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血淋头的身世by手倦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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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狗血淋头的身世by手倦抛书.-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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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修心思敏捷,一下子就看出沈凌乔的没那么不好接近,心里暗想真是个单纯内向的小孩,于是笑道:“好啊,凌乔。”
    这下宋明州不干了,“凌乔,那你怎么不叫我宋哥啊?”
    “啊,这……”沈凌乔歪歪头,说:“因为你看起来像个闹腾的小孩子。”
    沈凌松发出一声轻笑,摸摸沈凌乔的头,说:“小乔很诚实。”
    宋明州可不承认这样的评价,梗着脖子道:“胡说,老子这叫阳光。”
    “是逗比吧。”齐修暗暗补刀,宋明州遭到会心一击,倒地不起。
    这么一闹,气氛顿时和睦很多,这时萍姨也已经收拾好了,来到沈凌松面前,恭敬道:“大少爷,已经好了。”
    沈凌松点点头,说:“你们先去车上等着。”然后对宋明州和齐修说道:“后天正式上课,小乔今晚就先回去住,大家可以先互换号码,万一有什么通知,还请告知一声。”
    沈凌松身上天生一股领导气质,他若不收敛,一般人都会下意识跟着他说的做,并且不会觉得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讲话那么老气横秋商务派头有什么不对。
    几人交换了联系方式,沈凌乔就跟着哥哥离开了。
    不过沈凌松并没有带沈凌乔会沈家,而是让萍姨自己打车回去,然后让林伯直接驱车前往他在芙院的独栋花园式小别墅。
    沈凌松为了上学方便因此搬到这里来,里面除了他的生活用品,还有沈凌乔的。
    沈凌乔之前来过几次,因此也不陌生,在玄关处换上自己的室内拖鞋,熟门熟路地向冰箱走去,拿出两瓶矿泉水。
    “不要喝冰的。”沈凌松收回矿泉水,弹了下沈凌乔的额头,无奈道:“说了多少次,就是不长记性,先坐着,哥烧点水。”
    沈凌乔自知犯错,乖乖坐在餐椅上,撑着下巴看沈凌松走到开放式流理台上节水,然后插电烧水。
    “哥,你说我可不可以偷偷跑出来住你这儿,然后让明州他们帮我瞒着呀?”
    沈凌松回身见弟弟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于是走过去一把将人抱在怀里自己坐在椅子上,鼻子凑近对方耳朵,说:“是不是一直在想着怎么不和哥哥分开,嗯?”
    沈凌乔捏着哥哥环住他腰身的手臂,一边戳着硬邦邦的肌肉,一边嘟囔道:“是啊,我就是一直在想着怎么做个夜不归宿的坏学生!”
    “这么黏哥哥啊,那好吧,以后就每天和哥哥在这儿偷情。”沈凌松说着就一手伸进沈凌乔的衣摆,将人转了过来,叼住那两瓣粉润的嘴唇吸啜个不停。

  ☆、第53章 谭消

第二天开班会,班里一共20人,男10,女14,除了文化课会一起上,其他专业课一般是男女分开教学,只有剧目课因为会排舞,才会男女同班。
    辅导员是大三的学姐,名叫姚汀,长得端方周正,声音洪亮。她让每个人都上台自我介绍一番,沈凌乔上去的时候,班里女生都明显地精神一振。
    沈凌乔的颜值实在是高,气质又特别出众,报道那一天,就有人偷偷拍了他的照片发到学校bbs上,大呼今年最帅最美新生终于不再是影视表演系的了,全都被舞蹈学院的某鲜肉承包了,不过也有人表示不服,吐槽不需要毛都没长齐的小弟弟来当校草,当个吉祥物还不错。
    舞院15岁的新生不少,但一般都集中在芭蕾系,其他舞系的新生普遍在16到18之间,沈凌乔的确算是最小的了,而他不知怎么回事,整个初中三年都没怎么发育,身高以蜗牛般的速度缓慢增长,好在身材比例完美,要不周行都要愁死了。
    沈凌乔每天喝牛奶,身高现在也只有一米六,他只能安慰自己,很多男生到了高中才开始抽条子,说不定明年一整年,他就长到一米七五以上。
    个子不高,可是肤白貌美,腰细腿直,肌肤似玉,莹白润泽,整个人看上去像精雕细琢浑然天成的瓷人,一上台,底下的女生就小声地说着长得好妖孽,跟会发光似的。
    说来也好笑,沈凌乔大大小小的舞台不知上了多少,从来没怯场过,但是前提是他是要在台上跳舞,一讲话就不行了。
    本来在底下打了很多腹稿,结果被十几双眼睛聚焦着,就什么都忘了,只能勉强保持着嘴角的弧度,匆匆说了句“大家好,我叫沈凌乔”就颠颠下台了。
    他这副疏离微笑的模样让不了解他的人都以为这个颜值逆天的少年性情冷清,不好接近。
    沈凌乔落座后,悄悄舒了一口气,正好被旁边的宋明州看在眼里,他忍不住调侃道:“原来你胆儿这么小,做个自我介绍都紧张成这样,那你上台跳舞的时候怎么就那么淡定啊?”
