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们恪尽中间人职责,向戍边首领解释缘由,费尽唇舌,兔首领和鼠首领哪个都不肯让步,坚持认定郎昼的行为是践踏和平协定,蔑视鼠兔族群,要把他送入王都由王君亲自问审定罪。
金宝宝托着两腮被冷落在一旁,孤孤单单尤为落寞地望着白馒头和炸毛大叔父子团圆的感动画面,小小的心肝酸溜溜,小小的粉红鼻头酸溜溜。
心肝像被谁割了掏空,鼻头像吸进芥末催泪。
他听见来抓肉团子的大坏狼是狼族太子,抓也不是抓,是救。他当成家人的肉团子不是一般的走失儿童,是狼王的贵客,肉团子的把拔不是普通人类,是狼王次子的未婚妻,所以,肉团子理论上算作狼王的小孙儿,是狼族的小小王子。
他不怪肉团子骗他,其实和可恶的狼族关系如此亲近。他心疼想哭,是因为即将与新捡来的家人分别,以狼族和兔族的关系,或许是永别。
金宝宝伤心极了。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诅咒,不然不会注定一再失去家人。
金宝宝更加痛恨狼族。
要不是这狗屁狼王太子突然闯来,肉团子还会在他的洞里,和继续住一起。
肉团子不一定非要走啊!
可以和他把拔一起留下嘛,他也会把肉团子的把拔当家人,不嫌弃他误入歧途给狼做未婚妻,只要他能和狼断绝关系。
狼有什么好?凶残嗜血,专门吃肉,说不定哪天就把他们父子两个囫囵吞掉呢!想嫁人,嫁谁都比嫁给狼好,如果肉团子的把拔愿意带着肉团子留下给他作伴,他可以把他介绍给白萝卜大王花斑兔大叔,水萝卜能手金毛兔婶婶也行……唔……兔子不喜欢,金花鼠,仓鼠,小白鼠……还有好多老鼠给他选。
或者、或者……
把肉团子留给他。反正都要嫁人了,还可以再生,那时候,肉团子可能就显得多余,被狼嫌弃虐待,太可怜了。他会对肉团子好,给肉团子种稻子种麦子,种不出来可以去老鼠那里偷,还可以咬牙跺脚狠下心给肉团子抓鸡逮猪做肉吃,一定把肉团子喂饱饱,喂胖胖,比肉团子还肉团子。
可恶的肉团子!
只顾和把拔亲热,都把他抛到脑后忘个一干二净,等会儿和把拔走掉,也不会想起他,不会舍不得他吧?
可恶,亏他待他这么好,分给他那么多萝卜白菜吃,那些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平时别的兔子求他都不会给呢!
要知道肉团子这么狼心狗肺,当初捡回家时,不如吃掉他。
谁说兔子不吃肉?逼急了啥肉都吃!
抹掉决堤的眼泪,金宝宝难过又生气,撒丫子往自己的地洞蹦跶。
他要远离伤心地,眼不见为净,不离别就不伤心。
“兔兔,兔兔……”
“不、不要叫我,再也不理你了,你跟你把拔滚蛋吧!”
金宝宝捂面要狂蹦,可蹲起好半天,半步都挪不动。
“讨厌!放开人家尾巴啦!嘤嘤嘤嘤……你和大坏狼一样坏,兔子尾巴不能拽的!”
“兔兔,和小天天跟把拔走,好不好?去小黑家里玩,小黑可好可好啦,不是大坏狼,是好狼。”
“滚开啦,要去你去,我金宝宝死都不要进狼窝!”
“兔兔,和小天天走啦!”
“不要就是不要!要我和狼住在一起,不如让我去死!”
“呜呜呜……兔兔,和小天天走啦,小天天再也不闹着要吃肉了,小天天陪你吃萝卜,萝卜最好吃,你不要生气不要和小天天分开啦!”
“骗人!你说萝卜不好吃,闻见萝卜就想吐。”
“小天天说胡话,小天天最爱吃萝卜了。呜呜呜……把拔,你来劝兔兔啦,让兔兔和咱们一起走,一起住啦!”
