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梅打圆场道:“彭斯船长,这真是你误会了。吸血鬼虽然以人血为食,但禁止杀害人类。不论哪个国度,哪个家族,杀人皆是重罪。”
“是吗!你们会像人类一样把犯人抓起来,然后——呜呃!”詹姆斯比划着在脖子上套一条绳索,然后狠狠一拉,自己吐出舌头,翻起白眼。
“我们有一套自己的规矩。”驾车少年阴沉地说,“每个家族的规矩都不太一样,不过大同小异。以我们佩德雷加斯家族为例,如果一名血族因吸血而害死一名人类,第一次要挨十鞭子作为责罚。那可不是普通的鞭子,而是用兽皮拧成好几股、还串着银钉的长鞭,人类挨上一下就得小命呜呼,饶是身体强健得多的血族,一鞭下去也要皮开肉绽。这还不算完。如果第二次又杀了人,就要挨一百鞭。第三次则要被绑上‘刑柱’,受阳光灼烧至死。”
“我们家族的规矩也差不多。”埃德加说,“第一次和第二次挨鞭子,不过第三次可不是晒死这么仁慈。在我们族中,最可怕的刑罚名为‘沉降’,就是往罪人的身体里灌入水银,再用银钉将他钉在棺材里,最后将棺材沉进大海。那棺材会一直一直往下沉,直到沉到海床上。血族生命力强韧,那样并不会让他死去,但是他无法动弹,无法说话,只能永世待在无人问津的海底。就算千百年后棺材碎裂了,可由于那罪人的体内灌满水银,血族的骨骼和肌肉密度又天生比人类大,所以他永远也浮不上海面来。”
詹姆斯恍然大悟地一拍手:“原来如此!我想到了!那个棺材!你说那棺材不是你的,另有其他用途,原来是干这个的!”
“托你的福,我现在还得花钱重新定做一副棺材。”
“谁叫你们往棺材上镶那么多金银珠宝!给一个罪人用那么好的东西干嘛?”
“就算是罪人,也是辛铎雷德的人,为他准备一副昂贵的刑具有错吗?”
从一开始就不太对劲吧!詹姆斯暗想。
马车驶出哈瓦那城门,城门上吊着几具干枯的尸体,除了苍蝇,没有生物愿意在这附近逗留。每具尸体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块斑驳的木牌,上面写着此人的罪名:海盗。
詹姆斯打了个寒颤,赶紧垂下眼睛。
出了城,马车的速度便加快了许多。少年一面操控缰绳,让马儿转向一条朝南的尘土飞扬的土路,一面问道:“你追缉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怎么会跑到西印度群岛来?”
“他名叫弗朗西斯,人称班尼德子爵,因为他还是人类的时候的确是一位子爵。他一直渴慕永生,于是想方设法找到辛铎雷德家族,请求成为我族的一员,发誓保卫血族的荣誉。长老们同意了,授予他永生。可弗朗西斯没有珍惜这份馈赠。回到领地后,他立刻捉来许多少年少女,把他们囚禁起来,□□成供他吸血和玩乐的禁脔。因为他是领主,领辖之内无人敢挑战他的权威,他得以将此事隐瞒下来。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流言还是慢慢传开,最终引来了猎人……”埃德加顿了顿,神情复杂地瞥了背对他们的勒梅一眼,“弗朗西斯仓皇逃走。家族闻讯派出了使者寻找他,但他和使者接触后却故意泄露使者的行踪,害得使者被猎人杀死。这个可耻的叛徒人人得而诛之。然而自那以后他便销声匿迹。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埃德加越说,语气便越愤慨,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紧攥成拳头。“不久前,家族得到秘密情报,说是此人一直藏匿在西印度群岛。于是我接受长老的委任,前来追缉他。”
“你们家族的情报是从何而来?”
“长老们自有他们的情报渠道。”
“那你知道那个弗朗西斯具体在什么地方吗?西印度群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有名无名的岛屿不下数百个,他可能藏身于任何一个岛上。这可不好找啊。”
“所以我才要求助于堂娜·伊莎贝拉。她在哈瓦那经营多年,对此地了如指掌,或许会有线索。”
“要是堂娜对此一无所知呢?”
“那我就自己调查。到时候还得请她助我一臂之力。”
“可是堂娜·伊莎贝拉为什么要帮助你?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清除叛徒是所有血族义不容辞的责任。更何况弗朗西斯此人十分危险,留着他终归是个巨大隐患。除掉他,对堂娜也有好处。”
少年笑了起来:“这可说不准。”
詹姆斯再度用手肘捣了捣少年的后背:“喂,说不说得准,可不是由你决定的。我们还没见到你家主人呢,你插什么嘴啊?堂娜·伊莎贝拉聘你当她的代理人了吗?”
“你怎么知道没有?”
詹姆斯吹了声口哨:“哎哟哟,我从前听过一句俗语,叫‘宁得罪主人,不招惹管家’,意思是主人受过教育,温文尔雅,宽宏大量,就算得罪主人,主人也会原谅你的。可管家就不同了,就知道狐假虎威,狗仗人势。”
“你——!”
“够了,彭斯船长!”勒梅喊道,“你不说话没人会把你当哑巴的!”
少年盛气凌人地哼了一声,扬起马鞭,在马臀上狠狠一抽,两匹骏马吃痛地长嘶,撒开蹄子在土路上狂奔起来。土路坑坑洼洼,马车便如同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般疯狂地上下颠簸。詹姆斯觉得自己如同骰盅里的一枚骰子,正被红了眼的赌徒摇来摇去,摇得他快把刚才喝下的酒都吐出来了!