    沈凌乔两颊一层粉色,抿起嘴来不好意思道:“跳舞的时候,什么也注意不到,就不紧张了,脑子里只剩音乐和动作了。”
    宋明州一手支颐,眼帘下垂,表情忽地暗淡,喃喃道:“对是,只有跳舞的时候才能忘掉一些恶心事,流场大汗就什么都好了……”
    沈凌乔疑惑地看着忽然陷入阴暗沉郁的宋明州,对方一直是个开朗爱闹的少年,什么时候都咋咋呼呼的,他第一次见宋明州这样,好像整个人掉入阴暗潮湿的洞窟里。
    “明州?”沈凌乔趴在桌上戳戳宋明州的手臂,小心翼翼地喊道,“你怎么了?”
    “啊,没事,好着呢。”宋明州回过神来,眯起眼睛嘿然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大白牙,揪住沈凌乔的食指,上下晃荡着,这一晃不禁小声惊呼,“哇靠,你手腕柔韧度好强,皮底下真的是骨头?!让我捏捏。”
    宋明州说罢就双手握着沈凌乔的手腕,顺着手臂一路捏到肩胛窝,嘴里啧啧赞叹个不停:“简直了,简直了,有这韧度,啥动作做不来,马丹,嫉妒死大爷我了,你肯定从小就开软度,回去试试你的腰,看看有没有这么好……”
    沈凌乔被捏得很不自在,但又觉得反抗的话太大惊小怪,就微微缩着脖子让宋明州摸了个够,终于,宋明州松开了他的手臂,掠起袖子,做了个健美姿势,鼓起肱二头肌,得意道:“虽然韧度不如你,不过我肌肉比你硬,来,试试。”
    沈凌乔戳了戳又捏了捏,最后评价道:“没有我哥硬。”
    “嘿,你哥怎么会比我硬,每天拿笔杆子的怎么硬得过每天托举舞伴的?”
    “我哥练拳,”沈凌乔鼻子都翘起来了,“今年三月参加少年组拳赛还得了金腰带!他可是业余的哦,其他参赛的都是专业的呢。”
    宋明州惊悚了,“瓦擦,完全看不出来啊,穿着套西装,明明看起来跟条板儿似的,斯斯文文的,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就是穿衣君子,脱衣野兽啊。”
    “你才野兽,”沈凌乔不高兴了,“我哥一点都不野蛮。”
    “好好好,你哥那么牛,你怎么也不跟着练练,看你这身板,以后怎么托得起人?”宋明州捏捏沈凌乔可怜的薄薄的一层肌肉。
    沈凌乔也郁闷地撩起袖子捏自己的胳膊,憋闷道:“我暑假就开始锻炼体能了,每天跑一小时,等着吧,不久一定能托得了人。”
    “你每天就吃牛肉和水,其他碳水化合物都不要吃,这样效果更好。”宋明州一边建议,一边跟着捏沈凌乔的胳膊,别说,这家伙身上的皮肉滑腻得简直能吸附人的手掌,就像把玩一枚温润的美玉,越摸越带劲,根本舍不得放开。
    “好了,大家也都互相认识了,接下来要选班干部,大家踊跃积极,主动自荐。”这时辅导员姚汀拍拍手,底下嗡嗡的聊天声音小了下去,沈凌乔赶紧放下衣袖,端正坐好,宋明州也缩回手,不知怎的,感觉有点可惜。
    他看沈凌乔直挺挺地坐着,于是胳膊肘碰碰对方,问:“你要当吗?”