“宝宝,你是叫宝宝吧?天天说你收留他,对他特别好,他很喜欢你,你又是一个人,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我知道你讨厌狼,我们不会在狼王宫久住,太子大婚完,我们就会回自己家。你可以和天天吃一起睡一起,一起上学一起交新朋友,好不好?”
“不、不好,我、我一天都不要在狼窝里待。”
金宝宝当白馒头是自己家人,于是,炸毛大叔也就是他的家人。炸毛大叔是白馒头的把拔,下意识的,他也当炸毛大叔是把拔。
而且,炸毛大叔抚摸他头顶的手,那么温柔那么温暖,真的和记忆里爸爸的感觉很像。害他心里暖暖的,软软的,拒绝都难以出口,非得咬紧牙关才行。
“要不……我们回家时过来接你?”
金宝宝心中一动,才要犹豫,白馒头哭叫起来。
“不要啦不要啦,小天天一天都不要和兔兔分开,呜呜呜……兔兔,你现在就和小天天一起走啦!”
抱住金宝宝不撒手。
噼里啪啦,金宝宝软糯的兔儿心肝碎了,抱住白馒头一起哭。
“呜呜呜……哇哇哇……”
两个孩子的哭声绝对是魔音穿脑级。
炸毛大叔听惯孩子哭尚且不好忍受,何况厌恶一切聒噪事物的郎昼。
抱开狐狸精,推开交涉中的熊和兔子老鼠,朝噪音源头大踏步走来。
阴沉沉,露杀机。
正文 白馒头的哈皮修行生活(二)
人在画中游。
踩在蓬勃松软的草地上,吐纳之间全是不受污染的自然清新。和风抚触,比最柔软的丝绸还要细滑,每个毛孔都仿佛被净化,感受不到任何杂质。
天是蓝的,云朵是白的,纯净如洗。眼前是绿,放眼望去还是绿。郁郁的绿色间点缀星子般的五颜六色,让空气中不只是清新,还有沁人心脾的馨香。
蜻蜓是会跳舞的精灵,蝴蝶是精灵中的舞者,蜜蜂则是更胜它们一筹的舞蹈家,还有草间不知名的,太久没见过早已忘却其名字的虫子,以及总在迫不及待炫耀歌手的鸣蝉,都是精通音律的歌者,吟唱自然的诗篇。
是回归,是释放,此情此景令人渴望敞开一切放纵奔跑,去撒欢打滚,去迎合风,迎合绿树青草,迎合蝶舞虫鸣,鸟语花香。
这已不是人间,是仙境,画中仙境。
只随着黑金昊的母亲用手指点了水墨画,即被纸墨芳香席卷进画中世界。
由恐惧到惊诧,由惊诧到质疑,再由这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与气息征服,相信这是实在发生的现实,接受这是现实并存的另个现实,尔后陶醉。
炸毛大叔记得,他小时候天还是蓝的,水还是清的,树还是成片成片葱郁茂密的,草还是充满活力鲜嫩翠绿的,五颜六色的野花随处可见,就连喇叭花都是各色各异姿态万千的。
那时候,名唤吊死鬼的绿色肉虫会悬根丝自树上垂下来吓唬人,经常不打招呼不经允许的掉在人的头上,肩膀上,腿上,膝盖上,打开的书本上,一弓一曲蠕动着给你添堵。倒霉点儿的直接砸在地上,摔不死则被路过的人踩死。
那时候,长得青面獠牙长胡须、身披铠甲的天牛,随便哪里都可以发现捕获。养在罐头瓶里,扔几片树叶能活好几天,写观察日记,总能得高分。或者拿去丢进女同学的衣领里,看她们花容失色,听她们惊声尖叫,很有成就感。
那时候,到了傍晚蜻蜓低飞,抬手一薅,就能逮住一只,放在蚊帐里,再也不怕蚊子组成夜袭小分队,避过封锁带,钻进蚊帐内部发动攻击。
那时候,彩蝶翩翩不是稀罕事,双翅展开足有巴掌大的花蝴蝶他也能轻松抓到,做成标本和小伙伴攀比谁的技巧更高超,谁的蝴蝶更漂亮,是炫耀的资本。
那时候,下过雨铜钱大的水牛到处爬,比餐馆里的法式大蜗牛可人疼得多。
