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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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前度-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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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明非。那个人便是他生命里注定缺少的那一部分,想到的时候,心都是疼的。像是生生被切碎过。
  却长不全了。
  听到常保召唤,赵竑连忙跑过去,带著讨好微笑地打开葡萄酒酒瓶,为明非倒满一小杯:“孔大夫说喝点这个对你的身体有好处,不过别太多……”
  “壁薄如纸,其声清越……”明非拿起杯子叹了口气,“在现代的时候,想过很多次真正的宋瓷,现在身边满地都是。”
  “那不是很好?”赵竑带些笑意,表情极是温柔,“你以前就喜欢这些,我那时就觉得,你实在不像是现代人,而应该是生在古代的。”
  明非苦笑,喝了口酒:“哪有你适应,我怀疑就算把你扔到原始社会,你一样能成为大统领,把什麽太昊少昊甩得远远的。”
  赵竑眨了眨眼:“那是什麽?”
  明非无语,知道这是对牛弹琴了。他再喝了一口,又为赵竑倒上一杯,举起酒杯:“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作为两个见了‘古时月’的‘今人’,我敬你一杯。”
  经过这麽久的古代常识补习,赵竑总算是知道这首诗的。他很慌张地举起酒杯:“那个,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那个……”
  他是想说句诗应和的,但话出口觉得这诗实在太扫兴,便有些紧张地要打岔。明非却“噗”一声笑出来:“搞错节日了。”
  “啊?”
  明非低下头,眼神渐渐凌厉。他再倒了一杯酒,一挥手洒在地上。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他站起身看著赵竑,冷冷道:“你告诉我,你以前兴致勃勃和我讨论什麽武侠小说,是你真的看过,还是假充了解?”
  赵竑心猛烈揪起来,迟疑片刻,狠狠咬牙:“我没看过。”
  “我想也是。我本来想,你至少看过神雕侠侣,至少也该知道史弥远和贾似道是坏人和危险人物,前者你没尽快处理,後者你却拿来封官重用……”明非高声笑道,“可笑我机关算尽,就是没想到你以前竟然都是在骗我!”
  赵竑低下头,看著手中杯子,竟然无话可说。
  那些为了追求而用出的小手段,本该是无伤大雅。陶然感兴趣的事情,他确实没有什麽耐性去了解,就用了取巧的法子。
  他当时却忘了,小陶本来最讨厌欺骗。
  而如果不是那时的欺骗误导了小陶,也许在重逢的那一次,明非会直接喊出双方的名字。就是因为对之前的试探很有把握,明非才放弃了猜想,然後、然後……
  “独在异乡为异客……赵竑,这个世界里,只有你我来自於同一个地方。但是,我绝不会视你为亲人。”明非起身,看了眼桌上月饼,又道,“顺便一说,我最讨厌月饼,甜得发腻。”
  说完,他扬长而去。皎洁月色洒在他身上,有光华笼罩。
  “哢”一声,酒杯在赵竑手中碎成无数片。红色葡萄酒流在他手上,鲜豔如血。
  明非出了院子,只觉情绪激动,一时竟有些头晕。他抚著额头,眼神黯然。
  “我恨你啊,赵竑。”
  “在这中秋,是你让我这麽寂寞。如果你没有错过那麽多次,至少在这个世上,我还可以有你。”
  ──是你,让我失去了这个时代里,唯一可以让我不寂寞的人。




(0。24鲜币)桃花前度 十七3

  赵竑已经完全麻木了。如果说先前他还有几分奢望的话,现在经过几次打击,就一点都不剩了。
  是他对明非爱如珍宝,是他渴求得痛彻心扉。可已经被恨到这种程度,还有什麽可以指望的呢?
