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彭斯了。你们是否知道他身在何处?”
拉米那一脸为难。“堂娜,没人知道那位埃德加在哪儿。”
“这怎么可能!他又不会从世上凭空消失!”
“他行踪成谜,没人知道。不过他的子嗣住在纽约,也许他们会有线索。”
“那我就去纽约!明天就启程!”
“什么!”拉米那睁大眼睛,“您这就要走了?我以为您要多住几天,游遍美利坚什么的……”
“这事不办妥,我心里不踏实。”堂娜将她的金发撩到脑后,“更何况我有的是时间,以后大可以慢慢游览。”
卡尔文的盲眼转向堂娜:“让拉米那陪您一起去吧。”
堂娜·伊莎贝拉的目光从盲眼青年身上转到她的血族之子身上。“不必了,区区纽约而已,难道比漂洋过海还难吗?何况你们那个奇怪结社还有工作吧。”
“那我这就叫人去买火车票。另外再派一位信得过的仆人陪同您一起去……啊,堂娜,我不是不相信您,只是这里是美国,一位孤身旅行的少女会遭人怀疑的,而且您人生地不熟,我那仆人可以当您的向导。”
“也好。”堂娜揪着自己的头发,若有所思道,“拉米那,你到我房间来帮我收拾行李。”
“……是。”
※
堂娜·伊莎贝拉的行李堆在客房里,大部分都还没拆包。拉米那跟随她多年,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他帮忙收拾,话里的意思是“到我房间里来,我有话单独跟你说”。
血族之母坐在床上,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拉米那恭敬地走到她面前,单膝跪下。
“堂娜,拉米那听从您的号令。”
“堂娜没有什么号令。”拥有小女孩外表的年长血族让拉米那伸出左手。她捏着那只手反复端详。
“你没把戒指给他?”她问。
“……啊?”
堂娜用修剪得完美无瑕的指甲敲了敲拉米手指上所戴的蓝宝石戒指。“这个。你怎么不送给他?难道你不喜欢他吗?”
拉米那苍白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道红色。血族将自己的戒指赠予他人,尤其是赠予人类,就表示此人拥有了他不变的情谊,要么是坚定不移的友情,要么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拉米那从来没有把戒指送给过什么人。
“我……我喜欢他,可并不是……”拉米那罕见地期期艾艾地说,“我们是工作上的搭档,也是……朋友,我并没有……那个……”他越说,脸上红晕就越多,堂娜·伊莎贝拉觉得现在去挤一挤,准能挤下来几滴红汁。
“好啦。”堂娜故作不在意地丢开拉米那的手,“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我得提醒你,卡尔文可是个人类,人类呀——”她拖长声音,“——生命脆弱又短暂,先不提他活不了几十年,说不定明天他就染上热病一命呜呼了——他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拉米那觉得血族之母的思维有点跳跃。“是疾病导致的。他小时候是可以看见的,但是因为患病,双目失明,他父母负担不起治疗费,又不想被残疾的儿子拖累,就把他丢弃了。”
“噢!人类中也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堂娜叫道,“如果他们是血族,对子嗣不管不问是要受重罚的!”
“堂娜……”
堂娜话锋一转,“你为何不把他转变成血族?这样他不仅拥有强健的身体,漫长的寿命,还能重获光明。他从没见过你的模样,对吗?”
她捧着拉米那的脸,轻轻摇晃,“我的拉米那这么英俊帅气,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会迷上你。”
拉米那拉开她的手。“堂娜,这个我说了没用,要卡尔文自己同意才行。他没有转变成血族的意愿。”
“噢,多么可惜。他是个又乖又可爱的好孩子,要是我膝下能添一个这样的子嗣该有多好。”
堂娜·伊莎贝拉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咯咯咯”地笑成一片。她知道刚才那番话已经让拉米那有点动心了。堂娜喜欢这样的行动,这里施点力,那里施点力,然后悠闲地坐在山峰上笑看雪球自己滚成一大团。
“好了,我说完了,你去吧。”她装作厌倦地摆摆手,“明天早上准备好马车,送我去火车站。”
“是,堂娜。”
拉米那谦卑地退下。返回自己房间的时候他一直在思考,今天堂娜的话怎么好像别有深意啊?可惜道行差得太远,他怎么猜都猜不透。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堂娜·伊莎贝拉便向布莱克庄园的众人告辞。卡尔文和拉米那送她到庄园外,她亲吻了两名年轻人的面颊,登上马车,从窗户里朝他俩挥舞手绢。驾车的是卡尔文贴身的仆人,从亚当的时代起就服侍他们一家,知道卡尔文的工作和堂娜的身份,嘴巴也严,是个能信得过的人。
卡尔文和拉米那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向她挥手道别,直到堂娜钻回车厢里。他们仍并肩而立,吹着晨风。过了一会儿,卡尔文说:“你还没告诉我富恩特·埃斯特拉的父母是谁。”
“他叫巴蒂斯特·拉尔热。”拉米那回答。
“这名字好耳熟啊。”
“他是弗吉尼亚的奴隶主,在维护奴隶制的血族中,他是最激进的人之一。不过他并不像那种随意繁衍后代,却又管生不管养的人。”
“也许他是一时糊涂,转变了富恩特·埃斯特拉后又后悔了,但是不忍心杀他;也许他这么做有他自己的目的。”
拉米那转过头,凝视卡尔文的侧脸:“目的?”
