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警备官员”
这种职司先见于卷二21,当即卷六33所举负责城防的官员。
守护城墙,管理城门启闭,这在平时是具有权势的。依此节所说,拉利撒警备官的被选资格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寡头人物,而选举人则为全体公民。
…… 296
政 治 学972
城邦内,倘若不是选举职官的权利限于具有被选为这种职官的资格的公民,而是被选举人虽然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公民或政治会社的会员①,选举人却漫无限制,包括了所有重武装民军或竟开放于全体入籍的公民——阿琵多斯的选举制度就是这样——这种情况就会普遍地发生。
又,寡头政体的法庭,倘若它的组织没有统治团体(具有任官资格的)人员在内②,也会发生类似的政治骚乱。在这样的城邦中,人们为了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裁断,也就不惜向陪审群众扮起平民英雄的相貌和腔调;于是,有如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就引起了内讧和政变。又,寡头派中如果有些人还想把政权限制于更小的范围以内,也将引起骚乱;另一些执政者抱有平等思想,他们见到自己行将被摈斥于统治团体以外,就不得不投向平民群众而与之合力发难了。
寡头政体中要是有某些寡头派在浪掷其资财于宴饮或豪奢的生活,这也是将从它内部发生变故的朕兆。他们的这种行动必然有所图谋,或自己想做僭主,或将拥护他人为僭主:
①“政治会社”这名词,另见于《修昔底德》vi62以及吕西亚斯和伊索格拉底讲演词中,为雅典寡头党人的活动团体,以朋友交际方式相结合而从事政治斗争。寡头政体职官限于党派(会社)成员,未见于卷四的5—6两章,仅第15章15有此特例。
阿琵多斯于公元前411年叛离雅典同盟后,实行寡头政体达二十年,效忠于斯巴达,为斯巴达进行亚洲战事的一个前进据点(参看《修昔底德》vi62)。阿琵多斯的任官制度和党派情况,今不可考。
②这样的法庭类似平民政体的公众法庭,不符合于寡头政体。该句原文或有脱漏;本意也许是说除了统治团体人员以外,还有平民加入为陪审员,这样,可以符合卷六4—9的混合寡头政体(行政和议事机构为寡头制,司法为贵族制)。
…… 297
082政 治 学
叙拉古在希巴里诺戴立狄欧尼修之前,大家就见到了这样的表现。又,在安菲浦里,有名为克利奥底谟的,耗尽了自己的家产以引进卡尔基的移民①,到他们定居以后他就鼓动他们起来攻击财富阶级。又,在爱琴那岛也有一桩相似的[散财结交]事件,其人通款于嘉瑞斯②,阴谋发动一次政变。这样的人物,有时企图直接夺取政权;有时却只想侵占或盗窃公款;但后一情节也会牵动政局,或是由那些志在不轨的人开始③,或由另些反对他们不轨行为的人开始——例如在滂都海边的阿波罗尼亚,一次政变就是这样发动的——总是一旦作斗,内讧马上扩大。凡团结一致的寡头政权,就不易从内讧使它颠覆。法尔萨罗城邦的政体可举为例:这个统治集团的分子,人数虽然那么少,却和衷共济④,所以能够治理繁
①安菲浦里在色雷基斯脱吕蒙海湾,为雅典殖民城市;其西邻为卡尔基殖民各城市,多数同它不和协。
引进卡尔基移民,目的就在谋与雅典的殖民相抗衡。
参看2。安菲浦里是否原为寡头政体?克利奥底谟鼓动内讧的目的及其政变的成败如何?原文不明,今亦无可详考。
②这里所举事例不见于它书,原文简略,无法详考。嘉瑞斯好像指公元前367年驻于科林斯的一位雅典将军(参看格洛忒:《希腊史》卷十372、379)。当时雅典和斯巴达连衡以抗忒拜;爱琴那素来和雅典不睦,可能合纵于忒拜。其内部异己分子拟借助于嘉瑞斯的雇佣军队举行政变,而嘉瑞斯亦乐意在爱琴那树立一个倾向于雅典的政权。
③卜斯盖脱:《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札记》(Postgate,Notes
On
the
Poli-tics
of
A。)
22页,认为盗窃公库而发动内战,符合于革命起因的第四端,由于有所恐惧,希望逃避惩罚,所以敢于作乱,参看21。
④色诺芬:《希腊史》vi1、18、34等,法尔萨罗在公元前375年以前,波吕达麦(Polydamas)守卫卫城,管理财务,得到大众信任,全邦太平;后波吕达麦被杀,国内遂多内讧。
…… 298
政 治 学182
庶的平民。
又,在寡头政体中,如果寡头统治集团内另外又形成了为数更小的集团,也会引起内讧而被颠覆。原来的统治团体名籍(具有公职资格者)人数本来就已有限,而就是这少数人还不能个个都获得受任高级职司的机会:埃利斯有一个时期的情况就是这样;政权操于人数有限的长老院(参议会)
,只有极少数人能受任为长老。
全部九十名长老都是终身职;有如拉栖第蒙的长老,这一高级公职仅仅某些家族才能应选。