  北方冬早,中秋过後,天很快就冷下来,便是入了冬。明非身体不好,到了冬天就手脚冰凉,多少个手炉都不成。他便天天把自己埋在床上,死也不肯钻出来。
  “我要去江南,我要去海南岛,我要去广州!”明非在床上抱著被子滚,“我要地中海,我要去赤道……我不要在开封待著,好冷啊。”
  他说的地名,观雪开始还能听懂,後来就完全不知所云。她瞪大眼睛,伸手握住明非那冰凉的手:“好好,我们去江南,去海南岛……”
  明非握著她的手,汲取了会儿暖意,又放开:“不成,你还云英未嫁,如今这方面还挺严格的,可不能坏了你名声。”
  观雪扑哧一笑:“你还在乎这个?”
  “我当然不在乎,但是以後的妹夫大概会吧。”明非笑眯眯看著观雪,“这个世上,想找到一个像我这样的,实在是很难了。”
  观雪脸一红,啐了一口:“你说过的,宁可不嫁,绝不将就。”
  明非一怔,随即拊掌笑道:“没错,绝不将就。大不了日後你我二人相依为命,在江南做个兄妹档,也是好的。”
  观雪出神片刻:“过了年,我就要出宫了。你……真的要走?”
  “过了春天,我就走。”明非点头,“我答应大家留一年,可没说一年之後还要停留。”
  观雪低低叹一声,若有所思。
  明非挑眉:“在想什麽?”
  “我在想,你连吉公公和几位娘娘都不难为,为何对皇上,就绝不肯原谅。”观雪眼眨了眨,道。
  “我可以原谅天下人,但也不会原谅他。”明非微笑,答道。
  墙的另一头,赵竑猛地捂住心口,低下头去。
  正在努力平复心情的时候,吉容忽然进来报,言道江德妃要生了。
  等赵竑赶过去的时候,江德妃已经生了个儿子。她待产的时候发生了太多事情,身体实在是抗不过,心里又一直极为恐惧,这是早产。偏偏又遇难产,等孩子落了地,她也气息奄奄,太医也救不过来了。
  伍贵妃做的那点事情,背後无不有她的怂恿。虽说她也是被曾皇後利用的,但那些折磨人的法子,却大多出自她的手。赵竑对她恨意极深,即便她已经要死,也不肯进去看她一眼。
  太医却传出话来,言道江德妃希望把孩子交给明非。听到这话,愤怒的赵竑才冲进去:“你要做什麽?”
  江德妃看著他,那是她的良人,她以为要终身托付的。即使他是皇帝,即使她只是个德妃。她自幼聪明貌美,她以为她可以凭借自己的聪明母仪天下,结果全是空。
  她唇边露出一丝笑:“皇上,你恨妾身,妾身是知道的。”
  她温柔看著一边正在哇哇大哭的婴儿,眼里露出温柔:“这孩子在这情况下出生,生下来便没了娘,又不是嫡子,日後一定会被欺负。既然如此,我还不如把他托付给别人。既然明非能因为我怀孕而求情,那对这个无辜的孩子,应该也不会为难才是。”
  赵竑冷笑:“你以为朕会去跟他说?”
  “这麽多太医,总会传到他耳朵里吧?”江德妃声音渐弱,眼里却是笑意,“我不求他封王封侯,哪怕被带出宫也没关系。只要他能活下去,好好过一辈子,就好……”
  赵竑哼了一声。好好过一辈子?哪来那麽好的事情?这孩子等於和明非有仇,若真的让他跟著明非长大,万一他心怀恨意该怎麽办?
  不过……这种母债子偿的思维方式,似乎是明非不喜的。也许,他真的会同意也不一定。




桃花前度 十三4

  寝宫内,明非正在伏案写著东西。孔大夫说他不能过於劳心,不过普通程度的看书写字不在此列,他本来也不是能闲下来的性子,前几年都在写军事政治方面的东西,好为战事制造舆论基础。现在想到封建社会的宿命,便忍不住写些其它,至少开开民智。
  有些倦了,拿起茶碗抿了口,他微微皱起眉:“怎麽今天是茶团?”
