶梓楠听着两人的对话不由得轻轻一笑,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无奇不有,不光有人是脸盲记不住自己同宿舍的人是谁,还有的人路痴到连自己的宿舍都找不到。
叶梓楠的注意力被稍稍吸引了片刻之后又回了神儿,但还是觉得很不自然,极其不自在的感觉包围着手无寸铁的他,却不是窒息,也不是强迫,甚是很柔和,可就是能感觉到那种异样的滋味,哪怕是关怀。
尽量无视那种似乎有人旁观的感觉,尽管听说逝去的亲人会变成魂灵在围观着自己,叶梓楠还是决定放轻松不予理会。
因为叶梓楠想来想去,始终觉得自己没做什么亏欠的事情,也没有去过什么禁地招惹什么东西,理论上来讲不应该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纠缠不休,而且再一探头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也没有印堂发黑的迹象,“明眸皓齿”,“黑发红唇”这些形容词,叶梓楠并不谦虚地揽在自己身上。
叶梓楠本身长得就很好,这可以从他今天晚上不停的收获女生们的目光这一点上得到清晰的印证,但不是因为英俊的缘故。
因为他的舍友也好像若有若无的夸过他的相貌,但并没有用“帅”这一类属性的形容词,叶梓楠也不计较。
男女生的审美观本来就不同,况且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或许雌性生物更好美资容,色迷迷的欣赏美人,全种族花痴。
不过也许是因为那些形容词可能本身就不适合、也不属于叶梓楠。
身高大约一米七的叶梓楠有着一百斤靠右一点儿的体重,然而因为骨架不大的原因,所以并不显得干瘦。
柔弱并匀称着,外加清秀,这几个形容词用的就很妥帖,这也就是叶梓楠能想来的对自己的最高评价。
而诸如“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这样的形容,本身就很矫情而不是完美,太不现实的东西往往是虚幻的,没准宋玉摊上的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怨妇女鬼,或者宋玉本人有龙阳风好,这就是野史轶闻最喜欢的东西了。
真正的人都是鲜活的,不可能在砖土墙上望三年,一眼不对付死心便是,怎么可能那么热脸去贴冷屁股的对一个无动于衷的人一直放电。
所以叶梓楠的情感观念一向如此,要么是在一见钟情之后的日久生更多情,从而生生不息,要么干脆就不要。
相亲就是古代盲婚哑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陋习的改良版本,一点都没有现代社会的风尚。
速成配对又是多么俗套现代科技骗局,随机的不是缘分,是混乱。
叶梓楠坚信,时间从来不能磨合爱情,需要光阴铸就堆积的,到最后,一定是慢慢的就成了友情和亲情。
爱情是经得起流年平淡的激情,不是岁月流逝之后沉淀的温情。
因而有一首诗写得是非常好的,遣词造句十分准确,尽管据说这是在描绘一段很痛苦而凄美的爱情最后的结局十分悲惨,尽管甚至可能是“前车之鉴”的意味,尽管有无数个“如果不”的假设的悲悲切切不是良缘。
但叶梓楠的心里,这首诗的感觉不能被否认,尽管细细品咂,也不不排除凑字数的矫情,可是理儿在,并且说得那么好。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但是叶梓楠也看明白了,这首诗的意思,大约是在警示众人不要重蹈覆辙,悲剧总是各有各的特色,最后归于一处却发现因果相似。
若要不纠缠于一份感情,首先,最好就是不要见到那个人。
叶梓楠牢牢记住了这首诗的每一个字,倒背如流,默写下来都不会错,但却没有记住里面的半句教训的内容。
虽然叶梓楠只在男生宿舍里住了一天,但聪明如此人,自然已经明白了这个世界里面的作息规律。
大学男生宿舍的居民们的睡觉时间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前一天的十一点之前,另一种是第二天的两三点之后。