那时候,夏天不用开空调,啃两块凉水镇的的西瓜,吃两根几毛钱的小豆冰棍,风扇都很少开,就欢快的入了秋。
那时候,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酸雨浮尘沙尘暴,以为黄沙漫天是非洲大沙漠才有的景观。
那时候,鲜少听说洪水泛滥泥石流危害人间。
那时候,只要不打架疯折腾,一件白衣可以穿一星期。根本不用担心上趟街回来就让各种乌烟瘴气染成刚果布拉柴维尔人。
那时候,在春晚听过《熊猫咪咪》,他才知道竹子会开花,竹子开花熊猫会饿死。
那时候,推开家门,就是大自然,根本不用刻意寻找。他以为大自然会永远是人类的朋友,永远不会与人类反目成仇。
那时候,他正年少,青葱得一如此刻的蓝天白云青草绿树,无忧无虑,逍遥快活。
时光流转,大自然开始向人类报复,他的心灵也蒙上凡事俗尘。
污染严重!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炸毛大叔熏醉在儿时回忆,熏醉在画中美景,几乎忘却主要目的是为了看他儿子。得亏不畏生人的蜻蜓撞了他门面,撞醒了他的记忆。
跟从黑金昊母亲指引,来到荷塘边,炸毛大叔又是莫大感叹。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巨大的荷叶高低错落铺满整个荷塘,似绿色的地毯,又似盘旋婉转的阶梯。
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开怀盛放,羞涩的躲在荷叶的遮蔽下,活泼的跳跃出荷叶的庇护。白胜雪,粉红的是雪上染了胭脂,荷花正亭亭。
鱼戏荷叶下,风拂过,妖妖娆娆袅袅,舞动仙姿。
正是画中有画更动人,静中有静更醉心。
熏熏然迷醉之间,炸毛大叔的脑袋又浆糊了。==
“把拔——”
稚嫩的小肉身子和稚嫩的欢叫,几乎同时砸给炸毛大叔,害他措手不及,连连踉跄好几步,终于栽了个大屁蹲儿。
天!太神奇了。他根本没看清,他儿子咋就完成投怀送抱了呢?=0=
“把拔,你是不是想小天天啦?小天天也想把拔。”
啾啾啾,白馒头很开心能够在这里见到炸毛大叔,接连在炸毛大叔脸上印下好几个口水印。
“天天,你……太胖了,把拔快被你撞死了。”
那份勇猛的冲力,炸毛大叔以为自己这口气断了就再也接不上了。==
“小天天哪有胖?是把拔太弱了。”
“好个小天天,练几天凌波微步就得意忘形连把拔都瞧不起了?把拔弱?看把拔扛起你,把你扔水里,去和鱼作伴!”
“哇——把拔不要啦!哈哈哈哈……咯咯咯咯咯……”
为了捍卫父亲尊严,显示父亲力量,炸毛大叔一骨碌爬起,一举将白馒头扛上肩,作势往荷塘里扔。
白馒头哇哇大叫呵呵大笑,恣意享受与父亲的游戏。
“把拔弱吗?弱吗?”
“不弱,把拔最厉害,把拔是超人,蜘蛛侠,奥特曼!”
虽然奥特曼长得磕碜点,但一如每个孩子心中第一个英雄是自己的父亲,每个父亲也希望成为保护孩子的英雄,炸毛大叔欣然忍了。
举着白馒头跳啊跑啊转圈啊,欢笑嬉戏。
黑花氏宛如赏画人,笑看这幅父子和乐图,柔和的五官秀美的容颜,不亚于这满塘荷花的娇艳。
白馒头这个小小的引路者领着炸毛大叔在荷叶上行走。
炸毛大叔心惊胆战,真怕一脚踩重掉进水里,每下一脚都轻之又轻小心加小心,活似边走边试探没有没捕鼠夹的胆小老鼠。
“冯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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