  宋时还会用茶团来煮茶,不过他喝惯了茶叶,倒不惯这样味道。自从醒过来之後,似乎一直都是茶叶,怎麽今天竟然换了?
  常保在一旁迟疑,但想起吉容的吩咐,还是豁出去:“明公子,皇上昨天朝会上昏倒,因此没能准备茶叶……”
  明非一怔,眉头皱得更紧:“朝会上昏倒?他不是实权皇帝麽,什麽人能把他气成这样?”
  “是一些老臣,说什麽皇上不尊孔圣、朱子,乃是对天下读书人的轻视……”常保低头,“然後又说了很多难听话,什麽脔宠乱政之类的……”
  “你告诉他我在写这些东西的?”明非看著常保,脸色有些阴沈,问道。
  常保吓得连忙摆手,但又想起吉容的吩咐,换成了点头:“明、明公子,皇上他、他只是想讨好你……”
  “谁用他讨好!”明非不知道他这句话让在隔壁墙下养病的人胸口一疼,险些一阵咳嗽。赵竑连忙把脸埋在被子里,憋得满脸通红,才算止住声音。
  “也不掂量一下他有几斤重,当真以为是皇帝就了不起了?居然敢挑战那些腐儒!”明非站起身来,转了几圈,最後一咬牙,“帮我传话给他,让他把相关的折子和政令都给我拿来,我想想办法。”
  他站定了,脸上露出笑容,低低自语:“以前做了那麽多历史假设,如今却能一一实现,著实很令人兴奋……只是不知道那家夥到底会给我多少权力呢?”
  自然是全权。对赵竑而言,什麽皇位天下,远不及明非这一个笑容。
  他偷看到明非这有些意气风发的笑,当即便觉整个人都傻了,自然是要什麽给什麽。
  明非的手段可和他不同,什麽分化拉拢、打击旧说提出新说等手段统统使出来,一时使得朝中一片乱,学术界更是争议不休,对理学的推崇却有些淡了。
  赵竑在书房中养病,只觉心中骄傲得很──他的小陶,就是这样的厉害的人啊。
  他早把床移到了那面有问题的墙边,平时只要坐著或者跪在床上,就可以看到隔壁的人。而就算是躺著养病的时候,隔壁的声音也能听清──虽然大多数的话语都像一把剑,把他的心捅上十七八个窟窿,可他只要能听到明非的声音,就很满足了。
  这些日子送往寝宫的文书多了起来,明非也忙碌的多,经常一看就是半天。孔成丹劝过他几次,明非并不太往心里去。赵竑倒是让吉容帮忙劝说,但也没什麽用处。
  这日明非在桌前得时间久了点,提笔写了足足一个时辰,忽然听“啪”的一声,他手中毛笔掉落地上。赵竑大惊,险些撞到墙上去。仔细看去,见明非握著右手手腕,脸上显出痛苦之色。
  观雪连忙跑过来,著常保去叫孔大夫,她著急问:“明非,你怎麽了?右手有什麽问题吗?”
  “手心很疼……手腕也是。”明非伸开手,右手手心是一个狰狞的伤疤,伤口尚未痊愈,此刻正渗出血来。他用了两个多月,手心受的伤才算好了些。这几天写字过多,却又复发。
  他对观雪显然极为信任,甚至有些亲昵,因此表情竟然有几分抱怨的。一如……他以前摔得疼了,跟赵竑抱怨的样子──自然,是在两人关系终於有所进境之後的事。
  那时的赵竑总会抱起他,心疼不已地揉揉吹吹,用尽所有温柔。
  墙那边的人紧紧抓住墙壁,手指在墙上留下血痕,他却完全没有感觉。
  他听到那女子温柔声音:“孔大夫早说你身体还不行的……我先给你止血,你忍著点……”
  明非垂下头,睫毛长长的,盯著他自己的右手。那只手上全是伤痕,十指连心,於是从指尖到指腹,手心手背和手腕,每一次逃过。直到现在,他手上还满是红红紫紫的颜色,长出新肉的地方有丑陋表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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