“我翻看了最近一段时间守望者总部发来的密函,南部地区新生血族的犯罪率提升很快,好像突然之间就冒出了一大堆新血,他们的父母不知在忙些什么,对他们的行为不管不问。”
拉米那不安地说:“值得留心。”
“我想我们应该去见见那位共和党的朋友,为他的选举出一点儿力。”
“你希望他当选?”
“当然。借由他的手,奴隶制的历史将会划下句点。变革的雨云已经在这个国家的上空集结,只差一道霹雳,风暴就将横扫整个国度!”
※
这一天,小托马斯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中转站取信。他的挎包里放着一叠信件,骑着马儿疾步返回庄园。半路上,他遇见了一辆从庄园驶出的马车,驾车的是布莱克家的老仆人。小托马斯骑在马上向他脱帽致敬,他也脱下帽子同他致意。
这么早,他要去哪儿?卡尔文主人差他去城里办事吗?不过这不是小托马斯该关心的。他策马同那马车擦身而过,没行几步,便听见身后传来女孩的喊声。
“喂!你!那个小孩!你等一下!”
小托马斯勒住缰绳,调转马头。马车车厢的窗户“砰”的一声被推开,一个金色的脑袋探了出来。小托马斯认出她是庄园接待的那位贵客——堂娜·伊莎贝拉。这女孩的年纪明明比他还小,怎么能管他叫小孩呢!不过她是客人,小托马斯就暂且让她一让好了。
黑人少年让马儿停在马车边,摘下帽子,打趣地说:“有什么吩咐,小姐?”
伊莎贝拉上下打量着他,说:“我问你,你敬爱你家主人吗?”
“您这说的叫什么话!我当然敬爱卡尔文主人了!”小托马斯说。
“哦?我听说他和他养父曾救过你父母,倘若你有机会,你会报答他的恩情吗?”
“当然!主人对我们一家恩重如山,他叫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愿意!”
“嗯。”伊莎贝拉点点头,“我相信你所言非虚。拿着这个。”她从手上脱下一枚蓝宝石戒指,递给小托马斯。
黑人少年哪里见过这样的珠宝!他捧着戒指,双手发抖。
“您……您是要把这个赏给我吗?”
“笨蛋!”堂娜·伊莎贝拉赏了他一个爆栗,“我让你保管它!保管!你懂吗!”
“是是是,我懂我懂。”
“你听着,我是从墨西哥来的。你知道墨西哥是什么地方吗?”堂娜·伊莎贝拉一挥手,“沙漠,仙人掌,刀头舔血的匪帮,还有专施黑巫术的巫婆。”她用恐怖的低音说,“我让巫婆在这枚戒指上施了魔法,假如你敢独吞它,背叛我,那么你的手就会溃烂,烂到骨头上,然后你就再也没有手了,只剩一双白骨架子!”
小托马斯哭丧着脸:“小姐,我不要这个了,行吗?”
伊莎贝拉一拍窗框:“你刚才不是还说愿意为卡尔文主人上刀山下火海吗,怎么现在又不愿意了?难道你说的都是假的?”
“我我我……我当然没说假话。”
“那你怕什么!只要你不背叛我,你就不会有事!”
“真的吗……”
“当然!”堂娜·伊莎贝拉又赏了他一记爆栗。
小托马斯捂着红肿的额头,眼泪汪汪:“小姐,您到底要我做什么呀?”
“俯耳过来!”
黑人少年把耳朵贴过去,堂娜·伊莎贝拉在他耳畔低语道:“你的主人在从事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假如有一天,我是说假如,他遇到了什么大难,那么你就拿出这枚戒指……”
她详细地吩咐了一通,问少年记住了没有,托马斯点头说“记住了”,她又让少年重复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她满意地点点头。“不错,还有点儿用。”
黑人少年拿着戒指:“可是小姐,这真的……”
“我让你做,你就照做!这也是为了你的主人好,明白了吗!”
“明白!”
堂娜·伊莎贝拉钻回车厢里,在自己的行李中摸索着什么,然后再度出现在窗口。她把一枚银币丢给小托马斯。
“拿着,这才是赏你的。正宗的西班牙银币。”
小托马斯受宠若惊。“小姐,这太贵重了,我……”
“叫你拿着你就拿着!”堂娜·伊莎贝拉说,“回去后告诉你的主人,就说你半路上遇见堂娜的马车,和堂娜聊了几句,聊天的内容嘛,无非就是你们一家如何蒙受主人恩情的。堂娜对你很满意,就赏了你一枚银币。你要问卡尔文能不能留下这枚银币。卡尔文肯定会答应的。你一定要这么说,否则人家会以为银币是你偷来的。戒指的事,你不许告诉任何人,一定要藏好。知道了吗!”
黑人少年点头如啄米。“知道了!”
“行了,去吧,别耽误我赶火车了!”
堂娜·伊莎贝拉关上车窗,从车厢里飘出一句模糊的声音,似乎是命令车夫启程。车夫一甩马鞭,马儿拉着车缓缓出发。小托马斯戴上帽子,把戒指藏进兜里,银币则拿在手上。
回到庄园后,他遵照堂娜的吩咐,把获得银币的事告诉了卡尔文主人。卡尔文果真允许他保留银币。小托马斯心生一计。他央求母亲给他做一个能挂在脖子上的小布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