“你慢点!慢点!哇啊啊啊啊啊啊!俗语果然是对的!不能得罪管家啊啊啊啊啊啊!”
当狂奔的马车终于停下时,詹姆斯第一个跳下车,弯腰狂呕起来。他吐得眼冒金星,真想直接昏过去了事。有人把他扶了起来,还往他手里塞了块手帕。他感激地用手帕擦净嘴角的呕吐物,抓着身旁那人的肩膀直起腰,这才发现那原来是埃德加。
他看看手里的手帕:“我回头洗干净还给你。”
埃德加捏着鼻子扭过头去:“不必了你留着吧!”
马车停在一座庄园前。这庄园是常见的殖民地样式,一共三层,白墙红瓦,墙上爬满藤蔓植物,每扇窗户外的阳台上都种着鲜花,门廊两侧的花圃里也栽种着各色花卉,足见女主人的喜好。
马车刚一停下,庄园中便有仆人出来迎接。两名中年黑人男子来牵马,三四个混血女仆拿着阳伞和折扇围住驾车少年,有人为他打伞,有人替他擦脸,有人给他扇风,仿佛他不是一介车夫,而是身在异国的小王子一般。
少年指了指詹姆斯一行人:“他们是我的客人,好好招待。”
“遵命,堂娜。”
詹姆斯眼睛发直:“你……你说什么?她们刚刚叫你什么?”
少年露出计谋得逞的得意笑容,摘下头上的宽沿帽。长长的金色发辫滑落下来,搭在肩上。
“我就是佩德雷加斯的伊莎贝拉。”
詹姆斯手足无措地看了看埃德加(他也一脸茫然),又看了看勒梅(他抱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喃喃道:“上帝啊,我得罪主人了,您可真是喜欢开玩笑……”
“几位愿意赏脸同我共进晚餐吗?”堂娜·伊莎贝拉说着,舔了舔自己的獠牙。
“彭斯船长!彭斯船长,停下!不准吐在我身上!不要吐我身上!呃啊!”
注释:
①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国教牧首。虽然这里詹姆斯是在开玩笑,但巧合的是,历史上的1716年,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确换任了:前任大主教于1715年12月过世,次年新任大主教继任。
作者有话要说:
11
11、朗姆革命11 。。。
“说实话,您说‘共进晚餐’的时候,我还以为您是要吃我。”
庄园的餐厅里,三位客人坐在桌边,一齐向女主人敬酒。堂娜·伊莎贝拉换回了女装,金发梳成蓬松的发辫,垂到胸前,发尾系着一簇鲜花。她看上去约莫十二三岁,处于那种刚刚进入青春期、稍微打扮后就难以分辨究竟是过于野性的少女还是过于清秀的少年的阶段。
“呵呵呵,不是自愿献出的血我从来不要。”堂娜·伊莎贝拉坐在餐桌主座,十指交叉垫在下巴下面。
餐桌上摆满了各色美食,从加勒比海特产的鱼虾贝类到从巴西和墨西哥运来的鲜牛羊肉,从当地特色的热带水果到欧洲传统的甜食点心,丰盛之极,令詹姆斯简直以为自己到了穷奢极侈的巴比伦。而且如此之多的菜肴,竟只有他和勒梅两人享用,堂娜·伊莎贝拉和埃德加虽然同席,两人面前却连餐盘和刀叉也没有。
“尽管享用吧,彭斯船长,”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堂娜·伊莎贝拉解释道,“这是为招待人类朋友而专门准备的食物。我们有鲜血就足够了。”
詹姆斯往剥开一只贝壳,把里面的嫩肉塞进嘴里,嘟嘟囔囔道:“真的吗?你们平时只喝血?”
“有时也会把血掺在果汁或酒里,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像你们人类的零食一样。请不要客气,船长先生。庄园的厨师因为罕有用武之地,最近意志消沉,好不容易能大展身手,就不要让他的辛苦白费了。”
詹姆斯向他竖起大拇指:“我们船上的厨子简直像是撒旦派来毁灭世界的!今天在您的餐厅里,我才觉得自己重又为人了!”
一名学英国人带着白色假发的黑人男仆为四人斟满酒。给詹姆斯和勒梅的都是普通的酒,给埃德加和女主人的则是一种浅红的液体,詹姆斯猜测那就是堂娜所说的血族的小零食。
“请品尝一下吧,诸位,”堂娜·伊莎贝拉说,“从墨西哥运来的上好的龙舌兰酒,就算是哈瓦那总督也享用不到此等佳酿。”
詹姆斯指着埃德加杯子里的古怪液体:“掺了血?”
“正是。”
“这是您所说的‘自愿献出的血’?”
堂娜优雅地指了指在餐厅里侍候的男女侍从,“都是我的仆人们自愿献出的。”
“此话当真?”
堂娜微微一笑:“何必骗你?我手下的仆人,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不论是本地土生土长的还是渡海而来的,都是自愿追随我,自愿奉上鲜血的。如果他们有一天厌倦了服侍我,也可以自由地离开。我喜欢发自内心的忠诚。被强迫和束缚的忠诚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十分危险。怎么?彭斯船长不相信我吗?”
詹姆斯瞄了一眼埃德加,后者若无其事地啜饮着掺了血的龙舌兰酒。“我只是惊讶,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的吸血鬼。有的吸血鬼就没您这么宽容大度,偏偏喜欢威逼利诱和强迫他人。”
埃德加冷静地拿起餐巾,擦去唇角的血液:“有的人不用强是不会献上忠诚的。”
“承认你没有堂娜那样的人格魅力就那么难吗?”
“要是你被我的人格魅力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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