无论在战时或平时,寡头政体都可发生[专由内部起哄,不经外来打击的]政变。在战时,寡头政体中如果有不信任民众的寡头,他们就组织雇佣军队。这种雇佣军队要是单独由一人统率,他就常可假借它来窃国而成为僭主,科林斯的帖谟芳尼就是这样建立僭主政体的①;倘使由若干人带领,这些将领们也可以结成一个军阀统治组合。有时寡头政府对于这种后果有所戒惧,他们就不得不重视平民武力,而让群众也分享某些政治权利。在平时,一个寡头政体中的成员们[若分成两派,]由于互不信任,就把邦内维持治安的职责交给雇佣军队和一位中立人士,倘使这仲裁人恰好是一个野心家,他就可压倒两方,毁弃原来的政体。在拉利萨,这就碰上了亚琉亚族的西谟,他[凭仲裁地位]执掌了这个城邦的政权;当阿琵多斯各会社(党派)纷争的时候,也碰上了这
①依《狄奥多洛》xv40。
3,曾经有一批流亡平民,(在公元前375年)从阿尔咯斯回到科林斯。依色诺芬:《希腊史》vi4。
4,雅典曾经计图科林斯,平民党派可能为雅典内应,所以科林斯寡头政府不信任平民武装,(在公元前366年)
委由帖谟芳尼召募雇佣军。依《狄奥多洛》xvi65。
3,帖谟芳尼专制行事,类同僭主,但没有真正做僭主;依普鲁塔克:《帖谟芳尼传》(Timol。)
4,帖谟芳尼建立僭主政权,同此节亚氏所言相符。参看卷四章十一23注。
…… 299
282政 治 学
样一位人物,这就是伊菲亚第①。
寡头政体内部也可能由于婚姻纠葛或诉讼案件而发生一方攻击另一方的骚乱,因此引起政治的内讧。从婚姻问题激发的政变,已经讲过几个实例②;这里,我们还可以提示另一事迹,在爱勒特里亚,第亚哥拉因婚姻问题受到委屈,愤懑地起来推翻了当时的骑士寡头统治③。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和忒拜都曾经有过以不服讼案判决为起因的政变。这两处的争讼都是属于奸淫案件,法律裁断中混淆了党派倾轧的作用,败诉这一方——在赫拉克里亚为欧吕第雄,在忒拜为阿基亚斯——的政敌利用法律判决,勒令该受惩罚的人枷示于市场,使受到重大耻辱,以泄私恨④。寡头政体因为暴虐过甚而为统治团体内部反对暴政的成员所推翻,这也是常有
①这里和29—33相同,拉利萨和阿琵多斯两城连带举作示例。《修昔底德》i2,说拉利萨在亚琉亚族的西谟(Simus)主政时,邦内有两个党派相对立(公元前431年)。依此节语意,伊菲亚第是两党派间的一个中立领袖而被推为仲裁者。战术家埃尼亚斯:《攻城法》(Aeneas)二十八6,记有一精于战术的伊菲亚第;德谟叙尼:《反阿里斯托克拉底》176—17,也说到一名为伊菲亚第的人物;《朴吕波》xvi30。
7,记阿琵多斯另有一伊菲亚第:谁是这里所说的伊菲亚第,今无可考。
②见37—17。
③《雅典政制》十五,曾说及雅典庇雪斯特拉托恢复僭政得到爱勒特里亚寡头政府的帮助。第亚哥拉推翻寡头政体事,今不详;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6,认为其事发生在希波战争之前。
④此处两事叙述甚简,似乎为亚氏当时人人所知道的史实。今未能考明其所引起的政变实况。
在希腊各邦,“奸淫”
案如当场为其本夫或女方之父兄所捕执,可加以重惩。但带枷示众,例为施行于窃贼的刑罚,不能行之于贵族。参看迈耶和旭曼:《雅典司法程序》,利普修辑订本(Meier
und
Der
atische
Pro-ces,et。
Lipsius)
402页以下。枷,木制,加于颈项,使其头前俯,见《苏伊达辞书》(Suidas)。
…… 300
政 治 学382
的;克尼杜和启沃岛的寡头政体可举以为例。
又,政变有时也可出于非预料的机运。所谓共和政体以及担任议事会议员、法庭陪审和其它职司都须具有资产定额的寡头类型诸政体住往可能遭逢这种机运。根据政体初建时的实况,当日所订定额,在寡头政体中只有少数人可以合格,在共和政体中也只有所谓中等阶级能够合格。随后,或由于长期和平,或由于其它原因,却来了一个兴旺的时代①;于是民众每一份[原本微小的]家业都各自增殖了许多倍。这样,许多人现在都具备了担任官职的资格[政体也就不得不跟着有所变更]。这种变革有时逐渐发展,不为时人所察觉,但有时也可能突然改观,变革来得很快。
寡头政体发生内讧和政变的原因就是这些。通例,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变革有时并不变为与之相反的类型,而成为自己类型的某种变体②。譬如,守法的平民政体③和守法的寡头政体④可以变为平民专权和寡头专权的制度;趋向相反的演变也同样是可能发生的。
章七 在贵族政体中引起骚乱和变革的各种原因之一是为
①和平导致经济繁荣,可参看《狄奥多洛》xi72;米南徒:《喜剧残篇》(Fragm。)
(迈恩纳克编:《希腊喜剧残篇汇编》iv259)。
②参看章十二18:一切政体变为相反类型的比变成本类型的变体者较为常见。
③守法的平民政体变为专权制度的,见卷二章十二35—15、本卷章五21—28等章节。
④守法的寡头政体变为专权制度的,见本卷15241823等。
…… 301
482政 治 学
了名位只限于狭小的范围。
我们前面曾经说过①,这正是在寡头政体中引起风波的一个原因;贵族政体,在某一意义上既具有寡头性质,自然也会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