    沈凌乔摇摇头,说:“没空,太麻烦了。”
    “我就挺想当的,你说我自荐班长怎么样啊?”
    “好啊好啊,”沈凌乔眼睛一亮,激动地小声喊道:“你当吧,我投你。”
    沈凌乔之所以会这么支持,是因为他想到以后估计每天晚上都夜不归寝,舍友是班长完全是作弊利器啊,哪有不赶紧撺掇的。
    宋明州见沈凌乔这么拥戴自己,于是搓了下鼻尖,对着沈凌乔挑挑眉,意思是“你看着”,然后举起手来,在姚汀点头后,意气风发昂首阔步地走向讲台。
    宋明州虽然才16,但是身高已经一米七八了,在班上算高的了,人又长得阳光帅气,算是班里除了沈凌乔外貌最好的男生,口才也不错,因此很讨女生喜欢。
    最后,班长还真让他给摘了,辅导员又说了些注意事项,发了选课须知的材料,就解散了班会。
    回寝室的路上,宋明州就一直哼着小曲儿,班里年龄最大的男生和女生也竞选了班长,不过还是他赢了,又享受了把女生拥趸的风光,很有一种春风得意马蹄疾的畅快。
    “我刚才是不是特有领袖风采?”宋明州一手挂在沈凌乔的肩膀上,沈凌乔被他压得身子一歪,甩开他的胳膊后问:“新生不是第一年一定要住宿舍吗,我可以留着床位,然后每晚出去住吗?”
    宋明州摸摸下巴,说:“我好像听学长提过学校也就偶尔随便查查,怎么,你要回家住?”
    “真的吗?”沈凌乔一喜,笑得整张脸都亮了,平时不怎么笑或笑的弧度很小的人,突然笑得这么春花灿烂,真有种直刺人眼球的感觉。
    “别啊,住寝室培养感情,玩电脑也不会被爸妈管,多好啊,干嘛回去住?”宋明州皱着两条粗黑的眉毛。
    “没,我和哥住学府区。”沈凌乔想了想,有点心虚地说:“学校没有单独的练功房,所以……”
    “瓦擦,你们租的地方有单独的舞室。”
    “嗯……”沈凌乔犹豫地点点头,芙苑那栋小别墅的确也把一楼的客房装修成舞室了。
    “学府区的地价啊,竟然能有单独的练功房,我决定开始仇富……”宋明州愤愤地指天发誓道。
    他家算有些家底,但学舞开销大,况且学府这一块儿紧邻市政*府,可以说是寸土寸金,竟然能找到有舞室的房子,这不是光是有财力就能办到的,还要有关系。
    沈凌乔听他这么说,决定咽下“房子是买的,不是租的”这句话。
    到了寝室后,宋明州一打开门,就看到一陌生人正坐在书桌边擦着单反,神情沉醉痴迷,就像是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听到开门的声音,对方头也不抬,继续做着手上的事情。
    这应该就是寝室最后一个室友了,沈凌乔看了对方几眼,觉得这个人,嗯,很艺术……
    黑压压的头发有点长,发尾都扫到了领子口,额头上的刘海用黑夹子随意的别着,侧脸的线条特别的锋利,苍白到病态的皮肤让人想到吸血鬼,嘴主要的是,他穿着一身白,连袜子鞋,包括手腕上的手表都是纯白纯白的,这样一身晃眼的白,配上他苍白的肌肤和黑墨似的头发,再加上他此刻专一到变态的神情,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
    沈凌乔下意识要避开这个人,这个人就住在他对面的床位,他往鞋柜边挪了挪,一身白的人忽然转过来大喝一声:“别动!”
    沈凌乔被吓了一跳,僵在原地,呆愣愣地看着那个人往自己脚边扑去,原来地上放着个黑皮袋,就躺在行李箱边,估计是这个新室友临时放下的。
    那人拎起ご嵛恢茫鹄词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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