而居中的人,少之又少,稀缺如大熊猫,因而这类稀有人物洗漱走动的时候,水房里常常是没有人的。
叶梓楠不知道是不巧还是不幸,这一点就很是异类。
叶梓楠的睡觉时间,正常时候便是凌晨时分的子时,十二点左右,恰巧处于主流不包含的地带。
叶梓楠拖着有些疲惫的身体,收拾好了所有东西,躺在了自己睡了一夜的床上,也算是一张已经和自己有了“一夜情”的床铺,叶梓楠对于它的感情还算可以,没有特别的排斥了,尽管不够柔软而且十分窄小。
亏了宿舍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说——“不许留宿外人”。
但事实是——呸,任谁倒是想留宿一个“外人”,可是实际上的问题是——难道有地方吗?虽说是“1。2米宽”的那张单人小床,其实根本不够号称的尺寸。一个人自己睡一觉,醒来的时候都可能被被子踹下床去,更别说是两个大活人挤在一起了,天方夜谭。
叶梓楠顺手一抬胳膊,摸了摸自己的脸,结果竟然极其不爽的发现一个天大的问题。
大约是急火攻心的缘故,叶梓楠的额头上冒出了一颗青春痘。
显然是感到了震惊和愤怒,心中大喝一声“卧槽!”的叶梓楠表现出极其的不满情绪。
叶梓楠对自己的脸面虽说必然没有精致的小女生那般在意呵护,但是也不能漠不关心,至少对于自己的那层皮肤还是很温柔的。
一个很令叶梓楠骄傲的事实是,尽管青春期已经进入了末尾,但是叶梓楠至今被又被大规模的青春痘控制过心智。
一脸的清清爽爽,小白脸嫩嫩滑滑,叶梓楠尽管不是女生,但也觉得这是很有面子的事情,毕竟若是一脸青春的形状,实在是有点儿像青蛙王子,对不起玉树临风的年纪,也无法风流倜傥的站在人前。
因而这颗破纪录的青春痘极大的挑衅了叶梓楠的自尊,让他恨不得操刀连根拔起之——但这是不可能的。
叶梓楠只能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这颗痘痘,好像花农一般,生怕一个不小心弄破了它,就是一个疤了。
青春痘不是生命,但是会影响别人的生命。
最后结束今天活动的是自怨自艾了一会儿的叶梓楠盖在被子里嘟囔,“祖宗,痘痘你赶快下去吧!我可不想破相,真讨厌。”
作者有话要说:就是吐吐槽么。
☆、体检遭遇
那一夜,不知道是不是白天太过于奔波劳累,劳神费力,叶梓楠睡得倒也算安稳,颠来倒去的翻了几个身之后,迷迷糊糊的就失去了意识。
其实跑来跑去过于一个十□的大小伙子根本不成问题,况且学校又那么小。但是那些程式化的官样文章面子工程,做的十分违心,逆本意,自然也就倍感疲惫,讨厌的感觉让看上去轻松愉快的活动像是超负荷的工作加班,心若累了,实在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惆怅。
尽管天气很热,但是叶梓楠睡的时候还是感觉有一些淡淡的清凉之意,被子撘的也比较好,没有掉下床去,甚至还裹着他呢。
醒来的第二天,叶梓楠自然不会奢求能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的自然醒那种待遇,但是也不希望好梦被打搅。
然而事实是,心狠手辣的学校并没有放过这些初来乍到的孩子,他们新的任务不是打怪升级,而是需要去校医院排队体检。
说来也让叶梓楠不禁杞人忧天的小小的替学校发了一下愁,一个学校的新生有两三千人,如何能同时被接纳在小小的一个校医院里。
但是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叶梓楠这种小虾米来动手动脑,学校自然是最老奸巨猾的没有之一——年年如此,当然有经验了。
所以学校先是吩咐下去,口头命令加短信通知捎带着把消息当做一条新闻,贴在自己的某个七拐八拐的网页上,还并不显眼,大约是为了培养新一代大学生的火眼金睛能力——让各个院系的学生错开时间集合以及密密麻麻的时间安排表。
在之后学校又故作聪明的设立安排很多个同时开动的检查项目,好像以为这样,学生便可以工厂的流水线一般畅通无阻,一下到底,就好像屠宰场要给每头要死的猪盖一个戳子的流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